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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商誉这块上市公司的心头大石

发布时间: 2021-04-30 22:10:21

① 资产评估公司和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范围和区别

一、资产评估公司和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区别:

1、资产评估公司和房地产评估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公司要比房地产评估公司业务范围广,两者的区别是资产评估公司可以做上市评估、矿权评估、林权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而房地产评估公司只能做关于房产土地的抵押、等目的的评估。

2、适用情况不同。

资产评估是在产权变动时才需要进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权不可能经常发生变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是一次性服务。而房地产公司可以随时进行。

二、资产评估公司和房地产评估公司的经营范围:

1、资产评估公司的业务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

适用于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权转让、企业兼并、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破产清算;

单项资产评估:

各类房地产(商业用房、生产厂房、教堂、学校、高尔夫球场、度假村、码头、加油站)

各类机械设备(高精尖设备、进口设备、专业化生产线、运输设备、模具、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林木、果木、花卉、景观等。

无形资产评估:

品牌、商标、商誉、字号、企业家价值等评估;

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版权)、药品批准文号、计算机软件、秘诀等价值评估;

特许经营权、植物新品种发明权、探矿权、采矿权、排污权、酒窖窖池、特殊景观等价值评估、专业网、营销网、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价值评估;

2、房地产评估公司业务范围:

(1)国家出让、出租或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资;

(3)房地产转让、抵押、保险、设典、租赁;

(4)新建、改制股份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房地产评估;

(1)商誉这块上市公司的心头大石扩展阅读:

证券市场上的资产评估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需要进行评估。

2、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3、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也可能涉及资产评估。上市公司每年公布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时,如果公司资产价值发生非经营性因素的变动,如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等,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② 企业并购审计是如何规定的

摘要:随着企业并购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企业并购、重组也已成为壮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途径。然而目前企业并购及其审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并购审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并购审计工作,提高并购审计质量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企业并购审计概述
(一)并购审计的界定并购即兼并与收购(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and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并购的涵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并购指目的是在于获取或意欲获取目标企业经营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并购则泛指企业间各种目的的并购行为,既包括为获取控制权的并购,也包括仅为获得投资收益而进行的部分股权或资产购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中国加入世界经济大舞台的成本与风险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占领更多的份额,而并购往往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方式。现在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并购企业可以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迅速实现低成本扩张,实现股东的财富最大化。与新设企业、走内部成长道路的传统途径相比,并购能够迅速扩大企业规模,节省开拓市场、培养人才的时间,形成生产、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世界上许多着名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某种方式通过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发展起来的。但在并购的过程中,企业往往也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我国并购的成功率很低,并购中常会出现一些不等价交换、隐形并购、非法转移财产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酒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并购审计简单的讲就是对企业并购业务进行的审计,是就企业并购的原因、能力、价格、并购处置方案等方面的审查,以确认并购行为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在对并购企业进行审计时主要会涉及到审查企业并购活动是否依法进行、企业并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是否真实可靠、验证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理、真实可靠等。通过对并购企业进行审计,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的行业状况、发展前景、资产总额、盈利能力等信息,从而做出是否并购的决策以及为收购方拟采取的收购方式提供依据,这些都可以有效的降低并购风险。同时,审计人员通过对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进行估值和鉴定,可以为收购方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有利于降低并购成本,保证并购双方的合法效益,促进并购活动的迅速进行。由于企业并购是一项高风险的资产重组活动,审计可以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但这也不表示企业在并购中实施了审计工作就能保证并购成功,保障并购各方的利益。而目前我国企业并购业务中仍存在着大量会计信息失真、独立审计失败、资产评估不实、大量国有资产被低估贱卖以及由此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等普遍问题。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并购审计从理论到实务还远远滞后,并购审计质量不高,亟待从各方面进一步加强,以便更好的发挥审计在企业并购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国内并购审计研究由于我国并购业务的历史较短,所以对并购审计的研究也并不多,对此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谢盛纹(1998)认为,企业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并购方既可能获得成功,也可能走向失败,并购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命运,有些甚至会影响到一个行业。为了保证成功并购,并购方应该加强并购审计,修订和拓展并购审计的性质和范围,切实做好对目标企业的评价工作;张建军(2001)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我国加入WTO的日益迫近,企业兼并、重组已成为壮大我国企业规模、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使企业兼并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主要从深化改革,强化审计监督方面谈了谈企业兼并审计的迫切性和对策;杨雅梅、张丽明和张晓光(2002)指出,在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为被并购企业确定企业价值、为并购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而且还是并购成功的基础。因此,在明确资产评估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现存问题,进而提出企业并购的资产评估标准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刘芳、刘海潇(2005)认为,企业兼并实质上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是一项财产重组活动,它会影响国家、企业、职工等的经济利益,并会带来社会震荡。为此,审计机关有权利和义务对企业兼并实行有效的监督,注意企业兼并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沈征(2000)从企业兼并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运作方面,重点分析和论述企业兼并中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对企业兼并会计与审计架构的建立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
二、企业并购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现已颁布实施的《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并购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是仍存在不健全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相关的会计准则规范和审计准则规范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已有的准则规范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活动,有待更改;二是有些准则规范对同一经济行为的规定不一致,有待协调;三是应有的准则规范未制定,有待增补。如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两种,会计准则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没有规定企业在并购时究竟应该采取哪种方法,很显然,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不同,对并购企业的经济、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并购成本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购买法下确认商誉,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较高,但是并购成本也高,而权益联营法却不将成本与净资产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会计信息相关性低,但由于权益联营法理论上不要求对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故并购成本通常低于购买法。我国尚未制定企业并购会计准则,在并购实务中也主要是参照《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的解答》,这些规定都没有考虑股权交换合并,只在合并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合并可以使用权益联营法,但实践中已有企业并购使用权益联营法的实例。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利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财务报告进行影响,完善相关会计准则势在必行。
(二)资产价值评估不规范企业并购是以产权变更为特征的特殊经济行为,并购中必然会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变动、资产的有偿转让等问题。并购方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而审计人员在审查过程中,不但要了解目标企业现有资产的整体状况,还要了解某些单项、具有核心生产能力的资产的价值;既要对现有资产进行定量分析,准确估算其现实价值,又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结构、投入产出能力、资产运营状况进行详细的定性分析、评价,从而能够为并购方提供公允的产权价格标准,并以此来确定合理的并购价格。但我国的资产价值评估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产评估市场不完善。资产评估业是社会公正性中介服务行业,在企业并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自1989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几十个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企业在发生改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拍卖出售、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可是,由于大家都看好了这块发展领域,乱办资产评估机构迅速形成一股热潮。同时,也形成了资产评估业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在整个评估业,除国有资产评估之外,还有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专利评估和矿产资源评估等分别隶属于各个部门的评估机构,他们各自为政,直接参与评估业的管理,各部门又有各自有关的评估文件。至今,这种混乱的局面和多头管理状态仍未梳理清楚。政府行政干预,不同部门的多头管理,均与要求独立性的资产评估业相悖,某种程度上妨碍了资产评估市场化进程,从而造成资产评估业的违法违纪。
(2)资产评估范围不明确。在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前,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评估的范围将会决定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同形式的并购,资产评估的范围是不同的。在整体并购的情况下,应将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全部包括在内,按现行法规要求,应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在部分并购的情况下,资产评估的范围则只包括一项或几项资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企业为了快速完成并购工作,或是为了尽快将劣势企业的资产向优势企业转移,一般都不按规定进行,很难做到对上述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且常常只重视对有形资产的评估,忽略了对无形资产(尤其是商誉)的评估。这必将会影响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资产评估机构都应该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不要漏估任何对企业有价值的资产,保证并购工作顺利进行。
(3)资产价值难以准确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对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以保证并购各方的切身利益。但是在企业并购中,被并购企业资产的价值经常很难被准确的确定,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往往只重视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无形资产的评估,这样就难以准确地确定企业资产的价值。有数据表明:过去许多企业并购都是在粗略的并购审计下进行的,且偏重于企业“硬资产”的审计。这种并购成功的“企业联姻”概率为50%。据美国管理协会的调查报告,在并购审计实施的早期约有25%的并购企业在十二个月内产量减少;约六分之一的并购企业丧失其市场占有率;四分之一的企业获利能力降低。并购后企业发现并购成本并不是为并购企业而支付的,相反,大多数花费在并购后企业解决并购审计中未能发现的无形资产评估上。由于对无形资产价值确定不准确,也使得国有企业在被并购时进一步加剧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如在外资上市公司收购国有企业时,国有企业往往不够重视营销网络、土地使用权、租赁权、特许专营权、专有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低估、漏估这些无形资产,使得外资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收购,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流失。这些都足以表明并购企业对无形资产审计是至关重要的,否则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不能准确确定。
仅就商誉来讲,我国有些企业经过长期的稳健经营,在市场上占有优势,信誉较好,盈利能力超出行业平均水平,如果不对这类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确认,必将导致并购价格的不准确。因此,在并购评估中,应当注意目标企业是否具备超额的收益能力,且这种超额收益是否具有持续性,以此来判断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商誉。在具体操作中,评估人员可以比较企业历年的平均利润率和行业利润率,如果目标企业历年平均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且这种趋势能够保持下去,评估人员就应根据企业预期的超额收益和获取超额收益的期间,按一定的折现率使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的商誉价值进行评估。此外,产品品牌、技术工艺、企业名称等也属于无形资产,往往在几十年的生产经营中形成,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也有很强的竞争力。一些外国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存在巨大潜力,但运用国内企业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和对无形资产评估意识不强的弱点,低价收购国内企业的股权、品牌或专有技术,排挤甚至吞噬了苦心经营的民族品牌。品牌的逐渐流失,实际上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流失,甚至可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对此产生的直接后果是阻碍了国内企业健康成长的道路,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来讲无疑也是一种损失。在出售国有企业时,只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出售,而未考虑土地使用权、商誉、专有技术、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以至造成交易中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三)缺乏具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审计人员导致审计质量不高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极其结果的优劣程度。审计质量包括审计结果的质量和审计行为过程的质量。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地检查与评价目标公司,尽可能地搜集充分的审计证据,使审计结论能全面地反映目标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外部与内部原因的影响,审计人员的审计质量不高。在审计中,往往会遇到以下问题,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一是审计独立性不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有待加强。在企业并购审计的过程中,有些审计人员不能很好的遵循职业道德,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干扰。这些干扰有来自审计人员工作时涉及其个人利益的干扰,如感情、金钱等,也有因受到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密切关系的影响,如审计人员与并购企业有着密切的或长期的个人或职业关系时,审计人员可能就会不加怀疑地接受客户声明书和观点等。这些都会导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高,从而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使他们不能客观、公正的对并购企业进行审查,审计独立性受到削弱,以至使审计质量不能达到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二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并购市场中的行为日益复杂化,企业并购审计不仅包括并购中的审查,还要对企业并购前、后的情况进行调查、审计,同时,还涉及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和效益性审计。在并购审计的过程中通常还会用到非常规的审计技术与方法,这些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决定了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工作质量的高低又与审计实施人员相关业务水平、综合能力有关。实施并购审计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掌握审计知识和技术,更要熟悉与企业并购活动有关的知识和技术。目前我国的审计人员虽然在不断地为自己“加氧”,专业素质和技能都有所提高,但是,能够根据并购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完成并购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还较少,大多数审计人员专项审计能力还较弱,与并购审计相关的业务知识较欠缺。这必将影响企业并购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不能保证企业并购审计良性效益的发挥。
三、企业并购审计完善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审计准则针对企业并购审计中法律法规、制度准则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与企业并购相关的会计、审计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反面应尽快制定专门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以形成健全和完善的企业并购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上应尽快制定针对并购业务的具体准则,以便更好的对业务的确认、计量、分析等进行具体规范,这样可以保证企业并购的顺利实施,以免使企业在并购时利用会计法规、准则上的漏洞来进行非正常交易、粉饰企业的业绩。同时,在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时,既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也要兼顾我国国情,就如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应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考虑知识经济的影响,严格区分购买法与权益联营法的适用条件,即保持互斥关系最为合理,也就是说,一些公司并购符合权益联营法的适用条件,就只能采用权益联营法而不能使用购买法;反之就只能采用购买法,这样才能较好地杜绝公司管理层在并购时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操纵利润;另外,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的较低要求,适当降低权益联营法的应用门槛。总之,要充分发挥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作用,避免出现无序局面。我国以基本审计准则和具体审计准则为主体的审计准则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指导某些特殊事项的具体审计准则还不够完善,就如规范企业并购审计的具体准则还没有制定。环境变化了,审计准则却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这必将影响其作为衡量审计责任的最高标准的地位。因此,企业并购审计准则的制定是迫在眉睫的事,要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确定与其相关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从而更有效的对我国并购审计工作进行规范。
(二)做好资产评估工作为能独立、客观、公正的确定并购企业的交易价格,使企业并购合理、有序的进行,防止并购中国有资产流失,我们首先应该积极建立一个充分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各项监管体制,使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监控相结合,对资产评估机构履行社会职能进行规范和引导,尽量减少评估业的多头管理和行业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其次,资产评估人员在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确定合理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范围,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全面分析企业资产的构成情况,对企业价值有贡献作用的资产要做到一项也不漏评,尤其是无形资产,要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认真核查资产,对于重要资产,必须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全面掌握其情况;被并购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评估作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并依此进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被并购企业的产权转让底价,应以审批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为依据,综合考虑被并购企业职工、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等因素后给予合理处理;再次,应该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和业务素质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评估人员自身也应深入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努力创造新的评估方法,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环境。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以保证审计质量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在有关审计工作的全部事务中,任何审计人员都应该不受个人或外界的干扰而保持独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首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在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该主动回避;其次,审计人员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业务或职务,如担任客户的常年会计顾问,为客户代编会计报表,常年提供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等;再次,审计人员在执业时要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而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应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二是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聘用与晋升制度,保证聘用的审计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保证被提升的审计人员都能胜任其新职务;其次,建立严格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强化审计人员业务规范意识,锻造审计基本功,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最后,加强对审计人员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监督,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为审计人员建立专门的业务档案,并将其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与相应的晋升和奖惩挂钩,促使其不断提高专业能力,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四、结论
本文主要从企业并购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即相关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不健全、资产评估不规范、审计人员职业谨慎性欠佳、以及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自身素质等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认为应通过不断完善与企业并购相关的法规、准则建设;规范资产评估市场,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管理;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谨慎,保证并购审计的质量,从而让并购审计能够在我国得到快速、高效的发展,让企业积极迎接并购浪潮所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③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分析集团企业应如何在分拆上市与整体上市之间进行选择

一. 基本概念的个人理解:
1.上市本身:
作为任何一项金融交易都要关注买方和卖方的潜在利益,以及金融监管者的政策。先从卖方说,适合IPO的公司需要有以下几个反省(先不说投行对你在上市前的考量):
a. 是否有健康长远的盈利模式保证公司发展的基本现金流,简单了说就是,您上市借股民的钱花之前是否让有关审批机构有足够信心允许您这么干,要是您借了二级市场的资本力量后没有信心在几年之内让您的资产负债杠杆恢复到让自己踏实的比例,您最好先别着急准备IPO,麻烦会不断的找上门,首先是证监会,弄得不好还会有审计部门,当然弄到最严重的地步就是您自个儿的商誉使您很难在商圈里混。当然部排除部分投行给上市公司做IPO时也有一定其他商业动机,比如麦肯锡给吉利的IPO股价高估导致一系列市场争议,此话题有机会以后另论。那么融来钱以后,怎么花,总得有点讲究吧,您别说,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会花大钱的。为了让您有所感受,随便问自个一个问题,突然有人将1个亿打进您的账户并告诉您,哥们,您能帮我将这些钱投资在一些能赚钱的项目上嘛,我想隐含的前提一定不是让您拿这钱来吃喝玩乐消遣的,我估计绝大部分人得两天两夜睡不着觉得琢磨,一是兴奋,二是实在没招,1个亿啊,这咋花才合适呢?呵呵,玩笑话,这么说的话点在如何有效的组织好融来的钱去发展事业,实业企业是否有合理的计划让所融来的股民的钱投放到合理的赢利模式中并生来新的利益,这要考量企业的战略,企业的各项资源(政府、技术力量、市场能力)等等一系列综合因素,有节奏有预期的把钱落到实处,当然我说的都是正儿八经好好干事的企业的路子。
b. 从买方理解,这个重要的角色就是投行,大家对投行的议论纷纷,并且投行从事的业务也纷纷扰扰,令人眼花缭乱,他们始终是金融市场中很活跃的一份子,他们既给现代金融市场带来很多创新,让实业商人们充分享受到一定程度资本的愉悦,也为现代金融带来无比深刻的伤害,例如08年的次贷危机中高盛、摩根等投行无情的风险转移及商誉缺失,用曾经活跃金融市场的衍生手段有一次无情伤害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秩序和信誉。当然一场金融风暴的来临一定不能将所有责任都推卸到投行,这个可以在以后的话题中和朋友们探讨学习对08危机更深层次的原因。但我们可以看到投行在现代金融创新和危机中所扮演的活跃角色,值得反思。说到正题,投行决定是否服务您上市,有这么几个方面吧,一定记着,投行一定不是省油的灯,他绝对不做亏本的买卖,不是有句话嘛,在美国一流的人在华尔街,二流的人在华盛顿,虽然是玩笑,但我们看到对从事投行人员全面素质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半路出身的投资银行家》描述投行工作者的心路历程。既然不做亏本的买卖,那他要找到赢利点,有时候买卖的赢利点不一定是在这一把交易上,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长远的布局,比如麦肯锡给吉利抬高IPO股价,难道他们的金融分析师不合格,告诉你,这一定是废话,换个角度理解,您上市的估值一定不是靠纯粹的金融算法估计出来的,要是的话,您一定把这事当玩笑,理由很简单,真金白银的背后一定是很恶很饿的残酷人性,总之千万别只是单纯得看重经典金融学中靠市盈率、利率、投资收益率等参数“推算”出的结果。那动机究竟是什么,我想一定不排除双方在长远利益上的合作,当然还有很多动机,我深信有很多优秀的金融工作者在此方面有更深邃的见地,有机会共同讨论。
2. 整体上市和拆分上市:
形式的理解可以比喻为卖整块饼还是单个饼。 是分还是合着一起上,取决于企业领袖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宏观判断,有这么几个依据,分别说说,一是企业现有各块业务的关联度,这个不难理解,假如三块饼都是一种烹饪,这在下次做的时候至少我们和面、发酵、蒸笼上屉一勺烩的可行性增大。二种考虑稍微麻烦,但更接近现实,就是企业在上市之前已经相对多元化了,而多元化的目的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企业根据自身不同领域的资源优势为了赢利或者占领市场先做了积累,而且这些业务之间的关联性、市场环境生态链(不同的政府关系)、赢利模式确实差异很大,故而融来钱以后很难制定统一的财务计划,因为大家需要花钱的节奏和环节差异会很大,这样没法从宏观管理层统一调度。拆着上也得考虑长远发展的结合点,任何一个东家分开自己的公司去上市,应该会有两种基本考虑,一是将来有一天重新整合到一起,这要看在上市以后企业产品方向的结合点在哪里,企业家一定会在产品战略整合上花很多心思,说白了就是让自己的几个孩子最终又热热闹闹的回到爸妈这而来一个灶里吃饭;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家看到某个分支企业的盈利或许在未来一段时间和自己的主营业务没有太多交叉,但依据他现有的产业链和资源优势,他有可能在上市之后获得更好的收益,这些收益可用来保证主营业务的现金流,这样的路子在商人圈里很常见的,所以我们在观看一个企业分拆上市时需要多方考证他们的动机有助于去理解他的发展。最简单里说,是否买他们的股票也要看这支分拆后的企业是该企业未来的真命天子呢还是陪太子读书的主儿,这对长期投资决策来说怕是要想的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前两种情况的纠结,我想这也取决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就像下棋,本来开局的时候三个边角夹起来的局面很好,目的是让三个角的稳定态势去夹攻那片中间的空,但突然中间地盘被对手宰了一条大龙,形势变了,策略也得调整吧。我想这位朋友可以参考这些思路去考量一下企业分拆还是整合他们背后的动机,无论对企业本身的发展思路还是从长期投资的角度,都会有更多主动的理解。
二.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解
这块我说不了太多,毕竟我不从事监管的行道,但我就从投融资者角度说说看法,期望很简单,我总结起来就是:监管机构能够公平的保障所有参与者有理有利的投入和获取应得的利益。但是,呵呵,公平这个词自打他被造出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金融词汇,它是个极其复杂的社会期望,大家还记得法院的标志吧,一杆天平寓意了无数含义,我们看到的只是表面的平衡,但背后有很多道理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总之,我还是对我国二级市场的监管的未来地位充满信心的,相信随着二级市场的不断活跃,既能有效得给那些有创新和活力的企业提供更多融资的机会,也能有效的打击那些有违商业伦理的不地道的企业。我国二级市场的融资特征和PE、银行的融资性质还是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拿投资者的钱,但周期和监管力度、操作方式都有差别,愿意听听专门从事证券行业的朋友对此问题的看法。
三.最后简单总结一下对此话题的几个理解:
1. 任何一项金融交易背后需要关注买卖方双方及市场监管者三方面的态度和动机,交易不止是真金白银,也想想真金白银背后几方的动机。2. 拆分上市是否有利于企业取决于企业管理者对所拆分后的企业的发展,是为了最终的融合还是为了一时的现金流补充,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