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持仓收益 » 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成因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成因

发布时间: 2021-04-30 06:19:35

A. 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一)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相关,且独立存在于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在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方面考虑重大错报风险。
1.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可能影响多项认定。此类风险通常与控制环境有关,但也可能与其他因素有关有,如经济萧条。此类风险难以界定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具体认定;相反,此类风险增大了任何数目的不同认定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对注册会计师考虑由舞弊引起的风险特别相关。
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措施包括:考虑审计项目组承担重要责任的人员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是否需要专家介入;考虑给予业务助理人员适当程度的监督指导;考虑是否存在导致注册会计师怀疑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事项或情况。
注册会计师同时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考虑的结果直接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认定层次上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在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获取审计证据,以便能够在审计工作完成时,以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水平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2.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在考虑相关的内部控制之前,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易于发生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的可能性。
某些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及其认定,固有风险较高。例如,复杂的计算比简单计算更可能出错;受重大计量不确定性影响的会计估计发生错报的可能性较大。产生经营风险的外部因素也可能影响固有风险,比如,技术进步可能导致某项产品陈旧,进而导致存货易于发生髙估错报(计价认定)。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中的某些因素还可能与多个甚至所有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有关,进而影响多个认定的固有风险。这些因素包括维持经营的流动资金匮乏、被审计单位处于夕阳行业等。
控制风险是指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发生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没有被内部控制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的可能性。控制风险取决于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由于控制的固有局限性,某种程度的控制风险始终存在。
(二)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由于注册会计师通常并不对所有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进行检查,以及其他原因,检查风险不可能降低为零。其他原因包括注册会计师可能选择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过程执行不当,或者错误解读了审计结论。这些其他因素可以通过适当计划、在项目组成员之间进行恰当的职责分配、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以及监督、指导和复核助理人员所执行的审计工作得以解决。

B. 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及对策

审计风险的均衡治理

针对上述风险及其原因分析,为了防范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我们应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一方面国家应加强有关制度、法律建设,为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提高责任认识,加强风险意识,加强道德建设,不断学习,提高执业水平。

首先,加强外部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注册会计师审计环境建设包括政企及政所关系的调整、整个社会诚信水平提高、企业管理者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诸多内容。在此,我首先重点强调的是政企、政所关系的调整,我们应当完善体制改革,彻底断绝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亲缘”关系。政府一方面只应履行其应履行的职责,从宏观层面上对市场进行管制,不再将公司上市、企业发展作为自身的政绩,另一方面还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为市场主体,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让市场来说话,运用市场机制,促使企业健康发展,如果企业发展不如人意,政府也无须为其提供保护伞,也不再为之施压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从而使注册会计师有一个较宽松的便于执业的政治环境。

优化社会审计环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增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一方面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从而从源头上控制注册会计师风险,另一方面在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会计监督功能的同时,应由代表股东利益的审计委员会来聘请注册会计师,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环境建设优化还包括注册会计师判断标准的建设,其中重点应加强会计准则的建设。目前,在国际上对制订会计准则的基本观念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再就是是以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对于这两种不同基础的会计准则的优劣,可以进一步进行讨论,应该说这两者各有利弊。但在我国目前,恐应以规则为基础,因为我国目前的会计人员素质包括注册会计师的素质还没有达到与原则为基础相适应的职业判断水平。如果我们以原则为基础制定会计准则,那么,企业作弊事件恐更无穷尽之时,注册会计师也会因之而受罪或逃脱其法律责任。

其次,强化约束机制,加大违规经济成本。将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还给市场,并不是说就不要政府,政府应运用其国家机器所拥有的手段,强化约束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正确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作用。

强化约束,首先应加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即应在法律上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根据社会审计职能发展的最新理论,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既包括对财务报告的鉴证和评价,也包括对舞弊现象的发现和揭露。前者既包括对财务信息的评价,也包括对非财务信息的评价。但从现实来看,仅仅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停留在法律文书中是不够的,在明确了审计责任和法律责任后,还须建立一套有效的诉讼程序。反之,再严厉的法律也是白纸一张,从而不能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强化约束,还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在这方面各监督主体应相互协调,其中财政部门作为主管机关应承担其管理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审计部门———政府审计机关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再监督,重点监督其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尤其是审计结果的真实与否,看其是否客观公正的开展审计并独立地、客观而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另外,我们也可以借鉴他国做法,实行公共监督。按美国《2002年萨班斯———艾克斯列法案》的规定,成立一个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大多数来自非会计职业界。我们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及其他人组成一个公众监督委员会,直属人大或国务院,由上市公司和其他需要提供审计服务的企业和注册会计师承担经费,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外的监督。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还应加大惩罚力度,只有加大违规成本,使作弊者因作弊而获得的收入不足以赔偿其损失,使其多少年的心血因之而毁于一旦,法规才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反之,轻微的处罚,只能被作弊者看作是一个不足考虑的机会成本而已。

当然,加强自身建设,也是防范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重要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积极主动地采取相应对策,防止审计风险。防范审计风险还需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看门狗”形象。这就要求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这种独立性不仅要在实质上保持独立,而且在形式上也应保持其独立。为此,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所有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都必须得到事先批准,必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必须实行回避制度。另外,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人员往来,亦即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到企业或公司去任职,而该企业(公司)又成为这些审计人员原服务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从而有损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为了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有关法规应规定在解除了审计或其他服务关系之后五年或更多的时间,才允许发生上述人员流动。

加强注册会计师自身建设,提高其自身素质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中外“会计丑闻”事件中,无一不涉及到注册会计师道德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加强自身的执业道德建设,坚持独立审计的本质,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审计意见。同时,应自觉地做到不同时为一家企业提供审计和非审计的其他业务,如审计咨询业务等,既做到实质上独立,也要做到形式上独立。

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提高注册会计师入门门槛,加强注册会计师培训是一个关键措施。在这方面首先应提高注册会计师入门门槛,要求其必须从事一定时期的会计和审计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参加考试的门槛。与此同时,应规定凡是从事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应通过正规的会计审计业务学习和培训,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还体现于未来适应能力。由于新的经济活动不断出现,新的技术不断发展和更广泛深入地运用,审计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新的技术,了解并精通新的经济活动,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够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审计;同时,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执行审计准则,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及适当的审计程序严谨执业,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C. 国家审计的风险成因

1、政治环境。政治环境决定了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管理模式,即行政型审计模式。这种模式的不足是独立性差。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部门监督执行机关自身,其工作力度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政府的某些行政活动有悖于法律,或在行政活动中存在短期行为或存在区域利益、行政级次利益、部门单位利益冲突时,尤其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就不能客观公允地表达审计意见。有些问题能不能处理还要看当地政府的态度,当上级或其他部门再次检查时,审计风险就可能暴露出来。
2、经济环境。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审计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完善、健全经济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上来。这必然增加审计难度和审计风险。尤其在我国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在利益驱动下,舞弊现象频频发生。2001年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的粤海铁路私分国有资产案,就是典型的一例。这一国有资产流失案经历了第十四次审计才被彻底揭露,这其中公司组织结构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及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健康给审计带来的难度和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1、法制观念淡薄,使审计执法行为处于两难状态,造成执法不严和监督不利的风险。尤其当法律让位于权利时,审计风险就更大。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企改制而来,一些国有企业根本没有近三年内连续盈利的经经营成果,但当地政府为提高政绩,以行政手段干预,制造虚假财务成果,包装了本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使之“合法”上市。这样审计行为将听从政府命令,审计的独立性失去意义,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2、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的行政法律、法规依据不足或不完善,造成审计风险。例如,关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也就是说审计机关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公布审计结果这一法律规定,成了具有任意性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作为法律义务规定“应当或必须”公告审计结果。具体什么情况下公布什么情况下不公布,相关准则又没有规定,所以审计机关对此操作起来较难,风险也很大。再如,一个问题有多种法律依据,且相互矛盾;有些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只能依据地方政策来来处理或评价。这将导致了审计评价、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处罚的风险。
3、被审计单位自身环境。我国的企事业单位还没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的不健全,有的即使健全了也是责任模糊、流于形式,缺乏执行的主体,尤其对管理层的控制更是失效。而审计依据这样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审计后,得出的审计结果可能与造假、欺骗及违规经营现象相反。内部控制制度的失效突出表现在管理层舞弊失控,这是审计最大的风险。如上市公司银广夏、亿安科技、东方锅炉等造假黑幕,不仅揭示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更给审计界敲响了风险的警钟。 1、审计规范体系不完善,审计质量保证体系尚未建立,审计操作过程会产生风险。
(1)实际操作中审计工作底稿体系十分不健全。目前,国家审计只针对问题取证,没有对所有重要项目都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的记录。而不象注册会计师审计那样,对每一个会计报表项目都有实施审计的程序和记录。这种情况会在审计风险发生时,审计人员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对发生风险的问题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甚至有故意而为的嫌疑。
(2)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无依据。国家审计具体审计准则中,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只有通用准则,没有操作指南,实际工作中,只是简单地摘抄了几项与财务有关的制度,评价术语基本是“健全、有效”或相反。工作底稿中根本没有内部控制测评记录。内部控制制度测试流于形式,重要性和风险的评估也就失去意义,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2、审计人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综合素质低是导致审计风险最直接因素。
(1)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低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方面基本业务能力尚不能达到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不当,就会出现取证不充分或不相关,引用法规不准确,处理处罚不适当的问题;另一方面相关知识贫乏,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差,如,不精通会计业务,对会计舞弊行为束手无策等。再一方面专业能力低,不掌握审计专业技术和方法,如,内部控制制度测试、重要性和风险评估、抽样方法的运用、计算机审计等。这样,审计人员即使努力了也难以查出重大舞弊和违纪问题。
(2)缺乏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也会产生审计风险。国家审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保持独立性、客观性、稳健与谨慎的态度、熟练的专业技能、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以权谋私、对查出的问题隐瞒不报,与被审计单位作交易,为审计行为埋下隐患。
(3)执法观念淡薄是造成审计风险的又一人为因素。审计是执法行为,执法工作不慎重的后果,即带来审计风险。如,盲目确立审计项目,本不在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却因某种原因或不慎重列入审计计划中,结果造成越权审计,可能引起行政复议;实施监督盘点现金时,审计人员亲自盘点,承担了本职工作以外的责任;对应告知听证的没有告知被审计单位等,这些忽略了法律和法定程序的工作,必然招致审计风险。
3、审计管理的不严密是导致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审计管理不严密表现在:一是管理混乱,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权力分散,查出问题层层隐瞒,监督、处罚力度弱化;二是队伍不精、业务不硬,有问题也查不出来;三是没有制度保障,如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等。这样的审计工作环境,审计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4、审计技术和方法落后同样会产生审计风险。现代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经济业务纷繁复杂,审计难度加大。落后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会使审计行为效率低、质量差、风险大。如,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在制度不健全或健全但不能被不效执行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往往不能揭示重大舞弊行为,因为其风险分析是基于被审计对象内部制度的,而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经营风险等与审计风险相关的因素。

D. 审计风险的形成受哪些因素影响

  1. 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

  2. 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不对称。

  3. 审计环境影响。造成审计风险的环境方面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最主要的是审计管理体制和审计法律环境两大因素。

  4. 审计主观因素影响。一是审计人员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和审计专业素质两大类。

  5. 审计方法落后。虽然近年来计算机辅助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已经日益得到应用,但是手工对账、判断抽样依然是基本的方法。

E. 基于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审计风险研究侧重点是什么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F. 内部审计风险的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

内部审计风险的定义:是指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或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弊端和漏洞,而内部审计人员认为财务报告是合法、公允以及经营管理是健全有效的,并因此提出不恰当审计意见的的可能性。通常人们认为审计风险主要是由于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主观判断错误所致,其实审计风险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之中。

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

  1. 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设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实现经营目标服务。

  2. 内部审计对象和内容的复杂性

  3. 内部审计法规不健全,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4. 内部审计方法滞后,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内部审计风险的作用:

  1. 强调内部审计风险意识,有利于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当前,内部审计在审计程序、标准、报告等诸多方面不够规范,带有很大随意性,从而造成内部审计工作的混乱无序。强调风险意识,可促使内部审计标准的制定,按程序办事,进而保证审计质量。

  2. 强调内部审计风险意识,是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现代信息社会日益复杂,加上信息的非直接性、信息提供者的偏见和动机、数据量大且业务复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对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供评价,从而使信息风险转化为审计风险。强调风险意识,有利于企业管理层得到真实可靠信息,有助于企业正确决策和提高效益。

  3. 强调内部审计风险意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内部形成多种利益关系。此时,作为企业自身约束机制的内部审计,成为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共同需要。一方面,所有者要评价受托给经营者的资产是否安全;另一方面,现代企业使管理部门报酬与其工作业绩挂钩,经营者需要审计部门对其业绩报告真实性作出鉴定。现代企业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打破了传统的审计关系三要素格局,加大了内部审计承担的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尤显重要。

G. 公司上市审计风险有哪些

常见风险信号
从哲学的角度,任何本质都将通过现象表露出来。同样,在上市公司审计中,任何“非常”行为都会有其外露的迹象,即风险信号。若CPA能及早察觉,就能缩小审计范围,重点审计疑点、难点,披露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综合考察近几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例,专家发现常出现如下风险信号,以供审计人员和市场参与者参考。
(一)筹资、投资盲目,并购无规划
新上市的公司常利用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资本运作,用于投资或并购其他企业,以扩大自身经营规模,扩展经营领域。同行业的横向并购或相关行业的纵向并购,一般能降低成本(生产成本、税负、交易成本等),形成规模效益。但不相关行业的混合并购往往面临较大风险,若公司对新涉足行业的前景估计不足,其经营行为必然难以顺应市场需求,反而会对自身正常的经营、管理、组织程序产生负面影响,资源被浪费。涉及的经营领域过大,反而会拖垮原有企业。
有的上市公司不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将募集的资金投入使用,而将其托给券商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以提高投资收益。这是一种对投资人不负责的行为,若在二级市场深度套牢,投资人将遭受巨大损失。
因此,CPA要关注所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考察使用的合理性。对当年筹资、并购次数较多的上市公司,CPA应关注这些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用多次并购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况,也应意识到自身实力不强的上市公司,若投资范围过广,将面临较大经营风险,CPA则承担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对委托理财事项,则要查阅相关协议资料,了解抵押情况,确定其合法性及可收回性。
(二)股价波动异常
企业的经营举措公布后,股市将有提前量的反映,这是对未来的预期,而实施方案后的影响将在后期得以体现。投资者决策的依据是财务指标和经营成果,这也是上市公司违规造假的直接对象。
“银广厦”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利润达7.45亿元,其中1999年1.78亿元,2000年5.67亿元,使其业绩出现惊人的增长,股价竟上涨了440%.
股价变动受外部交易环境和内部经营业绩共同影响,CPA应结合本年度整个证券市场的行情来考察上市公司的股价,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牛市”来掩饰自身利润的虚增,利用“熊市”来为自身亏损找借口。同时,应关注股价变动幅度较大时期前后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上市公司极可能利用这些业务粉饰财务数据,操纵股价。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当新的委托客户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无合理解释,从某种意义上已对现任CPA予以提醒:该公司很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如下可能:
1、前任CPA已对该公司管理人员的正直性有很大怀疑,估计有较大风险,退出审计;
2、在重大问题上,CPA与管理当局存在较大分歧;
3、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问题,CPA考虑不能完成委托要求,拒绝接受委托;
4、在上年度审计报告中,CPA披露了公司的重大财务问题,而本年度经营业绩每况愈下,公司担心前任CPA利用上年度审计信息优势,披露更大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CPA应掌握近三年该公司的审计意见情况,向前任CPA了解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仅作为参考,CPA主要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估计风险水平。
(四)利润质量不高
孤立地审查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都可能忽视问题所在,利润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并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表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也不能准确反映当期盈利能力。因此,要结合两张报表分析,审查盈利质量。若该公司当年利润较多,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CPA应加倍关注其收入的 来源、构成,考察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