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MBO 具体是什么,90年代中国大约多少企业被MBO了。如何才能更好的MBO呢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对中国企业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于能理清企业产权,实现所有者回归,建立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这是中国MBO最具鲜明的特色。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MBO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见,MBO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从国内外的MBO实践中可以看出,MBO并非适合所有的企业。实施MBO的企业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间;其次,企业处于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如家电和一些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企业;第三点是企业要有优秀的管理层团队,这也是MBO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MBO的内涵
管理层收购MBO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曾经风靡一时,在国外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MBO近些年才开始试行并逐步兴起。由于MBO在明确产权、强化激励等方面可以对企业管理、尤其是对管理者产生积极作用,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着手实施MBO,我国更有专家将2003年定为MBO年。目前,我国已有宇通客车、粤美的、深圳方大、佛塑股份等上市公司试行了MBO方案。
MBO在西方发起的动因主要是解决经理人代理成本等问题,意在解决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及企业的资产结构。而我国的产权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产权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MBO的动因和特点决然不同于西方。同时,MBO在西方的兴起也是因为可以综合应用各种完善的融资工具的结果,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还缺乏有效的融资工具,因此在中国现阶段的MBO操作与国外的MBO操作必然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本文试图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MBO理论及其操作实践,力图诠释我国本土化的MBO方案,希望对MBO感兴趣的企业能够从中获益。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国内一般译为管理者收购、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融资收购,即为管理层利用杠杆融资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具体来说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营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行为,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并购方式,是企业重视人力资本提升管理价值的一种激励模式。通过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完成由单纯的企业管理者到企业主人的转变。MBO的实行,意味着对管理作为一种资源价值的承认。通常,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上市公司管理层出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通过其授让原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MBO通过设计管理层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的特殊身份,希望企业在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机制,以及在高负债的外部约束下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也就是说,MBO最重要的目标是“做大蛋糕”,管理层在“蛋糕”的增量中利用融资杠杆获得超额利润,同时给MBO融资的一方也在增量“蛋糕”中获得高额回报。
管理层收购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问题,降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成本。解决内部激励、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方式有许多种,而MBO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一直在探索解决国有股减持的方法,MBO在我国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生事物。直观来看,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内部激励不足和扭曲的情况下,管理层收购不可避免地成为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激励不足的一种选择。在我国国民经济改革的大环境下,可能会更有成效。
根据被收购公司不同的资产结构、经营层的收购意愿,以及被收购公司原股东的转让意愿,MBO的操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a.经营层收购股东的公司
b.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c.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业务部门
d.经营层收购母公司
㈡ 请问,上市公司是MBO是什么意思
你好,所谓MBO,是指由在职的管理层发动,组建一个规模较小的外部投资人集团,收购原来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使它转变为管理层控制的公司。由于外部投资人集团主要通过大量的债务融资来达到转为非上市的目的,因此MBO属于杠杆收购之列。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㈢ 中国特色的 mbo 有哪些特点怎样理解 mbo 过程中的利益转移现象
管理层收购MBO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曾经风靡一时,在国外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MBO近些年才开始试行并逐步兴起。中国更有专家将2003年定为MBO年。
MBO在西方发起的动因主要是解决经理人代理成本等问题,意在解决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及企业的资产结构。而中国的产权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产权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MBO的动因和特点决然不同于西方。同时,MBO在西方的兴起也是因为可以综合应用各种完善的融资工具的结果,而中国证券市场还缺乏有效的融资工具,因此在中国现阶段的MBO操作与国外的MBO操作必然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本文试图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MBO理论及其操作实践,力图诠释中国本土化的MBO方案,希望对MBO感兴趣的企业能够从中获益。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国内一般译为管理者收购、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融资收购,即为管理层利用杠杆融资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具体来说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营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该公司的股份的行为,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该公司目的、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并购方式,是企业重视人力资本提升管理价值的一种激励模式。通过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完成由单纯的企业管理者到企业主人的转变。MBO的实行,意味着对管理作为一种资源价值的承认。
通常,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上市公司管理层出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通过其受让原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MBO通过设计管理层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的特殊身份,希望企业在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机制,以及在高负债的外部约束下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也就是说,MBO最重要的目标是“做大蛋糕”,管理层在“蛋糕”的增量中利用融资杠杆获得超额利润,同时给MBO融资的一方也在增量“蛋糕”中获得高额回报。
㈣ 推荐一两本书是写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对公司业绩影响”这方面内容
《管理层收购及其在中国的实证研究》
图书ISBN:7807302607
出版时间:2006-11-1
出版社:学林出版社
作者:何光辉,杨咸月 著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研究》
图书ISBN:7500584458
出版时间:2005-9-1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张立勇
《管理层收购的成功之路》
图书ISBN:7010048622
出版时间:2005-4-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魏建 著
㈤ 国企MBO为何不适合中国
为什么?我们在此做一点分析。MBO(Man鄄agementBuyout)即经理层融资收购,它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用杠杆融资的方式来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也就是说,现代公司起源是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来实现的,而MBO则是试图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来化解企业的代理问题。
企业的兼并与重组、企业的收购与拍卖、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与变更等都是最为常用的方式,MBO也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一种方式。正因为这些工具的平常性,在这些国家早已形成了规范的制度安排及运作机制,这样就可以保证企业的资源不断地分解、重组与整合,来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
这或许是MBO引进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MBO通过股权变更,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从而增加了对高层管理者直接激励与约束,减少了代理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现代企业制度向原点的回归。但这种回归必须建立在以下的前提之上:企业的产权明晰,不存在产权的缺位;合约能够有效地执行而不是信用缺失;充分发展的人力资本市场、完善的金融市场及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等,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MBO要实现有效运作都是不可能的。
2002年以来,MBO开始在国内盛行,2003年上半年,MBO热潮高涨。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进行了MBO的已经不少,非上市公司进行MBO的更是很多。特别是国有企业MBO更是成了热潮。
实际上,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还没有适应MBO成长的经济环境与条件。首先,从上市公司的情况来说,84%的终极所有权仍然为国有企业所有,公司高层经理大多是政府行政命令的结果,而不是从市场选择而来,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缺乏。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理层是上级行政部门任命的,很难保证他们都会对目标公司原有的资产负责,也不排除有些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及以内部人控制的方式会千方百计地侵占目标公司的资产。比如以关联交易及压低价格的方式掏空国有资产,以操纵账目的方式来控制目标公司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进行MBO运作,必然会有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入个人口袋里。即使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同样会出现或是目标公司的定价困难,或是公司经理与政府部门的人合谋一起来侵占国有资产的情况。
还有,无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国有银行,政府基本上都掌握着大多数资源。
这种情况下,对目标公司的收购就无法完全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既无法形成目标公司公正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形成MBO正常运作的市场秩序,从而使得MBO的运作,或是处于暗箱操作中,或是处于以政府行政方式决定的弊端中。这样,不仅会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而且也会导致钱权交易盛行。同时,由于国有银行仍然占据着国家的大多数金融资源,MBO运作所需要的资金也只能够通过国有银行的方式获得。而行政化的国有银行同样可能成为钱权交易的地方。
从制度安排上来说,目前我国MBO运作的法律法规不是缺失,就是可操作性弱。这就使得收购者既有很大的回旋空间,又承担着极大的法律风险。比如,MBO的融资问题是MBO成功最为重要的一环,企业的管理层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融集资金,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不仅造成了对MBO运作融通资金的困难,而且使得收购者的很多融资手段成为违规之举。这样,也会逼迫管理层收购走向非法经营之路,如钱权交易、收购行为暗箱操作、故意不披露相关信息、私下交易、国有资产定价过低甚至贱卖,“内部人控制”加重等。
总之,在目前的条件下,国企MBO是不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的。我们注重的并不在于MBO这种方式是否在中国展开,而在于先制定MBO运作的法律与规则。
㈥ 小弟要写论文 求一个最近的MBO收购的案例 最好是06年以后的
MBO产生于传统并购理论,在西方国家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今天,作为资本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MBO正在中国悄然兴起。
MBO的兴起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我国国有股减持以及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政策为MBO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背景和发展契机。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如何解决公有企业"产权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的难题,MBO在理论上提供了一条较为可行的思路。正当我国对国有股减持方式以及产权改革方案困惑彷徨的时候,MBO的出现不失为一个积极的尝试。由于在实践中还存在种种障碍和疑虑,所以断言"MBO将成为未来中国产权改革的主流方式"还为时过早。但中国企业的产权困境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不同利益主体地位和相互关系的衍变而不断变化,时至今日每个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都有自身的特点,只有符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改革方案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目前我国MBO不乏成功的例子,例如粤美的、宇通客车、深圳方大等,如果说这些大的上市公司MBO案例具有某种特殊性或条件性的话,那么对于一般的非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或国有企业某个部门的收购,则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和可操作性。
实现一个蜕变
一夜之间从企业的管理人员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成为拥有一定资源基础的创业者,这种"不可思议"的蜕变无疑是令人神往的。但MBO项目要想成功实施并不是那么简单,只有找准合适的机会、选择适当的途径、控制内在的风险才能保障项目的成功。
1.什么样的企业或部门适合管理层收购
MBO既是一种资本运作的工具,又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上的变革,收购只是手段,整合才是关键。由此可见整合对MBO实施成功的重要性。整合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前者指公司组织结构、财务结构及经营管理本身的调整与整合;后者则是指公司针对资本市场的运作和调整。经过整合,公司要实现改善经营管理、获得稳定现金收入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最终使投资者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一个能成功地实施MBO的企业或部门,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特点:第一,该企业或部门应该具备管理效益的空间。只有当企业管理者的报酬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时,实施MBO后,才能使管理者的潜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管理者成为所有者之后,能够把这部分潜力转化为企业的效益。第二,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必须很高,有事业心。管理层必须是一个团结的团队,领导者之间目标一致,有很好的合作心态。第三,企业所处行业倾向于成熟产业,且企业债务负担不是很重。第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各方对其管理能力均表认可,有利于MBO活动的开展。第五,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应该较低,这样可使收购的费用不是特别高,有利于管理层控股,也利于MBO的实现。
2.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
MBO是杠杆收购方式的一种,而杠杆收购的特点决定了融资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将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我国,落后的金融体制和不发达的资本市场限制了许多融资渠道,因此目前较为常见的方法就是抵押贷款和引入风险投资,如前面所提到的MBO案例中,只有一部分的款项是自有资金,其余都是通过抵押贷款和风险资本解决。当然,不同的融资渠道也导致了不同的实施过程和风险程度,因此,MBO实施主体应该根据自身所具有的客观条件和信用地位来选择融资方式。
3.规避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
在MBO刚刚起步的中国,很多法律和制度上还缺乏清晰的规定,因此,目前MBO活动有很多细节还介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如法律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给个人从事股权投资的活动,同时也禁止公司用资产或股票作为抵押贷款从事股权投资。
在MBO的实施中,管理层和职工通常需要共同设立一个壳公司并以法人的名义展开收购活动,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2~50人的限制,当然职工可以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介入,但职工持股会属社会团体的性质,是非盈利性的组织,不能够进行投资活动。同时,壳公司对原公司的收购行为是一种股权投资,对于股权投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显然这一点在MBO实施过程中也很难满足。
针对这样一种客观环境,MBO的实施主体一方面要适当地规避法律或制度上可能的障碍,另一方面也需要和当地政府及主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MBO能顺利进行。
案例
顾是在2001年收购科龙的,MBO时他是科龙的绝对领导人.
2000年,科龙电器所在地,容奇镇,发生了一件决定科龙命运的事——容奇镇与紧邻的桂洲镇合并成立容桂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带来了政府领导的连锁变更。新来的镇委书记是原顺德市北滘镇的邓伟根,原容奇镇副镇长徐铁峰则被选定担任镇长。
在此之前,容奇镇镇政府通过下设的容奇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后更名“容声集团”)一直对科龙电器保持着绝对控股地位。期间虽然历经潘宁与王国端的人事更迭、不同领导者在经营上的策略摇摆、以及裙带企业挤占科龙电器利润等种种问题,科龙依旧在1999年完成了56亿元的营业总额。当年,科龙冰箱产量国内第一,全球第五,空调产量亦排名国内第五。然而,随后在2000年发生的这场政府改制,让科龙走进了一场漩涡。
改制后出任容桂镇镇长职务的徐铁锋,原系科龙的法人代表。据《财经》事后报道,徐铁锋与新来的镇书记邓伟根不合,又加之他曾一直冀望容桂镇书记一职却败于邓伟根,因此,徐铁锋履新不久,即生去意,于2000年6月辞去镇长一职,“下海”出任科龙总裁。
但让徐铁锋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下海有些生不逢时。2000年正是国内家电业竞争激化的一年,旷日持久的价格大战让科龙损失严重。再加上徐铁峰本人疏于品控,上任当年便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回收冰箱逾万台。结果,科龙当年巨亏亿元。
此时,顾雏军出场了。
顾雏军是在科龙股价跌破发行价的背景下出现在容桂镇镇政府面前的。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科龙的巨亏已经让荣桂镇镇政府将其视为烫手的山芋。书记邓伟根亦向媒体表示,科龙历史问题严重且现状堪忧,再由政府把持已无前途,只要接手之人能够把企业留在容桂,为政府贡献税收,解决就业,政府便可以退出。就这样,2001年10月,顾雏军与容声集团签约,以每股2.73元的价格收购20.64%科龙电器股份,成为科龙第一大股东。
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的事,我们已经多次在媒体上见到。他掌控科龙的四年间,第一年巨亏,继而在第二年、第三年转盈,其本人也荣登《财富》百富榜,并成为“2003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随即,第四年再亏。正是最后2004年的亏损引发了舆论争议,也引来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顾雏军旋即案发。
郎咸平在质疑格林柯尔收购时曾经质疑,顾雏军通过进入收购公司管理层,大幅提高企业运营费用,提高公司亏损幅度进而压低收购价格。
郎咸平炮轰顾雏军席卷财富 MBO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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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1、 目标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大于MBO所需融资额;
2、 目标公司的可变现流动资产大于MBO所需融资额;
方案
1、 目标公司股东、管理层、信托公司议定收购方案:由信托公司制定一个非定向(实为定向)股权投资计划,设置优先收益和劣后收益两种收益结构。
2、 目标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该计划的优先受益部分,管理层将其所筹资金投资该计划的劣后受益部分。
3、 信托公司将所筹集的信托资金收购公司股东的股权,达到相对控股地位。
4、 目标公司因长期的信托投资而产生短期的流动资金缺口,借入银行贷款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5、 由于管理层在信托计划中享有劣后受益,如果经营失误其投资损失将成倍放大,同样,如果经营得当其投资收益将倍增,而目标公司的投资相当于债券投资,享有固定收益。这样,就构造出了一种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管理层激励机制。
6、 管理层将其每年所得的劣后收益委托信托公司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替换部分银行贷款,一方面可以将公司收益锁定在管理层,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负债资金。
方案的优点:
1、 以迂回的方式利用银行贷款进行股权投资;
2、 以合规的方式分享目标公司的股权收益;
3、 无需进行私募融资;
我国MBO的运作
由于国情、法律体系、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等全方位的差异,我国MBO与美国存在很大差异(见表1)。因此,可以说我国MBO处于发端阶段。
在这种背景下,政策难以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MBO法规,一切都在尝试中。我们只能结合已经发生的案例阐述国内MBO的一些关键环节。
(一) 收购准备阶段
MBO收购前准备工作包括:第一,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在“分级管理,分级所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企业对MBO的态度倾向保守,而地方政府对于大型企业MBO也比较保守,对于中小型企业MBO则比较开放,特别是对经营不好的企业将可能给予更多支持,但管理层多不想收购。由于各企业在当地重要程度的不同、企业管理层对企业贡献的不同、对政府影响力的不同,因此现在获得政府批准的成功的案例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此在选择目标公司方面应注意:一是现任管理层对于目标公司有比较突出的贡献,MBO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二是运行比较规范;三是现任管理层在当地政府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属于比较强势的人物;四是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同时又属于竞争性较强而非具备垄断性质的行业。已经成功的MBO中如宇通客车、粤美的、鄂尔多斯都具备这样的特征。第二,组建收购团队。MBO收购团队在收购过程中可能是比较难协调。MBO在目前的情况下,带有一定奖励色彩,因此收购团队的组成、收购比例的大小很可能在一个原本团结的管理层内部引起争议,甚至起到某种破坏的作用。因此,如何客观的确定范围、圈定比例非常重要。在此,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历史贡献、现有职位与未来经营团队的互补、扩大收购资金来源等等,同时也需要相对民主和公开的决策程序。如深方大,董事长和管理层分别组建了自己的公司以进行收购,较好地协调了相互的利益。在这方面通常还可以考虑多种方案:一是管理层融资收购;二是管理层领导下的职工收购;三是职工全员收购;四是联合产业投资者共同收购;五是外部经理人收购或外部与内部经理人共同收购。
(二) MBO的操作细节
1、 确定收购主体
目前,在收购主体方面,常规的操作是在合理协调内部关系的前提下,由主要管理者作为私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SPC)作为收购主体。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其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但是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对外投资权限受到《公司法》的限制;二是税收问题。通过设立SPC收购,将面临双重征税的问题,如果股权变现,则SPC应缴纳公司所得税,而分配给个人股东时,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最高可以达到45%,将会大大降低收益。在实践中,为规避税收和资金来源等问题,部分公司开始借助于《信托法》,由信托公司出面代表管理层实施收购,如丽珠集团,虽然最终没有获得批准,但为后续的类似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收购定价
MBO定价目前已经成为收购过程中最敏感的问题。其中关键环节是:第一,优惠程度。由于购买股权者是对本企业做过重要贡献并且企业将长期依赖的管理层或员工骨干,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企业长期利益上,都需要给予一定的优惠;第二,国有资产保值问题。政府在考虑国有企业MBO时,其中一个重要的意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定价问题是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由于收购方是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管理层,同时收购存在潜在的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因素,所以各个地方政府大多制订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直接奖励、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等形式来间接实现(见表3)。可见,企业进行MBO的价格,最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以及大股东的实际的支持力度。
不过,现在部分企业的管理层在收购定价问题上采取了比较激进的立场,如鄂尔多斯管理层对集团的收购、山东胜利集团的收购。由于收购价格低于净资产,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争议。而胜利股份的收购定价也已经在有关的审批中被纠正。
从长远的角度看,目前MBO如果着眼点仅限于对存量资产的划分,而不在于通过MBO所形成的在企业治理结构、管理效率等方面的体制性优势带来的增量效应,MBO很可能演变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途径,最终陷入误区,使得这场历史性的变革成为一场闹剧。
3、收购资金来源
MBO的前提是解决收购资金来源问题,这是成功实现收购的关键。由于管理层出资一般比较有限,为实现杠杆的效应,收购融资就成为一项具有高度技巧的工作,需要在一系列融资安排如赠送、借贷、信托融资、分期付款等手段中选取合适的手段和手段组合。
由于MBO的高杠杆性质,大量的融资意味着较高的成本。因此,在收购融资中管理层应该审慎判断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与赢利前景,制定合适的偿还融资的计划,避免最终股权被债权人追索,丧失了MBO的原本含义。
(三) 中介机构在MBO中的作用
目前活跃在MBO中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律师和会计师,券商在MBO中的作用还并不突出,相信随着MBO成为一种潮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成熟,MBO将成为券商又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当然,前提是券商在MBO中能够成功担负起相关的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87/8324/784050.html
参考资料:http://www.ce.cn/ztpd/tszt/hgjj/2004/MBO/
㈦ [高分求案例]高分求一个MBO的案例
MBO产生于传统并购理论,在西方国家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今天,作为资本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MBO正在中国悄然兴起。
MBO的兴起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我国国有股减持以及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政策为MBO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背景和发展契机。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如何解决公有企业"产权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的难题,MBO在理论上提供了一条较为可行的思路。正当我国对国有股减持方式以及产权改革方案困惑彷徨的时候,MBO的出现不失为一个积极的尝试。由于在实践中还存在种种障碍和疑虑,所以断言"MBO将成为未来中国产权改革的主流方式"还为时过早。但中国企业的产权困境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不同利益主体地位和相互关系的衍变而不断变化,时至今日每个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都有自身的特点,只有符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改革方案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目前我国MBO不乏成功的例子,例如粤美的、宇通客车、深圳方大等,如果说这些大的上市公司MBO案例具有某种特殊性或条件性的话,那么对于一般的非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或国有企业某个部门的收购,则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和可操作性。
实现一个蜕变
一夜之间从企业的管理人员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成为拥有一定资源基础的创业者,这种"不可思议"的蜕变无疑是令人神往的。但MBO项目要想成功实施并不是那么简单,只有找准合适的机会、选择适当的途径、控制内在的风险才能保障项目的成功。
1.什么样的企业或部门适合管理层收购
MBO既是一种资本运作的工具,又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上的变革,收购只是手段,整合才是关键。由此可见整合对MBO实施成功的重要性。整合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前者指公司组织结构、财务结构及经营管理本身的调整与整合;后者则是指公司针对资本市场的运作和调整。经过整合,公司要实现改善经营管理、获得稳定现金收入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最终使投资者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一个能成功地实施MBO的企业或部门,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特点:第一,该企业或部门应该具备管理效益的空间。只有当企业管理者的报酬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时,实施MBO后,才能使管理者的潜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管理者成为所有者之后,能够把这部分潜力转化为企业的效益。第二,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必须很高,有事业心。管理层必须是一个团结的团队,领导者之间目标一致,有很好的合作心态。第三,企业所处行业倾向于成熟产业,且企业债务负担不是很重。第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各方对其管理能力均表认可,有利于MBO活动的开展。第五,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应该较低,这样可使收购的费用不是特别高,有利于管理层控股,也利于MBO的实现。
2.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
MBO是杠杆收购方式的一种,而杠杆收购的特点决定了融资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将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我国,落后的金融体制和不发达的资本市场限制了许多融资渠道,因此目前较为常见的方法就是抵押贷款和引入风险投资,如前面所提到的MBO案例中,只有一部分的款项是自有资金,其余都是通过抵押贷款和风险资本解决。当然,不同的融资渠道也导致了不同的实施过程和风险程度,因此,MBO实施主体应该根据自身所具有的客观条件和信用地位来选择融资方式。
3.规避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
在MBO刚刚起步的中国,很多法律和制度上还缺乏清晰的规定,因此,目前MBO活动有很多细节还介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如法律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给个人从事股权投资的活动,同时也禁止公司用资产或股票作为抵押贷款从事股权投资。
在MBO的实施中,管理层和职工通常需要共同设立一个壳公司并以法人的名义展开收购活动,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2~50人的限制,当然职工可以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介入,但职工持股会属社会团体的性质,是非盈利性的组织,不能够进行投资活动。同时,壳公司对原公司的收购行为是一种股权投资,对于股权投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显然这一点在MBO实施过程中也很难满足。
针对这样一种客观环境,MBO的实施主体一方面要适当地规避法律或制度上可能的障碍,另一方面也需要和当地政府及主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MBO能顺利进行。
案例
顾是在2001年收购科龙的,MBO时他是科龙的绝对领导人.
2000年,科龙电器所在地,容奇镇,发生了一件决定科龙命运的事——容奇镇与紧邻的桂洲镇合并成立容桂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带来了政府领导的连锁变更。新来的镇委书记是原顺德市北滘镇的邓伟根,原容奇镇副镇长徐铁峰则被选定担任镇长。
在此之前,容奇镇镇政府通过下设的容奇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后更名“容声集团”)一直对科龙电器保持着绝对控股地位。期间虽然历经潘宁与王国端的人事更迭、不同领导者在经营上的策略摇摆、以及裙带企业挤占科龙电器利润等种种问题,科龙依旧在1999年完成了56亿元的营业总额。当年,科龙冰箱产量国内第一,全球第五,空调产量亦排名国内第五。然而,随后在2000年发生的这场政府改制,让科龙走进了一场漩涡。
改制后出任容桂镇镇长职务的徐铁锋,原系科龙的法人代表。据《财经》事后报道,徐铁锋与新来的镇书记邓伟根不合,又加之他曾一直冀望容桂镇书记一职却败于邓伟根,因此,徐铁锋履新不久,即生去意,于2000年6月辞去镇长一职,“下海”出任科龙总裁。
但让徐铁锋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下海有些生不逢时。2000年正是国内家电业竞争激化的一年,旷日持久的价格大战让科龙损失严重。再加上徐铁峰本人疏于品控,上任当年便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回收冰箱逾万台。结果,科龙当年巨亏亿元。
此时,顾雏军出场了。
顾雏军是在科龙股价跌破发行价的背景下出现在容桂镇镇政府面前的。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科龙的巨亏已经让荣桂镇镇政府将其视为烫手的山芋。书记邓伟根亦向媒体表示,科龙历史问题严重且现状堪忧,再由政府把持已无前途,只要接手之人能够把企业留在容桂,为政府贡献税收,解决就业,政府便可以退出。就这样,2001年10月,顾雏军与容声集团签约,以每股2.73元的价格收购20.64%科龙电器股份,成为科龙第一大股东。
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的事,我们已经多次在媒体上见到。他掌控科龙的四年间,第一年巨亏,继而在第二年、第三年转盈,其本人也荣登《财富》百富榜,并成为“2003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随即,第四年再亏。正是最后2004年的亏损引发了舆论争议,也引来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顾雏军旋即案发。
郎咸平在质疑格林柯尔收购时曾经质疑,顾雏军通过进入收购公司管理层,大幅提高企业运营费用,提高公司亏损幅度进而压低收购价格。
郎咸平炮轰顾雏军席卷财富 MBO想说爱你不容易
㈧ 关于论文企业债务融资的财务效应的参考文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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