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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利好利空

发布时间: 2021-04-28 10:04:54

A. 要分拆上市,利好还是利空

其属特大利空。

分拆上市形成股权二次溢价,证监会放行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甫出,市场最直接、最普遍的解读为创业板将面临迅速扩容,属特大利空。“硬币”的另一面,则正如多家券商所言,主板中PE型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凸显,投资机会巨大。

分拆一个公司,增厚一份业绩。相比创投概念对公司业绩的支撑,分拆概念能够将利益再次扩大,那些手中拥有大量优质子公司的企业将成为市场新宠,深掘A股分拆概念股也将是大势所趋。

(1)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利好利空扩展阅读:

分拆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2、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B. 子公司分拆上市,为什么说母公司获得超额投资收益

你是卖一篮子鸡蛋赚钱,还是一个一个煮成茶叶蛋分个卖赚的钱多

C. 分拆上市将给母公司带来怎样的影响

1、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值

子公司分拆上市后的市场表现如何可以确定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值,即将子公司上市后的市值减去母公司的最初投资额,就可以得到母公司所持股权的投资收益。

2、母公司保留对子公司控制权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很大一部分股权,所以它仍然保留对子公司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

3、可以提高投资价值

通过子公司的分拆上市,往往会给母公司带来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可以提高其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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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1、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2、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3、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4、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5、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D. 紫江企业分拆上市利好还是利空

枝江企业分拆上市是属于利好。

E. 母公司下又一子公司上市是利好吗

利好。

母公司的股份一般会明显增值,是利好。母公司的股权投资年终估值是提升的,尤其是准备减持的话,从长期投资计为可出售金融资产,就明显增值一块。

发行的股票是母公司的股票,投资者买的也是母公司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不会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间。

(5)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利好利空扩展阅读:

母公司理论是以法定控制为基础的,这通常是以持有多数股份和表决权(通常是50%以上)而取得的,但也可以通过使一家公司处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支配下的控制协议而实现。当一定公司处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支配下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所以母公司理论与现行实务中的法规较协调,或者说,现行实务中有关合并报表的法规正体现母公司理论的主要思想。

F.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和创业板分别是利好还是利空为什么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是有很大的利好的,因为创业板的股价很高,上市后母公司可获得比整体上市更多的融资,整体上市不仅盘大些而且还少了些创业板的"高新技术"的概念.
对创业板是利空,更多的公司加入创业板使创业板股票的数量大增,分流了资金,使得股价被一定程度的调控.
分拆上市主要是为了抑制创业板的暴炒和过高的股价,为了防范将来的不确定的过高风险,可以说是调控提前介入。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G. 生益科技的子公司要分拆上市算利好吗

生意科技的子公司,要拆分上市,算是利好的一部分。

H. 上市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可以分拆再申请上市吗

可以用分拆上市。
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