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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美国上市公司税负比较

发布时间: 2021-04-26 23:44:30

1. 谁清楚美国零售业、批发业的税负情况

楼主您好,
中美企业税负大比拼 参考下资料、

中国企业交纳的各种税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0%,个人交纳的各种税仅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0%。美国企业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5%,个人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的75%。
中国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占企业税负的57%,而美国企业没有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是由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单独交纳,并非附在商品的价格上。
中国企业所得税采用单一比例税率,税率为25%,且一次性征收。美国企业所得税是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重复征收,而且对企业所得分红和企业留存部分再按15%的税率征收一次,也就是说,美国的企业所得税要征收4次以上,最高税率高达70%。
中国企业虽然没有社保税,但企业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也相当于美国的社保税,中国企业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比例为工资毛额的22%左右(各地区不同),美国企业交纳的社保税仅为工资毛额的6.2%。医疗保险金中国企业担负工资毛额的10%左右,而美国企业仅担负1.45%(美国为老年医保,覆盖面窄)。另外,中国企业还承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为工资总额的10%左右(各地区不同),美国企业没有住房公积金。中国企业承担的“四金”是工资总额的40%左右,有的地区高达43%,而美国企业对职工承担的各种保险金还不到工资总额的8%。

2. 美国公司每年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

美国公司主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和销售税。

一、公司所得税:

  • 美国公司所得税是对美国公司的国内外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分联邦和州地方两级征收,是美国除个人所得税和薪工税外的第三大税种。公司所得税开始于1913年3月1日的联邦公司所得税法,到1916年才成为一个正规化、永久性的税种。

  • 纳税人。公司所得税以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作为纳税人。美国税法规定,凡是根据各州法律而成立,并向各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也不论其股权属谁,均为美国公司。凡是根据外国法律而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即使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属于美国,都是外国公司。

  • 课税对象、税率。美国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外的所得(即全球的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上述所得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 二、销售税:

  • 销售税是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对种类商品及劳务按其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课征的一种税。美国的销售税是在19世纪营业税的基础上演变过来的。1921年,西弗尼亚州率先开征零售销售税。那时的零售销售税是对一切工商业的销售收入额征收,税率很低。

  • 目前,全美国已有46个设置了销售税,销售税已成为州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占州政府税收收入的40%以上。美国地方政府也征收销售税。销售税包括普通销售税和零售销售税。普通销售税以从事工商经营的个人或者企业为纳税人,以出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作为课税对象,采用比例税率。

  • 在美国开征普通销售税的州之间差异及变化较大。普通销售税以商品或劳务流转的全过程为征税环节,实行从生产到消费每流转一次,就征收一次税的原则。普通销售税的免税范围包括种子、化肥、保险费等。

  • 零售销售税亦称特种销售税,是对商品零售环节的零售额所征收的一种税。美国税法规定,零售业者可以在商品售价之外标明应纳税额,作为商品的卖价。这表明,虽然税法规定零售业者是纳税人,但实际上税负通常由购买者负担。零售销售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各州规定不尽相同,最高税率达到10%。

  • 拓展资料:

    税指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等。同时也被用于姓氏。

    "税"(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为了维持其运转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个人和法人强制和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

    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税种总合构成“税制”。

    税收的基本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对于税法而言)。

    公司所得税是指以公司、企业法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公司所得列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并将这种所得税称为公司所得税。公司是依公司法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实体。而企业包括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法人企业(公司)。我国实行的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3. 美国的公司税都有哪些呢

美国经营商务活动,加州公司需缴纳销售税,还须缴纳所得税和使用税,还有资产税之类。

以加州为例介绍五个需要交的税: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介于1%至9.3%。
二、公司所得税及营业权税:营业权税是每年应税所得之8.84%,但最低税额为800美元。
三、销售税及使用税:目前加州之销售税额为7.25%,但因为各地方政府亦得附征销售税,故实际之税额在7.25%至8.25%之间。在加州之企业若所使用之有形流动资产并未缴交销售税,则须缴纳使用税,例如购自外州之资产或存货。
四、地方财产税:随各地方而不同,全州平均税率约为公告地价的1.1%。
五、失业保险税:每一受雇劳工每年薪资7,000美元之3.4%。伤残保险(受雇劳工负担)费率为薪资$31,767之0.8%。同时,美国地方还有很多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成长。
具体以收到政府的税单为准。加州有限公司须于每年三月一日前缴交年度特许经营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须每年六月一日前缴交。

4. 求问美国与中国企业税收区别

没有实质性区别
但美国的总公司手续便捷一些
子公司都要交税无论在哪国
分行业,美国税率比中国实收会高一些,因为你不能避税

5. 不同组织形式税负分析是怎样的

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将经营所得税率表最高税率的对应级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其实际税负水平与2018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基本持平,与美国穿透型企业的税负也基本相近,这表明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经营所得纳税级距调整是适当的。

具体税负比较情况见图4-1。

图4-2小型微利企业的综合所得税税负与经营所得的税负比较情况

6. 国内企业到国外上市,税收有影响吗要达到多少

中国企业在海外融资上市,这个也要看当地的一些政策支持。还要看当地政府对你融资的资金是否宽松,你可以来看看我们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的一些条件,对你们企业上市融资以及后续的各方面服务都会很到位。\r\n 去年6月,马来西亚政府修改了关于境外企业在马来西亚上市的相关法律,允许外资企业持有100%股权,允许自由的利润与红利输回国内,并享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等,这使境外企业到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渠道变得更加通畅。

7. 美国公司交哪些税

美国经营商务活动,加州公司需缴纳销售税,还须缴纳所得税和使用税,还有资产税之类。

以加州为例介绍五个需要交的税: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介于1%至9.3%。

二、公司所得税及营业权税:营业权税是每年应税所得之8.84%,但最低税额为800美元。

三、销售税及使用税:目前加州之销售税额为7.25%,但因为各地方政府亦得附征销售税,故实际之税额在7.25%至8.25%之间。在加州之企业若所使用之有形流动资产并未缴交销售税,则须缴纳使用税,例如购自外州之资产或存货。

四、地方财产税:随各地方而不同,全州平均税率约为公告地价的1.1%。

五、失业保险税:每一受雇劳工每年薪资7,000美元之3.4%。伤残保险(受雇劳工负担)费率为薪资$31,767之0.8%。同时,美国地方还有很多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成长。

具体以收到政府的税单为准。加州有限公司须于每年三月一日前缴交年度特许经营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须每年六月一日前缴交。

(7)美国上市公司税负比较扩展阅读:

美国税制(外文名tax system in USA)指的是 美利坚合众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美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及专项用途消费税)、暴利税、印花税等。

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所得,贸易与经营所得,资本利得,其他不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

实际应税所得是指把不计入公司所得项目剔除后的总所得作法定扣除后的所得。

关税是由关税署负责的税种。各州一级税制不完全一致,一般有销售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继承税、机动车牌照税、州消费税等。

地方主要以财产税为主,此外有对旅馆营业供电电话使用征收的营业税、许可证税等。美国各级政府的税收总收入在80年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稳定在26~28%。

各级政府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税收收入则占财政收入90%以上。1988年,在联邦税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5.36%,公司税占10.68%,社会保险税占37.26%。

在州一级税收总收入中,1986年对货物、劳务征税占59.62%,个人所得税占28.97%,公司税占1.83%;在地方一级税收总额中,财产税占70.04%,对货物、劳务征税占20.01%,个人所得税占5.89%。

8. 为什么中国GDP这么高,而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却比较低而美国股市却恰恰相反

近几年,中国的GDP增长非常快,而且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上半年GDP增速超过10%,但是A股的净资产回报率却较去年减少,而且绝对水平也比较低。出现这种现象,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1、中国经济的增长是粗放式的,耗能高,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也低。且目前中国GDP相当一部分靠出口,而出口的竞争策略也是低价。这种模式下,中国企业的利润必然薄,表现为净资产回报率低。
2、中国GDP增长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资源性矿产和土地价格的上涨,而这些资源都控制在国家手里,且绝大部分没有上市。这在某种意义上,国家获得了相当一部分GDP的价值,作为企业,利润自然就就少了。
3、中国从税法角度来说是一个高税负(所得税33%,增值税17%,还有其他很多税种)的国家,只不过在执行时,很多小企业偷税漏税。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逃税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税后净利润就会比较低。
4、中国的会计准则在执行时存在一定的问题,某些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是不真实的,比如说银行,如果在不良贷款上不审慎,就会虚增很多权益;比如说制造型企业,某些机器设备账面价值远远高于实际价值,也造成虚增权益。权益虚增了,净资产回报率自然就低了。
等等。

9. 根据美国资本利得税的情况,分析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的发放对股东税负所产生的影响。

西方股利政策理论存在两大流派:股利无关论和股利相关论。前者认为,股利政策对企业股票的价格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后者认为,股利政策对企业股票价格有较强的影响,财务学家们从税赋因素和信息不对称因素展开研究,各自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为企业股利支付模式的选取提供理论指导。
一、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Modigliani和财务学家Miller(简称莫米)于1 96 1年提出。莫米立足于完善的资本市场,从不确定性角度提出了股利政策和企业价值不相关理论,这是因为公司的盈利和价值的增加与否完全视其投资政策而定,企业市场价值与它的资本结构无关,而是取决于它所在行业的平均资本成本及其未来的期望报酬,在公司投资政策给定的条件下,股利政策不会对企业价值产生任何影响。进而得出,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为其资本结构的线性递增函数。在此基础上,莫米又创立了投资理论,企业的投资决策不受筹资方式的影响,只有在投资报酬大于或等于企业平均资本成本时,才会进行投资。莫米的股利无关论的关键是存在一种套利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使支付股利与外部筹资这两项经济业务所产生的效益与成本正好相互抵消,股东对盈利的留存与股利的发放将没有偏好,据此得出企业的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无关这一著名论断。但是莫米理论是建立在完善资本市场假设的基础之上,这包括(1)完善的竞争假设,任何一位证券交易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通过其交易活动对股票的现行价格产生明显的影响;(2)信息完备假设,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平等地免费获取影响股票价格的任何信息;(3)交易成本为零假设,证券的发行和买卖等交易活动不存在经纪人费用、交易税和其他交易成本,在利润分配与不分配、或资本利得与股利之间均不存在税负差异。(4)理性投资者假设,每个投资者都是财富最大化的追求者。这一假设与现实世界是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莫米也认识到公司股票价格会随着股利的增减而变动这一重要现象,但他们认为,股利增减所引起的股票价格的变动并不能归因为股利增减本身,而应归因于股利所包含的有关企业未来盈利的信息内容。

从某种程度上说,莫米对股利研究的贡献不仅在于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理论,更重要的还在于为理论成立的假设条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在莫米的完善市场假设中,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市场特征是:

(1)没有税赋或交易成本;

(2)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分布是对称的。后来的研究大多围绕着这两个假设进行。在考虑税赋因子之后,可以检查现实世界中股利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在引入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后,则可以从代理理论和信号理论两个角度对管理者制定股利政策的动因进行深入分析。其中,税赋因子对股利政策影响集中体现在除权日的股价反映中,而不对称信息的影响则反映在股价对股利宣告的变动中,这使得财务学家们可以通过对除权效应和宣告效应的实证研究来检验各种假说。

二、股利税赋效应

在考虑税赋因素,并且是在对股利和资本利得征收不同税率的假设下,布伦南创立了股价与股利关系的静态模型,由该模型得出,股利支付水平高的股票要比支付水平低的股票有更高的税前收益,即股利政策不仅与股价相关,而且由于税赋的影响,企业应采用低股利政策。而奥尔巴克经过严密的数学推导,提出“税赋资本化假设”,这种观点的主要前提是,公司将现金分配给股东的唯一途径是支付应税股利,公司的市场价值等于企业预期支付的税后股利的现值,因此,未来股利所承担的税赋被资本化入股票价值,股东对于公留存收益或支付股利是不加区分的。按这种观点,提高股利税负将导致公司权益的市场价值的直接下降。

一般而言,税赋对股利政策的影响是反向的,由于股利的税率比资本利得的税率高,而且资本利得税可以递延到股东实际出售股票为止。因此,投资者可能喜欢公司少支付股利,而将几年的盈余留下来用于投资,而为了获得较高的预期资本利得,投资人愿意接受较低的普通股必要的报酬率。因此,在股利税率比资本利得税率高的情况下,只有采取低股利支付率政策,公司才有可能使其价值最大化。

三、股利政策的代理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

这一方面的研究发端于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兴起。在信息完备的基本假设之上,市场中的价格机制是万能的,能够准确地确定企业的市场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变成了一个生产现金流的黑匣子,公司的决策制定者被非人格化,纯粹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服务。而在现实中,作为经济行为人,决策制定者必然也存在着自身效用最大化动机,企业的财务政策往往是相关各方利益冲突的一种协调。否认这一点,就不可能对各种财务政策的制定动因作出切合实际的分析。信息经济学对古典经济学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抛弃企业非人格化假设,代之以经济人效用最大化假设,这一变化对股利政策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借鉴不对称信息的分析方法,财务学者从代理理论与信号理论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
1 .代理理论始于詹森与麦克林有关企业代理成本的经典论述,他们将由代理冲突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归纳为三种:委托人承担的监督支出,代理人承担的担保性支出以及剩余损失。如何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从而确保委托人利益得以实现,是代理理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詹森与麦克林率先利用代理理论分析了企业股东、管理者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及其解决措施,从代理关系角度对困扰财务学家的融资问题作了新的阐释,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减缓管理者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也就是说,股利政策相当于是协调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代理关系的一种约束机制。股利政策对管理者的约束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投资角度看,当企业存在大量自由现金时,管理者通过股利发放不仅减少了因过度投资而浪费资源的倾向,而且有助于减少管理者潜在的代理成本,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它解释了股利增加宣告与股价变动正相关的现象;另一方面,从融资角度看,企业发放股利减少了内部融资,导致进入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从而可以经常接受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这样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督而减少代理成本,这一分析有助于解释公司保持稳定股利政策的现象。因此,高水平股利支付政策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外部融资成本。因此最优的股利政策应使两种成本之最小化。

2 .信息传递理论认为,不对称信息导致逆向选择问题,使得交易双方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如能选用某种信号来将其私人信息揭示给委托人,委托人在观测到信号后才与代理人签约,就可以根据产品的质量进行相应的定价,从而改进帕累托效率,这就是信号传递。信号传递的几个基本要素:(1)信号成本,在赖利看来,只要传递信号的意愿导致了决策者采取不同于那些充分信息下的最优决策,信号成本就会发生。因此,信号传递的成本是偏离理想状态下最优的策略的成本,即机会成本。(2)信号效益。(3)信号特征。

在资本市场中,如果价格没有反映所有信息,尤其是那些还不能公开获得的信息,那么管理者就有可能通过财务政策向市场传递信号以重新调整股票价格。信号传递理论在财务领域中的应用始于罗斯的研究,他发现某个拥有大量高质量投资机会信息的经理,可以通过资本结构或股利政策的选择向潜在的投资者传递信号。受股利宣告日的股价变化与股利支付水平的变化是正相关的这一事实的启发,信号传递理论认为股利变化必然是向投资者传递了有关企业价值的信息。巴塔查亚率行在股利研究中建立了股利显示信号模型,模型假设股东拥有不为投资者所知的有关企业价值的私有信息,而股利政策的存在有助于降低这种不对称信息程度。米勒与洛克将股利与融资、投资问题结合起来,建立了净股利传递信号模型。在米———洛模型中,管理者对企业当前收益知道的信息要比投资者多,并通过股利分配向投资者传递有关当前收益的信号,后者根据收到的信号判断企业的当前收益,由此预测未来收益,进而确定企业的市场价值。总之,股利的支付具有降低代理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功能。

四、股利政策理论在我国现实中的应用

在我国,无论是股权结构还是市场健全程度均与西方发达国家差别甚大。首先,我国上市公司多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占着绝对控股地位,从而造成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两权分离尚不彻底。我国国有股不具有人格化代表,并非终极所有者,缺乏监督管理者的动机,而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社会公众股所占比例小,极为分散,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影响公司决策的。其次,我国市场力量不足以解决公司中的代理问题。投资者难以依靠市场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此外,我国负债形式单一,多为银行借款,而银行也是典型的国有企业,其本身的代理问题也较严重。因此,股利政策理论在我国的应用应有所修正。我们认为:

1 .对于当前我国股利政策的代理分析,应当围绕社会公众股——国有股——管理者这种代理关系进行,而不能象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以债权人——股东——管理者为中心分析代理关系。

2 .从代理关系分析,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利用现金股利转移公司现金的倾向,而社会公众股则偏好公司管理者发放股票股利以获取资本利得,公司管理者也愿意发放股票股利将现金留存于企业造成过度投资。因而现实中的股利政策应取决于三种力量的制衡。

3 .从信号传递理论看,股利政策的优化即是在传递当前收益所能实现的效益与放弃投资方案所导致的损失之间的权衡。在我国,由于市场尚处于非有效阶段,股价严重偏离企业业绩,股市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还不明显,公司管理者缺乏对投资者揭示私有信息的动机,因而股利政策传递信号的机制还不健全。

10. 中美税制比较:为什么中国企业总抱怨税负重

呵呵,据我所知没有。美国的税收如果按行政区域划分的话,可以细分为联邦、州、市、县、镇、专区、学区等等吧,他们各自都可以在不违反宪法的范畴内开设税种,所以如果概论中美两国的税种,那么很难找到中国独有的税种。比如说增值税,这是在世界范围内普遍使用的税种,但是在美国只是密歇根州征收,而且是小范围的使用。美国个人所得税是不得不提的一个税种。该税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而且是其最大的税收来源,但是该税种是违背美国宪法的,并且除宪法外也没有任何一条法规为其正名。在时刻标榜人权的美国,该税之所以能够得以大范围征收,其根本原因是美国政客对人权这个概念的定义与普通民众是有本质差异,在美国流行一句谚语--FBI也怕税务局。都知道关塔那摩的囚犯至今也没有走任何的司法程序吧,呵呵,得罪了联邦税务局也就这下场了,即便上了法庭也就是走走过程。可能有人会在个税的问题上拿我国与美国比较,所以做个简介的说明。上面我说过美国政客和民众对“人权”一次的理解是不同的,这并非是我戏言,而且我还要说中美在“个人所得税”这个概念上也是不同的,虽然税种的名字都一样。简单的说吧,美国人民不是不愿意缴个税,本质原因是个税属于直接税,而美国宪法要求向个人征收的直接税必须是均摊的,也就是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美国个税的收益者不是民众,至于说用在哪里和其中的深意就是另一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