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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4-23 02:48:30

『壹』 求教,把股权转让给自己控股的公司,是否需要缴

一、如果直接做股权转让,由你作为出让人、控股的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纳税取决于股权转让款在扣除取得股权时的支出有没有所得,如果有则需要纳税所得税。无论是否有所得,均需缴纳印花税。
二、考虑到你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一定的税务筹划,通过股权支付的途径实现纳税递延,在一定期限内不用纳税。最主要是就是控股的公司购买股权不用现金支付,而是用股权作为支付,你将再获得一部分控股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权。

『贰』 更换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员工补偿问题.

你的补偿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辞退你,以你的实际工龄为标准计算补偿你的经济赔偿金(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叁』 母公司把持有子公司百分之一百的股权转让给子公司,是不是就不行成子母关系了

首先,需要先行明确的一点是,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上,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民事主体,母公司因向子公司出资,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从而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故母公司如果向子公司转让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而子公司也同意受让的话,将构成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行为。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除非满足公司减资、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例外情形。

故,综合以上两点,如果子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形之一,则子公司不能与母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回购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在这种情形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自然也没有任何改变。但如果子公司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形之一,子公司可以回购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从而使母公司退出子公司。在母公司所持股权被子公司回购并退出子公司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前存在的母子公司关系当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肆』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高层工作,公司一个持股百分之一的股东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外的人,消息还没有

问: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高层工作,公司一个持股百分之一的股东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外的人,消息还没有对外公开,这算是内幕消息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保护股东的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东相对股东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低价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伍』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把股份转让出去是不是等于把公司卖了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把股份转让出去等于把公司卖了。

『陆』 股权转让利好还是利空

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6)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扩展阅读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股票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四)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柒』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话需要注意做好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捌』 有哪些法律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

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有限制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还存在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没有股东同意的限制,但有其他条件限制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玖』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重组吗

股权转让是重组方式的一种,但重组并不一定就是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分为五大类:
(1)收购兼并。
(2)股权转让,包括非流通股的划拨、有偿转让和拍卖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级市场购并(以公告举牌为准)。
(3)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将企业资产或所拥有股权从企业中分离、出售的行为。
(4)资产置换,包括上市公司资产(含股权、债权等)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
(5)其他。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