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明确说一下公司为什么不给回款。什么时候给回款,大家都急着用钱呢
公司为什么不给回款,什么时候能给回款,你应该去问公司,别人是没有办法回答你的。
『贰』 公司准备上市。公司融资。我投了钱。如果上市失败。我的钱是不是泡汤了
如果你是买内部股的话,股票上市失败一般对公司没什么影响,上市是为了再融资,原始股可以上市流通,上不了市原始股就不能像普通上市的股票那样随便买卖了,你唯一的损失就是资金的流动性,如果公司成长性很好你也可以得到分红
『叁』 您好,有一个企业说准备上市,然后让我投资,现在急用,而且这家企业迟迟没有上市,这笔钱还能要回吗
就是你说听说有一个企业准备上市,然后让你投资,现在急用钱,而且这家企业琪琪没有,就是上市这笔钱还能够要回来吗?说让你投资20万,说是原始股,但是你不是股份的,直接持有人,有人帮你代词,现在这家公司还没有上市,请问这你该怎么办?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我觉得早点报警吧,你应该是被骗了,上市公司是什么概念?上市就像是印钞票一样,它发出的证券就可以卖钱,上市的公司会纠结你20万块钱吗?
『肆』 公司准备上市,原始股能买吗万一没运作成功,上不了市怎么办买原始股的钱不会打水漂吧
公司不可以发行原始股,只有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时候才会发行股份,这时的股份就是原始股。
原始股,1块钱左右。风险要看公司的收益。或者老板有成事的风范。或者是国有企业。
(4)准备上市公司收不回款扩展阅读:
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购股者要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要看发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说来,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如若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
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因此也不可能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伍』 如果准备上市的公司有债权未处理,那提前卖出的股权怎么处理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此类条款主要是受让人为防止公司的不良之债给自己进入公司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所做的一种防范措施。然而,严格地说,这种条款并不当然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系转、受方这两个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而公司作为第三人,本应由其享有的债权明显受到了限制。
第二、如果公司股东会同意由转让人收回公司债权,那么,这种条款因为公司的授权而变得有效。
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
『陆』 上市公司上市前是否不能对外付货款
上市公司上市之前的话,应该是不能有太多的贷款,但是有一定的贷款也是可以的,要连续三年都盈利,反正有很多门槛和条件
『柒』 准备上市的公司为了避税,应收账款很多怎么处理
借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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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公司准备上市说资金三个月不能动真的吗
不知道,应该不能动,我们公司也说上市不能动!
『玖』 准备上市的公司欠手下公司的钱不还,怎么办
如对方当事人拒绝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