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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必须签竞业协议吗

发布时间: 2021-04-22 07:18:24

❶ 竞业协议一定要签吗

是否签订就业协议,要看你本人的意愿,和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要签订竞业协议。如果双方签署了竞业协议,则双方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

❷ 公司要求我签“竞业限制”协议,是不是必须给

如果你不是股东,那么竞业禁止协议确实需要公司付出对价。

❸ 竞业限制协议,我不跟公司签可以吗

可以不签。

双方对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您,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同时若是公司方面要求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也有类似约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不签协议,公司同样可以申请仲裁, 是否签订则依据仲裁结果来执行,若对仲裁结果不同意则可以上诉法院。

(3)上市公司必须签竞业协议吗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❹ 公司与员工必须要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吗

这属于你所在企业的内部制度的问题,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匹配。一般来说,在一些特定性质的企业里,为保护企业的机密与市场竞争条件,会对员工有尽到保密与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定时间周期内的同行业就业约束的要求,所以会让员工签订此类协议。当企业这么要求时,如果员工拒绝签订,企业会采取终止劳动关系来达到保护企业的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❺ 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签订吗

1、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❻ 公司要求员工离职是签竞业限制协议,员工就必须签吗

劳动者申请离职后,公司才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那么公司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签,而且反映到当地就业局解决。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必须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而且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公司就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协议的补偿金。

❼ 公司让我签竞业协议,我不签,就让我自动离职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数额,北京规定20~60%,上海规定20~50%,高法意见是30%,具体可参照相关司法建议。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实际上,竞业禁止协议的执行情况,企业也很难追查,竞业禁止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好,建议不必太纠结。
关于岗位的调动,可和公司进行协商。公司采取手段逼迫员工离职,员工也可以采取手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属于双输的局面。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