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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董秘证一年考几次

发布时间: 2021-04-20 05:45:16

❶ 请问考董秘证需要什么资格么

考董秘证(董事会秘书证)需要的资格:

1、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1)上市公司董秘证一年考几次扩展阅读:

一、董事会秘书的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2、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3、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❷ 董秘资格考试一年有几次,考试有哪些题型

1、完善董秘法律制度,明确公司董秘的法律地位。随着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我国关于董秘的立法正逐步走出起步阶段,只有规范了董秘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发挥董秘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实践中,董秘在处理董事会执行职权所涉及的事务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了健全公司组织机构,更好地发挥董事会职能,尽早将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及董秘的条款纳入《公司法》,规定凡依照公司法所成立的公司均应设立董秘,并明确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
2、改进我国董秘的任免制度,保护投资者和董秘的权益。与英国董秘的任免程序相比,我国的有关规定不足之处表现在:一是公司股东会没有免除现任董秘的权力,而由于我国公司大股东不可忽视的支配地位,很多董秘只向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在最重要的信息披露问题上往往会与大股东保持高度的一致。这不利于充分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二是非因正当原因而遭解聘的董秘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未予明确规定。借鉴英国公司法,我国亦应规定董秘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给予股东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分类表决任免董秘的权力。
3、适当地扩大董秘授权范围。如与英国公司秘书相比,我国公司董秘不具有订立管理性合同的权力。董秘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避免地要与公司外界发生联系,为保证交易安全和维护债权人利益,我国法律要适当授予董秘订立某些合同的权力,同时还要强化董秘信息披露和监管职能。另外,我国董秘一方面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并受其监督,另一方面还需对董事会执行职权合法性的监督,此时董秘职权适当调整显得尤其重要。
4、建立董秘行业自律体系。(1)建立董秘协会,保障董秘合法权益,并通过制定内部惩戒措施,规范董秘执业行为,如制订具体执业准则,明确董秘执业责任,提高董秘执业水平,促进职业经理层的建立。另外,由协会对董秘的资质和经营绩效定期评估,增强董秘的行业自律性。(2)建立董秘事务所,董秘以加入事务所的方式执业,把董秘的自然人责任转化为法人责任。这样可以由事务所直接出面对董秘的行为加以约束,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3)加快董秘的职业化进程。首先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设进行大胆创新与改革,保证董秘能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相关资本运作以及参与研究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等。其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董秘的职责与权限,严格任职条件,规范任免程序,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改善和提高工作条件,健全工作规则,使董秘工作有章可依、有例可循,避免冲动和盲从。第三对董秘实行社会化推荐机制、统一执业标准、定期考核,以使董秘更加具有独立性。第四是设立董秘职业风险基金,并在全国设立董秘维权组织。
5、形成董秘生成和退出机制。首先对董秘的任职资格从法律上予以确认,其次对已有的和潜在的董秘人选进行专业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执业水平,再次是成立全国性或区域性董秘协会,人员由各行业的专家组成。这些人员可以直接由协会推荐担任董秘,最后进入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第一大股东在表决时应予回避。一个有效的董秘退出机制应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用法规的形式规定董秘的任职条件和期限。二是市场选择。随着董秘资源稀缺状况的改变,当供求矛盾缓解后,由市场机制来选择董秘。三是对那些无法履行董秘职责者劝其退出,对那些违规的董秘应予以惩罚。在未来的董秘制度框架中,董秘的生成和约束都应市场化运作,通过潜在的董秘对在岗的董秘形成竞争性约束,特别是通过董秘的退出机制淘汰那些不称职的董秘。
6、构建董秘激励和约束机制。(1)声誉激励。对董秘的资质进行考核和认定,发放资格证书,对成绩突出、素质高、职业道德良好的董秘,可以通过董秘协会确认为终身董秘,使他们珍惜自己的声誉和地位,并发挥优秀董秘在董秘协会中的作用。(2)报酬激励。为了使董秘的工作独立而负责,应当付给他们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其数额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且由于董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识、能力和经验,为了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司董事会中担任董秘,支付其高薪亦是必要的。(3)为董秘创造深造的机会。建立董秘沟通交流体制,实行定期培训制度,设立董秘人才库。董秘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司的业务管理,熟悉和掌握公司业务。(4)约束机制。没有尽职尽责、缺乏努力的董秘,不能获得相应的奖金、津贴及其他回报,同时对董秘的违法行为应在经济上予以制裁并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完善相关的外部监督。美国公司管理层得到相对有效地监督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完善发达的外部监督机制,如强制的信息公开制度、股东证券诉讼、证券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以及对股东诉讼极为有利的风险诉讼机制等,而以上这些在我国都极为欠缺,必须尽快建立。(2)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估体系。这样公司能随时了解有关人员的信用状况(资产和负债)和信用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任职的机会将大大减少,同时为寻找合适的董秘提供了有效渠道,防范了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董秘在公司的所作所为将被记人信用档案;不守信的董秘一旦发生非法获益或严重失职将留下不良信用的烙印,在为了获益所支付的成本远远大于非法收益的情况下,董秘将能更好地履行职责。(3)增强董秘的市场透明度。大部分股东了解公司的状况主要是通过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中当然也应包括董秘的信息,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一是披露有关董秘的基本信息,二是披露董秘是否持有公司股份,三是披露未来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帮助股东判断董秘是否能够独立有效地对公司的运作进行监控。
8、与股东进行有效沟通。积极有效的沟通会创造公司价值。董秘不应是传声筒,必须主动向投资者与媒体通报公司的最新动向,推介公司股票,同时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并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体现以投资者利益为导向的理念。董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中介机构等公司相关利益人,其主要工作方式是沟通和协调。做好董秘工作一是要重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二是重视境内外券商、基金经理等机构投资者的来访,使其充分了解公司;三是规范资本运作,开好股东会、董事会,严把信息披露关;四是借助新闻媒体提升公司形象。媒体需要深入细致地调查,客观公正地报道;公司对媒体需要有开放的态度,完善的沟通制度,构建好危机公关流程,积极主动地去面对媒体。董秘在上述工作中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和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以诚信、开放的态度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推进董秘制度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大胆创新与改革,用制度创新来改变目前董秘产生的办法,制衡控股股东的权力绝对化,逐步形成董秘职业人才的市场化,促进董秘勤勉尽责与维护其合法权益,真正使董秘这个重要职位更具独立性,让董秘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考试大-秘书资格考试

❸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董事会秘书考试吗几时考试啊

有,分为两种。
一种是已上市公司的董秘考试,由深圳交易所不定期安排考试;
一种是拟上市公司的董秘考试,要求如下:公司已被认定为各地的拟上市公司且在当地证监局备案,本人在拟上市公司担任董秘或证代。深交所每年安排三至五次集中培训和考试,每次150-200人参加。原是各公司自行报名,深交所选择人员参加,现深交所已推出网上报名系统,在深交所网站上报名后,深交所按举办的情况一对一通知参加。参加培训并考试通过后,深交所办法董秘资格证书。证书只有人名,无公司名称。考试成绩个人无法知晓,收到证书表示通过,未收到表示未通过,下次可再参加。

❹ 董秘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1、何谓拟上市公司,也就是已经券商辅导,或是已经上报材料的公司。当然证监会是有备案的。
2、要参加培训和考试,要上市公司董事会推荐。备案的拟上市公司也有机会,但是机会不如上市公司多。
3、董秘资格考试2011年深交所将会举办4期。每季度一期,将分别在北京、江苏、四川与广东举办。
4、培训一般是周末的两天,由交易所负责,1.5天培训,最后的半天是考试(已取得董秘资格的就不用参加考试)。
5、深交所与上交所应该是不能互相承认的,因为考试的内容不一样。
6、拿到资格证书后,如要离职,资格证书应该没有问题的。
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四)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❺ 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秘资格证考试

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育部2014年8月6日,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❻ 新三板董秘一年考几次

为规范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资格管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董秘管理办法》)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将于2017年4月15日、4月29日分别举办第一、二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董秘资格考试”)。

❼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总体规定

上证所规定,将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合规性为重点,对董事会秘书的年度履职情况或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届满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董事会秘书应向上证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考核不合格的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连续两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以及出现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等情况的,其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将被注销。
深交所规定,若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最近3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连续两年未参加深交所董事秘书培训,深交所可取消其董事会秘书资格。
上证所规定,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人员,事前参加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后,上证所给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依据资格培训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基本范围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证所相关业务规则;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上证所强调,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将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如出现代考,则代考者与被代考者都将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永久不得参加该类资格考试。深交所对此也作了类似规定。
督促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持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后续培训并将后续培训制度化是本次办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沪深交易所均规定,已通过资格培训的在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上证所将建立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信息库,记录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名单及其接受后续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深交所还要求,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被交易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须参加深交所拟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

❽ 如何考取上市公司董秘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董秘资格考试一般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 四) 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8)上市公司董秘证一年考几次扩展阅读:

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董秘资格考试的最新规定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行资格管理和淘汰制度。

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❾ 董秘资格证发证周期是多长

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参加培训资格
1、“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报名条件:
1)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报名信息为虚假信息,本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的要求取消董秘资格证书,并根据二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
2)学员是重点拟上市公司的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公司限报1人。(重点拟上市公司是指各项财务指标已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
3)学员所属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举办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2、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有效人数超过具体培训场所的人员数量限制,本所将根据如下原则进行优先选取(以下简称“筛选原则”):
1)本身的培训意愿。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可根据我所年度的规划,选择意愿培训地点。本所在填报时间接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培训意愿在本区域的学员参加培训。
2)企业的注册地点。本所各年度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培训,也为了降低企业参训的成本,本所优先选择培训举办区域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
3)企业首次完整填报时间。在综合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培训意向第一次完整填报的时间顺序,本所优先选择第一次完整填报时间较早的学员参加培训。
注:如学员未能入选当期培训,其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中填报的数据依然有效。学员所有信息自动顺延到下期,本所将重新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筛选。
二、参加培训程序
确定具体的培训日期及培训场所后,会务组将根据培训场所的接待能力,从意向报名表中按既定的原则选择相应的备选对象。
1、通知方式。会务组至少在开班前两周,通过向备选对象发送电子邮件(参训学员的电子邮件信箱)发送具体的培训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
2、学员按通知的要求,填写回执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董事会推荐函,并在规定的时间传真到会务组。
3、会务组将至少在开班前一周公布经确认的参加培训名单(各期参训学员以此名单为准)。经确认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3 个工作日告知会务组。
三、培训时间与内容
培训时间约为三天,训班拟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培训的内容是:资本市场主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股权激励、并购、企业改制上市操作实务等相关业务知识。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餐费、外请专家授课费、住宿费、会议场地租赁费用与会议材料费。具体费用将根据酒店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基本原则将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与服务意识。
五、考试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注:有待商榷。查阅上述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深交所拟上市服务专区。
六、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现场不能相互交流、查阅资料、使用电脑与无线通信设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培训班采取结业考试的方式,只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对参加培训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均可再次参加考试,但事先要与会务组联系并填写回执。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