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重组后,需要重新上市吗
上市公司重组后,有的需要重新上市,而有的不需要。
B.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吗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上市公司子公司剥离重新上市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末出台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在“完善基础制度”环节明确提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当前A股上市公司群体,已有众多公司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挂牌的案例,将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趋常见,但将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则少之又少,个别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极端、特殊情形,或是避开监管红线变通实施。
在当前发行体制下,一家公司通过IPO上市便达到了融资发展的目的,如果再将子公司分拆上市,则相当于多拥有了一个资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还可能涉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独立性等问题。
在专业人士看来,科创板允许分拆上市有着诸多积极意义。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短板,允许分拆子公司于科创板上市,有利于调动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发挥上市公司在资金、人员、研究能力和市场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创新企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C. 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和拆分上市三者的关系
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和拆分上市关系就是:均属于收缩型资本运营模式。
在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随着经营战略和市场条件的变化,会出现一些子公司、业务板块发展强劲、内在价值突出。
或者出现一些不适合上市公司长期经营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子公司、业务板块。
在此背景下,为了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促进子公司、业务板块更好发展,更好地规避风险,使上市公司更具有竞争力,上市公司会采取分立、分拆、资产剥离等资本运作方式,促进整体价值提升。
相关上市公司采用了分立、分拆、资产剥离的资本运作方式以后,对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市值管理、业务发展等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值得借鉴和学习。
(3)上市公司子公司剥离重新上市扩展阅读:
收缩性资本运营在我国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企业扩张与收缩,犹如发动机里活塞的运动,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
扩张引起收缩。任何形式的购并都有一个“度”,当并购扩张超过这个“度”时,便会导致规模不经济,平均成本上升,利润率下降,企业绩效降低。
收缩就是在这种扩张超过了一定“度”的情况下,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而产生的。
收缩是扩张的基础,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扩张。为了追求El后更大规模的扩张,企业有时必须以退为进,先“消肿”,剥离与企业发展战略不相容的某些业务或部门,然后轻装上阵。
扩张势头可能更猛。因此,不仅以并购为主要内容的扩张性资本运营可以使企业得到发展,而且以剥离为主要内容的收缩性资本运营也可以推动企业的发展。
D. 一个公司上市后,再设立子公司,子公司能不能单独上市
可以用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
E. 上市公司想解散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有异议,应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解散公司需要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股东会决议,故如果上市公司要成功解散公司,那么就必须确保上市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超过公司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如果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超过三分之二,那么即使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解散公司,上市公司也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做出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但如果上市公司以及与上市公司一致行动的其他股东所占的表决权未达到三分之二,那么上市公司是无法合法解散公司的。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F.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继续上市吗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继续申请上市,但如果是整体上市的,就不行。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主要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备注: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G.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将资产的一部分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再将子公司股权对外出售,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给母公司带来现金收入的方法。从法律意义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的行为法。 认购这些股权的人可以是母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不是母公司的股东。母公司的股东在拥有股权切离方式成立的公司股票后,可以自由改变投资到这两家公司的组合比例,增加投资决策的灵活性而在此之前,这些股东只能通过母公司的投资,才能投资到子公司,其投资活动是单一取向的。
H. 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即将要破产,这个破产公司的经理可否再去其他子公司继续 当经理吗
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即将要破产,这个破产公司的经理再去其他子公司继续当经理可以的。现实哪有那么多商界精英,要么是萧贵曹营,要么是资本碾压。能不能继续作威作福主要看后台硬不硬,其他都是假的。什么倒闭原因,什么个人能力,都是浮云
I. 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将旗下一家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将旗下一家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其最主要目的就是得到额外的发展开拓资金,既然控股子公司已经具备上市条件,将这个子公司上市,一般在IPO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会伴随着母公司配售旧股,这样原来被分拆的母公司就能获得出售旧股收回一笔资金投入到另外一项业务上;就算不伴随配售旧股,子公司在IPO过程中所获得的资金,子公司也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资金继续开拓业务,很多时候这种情况就是母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再投入开拓业务,但不投入资金就很可能子公司未来的发展受到限制而必须这样做。
一般这种分拆上市情况下母公司的股价不一定就会下降,这要视乎具体情况,看分拆的是什么样的业务或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是比较有前景的,分拆上市还能让子公司更好发展,母公司的股价很多时候是受到分拆消息刺激而上涨,如果分拆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是比较没有前景,分拆上市往往会让市场诟病,差不多会让市场理解成纯粹的出售资产的形式,就算获得资金也没有实质的投资方向,这种一般都是不利股价表现,甚至很多时候分拆后的子公司上市时,股价是潜水的。
至于投资者为什么要买原母公司的股票最主要原因还是由于这种分拆上市,很多时候都会有向原来母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认购子分拆上市公司股票的认购权利,一般有这种权利的分拆,在获得这样的权利后一般会体现在母公司的股价上,市场会经过计算扣减佣有这部分权利的股价。一般这种权利都会有一个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一般会有所反映。
J. 上市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可以分拆再申请上市吗
可以用分拆上市。
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