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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涉及顾雏军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4-10 08:24:55

❶ 会计学基础课作业,老师要求:从网上找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的具体案例,分析会计造假的根本动机

科龙事件
根据科龙公布的年报显示,2000 年科龙全年巨亏达8.3 亿元,2001 年更是达到14.76 亿元,转眼到了2002 年居然实现净利1亿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隐藏的是并不少见的利润大清洗的财务手段,即2002 年的扭亏的巨大“贡献”来自于2001 年的巨亏。科龙2001 年费用总额21 亿元之巨,2002 年仅为9 亿元,扭亏之术可见一斑。当然,如此扭亏为盈是建立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化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变化。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本文拟通过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会计审计问题,讨论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一)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
科龙舞弊手法之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
仔细分析,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巨额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告费用,科龙电器2002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1年的计提和2002年的转回,科龙电器在2003年也不会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科龙电器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科龙电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没有盈利,ST科龙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
2.虚增收入和收益
科龙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科龙电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此后的2003年和2004年,同样是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操纵下,科龙年报又分别虚增收入3.048亿元和5.127亿元,虚增利润8935万元和1.2亿元。这意味着在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所出具过的3份公司年报都存在财务造假,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
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科龙舞弊手法之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经查,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与格林柯尔公司共同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0年至2001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龙公司年报也均未披露使用关联方巨额资产的事项。
顾雏军入主科龙不久便开始在各地疯狂收购或新设控股子公司,通过收购打造的“科龙系”主要由数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构成。到案发时,科龙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顾雏军等在境内外设立的私人公司所组成的“格林柯尔系”在国内亦拥有12家公司或分支机构。此间”科龙”与”格林柯尔”公司之间发生资金的频繁转换,共同投资和关联交易也相当多。科龙公司在银行设有500多个账户都被用来转移资金。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格林柯尔系有关公司涉嫌侵占和挪用科龙电器财产的累计发生额为34.85亿元。
如此看来,对于格林柯尔而言,科龙只是一个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龙横向并购,利用科龙的营销网络赚取利润。顾雏军把国内上市公司科龙当作“提款机”.一方面以科龙系列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列公司打造融资和拓展平台为由.通过众多银行账户,频繁转移资金,满足不断扩张的资本需求,采用资本运作通过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科龙进行盘剥,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
(二)科龙审计报告透视
科龙财务造假该打谁的板子?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然难脱干系。2002年之前,科龙的审计机构是安达信,2001年,ST科龙全年净亏15亿元多,当时的安达信“由于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合理的保证来确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确记录并充分披露”给出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安达信因安然事件颠覆后,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业务并入普华永道,普华永道对格林柯尔和科龙这两个“烫手山芋”采取了请辞之举。之后,德勤走马上任,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在对ST科龙2002年年报进行审计时,德勤认为“未能从公司管理层获得合理的声明及可信赖的证据作为其审计的基础,报表的上年数与本年数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前安达信曾给出过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1年年末科龙整体资产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德勤2002年给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在此基础上,2003年德勤对科龙2003年的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4年德勤对科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尽管在2004年年报披露之后德勤也宣布辞去科龙的审计业务,但它此前为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2002年、2004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没有撤回,也没有要求公司进行报表重述。既然科龙被证实有重大错报事实,德勤显然难以免责。据媒体透露,证监会基本完成了对德勤的调查,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第一,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例如,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之一,即须认为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一审计报告》第18条规定,意味着德勤认为科龙2002、2003、200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对科龙电器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电器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在未对产成品进行有效测试和充分抽样盘点的情况下,德勤通过上述审计程序对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并予以确认,其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货抽样盘点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样盘点范围不适当,审计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有效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电器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存货监盘也是一项重要的审计程序,如果进行账实相符核查,科龙虚增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实并不难发现。
第四、科龙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体现出德勤未能恰当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同时这也说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收入的确认应该以货物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一般来说仅以“出库开票”确认收入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不应确认为收入。未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必然导致利润虚增。对较敏感的“销售退回”这一块,德勤也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致使科龙通过关联交易利用销售退回大做文章,转移资产,虚增利润,这也是德勤所不能回避的错误。
第五、德勤审计科龙电器分公司时,没有对各年未进行现场审计的分公司执行其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有效确认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科龙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组织结构相当复杂。按照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计风险,即审计重要性水平来确认每年对哪些分公司进行现场审计。
(三)思考与启示
对于科龙财务造假,中国证监会已做出处罚决定,但其引发的相关问题令人深思,主要有:
1.科龙财务造假根源何在
科龙财务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2001年,科龙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格林柯尔”实现了民营化重组,其初衷是希望民营资本的介入能够打开产权之结,改善公司治理。现在看来,在顾雏军的把持下,科龙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但没有改善,反倒被强化了。几年来公司的会计数字游戏、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资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再次凸显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科龙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但实质上公司治理仍存在严重缺陷。顾雏军利用其对公司的超强控制力,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为格林柯尔谋利,导致科龙陷入新的危机。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实亡。当科龙为种种“疑云”笼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之时,科龙的独立董事始终未能发表有助于广大中小股东揭晓“疑云”的独立意见,难怪科龙的中小股东发起震撼中国股市的要求罢免其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当然,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还包括外部治理,否则治理的重任难以完成。那么,外部治理的关键又是什么?是法制的完善和监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和企业的社会责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础和保障。虽然市场主体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与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规就是为了约束和防范这种试图突破制度的行为而设置的。若缺乏有效监管,这种企图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动将会变本加厉。要约束公司行为,保障其内外部治理的实现,必须落实监管的有效性,最终使公司问题通过监管而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
2.强化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保证
证监会是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构。顾雏军涉嫌多项证券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查处是完全必要的。事实上,2002年以来科龙的经营业绩出现剧烈波动,已经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质疑,现已查实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存在严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够利用财务数字游戏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混”了近5年。可以说,科龙是”自我曝光”在前,公众质疑在先,证监会立案调查滞后。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证监会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苗头,进行有效监管,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反映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从证监会立案调查科龙事件,到顾雏军等人被拘捕,投资者未能及时从相关方面获取案情进展情况,即使案情细节不便披露,对于科龙问题的严重性或复杂程度也应有个交代。相比之下,创维事件发生后,香港廉政公署立即发布包括涉案人员、案件主要内容在内的详尽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让人感到目前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依然欠缺。
3.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
如果说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防线,那么独立审计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舞弊行为的另一道重要关卡。拥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没有把好这道关,反而深陷“科龙门”,由此可以发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
自从我国会计审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以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其独有的品牌优势、人才优势和先进的管理制度占据了国内审计服务的高端市场,业务收入和利润率遥遥领先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资本市场的磨砺和实力赋予了其极高的品牌价值,为其带来巨大的商誉和业务机会。所以,德勤作为科龙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龙聘请国际“四大”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来做审计,也相信其审计报告的公信力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然而,事实证明,如果审计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就可能成为问题公司粉饰其经营业绩的“挡箭牌”,并给事务所带来一连串麻烦。鉴于德勤在科龙审计中的表现,难怪有人怀疑德勤在中国大陆是否存在“双重执业标准”。否则,审计师完全可以发现科龙的问题和顾雏军的犯罪事实。所以,审计师在出现错误时,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审计公司管理层的造假责任等,会使社会公众对审计行业产生不信任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极为不利。反观目前审计行业的现状,审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已导致大量的审计失败,审计师知情而不据实发表意见和预警信息,不仅是失职,还有渎职嫌疑,不但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事务所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当然,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制度环境也是制约因素之一。人们习惯称审计师为“经济警察”,实际上夸大了外部独立审计的作用。审计师没有司法或行政权力,因此可能无法获得能与行政或司法机构比肩的信息。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现在许多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主要因为上市公司能够左右会计师事务所的饭碗。而且,道德审判意识不强且违规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对于造假企业,审计师仍有可能铤而走险。
问题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超国民待遇”
近年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内地的业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陷入财务丑闻的事件也开始出现。一向以质量精湛、执业独立而占据国内大部分审计市场的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成为被告。“科龙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责的问题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主要问题是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建立和执行统一的监管标准。诚信制度面前应当“人人平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给予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平等竞争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4.审计风险防范
德勤对科龙审计失败,再次说明了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目前审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企业组织形式纷繁复杂和经营活动多元化,要求审计师们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事务所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无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只要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就可以作为被告,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其向法庭自我证明清白,或承责或免责,这样一来审计师的责任更为重大。
面对目前独立审计行业的系统性高风险,无论国际所还是国内所均难幸免。财务丑闻中不能排除有审计人员参与或协助造假,或有审计质量问题,但也不能否认审计人员也会成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导致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复杂,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曾总结过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审计失败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审计结果是错误或者不恰当的;二是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或者审计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过错甚至欺诈行为。因此.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来推动独立审计的良性发展,是化解审计风险之根本。

❷ 谁能告诉我 "格林科尔 科龙 顾雏军" 到底是什么样一个关系啊

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科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也开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没有任何实力进行投产的格林柯尔通过信口开河的承诺诈骗国有土地,并骗取了本应由科龙电器全资子公司江西科龙获取的优惠土地使用权相关利益。

2003年开始,顾雏军私自以广东科龙电器名义在广发银行开设秘密账户,并先后违法划转资金高达3.55亿元。

2005年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深圳格林柯尔通过关联交易从科龙电器中吸取17560.912万元的销售款,同时强买强卖,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强行出售制冷剂给科龙电器,诈骗货款4080万元。

为了掩盖罪行,防止东窗事发,顾雏军开始利用编制虚假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账簿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低劣的手段,隐瞒每笔资金的转入转出,同时伪造公司印章,虚构科龙的销售收入,并且通过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编制虚假报表。

这些行为使得近几年科龙电器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2002、 2003、2004 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1.14亿、1.49亿元;2003年的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8.897亿元。点评:科龙电器有太多的故事,情节中交织着“郎顾之争”、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家崛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值得信赖等诸多话题,故事的背景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企业发展。从顾雏军当初颇具些技术含量的财务运作,到最终赤裸裸的数字造假,以及其自己的身陷囹圄,这条不归路看似偶然,却也有必然的成分。应该说,科龙电器事件背后企业家的理性与欲望,经济环境的开合,学者、媒体、监管者、民众在其中的角色等,都值得人们去探究、去深思。从这种角度上看,科龙故事不仅属于典型中的非典型,也属于非典型中的典型。

今年八月份,格林科尔集团老总顾雏军被拘。证监会公布的顾雏军几宗罪是,“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通过关联交易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专业人士指出,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此,顾雏军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顾雏军挪用资金给作为上市公司的科龙打击太大了,以至于造成科龙因资金链紧张而一度停产。

科龙涉嫌财务造假案引发的冲击波,正在持续扩大。耐人寻味的是,当前各方关注的重点,仍然不是直接责任者科龙电器,而是可能负有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特别是证监会4月7日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后,处罚结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龙股东和律师联合维权再度热闹登场,有媒体对此发出不同声音,却被斥为“不合时宜”。

这显然不是客观公正的心态。对于正积极进行诉讼准备的律师团,此时尤需摆正自己的位置,本着对股东、也对公众负责的恰当立场,依法诉讼,依法维权。媒体对这一诉讼行为的不同评价,律师也应多听听,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设性批评或建议,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来反驳,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达律师团为民请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国资本市场历经风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层出不穷,会计师事务所操守全失屡屡发生。这害苦了投资者,更毒害了市场环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今天我们修订了证券法》,提高了监管水平,强化了维权意识,对德勤这样的国际顶级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依法追诉其涉嫌违法行为。这充分表明,我们这个市场在趋于成熟和规范,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不断提升,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龙事件已成为新时期的一个典型,就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给市场各方面以明确交待。

然而,依法维权的前提始终是客观公正,而非偏执极端。这既适用于处理科龙事件和德勤问责,更是普遍适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则底线。但令人遗憾的是,纵观科龙事件曝光以来,公众看到、听到的,更多是一边倒的喊打之声,是要求从重从快处罚德勤的强大压力,迄今极少有人愿意站出来,从另一角度分析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关者的恰当责任。

这种倾向不太正常。究其实质,不是律师们不懂法,而是他们太懂得如何利用公众不明就里的情绪,向管理层和执法者施压。这就不能不让人有所担心,情绪性偏执是否会使执法出现偏差?让我们看看中国证监会的做法,在相关调查的基础上,证监会依法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给处于审计丑闻旋涡中的德勤一个陈述、辩解的机会。这是负责任的举措,严格依法行使监管权,充分听取各方陈述,有利于确保最终处罚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关律师的行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4月5日决定,对科龙股东起诉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未出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前置条件。财务造假的第一责任者是科龙电器,股东们不起诉直接造假者,却只起诉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是避重就轻。退一步说,科龙股东真要找审计师麻烦,也应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之后,而该起诉递交法院时,证监会尚未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律师们不知道法律诉讼必须在行政处罚之后吗?这样的常识他们当然知道,相关律师甚至亲口承认:我们明知法院不会受理。这就表明,当初早早诉讼德勤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引起更高的关注度,争取更多公众支持,打的是敢于为民请命的道义牌,说白了就是虚晃一枪,以便征集更多授权,聚集公众诉讼压力。

至此不难看到,口口声声“依法维权”的诉讼律师团,是不是在有意挑动公众情绪,其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究竟是否有利于公正评价市场成败或准确判定各方责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维权行动停止于运动式的煽情”?

❸ 郎咸平与顾雏军到底是什么关系

几乎在我们所有人的印象中,郎咸平和顾雏军的关系,可以用恶劣一词来形容。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发表演说,批评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以七种手法侵吞国有资产。郎在演讲中认为顾雏军通过其个人全资公司GreencoolCapitalLimit-ed控制麾下格林柯尔系三大产业:制冷剂、冰箱和客车,以仅仅9亿多元人民币,换了100多亿资产,是利用科龙强大的现金流,而不是靠个人的资金来建立冰箱帝国。没有多久,顾雏军便委托律师上告香港高等法院,以诽谤罪起诉郎咸平。郎咸平也随后聘请律师对峙,案件到目前为止还没了结。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此之前,郎咸平和顾雏军是非常好的关系。郎顾之争起于两人经济纠纷,由于郎咸平充当顾雏军的吹鼓手,但是顾雏军许诺的公关费最后并没有兑现。最终两人交恶。尽管有媒体报道和有人出来指正过,但是郎咸平百般抵赖。
2004年8月底,就在郎顾之争越演越烈之时,笔者给顾雏军写了一封信。目的只是想告诉顾雏军:郎咸平批评你们企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一个“钱”字。他这个工作就是在香港、美国等地属于一类“职业扒粪”所做的事情。信的内容如下:
“郎咸平回内地第一站是担任大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和综合研究所顾问一职,我和他是同事兼上下级关系,对不学无术、喜欢卖弄、疯狂掠财的真面目有着非常深刻地了解。我现在给您写信,没有其他目的,只是想告诉您郎咸平批评你们企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一个“钱”字。
我正在写一本书,叫《郎咸平的真面目》或者叫《大骗子郎咸平》,我只所以面对许多朋友的反对,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写这本书。纯粹是出于气愤和良知,而不是为了什么名、什么利。郎咸平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 “郎监管”, “中小股东的代言人”,纯粹是出于个人目的:来内地捞钱。尽管这件事与我个人关系不大,但是一个人总是不以建设性眼光来看待我们企业家,不能以正确的眼光来对待我们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暂时难免的一些现象,动不动就给谁一棒子。如果大家都这样,就没有人去真正发展我们的经济、建设我们的国家,那么我们国家非常危险的。如果我们整个国家都被这种舆论所主导,那也是非常可怕的。
作为新一代青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还是应该站起来,告诉大家一些真相。即使我倒下了,也是死得其所。
我之所以愿意站出来,就是告诉善良的朋友,你们在被他欺骗、利用,希望大家不要再将其捧为道德楷模,救世主。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站出来,揭露郎咸平的所作所为,揭露其不学无术、喜欢卖弄、疯狂掠财的真面目。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通过亲身经历的点点滴滴,告诉人们大家崇拜的郎咸平先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告诉人们郎咸平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我的目的就是让郎咸平彻底滚回老家去,不要再在内地指手划脚。”

其后不久,笔者和科龙副总裁严友松取得联系。从严友松那里笔者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信息。
在笔者见到严友松时,正是报纸和网络热炒“科龙高管严友松:郎咸平是三无书生”的话题。严友松再三声明关于“郎咸平是无聊、无知、无赖的三无书生”纯属谣传,“三无书生”并不是他的首创,而是来源于一位同是做营销的一位专家的评价。这位专家与郎咸平相识,对郎咸平的底细非常了解。在郎顾之争非常激烈之时,这位专家打电话给严友松,称“凭他对郎咸平的了解,郎咸平是无聊、无知、无赖的三无书生”。而严友松不过是转述他朋友的观点而已。严友松称:科龙绝对不会作这样下三滥的评价,这是外界以讹传讹,对于郎咸平这个人,为了不让他达到“炒作出名”的目的,科龙不想作任何好的或坏的评价,所有好的或坏的评价都与科龙无关!
由于一些媒体报道,严友松称郎咸平是“三无先生”。这给他的工作和精神方面带来方方面面的压力,严友松说他接到了声称“要为郎咸平用刀说话”的公然威胁。一些人不了解真相,以为严友松是在维护公司利益,才反对郎咸平,才转述朋友的“三无先生”的评价。
严友松介绍,在两人交恶之钱,其实两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用“密友”一词来形容。
据严友松介绍,郎与顾“度蜜月”的时候,郎咸平前几年从香港到内地的粤港两地车都是顾雏军提供的,是你的就是我的,两人东西不分彼此,郎顾之间的关系可见不一般。
另据严友松透露,郎咸平刚回内地的时候,手头不是很阔绰,作为好朋友,顾雏军看在眼里,也付出在行动上,不仅时常出手大方,给郎咸平一些接济,而且顾还为郎偿还过几十万的私人债务。
至于两人如何结怨,这得从前几年的炒作科龙股票一次攻关费说起。具体的一些细节由于严友松没有参加,所以不好评价。

2002年6月号的《新财富》杂志确实刊登有郎咸平的大作《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监管》,文章把顾的行为列为“善良的管理人”,并把顾在科龙只拿12元年薪的行为与美国地产大王川普(DonaldTrump)拯救破产企业时只吃10美元午餐和带着儿子在K-mart(美国最便宜的穷人超市)购物的经典美德案例相提并论,郎咸平在文章中写道:此文的由头是格林科尔收购科龙后,科龙高管“除有一位年薪750万元之外,还有一位超过600万元、一位超过500万元、两位超过300万元。如此高薪远远超过国内上市公司高层平均年薪12万元的水平”。
郎咸平在文中引述科龙内部人员的说法称,支付给高管的大笔款项不仅仅是薪酬,其中还有一大部分是属于该公司被格林柯尔收购后高层人员的遣散费。“他们这种说法可能源于美国上市公司一种惯例。”

郎紧接着引入了“善良的管理人的注意责任”,认为以证券市场监管而言,刚性的 证券交易法不可能详细罗列所有上市公司不该做的事,但这并不表示上市公司企管人员就可以随意地罔顾公序良俗而为自己图利,他们仍然会受到柔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的约束。
“据了解,顾雏军的年薪是12元。我听到很多流言说他太过矫情,只是做做戏给股东看而已。当然,我是局外人,不可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是当我感觉顾雏军12元的薪酬与美国著名地产大王川普10美元的午餐费及K-Mart的采购相比,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一个善良管理人应该做的事。”读者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郎咸平对顾雏军做法的欣赏之情溢于言表。这一巧合使人正好应证了顾与郎以前的关系非常好的判断。

郎咸平的大作《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监管》是如何出台的?这中间有什么猫腻?郎教授的学术怎么会如此颠三倒四?我们可以从郎咸平的学生宋振的起诉状中找到答案。
据《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1月16日报道,香港新鸿基证券经纪人SungChun日前诉诸香港高等法院,称顾雏军和格林柯尔曾经在2001年底、2002年初委托他联系郎咸平,希望郎撰写一篇对格林柯尔有利的文章,澄清不利传闻以挽救股价大跌的局势,并承诺支付1000万至2000万港元作为中介费。
Sung起诉书称:当时,国内数家颇有影响力的媒体发表文章质疑格林柯尔产品、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格林柯尔科技随之股价狂泄,两天之内,市值蒸发10亿港币。当年12月10日,顾紧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只是他针对媒体若干质疑所给出的回答相当无力,有的问题则避免正面回应,当时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顾认为其中部分质疑是竞争对手的“栽赃陷害”。于是委托Sung寻找学者撰文以挽救股市。Sung把顾介绍给自己就读香港中文大学时的老师郎咸平认识,并向郎提供了有关格林柯尔的财务资料。之后不久,郎咸平在国内的一家著名财经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有关顾、格林柯尔和科龙(0921.HK)(当时顾已经取得科龙的控制权)的文章;内容对格林柯尔有利,结果格林柯尔的股价不久便出现回升。

宋秦在诉状中还称,顾雏军存在操纵内幕交易行为,并披露了他与顾相识并充当顾操盘手的经过。宋秦称,2000年7月结识顾雏军,担任顾在新鸿基证券的经纪。同年11月,顾通过他在英属处女群岛的公司GreecoolConcord买卖科龙股份。到2001年2月顾向宋表示由于该公司与上市的格林柯尔公司同名,容易被大众知道他在买卖科龙股份,因此指示宋卖出所持有的科龙股份。2001年3月顾指示以上述两家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名义开户,在当年8月到10月间继续买入科龙股份。而广东科龙在同年10月底公布顾收购其股份,成为科龙最大的单一股东,因此顾雏军在当年8月到10月的证券买卖属于内幕交易。
看到有内部人出来揭底这个情况,郎咸平非常紧张。先说自己根本没有这样的学生,否人和宋振认识。2005年1月18日,郎咸平在接受《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个人,他也从来没有和我做过研究,我连他的名字都搞不清楚”。
随着事情的发展,加上宋秦的指正,郎咸平在后来发表的声明中,不得不说“他(宋秦)是我1994年的学生。”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在香港中文大学有上千个学生,对学生现在的行为,他不负任何责任。”

❹ 格林科尔、科龙造假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科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也开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没有任何实力进行投产的格林柯尔通过信口开河的承诺诈骗国有土地,并骗取了本应由科龙电器全资子公司江西科龙获取的优惠土地使用权相关利益。

2003年开始,顾雏军私自以广东科龙电器名义在广发银行开设秘密账户,并先后违法划转资金高达3.55亿元。

2005年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深圳格林柯尔通过关联交易从科龙电器中吸取17560.912万元的销售款,同时强买强卖,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强行出售制冷剂给科龙电器,诈骗货款4080万元。

为了掩盖罪行,防止东窗事发,顾雏军开始利用编制虚假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账簿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低劣的手段,隐瞒每笔资金的转入转出,同时伪造公司印章,虚构科龙的销售收入,并且通过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编制虚假报表。

这些行为使得近几年科龙电器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2002、 2003、2004 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1.14亿、1.49亿元;2003年的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8.897亿元。点评:科龙电器有太多的故事,情节中交织着“郎顾之争”、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家崛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值得信赖等诸多话题,故事的背景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企业发展。从顾雏军当初颇具些技术含量的财务运作,到最终赤裸裸的数字造假,以及其自己的身陷囹圄,这条不归路看似偶然,却也有必然的成分。应该说,科龙电器事件背后企业家的理性与欲望,经济环境的开合,学者、媒体、监管者、民众在其中的角色等,都值得人们去探究、去深思。从这种角度上看,科龙故事不仅属于典型中的非典型,也属于非典型中的典型。

今年八月份,格林科尔集团老总顾雏军被拘。证监会公布的顾雏军几宗罪是,“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通过关联交易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专业人士指出,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此,顾雏军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顾雏军挪用资金给作为上市公司的科龙打击太大了,以至于造成科龙因资金链紧张而一度停产。

科龙涉嫌财务造假案引发的冲击波,正在持续扩大。耐人寻味的是,当前各方关注的重点,仍然不是直接责任者科龙电器,而是可能负有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特别是证监会4月7日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后,处罚结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龙股东和律师联合维权再度热闹登场,有媒体对此发出不同声音,却被斥为 “不合时宜”。

这显然不是客观公正的心态。对于正积极进行诉讼准备的律师团,此时尤需摆正自己的位置,本着对股东、也对公众负责的恰当立场,依法诉讼,依法维权。媒体对这一诉讼行为的不同评价,律师也应多听听,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设性批评或建议,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来反驳,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达律师团为民请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国资本市场历经风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层出不穷,会计师事务所操守全失屡屡发生。这害苦了投资者,更毒害了市场环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今天我们修订了证券法》,提高了监管水平,强化了维权意识,对德勤这样的国际顶级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依法追诉其涉嫌违法行为。这充分表明,我们这个市场在趋于成熟和规范,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不断提升,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龙事件已成为新时期的一个典型,就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给市场各方面以明确交待。

然而,依法维权的前提始终是客观公正,而非偏执极端。这既适用于处理科龙事件和德勤问责,更是普遍适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则底线。但令人遗憾的是,纵观科龙事件曝光以来,公众看到、听到的,更多是一边倒的喊打之声,是要求从重从快处罚德勤的强大压力,迄今极少有人愿意站出来,从另一角度分析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关者的恰当责任。

这种倾向不太正常。究其实质,不是律师们不懂法,而是他们太懂得如何利用公众不明就里的情绪,向管理层和执法者施压。这就不能不让人有所担心,情绪性偏执是否会使执法出现偏差?让我们看看中国证监会的做法,在相关调查的基础上,证监会依法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给处于审计丑闻旋涡中的德勤一个陈述、辩解的机会。这是负责任的举措,严格依法行使监管权,充分听取各方陈述,有利于确保最终处罚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关律师的行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4月5日决定,对科龙股东起诉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未出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前置条件。财务造假的第一责任者是科龙电器,股东们不起诉直接造假者,却只起诉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是避重就轻。退一步说,科龙股东真要找审计师麻烦,也应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之后,而该起诉递交法院时,证监会尚未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律师们不知道法律诉讼必须在行政处罚之后吗?这样的常识他们当然知道,相关律师甚至亲口承认:我们明知法院不会受理。这就表明,当初早早诉讼德勤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引起更高的关注度,争取更多公众支持,打的是敢于为民请命的道义牌,说白了就是虚晃一枪,以便征集更多授权,聚集公众诉讼压力。

至此不难看到,口口声声“依法维权”的诉讼律师团,是不是在有意挑动公众情绪,其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究竟是否有利于公正评价市场成败或准确判定各方责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维权行动停止于运动式的煽情”?

❺ 各位!!可以帮我找个失败的公司资料吗!!

失败公司的六宗败与罪

孤胆英雄”式灾难——企业管理没有制衡
顾雏军刚一出事,其原麾下的“独立董事”、“会计审计”们便纷纷离“主子”而去,这暴露了“独裁”高管环境下的全部“命点”,这与“上市公司”的制衡机制完全相悖。

华尔街十几家失败公司也是明证:犯有这样完全一致错误的共有9家企业、处于所犯错误而失败的概率第一位。

“一花独放”、“独裁管理”式企业已经在美国华尔街走到了尽头,通过20世纪末、21世纪开初那场华尔街“新经济”的大洗礼,使“孤胆英雄”式企业再难在西方国家梅开二度。

与之相反,近年来,中国企业的“个人英雄”领袖却大行其道、大放异彩,这值得中国、中国企业未来加以关注和反思,这是一个重要的不寻常信号。

企业和个人犯了错误一样都不要紧,关键是要能够认知并加以改正。但企业没有制衡,就没有机会发现错误,这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和一个企业最致命的地方。没有发现和改正企业错误的机制,将永远没有未来,没有希望,只有失败!

“打肿脸充胖子”——过高估计自己的天才与实力

无论是顾雏军,还是更早的唐万新、唐万年、赵新先,都有“打肿脸充胖子”的毛病。

在美国华尔街失败的10数家上市公司企业中,也有8家犯有这样盲目自大的方向性战略错误。

比如宝利来和施乐在应对世界市场的变化时,反应迟钝,看不出产业日落西山时的市场变化,当施乐总裁安妮·马尔卡希(Anne Mulcahy)站出来说穿真相时——她在之前告诉分析家们,施乐的“商业模式无法可持续发展”——施乐已经到了几近破产的边缘时才认识到真相。这是华尔街企业所犯“十大错误”中的第2多、有8家企业因之而一败涂地。

“三九”又何尝不是如此,赵氏对收购上了瘾,当他发现“三九”过度收购、投资,再也没有办法拿出那么多钱时,企业已经濒临破产的边缘,处于苦苦挣扎状态。安然之败,这个华尔街的经典写照,也有类似症状。

过度冒险——只在乎一时拥有

这是华尔街企业、企业家们所犯的第3大错误,其中10多家中有7家企业因这样严重的错误而导致失败。“环球电讯”企业,先是犯了“执行风险”,在给公司铺设光纤时——有很多公司都在实施、做这些事,而决策层认为:“也许吧——但失败者决不会是我们,”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环球电讯”投资“铺设光纤”造成了重大决策错误。接着是“流动风险”——“环球电讯”最终被120亿美元的风险债务活活压死。

三九的赵新先、格林柯尔的顾雏军等,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众所周知,顾雏军、唐万新、唐万年、赵新先等等,几乎都是在被收购企业最低潮、价值最低时期收购了一些非常有前途的企业,而取得了初步的原始成功。因之他们就心血来潮,认为自己有大势力,被一时的小成功所麻痹。

古西腊最伟大的哲人说:“上帝要谁灭亡,必先让他疯狂”,疯狂的二次世界大战的发动盟主——希特勒不就是这样的一代举世狂徒?顾雏军、唐万新、唐万年、赵新先等当年之新一代狂徒,疯狂过后便只剩下了“灭亡”。

董事会无能——扶不起来的阿斗

科龙、三九、安然等,都是因董事会“无能”而一败涂地的经典性企业。

也许,最无法解释的是,董事会为什么放弃企业的道德准则而乱行其事?安然董事会事后再一、再二地报告说“在做出了可能导致很大风险的与企业利益相冲突的决定之后”,“董事会特别委员会有责任密切关注随后发生的交易。但靠董事长把持的董事会已经无法做到、没有人真正负起这种董事、董事会应该尽到的责任了”。于是安然1000多亿美元灾难就无可避免地爆发了。三九”董事会同样也是形同虚设,没有任何人能制约和制衡赵新先当时的独权(因党、法人董事长、执行CEO等最高权力都由赵新先一人担任、说了算)。在顾雏军一手遮天的格林柯尔系,董事会更是无有什么作用可谈,所以“钱是哪儿来的”,只有顾雏军一个人知道,可这是“市场经济”体制源头最根本的一个重要“阳光化”环节,是任何企业、企业家都面临的一道“必答题”,否则就可能当然受到市场及游戏规则的公开谴责,若因“钱是从何而来”而长此受到“谴责”,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很难有抬头的出头之日。据华尔街企业“十大错误”数据统计显示,因“董事会无能”而败北的企业占6家之多,居失败企业错误之第4位。

被成功麻痹——企业长不大的根源
这是创业初期、中国新兴企业最喜欢犯的致命错误。顾雏军、唐万新、唐万年、赵新先等等,概莫能外。中国不少的政府要员,知识界的“智囊团”都光顾、专题研究过顾雏军、唐万新、唐万年、赵新先等率领的典型企业,但这些企业家们只让人们看到莺歌燕舞的一面,却没有发出过任何攸关他们自己生死危机的警示声音。

来自华尔街的数据也显示,由“被成功所麻痹”而失败的企业占5例。而据20数年中国企业研究,除了上市公司涉及犯罪之外,超过70%以上公司的失败,与“被成功所麻痹”有关。中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都面临上市之际——刹那间有了“金钱财富”、“被成功所麻痹”的重大困扰。

说不出“钱是哪来的”,是中国企业长不大、中国股市近20年(自1986年第一只股票算起)数年来灾难的源头所在。顾雏军,只不过是中国上市公司中、数不清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华尔街演绎了200年的一台老戏,是一个经典被抓住了“看不见的手”的私人企业。有数据显示:中国股市有500多家国有大企业股东至今一直占用着几百亿上市公司的资金,但没有一家国有大企业因挪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被绳之以法,顾雏军若不是私人企业而是国有大公司也根本“不会被抓”!这,也许就是中国资本股票市场“稀泥糊不上墙”的灾难源头所在,是被200多年华尔街反复证明的重大灾难!

钟情资本游戏——游戏久了便有了谎言

据资料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顾雏军主要的收购出钱的行为有:

2001年底,顾氏为控股香港格林柯尔(HK08056),支出2.3亿元现金;2001年10月,顾氏以3.48亿元收购科龙(SZ000921);2003年12月,顾以4.18亿元收购江苏亚星(SH600213);2004年4月,顾以1.14亿元收购襄阳轴承(SZ000678);2005年5月以2.07亿元收购合肥美菱(SZ000521);2005年8月31日,还有顾氏掌控的科龙(SZ000921)发布虚假公报:2005上半年亏损4.87亿元,2004年虚报利润1.12亿元(原公报亏是6416万元,这就是说仅2004、2005年科龙公司亏损就超过6亿元)。

2005年9月21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获建行、交行、农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起诉超过4家格林柯尔系企业,案值达1.5582亿。

总上,顾雏军总共直接花去人民币超过20多亿元之巨。

20亿的资本概念对一家企业到底意味着什么?

先来看看三九,据深度研究,当年赵新先统帅的三九集团公司,总资产有148亿元,三九集团13年的经营业绩告诉我们,具有148亿人民币资产的三九企业集团,总共完成利润和税收是20.74亿人民币,每一年平均完成利润和税收为1.5954亿人民币,每年平均完成总额利润为3969.231万元。而对庞大三九集团的148亿总资产来讲,三九集团每年的税收、利润率只有近1%,而每年的总利润率连1‰都不到——这,就是作为中国著名、优秀企业、三九企业的管理的天机——资本和金钱来源。
当年中国深圳股市第一龙头“深发展”,2004年资产总额达到2042.86亿元,而经营净总收入只有52.48亿元,总利润率5%左右。换句话说,若深发展要获得20亿元的纯利润,也必须有1000亿以上的资本运行才能够在一年时间做到。

以中国最著名的跨国公司海尔集团为例,2003年总销售额为7105282万元,而利润总额只有273503万元,总利润率为27%。

20年中国股市最好的2003年度,所有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3%。

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全球其它资本股票市场,20多亿元的直接现金流量,这绝不是个小数字。

对20多亿元现金流量而言,若不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损害股东利益”是根本无法得到20多亿现金的;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也可以得到近20亿元现金。更重要的是,这必须是主观的“故意”,有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实施了故意“虚假出资”、故意“抽逃资金”的行为。来路不明的20多亿元,有可能是“虚假”或“抽逃”上市公司的资金所为。

2005年8月31日,没有顾氏的科龙公司发布半年报,已经证实顾氏2004年度年报告是“虚假财务报告”——犯“财务会计报告欺诈罪”。

无论是顾雏军、赵新先、唐万里,都对资本的游戏情有独钟。游戏久了,谎言便不自而生,有谎言也便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准则,走向失败应是一种必然。

另外:
http://www.dianliang.com/hr/cio/huicui/200607/hr_126342_2.html
http://www.boraid.com/bbs/printpage.asp?BoardID=36&ID=6169

❻ 证监会官司打输被责令答复顾雏军,这次证监会真的错了吗

顾雏军此前向证监会申请公开科龙案立案调查相关文件,以及作为案件关键证据的银行保函,被证监会拒绝。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顾雏军被拘留。2008年1月,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



2012年顾雏军提前出狱。2015年7月,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14.060, 0.00, 0.00%)、青岛海信、海信集团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至少489.61亿元。2015年10月21日,广东高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顾雏军的相关上诉。

总结:按照高院的规定,证监局属于证监会派出机构,天河区没有管辖权,管辖权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顾雏军需重新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❼ 曾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多了去了,以下是比较著名的。

2011-内蒙古公司瑞金矿业(0246.HK: 行情)于5月27日停牌.此前有报导称,该公司向港交所和中国政府当局提交的会计账目差异很大.该公司股票目前一直在停牌状态.
2011-2月公布的一份法院文件显示,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寻求冻结中国森林(0930.HK: 行情)行政总裁李寒春的资产.而中国森林则接受会计不合规调查.据路透获得的法院文件,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向高等法院申请冻结李寒春最多达3.98亿港元的资产.在会计事务所毕马威发现中国森林2010年会计年度可能出现违规之後,该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起一直停牌.
2010-中国纺织品公司洪良国际0946.HK2009年12月登陆港交所,而仅仅三个月後,即告停牌.香港证监会控诉其招股说明书"明显夸大"财务状况.香港证监会已经冻结了与洪良国际IPO融资额相等的资产.投资者资产尚未返还,相关方仍就证监会追回资金的方式在法院上辩诉.
2010--深圳证交所申斥绿大地(002200.SZ: 行情)和管理层严重浮报2009年和2010年利润.
2010--5月黄光裕因贿赂,内幕交易和非法交易获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数度盘踞中国富豪榜首位.
2006--中国电器制造商广东科龙电器和多位前高管因会计造假和其他违规行为受罚.该公司称,被发现在2002-2004年间虚报12亿元人民币营收以及1.2042亿元利润.前董事会主席顾雏军因财务造假和挪用公款判刑10年监禁.
2004--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巨亏5.50亿美元,震惊市场,成为1995年霸菱银行倒台之後新加坡最大的一起企业丑闻.新加坡一法院随後判处该丑闻核心人物--中航油前总经理陈久霖超过四年的监禁.
2004年--香港廉政公署(ICAC)指控,原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0751.HK: 行情)董事长兼常务董事黄宏生挪用公司逾600万美元的资金.随後,黄宏生因侵吞公司资金和认股期权诈骗被判入狱六年.创维是中国第三大电视机制造商.
2003年--中国排名第11位的富豪周正毅被拘捕,因其与中国银行(3988.HK: 行情)(601988.SS: 行情)借入一笔20亿元人民币贷款遭到调查.周正毅手中掌控着两家在港上市的公司.内线人士表示,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上海市政府高官在帮助周正毅获得一些市级重大项目的核准上起到了关键作用,而这些项目均牵涉丑闻.2008年,上海法院判处周毅正入狱16年,因其犯有五项罪名,其中包括挪用资金、行贿和伪造增值税收据.该丑闻一度令中国金融市场承压,且随着对周正毅案件相关上海市政府官员、和贷款机构进行调查,引发一波大规模逮捕潮.陈良宇于2008年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被判入狱18年.
2003年--中国富豪杨斌因商业犯罪被判刑18年,其罪行包括合同诈骗、伪造金融工具、行贿、非法占有且使用农田.杨斌曾是中国第二大富豪,据测算拥有9亿美元的财富.他所创立的欧亚农业于2004年从香港证交所摘牌.
2002-中国一法院以虚假会计行为判处郑州百文多位前任高管监禁缓刑.这家在上海上市的零售商曾在1998至2000年期间公布合计逾15亿元人民币的亏损.
2001-中国监管机构发现三九企业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不正当挪用了在深交所上市的三九医药资金,规模达逾3亿美元.
2001-中国证监会披露中国生物医学企业广夏(银川)实业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公布两笔虚假获利,规模各为1.78亿人民币和5.67亿人民币.该公司曾被广泛奉为蓝筹股.中国财政部稍後撤销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照,因其签字认可广夏的虚假获利.

❽ 顾雏军如何盗取国有资产

《投资者报》记者 温洁 吴建华

七年时间,从人生巅峰跌落谷底,从五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沦为监狱囚徒,格林柯尔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的命运让人唏嘘感慨。

不过,细心的人也会发现,从“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到“饭钱都没有”,从囚徒到宣称“草民无罪”,顾雏军唯一不变的就是高调。

9月14日,顾雏军以举报和喊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面对上百家媒体,他头戴纸糊的“草民完全无罪”的高帽,愤怒地否认了让他获刑的所有罪名,并实名举报四名政府官员恶意陷害。这位昔日的风云人物依然熟谙“眼球”之道,而且也预示着他将要进行鱼死网破式的抗争。

随后的日子里,在北京北四环安徽大厦的复式套房里,顾雏军为了平反,接受一拨又一拨的媒体采访。9月24日下午一点半,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独家专访前,顾雏军和他弟弟顾绍军刚刚结束午饭,这是一次非常普通的午餐,一锅饭和一盘菜,两人分食,此外别无他物。套房素雅干净,配置办公桌。

顾雏军从楼上下来,坚持要穿上套装才能接受采访,七年之后,他没有忘记要维持仅存的体面。不过,显然套装大了很多,出狱之后,他称自己瘦了30斤。坐定之后,他说,“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回答。”

当记者问到庞大的格林柯尔系资产目前流向哪里?顾雏军说,“资产没有完全去向不明,我都知道哪些资产在谁的手上,在大的资产特别是不动产这块都是有名有姓的。”他甚至说,“这个案子让人看到很多触目惊心的事情,就是公然抢别人的钱。”

卖掉科龙遭海信(微博)追债

七年的牢狱中,顾雏军日夜挂在嘴边的就是“平反”这两个字。能平反意味着,他声名可以改善,意味着他觉得属于自己的资产能重新回来,或许还意味着,他能东山再起。

对于格林柯尔系的辉煌他至今还念念不忘:2001年收购冰箱巨头科龙;2003年收购美菱电器(6.19,0.20,3.34%)20.03%的股份,同年7月科龙收购西冷集团,12月,顾雏军4亿拿下60.67%的亚星客车(6.80,0.29,4.45%)的股权;2004年再入主襄阳轴承(4.11,0.02,0.49%)。股权只是显而易见的财富,而为人所鲜知的是他遍布在天津、扬州、珠海等地的厂房、办公楼、设备,这些隐形的固定资产,加上股权,顾雏军曾经拥有的财富帝国仍不失壮观。

改变在2005年,顾雏军入狱,格林柯尔系坍塌。如今陪伴在顾雏军身边的只有他弟弟顾绍军和原格林柯尔董事会副主席、CEO胡晓辉。

谈到资产被拍卖,最终沦落至身无分文,顾雏军忍不住又一次愤怒。顾雏军说:“我的资产主要包括四家上市公司,比如亚星和美菱等,这个都是我的资产,需要我签字转让的,擅自拍卖是违法的。”

顾雏军透露,其名下资产除了科龙的资产是全国工商联和广东市联合处置以外,别的资产都是由全国工商联一家处置,这些单位不跟工商联商量就把我的资产都拿走了。

公开资料显示,自科龙案爆发后,包括海信科龙、建设银行(3.86,-0.01,-0.26%)在内的30多名债权人在北京、深圳、河南、佛山等地纷纷对顾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发起民事诉讼,仅目前在佛山法院申请执行的债权总额就达20亿元。

事实上,早于2005年,在被立案调查后,顾雏军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企业就开始了漫漫被追债之旅。当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3.77,-0.01,-0.26%)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扬州格林柯尔资产。

随后,中国农业银行(2.34,0.00,0.00%)北京昌平区支行迅速向北京市一中院发起对4家格林柯尔企业的民事诉讼,涉案标的1.56亿元。更大的诉讼来自于重组后的海信科龙。根据海信科龙发布的公告,截至2009年年初,海信共提起20起诉讼,要求顾及其控制的格林科尔系公司偿还7.91亿元。在这期间,海信取得胜诉生效民事判决16件,胜诉标的额7.15亿元。

不过,对于海信科龙的追债,顾雏军方面颇多质疑。

据记者了解,2001年科龙巨亏15亿元濒临退市。同年10月,顾雏军5.6亿收购科龙电器。随着顾雏军的入狱和格林柯尔系的垮台,2005年9月,格林柯尔将其持有的科龙电器26.43%的股份以9亿元的代价转让给海信空调。随后,收购价款由原来拟定的9亿元,商定为6.8亿元,海信首付5亿元。

对此,顾雏军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法院判定自己的所有债务为8.5亿元,科龙电器26.43%股转让给海信空调的协议价格是9亿元,其中海信出资6.8亿,此前科龙欠格林柯尔2.2亿,这笔钱暂由顺德政府先垫付,加起来能还清债务。”

不过,随后,海信科龙对顾雏军方面提起一系列诉讼。据当时代理顾雏军案的一位律师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本来顾雏军的案子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海信在重组科龙以后又重新对顾雏军和格林柯尔发起民事诉讼,十几个案子一起要求赔偿6亿~7亿。”他强调,“等于说海信不用掏一分钱就拿走了科龙的股权,非常不合理。这6亿~7亿的债务导致顾雏军一无所有了。”

对于顾雏军方面的上述言论,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海信方面的证实。

而全国工商联的态度则更证实了此事的扑朔迷离。《投资者报》10月11日致电曾经受顾雏军委托处置资产的全国工商联法律部,该部白莲湘部长在听完记者询问后没做任何回复即挂断电话,之后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而当时代表工商联与顾接触过的谢伯阳副主席则表示,目前已不负责相关工作,不便回复。

美菱股份被政府处置?

顾雏军当时拥有五家上市公司,除了自己的格林柯尔和后来收购的科龙公司外,2001年以后,通过资本并购,他迅速吞下了三家上市公司,“资本狂人”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

2003年5月,顾雏军拥有全资股份的顺德格林柯尔,在合肥和美菱电器达成合作协议,顺德格林柯尔以2.07亿元的价格,收购了美菱电器20.03%的股份,成为美菱电器最大的股东。当年12月,顾雏军以4.178亿元,通过扬州格林柯尔协议收购了亚星客车11527.3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60.67%),并因此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次年4月,襄阳轴承第一大股东襄轴集团将其持有的419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格林柯尔,转让总价为1.01亿元。转让后,格林柯尔将持有公司29.84%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顾雏军入狱之后,这些股权或被拍卖或被地方政府回购,因年代久远,股权具体下落仍然不明确。顾雏军对这三家上市公司股权悉数表示,应该是在地方政府手里,但到底是地方政府是用资金回购呢,还是直接归入名下,仍然无法定性。

科龙股权拍卖加之顺德政府的钱共9亿元,在顾雏军看来足以还清所有债务,他说,“美菱电器的股份还在政府的手中,我感觉政府还没有卖,因为长虹2010、2011年才有9%的股权,政府手里原来就有9%的股权,应该是政府把自己的股权卖给了它,后来长虹公告说要增持到15%,应该是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而不是我的20%的股权,所以这部分股权应该还在政府手中。”

对于美菱股权怎么就到了政府手里,顾雏军也有自己的疑问:“当时政府都没有找法院判决,找了个仲裁行,仲裁一下就回去了,我不明白的是,美菱的股权是我的,怎么仲裁一下就仲裁给政府了,他们把仲裁书送到看守所,我都不收,从来没签过字,他们来看守所来找了我很多次签字,我说,我不会签字的,你们有本事直接抢好了。”

《投资者报》记者多次向美菱电器求证,工作人员表示,让记者查询当时的年报或者公告。美菱电器2006年中期报告显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交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顾雏军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提供担保。

此后佛山法院裁定:依法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顾雏军的银行存款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同时依据上述裁定书佛山法院于2005年7月15日依法冻结了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美菱电器”的发起人国家股共计82852683股。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15日至2007年1月13日。

此后这8285万股票又有波折。2006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要求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收回原已转让过户给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美菱电器82852683股股份,并退还转让价款。2006年5月18日美菱集团、四川长虹(3.63,-0.08,-2.16%)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美菱电器股份转让协议书》。

而对于老家扬州的亚星客车的60%的股权,顾雏军深感愤慨:“扬州政府当时想趁火打劫,想拿些东西,我当时买的地肯定在政府手里了,还有就是亚星的股权。当时科龙出事了以后,我们提出来想向扬州市政府借一笔钱,后来国有公司给我借了6300万,这后来就成了挪用资金,还伪造了一个付款指示书,后来出现的两份付款指示书,一份是没有工商的公章,一个是什么公章都没有,但却有扬州政府的签字,扬州在不适当的时候卷入了事件,我觉得他们会很麻烦。”

10月11日,《投资者报》记者致电扬州市政府经信委,电话无人接听。此后多次联系扬州等地求证资产处置问题,并未得到相关答复。查阅亚星客车公告,得知,2006年12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60.67%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于2006年12月7日已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自2006年12月7日起,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合计共持有本公司67.67%的股份。对于转让价格和转让程序等,无从得知。

厂房土地被“抢走”

除了显而易见的股权,顾雏军还有遍布各地的厂房、土地和设备等等。这些厂房,土地到底价值多少,现今已无从判断,而因为是相对曝光度不高的资产,这部分资产的去向从官方也无从求证。

本报记者多次联系天津、扬州等地的相关部门,希望能从中求证某些固定资产的去向,但迄今为止仍未有答复。

据经济学家郎咸平(微博)在《国进民退中狂欢的格林柯尔》一文中提到,2003年5月,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科龙公司共同创立了格林柯尔——科龙南昌工业园,工业园占地2500亩,总投资3.6亿美元。

顾雏军回忆说,“我有2400亩地和44万平方米的厂房在江西南昌,我欠南昌2.2亿的债务是算在8.5亿之中的,国务院已经决定了拿9亿还8.5亿的债务,那南昌政府凭什么把我的资产全部拿走了?”

对此他愤慨道:“南昌我欠了2.2亿,南昌的44万平方米的厂房里面,我把钢架里的钢拔出来卖了都能卖6个亿,还不说我有2400亩的地。”

在扬州,顾雏军同样有资产。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6月,在扬州组建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动工建设年产超过300万台的以出口为主的大型冰箱、冷柜生产基地,总投资预计达1.5亿美元。

对扬州资产,顾雏军说:“我在扬州也有1000亩地,也同样被政府拿走了。在珠海,有十万平方米的厂房两栋,这个也是被政府拿走了。”

此外,顾雏军曾在商丘建过工厂,他说:“还有我在商丘的资产,商丘冷藏车,我在商丘是一个亿的贷款,我在商丘有1000亩地,有五万平方米的厂房,还有我开出银行信用证进口的一台设备,这个设备当时就两千多,还有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所有这些东西都被政府拿走了。”他补充说,“那现在我去要,也没什么好要的,现在的状况是,谈什么别人都可以不理你,所以谈什么都没有用。”

不仅仅是被拿走,资产被“贱卖”也是他所气愤的。天津格林柯尔工厂,注册是5000万美金的资金,他称固定资产也在2个亿以上。顾雏军说:“而拍卖中连房子带设备才卖6000多万,这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欠你的钱都冻结在最高法院,你不能再拍卖我的东西。这本来就是违法的,先质押了,再拍卖了,还是低价拍卖。我就说,你们低价拍卖我的厂房,我不会签字的。”

在深圳的房子同样遭到了“贱卖”。顾说:“像浦发行,冻结了我科龙的股票,也冻结了我深圳的两层楼房,浦发行拍卖我的房子,只拍卖了4000多万,我的房子一层1000多万的房子,3300多平方米的房子,值一个亿都不止。”他继续解释,因为科龙股票远远值9000万,当时贷款就9000万。我现在出来要跟深圳浦发行谈的就是请浦发行把深圳的两层楼的房子还给我。”

对于银行等变卖自己名下的资产,顾雏军说,“佛山法院押的9个亿,2006年押在那的,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分。佛山法院就是不想分,要分的话早就可以分给银行,所以那些人就去卖我的房子。”他说,“我的债务已经在8.5个亿里面,佛山法院不分给你,是它的事,不是我的事,他们在重复变卖我的资产。”

寄托于平反,顾雏军仍然希望能“讨到说法”。他最后说:“这些肯定都会有说法的,抢我的东西肯定是不行的。现在法律也是有法可依的,有物权法,不是说拍卖一下,评估了,我就认了,我肯定不认的,这些都是没有道理的。”

顾雏军案仍在继续,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提起上诉。而由他出狱的高调求平反,又再一次让人回想起他以及他的格林柯尔系和科龙等企业的恩怨纠纷。这其中谁是谁非已很难论断。在记者对多方人士的询问中,普遍不看好顾的平反,很多人甚至担心这样剑指高官的高调会招来更大的灾祸。

顾案本身就富有争议性。记者征询几位专门研究民营企业的专家,其均表示现在不方便谈论此事。顾雏军的罪与罚,他是受害者还是骗子,看来短期内难有定论。

❾ 科隆跟顾雏军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2001年,顾雏军入主科龙电器后,当年发生巨额亏损。由于已是两年连续亏损,科龙电器处于退市边缘,属于高风险上市公司,成为交易所和证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随后的200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变化不大,却实现了较大盈利,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公司存在一定风险,提请证监会进行核查。

2004年9月,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广东、湖北、江苏、安徽证监局分别对科龙电器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核查,发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又对科龙电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五类问题,主要涉及财务虚假和披露不实。2005年1月,国家审计署将科龙电器涉嫌虚增2003年巨额利润的情况转证监会处理。2005年2月,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提出立案建议,按规定程序进行立案,转稽查部门调查。
2005年10月17日,证监会将拟对顾雏军作出行政处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广东顺德区看守所送达顾雏军,顾雏军签字接收。

2005年10月18日,顾雏军向证监会提交对上述告知书的《答辩书》,陈述了申辩意见,要求听证。

2005年10月24日,顾雏军委托北京市德恒事务所李广新律师代理参加听证等事项,并将其本人签发的《委托书》送达证监会。

2006年3月13日,证监会将定于2006年3月23日上午9点30分召开对顾雏军等当事人听证会的《听证通知书》送达顾雏军,顾雏军签字接收。

2006年3月20日,顾雏军代理律师李广新向证监会提交关于延期听证的申请。因申请人未提出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该申请未获批准。

2006年3月23日,顾雏军代理律师未到达听证会,按照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同日,科龙电器案的其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均按时到达听证现场,听证会按照正常程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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