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06年至今中国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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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07 08 以及今年09的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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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显“神通”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形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权结构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结构存在缺陷(一股独大)、独立会计师丧失独立性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笔者对近年来影响重大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选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
该公司自成立到上市两年时间内初始投资不实,频繁变动股东、虚增资本、对公司资产进行两次大幅度的调账升值并对升值部分进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资产评估中虚列资产项目。1989—1991年该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隐匿管理费用、炒卖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虚增利润2.22亿元,1989—1991报表累计盈利为7742.5万元,实际累计亏损14457.5万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与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签署合作建造两座大厦的工程及承包利润的合同,合同规定,原野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等有关事宜,I公司具体负责工程施工及房产经营,并承诺付给原野公司承包利润8500万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两座大厦王曙晖个没有动工、一个刚打地基的情况下,将所有承包利润8500万元作为本年实现的利润入帐,并倒算出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时倒挤出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等数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发生管理费用8300万元,其中1989年为1440万元,1990年为2730万元,1991年为4130万元。原野公司将管理费用或列作开办费挂帐,或分摊给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摊不了的作为待摊费用等挂帐。
原野公司上市后,由于市价远高于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将名义上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价股票按市价抛向社会,从中获利3400万元记入当期利润。股票卖出后,原野公司在帐务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划转股票的会计记录。
原野公司下属的福华公司自用厂房建成后,由原野公司决定按建造成本划转给另一下属物业公司,再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出售,按售价划转给福华公司,因此虚增利润2000多万元。
2、 琼民源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公司1996年度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编资本公积金6.57亿元。虚增的利润主要来源于:
(1)将合作方香港冠联置业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资金1.95亿元确认为收入;
(2)通过三次循环转帐手法,虚构收到转让北京民源大厦部分开发权和商场经营权的款项2.7亿元,从而确认收入3.2亿元;
(3)将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厦的建设补偿费5100万元确认为收入。该公司还将其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未有处置权的的民源大厦对外投资,并对土地使用权和民源大厦进行评估,评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金。上述虚构的结果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都大幅度增加。
3、 东方锅炉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锅炉”在上市之前,就通过调整财务报表而虚增净利润1.23亿元,上市后,又在“利润截期”问题上大做手脚,将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和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样的方法,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1998年,从而创造连续3年稳定盈利,净资产利润率增长平衡的假象。
4、 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
5、 郑百文管理舞弊案(会计师——郑州会计师事务所)
郑百文公司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三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帐、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4390万元。此外,该公司股本金不实,上市公告书存在重大遗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张家界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湖南会计师事务所)
ST张家界1996-1998年间年报中共虚构收入累计12261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49%;虚构其他业务利润528万元,虚增税前利润4662万元,占三年税前利润总额的62%.
(1)1995-1996年,张家界股份公司先后与张家界电业局、深圳全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达佳实业公司签订了364亩土地转让合同,转让金额合计7965.9万元,并约定土地使用权证在买方付款后移交。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亦未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7965.9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7965.9万元,税前利润虚增2165万元。
(2)1997年,张家界股份公司与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公司、深圳市凯莱德实业公司、湖南兆华投资公司签订了150亩土地转让协议,转让金额合计4295万元。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半年内付清全部价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证。如受让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转让方将收回土地或另行转让。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土地使用权亦未转移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4295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4295万元。
(3)1998年8月,张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万元价款从香港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得张家界地区索张公路的权益。按合同约定,该权益包括投资本金和投资利息补偿,且当年应收回591万元投资回收款。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将591万元投资回收款全部计入了其他业务利润,在扣除了63万元的摊销费用后,差额528万元虚增了利润。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经过检查组审定后,该公司利润总额由检查前对外披露的5231万元,变为-3448万元。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除常规性的少提少转成本、费用挂账、缩小合并范围等违规行为外,有90%以上的数额是人为编造假账、虚假核算虚增出来的。
(1)对开增值税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比如,该公司所属的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
(2)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虚拟销售业务和销售对象,不惜付出真纳税的代价,虚开销售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虚拟了两个销售对象即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虚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坏账准备105万元,预提费用174万元,应交税金224万元,虚减内部往来206万元,表面上依法纳税,实质上却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3)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例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过这种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82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519万元,虚增利润63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582万元,虚减存货519万元。
(4)人为扩大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范围,虚增收入。即为了虚增收入,将不属于“销售”科目核算的业务,人为调整到“销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售核算,虚增销售收入888万元。
8、 大东海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
大东海股份公司为取得上市资格,1993年至1997年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共计2.4亿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虚挂应收海南国际有限投资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集团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在南中国大酒店、游乐公司、滨海渡假村的消费款,虚列营业收入21307万元;二是将其承包经营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海南港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虚假利润414万元并入本公司;三是以滨海大酒店装修收入为名,虚列其他业务收入,虚增利润1087万元。四是大东海股份公司为虚增期末货币资金数,通过大东海集团公司向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9325万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帐8500万元,入“投资收益”825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五是将购买港澳信托股份中的应收股利375万元转作投资收益。以上各项扣除已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1170万元,共虚增利润2.28亿元。
9、 银广夏管理舞弊案
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
10、 麦科特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麦科特公司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元,1998年虚构利润3825万港元,1999年虚构利润1331万港元;为达到上市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慝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从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谓管理舞弊与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称为员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词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阶层, 所谓管理舞弊简单地说是指管理阶层所从事的各种舞弊。 员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经管理阶层的授意,均可借内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预防及检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并极力设法隐瞒,作弊者的管理层次愈高,注册会计师愈难加以有效检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动机
(1)融资(圈钱):资金与企业,犹如血液与人体,赚钱的公司为扩充设备,需要更多的资金;亏本的公司为了营运周转,更需要资金。资金不足,可能导致周转不灵,因而倒闭。企业为了达到借款或增加资本的目的,可能虚报其财务报表,以便说服资金提供者,作出决策。
(2)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为了能上市,就进行财务包装。这与发行体制有关系。
(3)配股阶段。证券会要求上市公司净资产盈利率6%,才能配股。为实现配股,上市公司也会进行财务包装。
(4)增发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总额为10个亿以上,定价由承销商与发生公司协商。这也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包装行为。东方锅炉、红光实业、麦科特、郑百文、大东海都是“包装”上市,虚构前三年利润,以达到IPO目的。
(5)二级市场炒作(操纵价格):企业股票如果上市,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性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琼民源与银广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庄家二级市级操纵价格
(6)其它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粉饰报表另外一个目的避免带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带帽了,“ST”不想沦为“PT”,“PT”不想最后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阶层为了达成预算目标,借以表现其为成功的经理人;或是为了贪得绩效奖金或分红,可能虚报财务报表。前者可能为了表现自我或与工作职位安全有关;后者则是为了物质报酬。有人称此类舞弊为“绩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张家界舞弊动机目前还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种动机,他们造假首要目的是不亏损,以避免带帽并为以后圈钱作准备。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征兆
健全的内部控制有助于预防及检查员工舞弊,如管理阶层蓄意舞弊以虚报财务报表,则内部控制将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预防及检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审计人员于后事审计工作时,必须对可能导致管理舞弊的征兆提高警觉,这些征兆有人称之为红旗(Red Flag)或警讯(Warning Signal)。
l 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举了29个警号,提醒审计人员及公司监察人注意,并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警讯列举如下[2]:1.现金短缺、负的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及/或信用短缺,影响营运周转。
2.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
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
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
6.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
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
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
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
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
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
12.管理阶层严格要求主管达成预算的倾向。
13.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
14.管理阶层不提供审计人员为澄清及了解财务报表所需的额外资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
16.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
17.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
② 香港上市公司监管案例评析及合规指南的内容简介
本书是相对系统、完整的香港上市公司实务操作指南,涵盖了公司治理、持续责任、信息披露、关连交易、不当市场行为、证券权益披露、申请及撤回上市、股份期权、债券融资等资本市场较为常见的问题。本书采取国际通行的案例式编撰法.精心选取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逾一百个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其中既包括严谨合规的正面案例.又包括因违规受到谴责、批评甚至遭受刑罚的反面案例,从而生动地呈现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及规则。
本书更重要的价值乃在于:本书主编充分总结及提炼其从事香港上市公司法律合规的实践积累.广泛借鉴上市公司合规经验与教训.提供了极具实用性的操作指南和标准化工作模版,从而让读者在阅读本书后知道自己应如何操作比较妥当,以及在操作中应注意什么。
③ 近三年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案例
你可以到上交所的网站查看那些处罚案例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credibility/condemn/
公开谴责的都是比较严重的。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credibility/condemn/index_old.shtml#
④ 求2008年以后的国内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或者仅仅是案例也行。急!!!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度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
2.如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由于产品销售不畅,公司面临亏损。公司董事长责成财会部经理胡某对会计报表做技术处理,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承诺如果做得好,将推荐他作为公司总会计师人选。胡某知道本年度公司亏损已成定局,如要落实董事长的盈利目标,只能在会计报表上做假。于是,胡某通过虚拟交易、向子公司转移广告费支出等方法,将公司会计报表从亏损做成盈利。
3.某市财政局许某在担任会计兼出纳的十年中,采取各种手段贪污公款达7000多万元;
4.交通部雷某自1995年至1998年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向下属单位划拨国家基本建设限额款的权利,非法挪用交通部国家基金建设资金和科技经费共计8000万元,受贿达31.3多万元。
⑤ 求近3年来的上市公司信息失真舞弊案例
案例一:闽福发(000547) 闽福发年收入只有2~3个亿元(实际上真正的收入估计连1个亿元都没有达到),但近几年货币资金一直保持较高余额,甚至超过了年收入额,而且闽福发的货币资金很有意思,除了2002年有“其他货币资金3550万元”外,其余基本都是银行存款,而这些银行存款都是没有受限的。而实际上,闽福发大股东的股权早就被司法冻结或质押,闽福发截至2005年半年报,资产总额11.08亿元,股东权益.4.60亿元,资产负债表58.48%,而这只是账面数,如果扣除大量的泡沫、虚假资产,笔者怀疑闽福发早已资不抵债,在此背景下,竟然还有2个亿甚至3个亿元无受限的银行存款,只能断定这些银行存款实为虚构或早已受限。 2 案例明天系 与德隆系齐名的明天系最近也传出资金链绷紧的传闻,明天系实际控制人是肖建华,其核心企业是明天控股,据该公司网站介绍: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是以IT行业为龙头,基础工业为后盾,产品开发和资本运作为两翼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现有20多个高科技控股公司,其中六家为大型上市公司。与明天系有染的公认的上市公司有华资实业(600191.SH)、明天科技(600091.SH)、宝商集团(000796.SZ)、爱使股份(600652.SH)、西水股份(600291.SH)。 2005年半年报披露,明天科技9.29亿元现金,华资实业5.60亿元现金,爱使股份10.30亿元现金,而三家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9.37亿元、23.12亿元、32.22亿元,众所周知,明天系掌门人是资本运作起家,如今旗下上市公司有如此巨额现金令人生疑,尽管煤炭投资收益明显,但却不足以支撑整个系的现金需求,而肖建华等资本运作高手对现金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因为这几年熊市使大多数的同类资金链断裂,在这种背景下,明天系居然手握25亿现金岂不令人生疑,在这巨额现金的背后怀疑又是一家家的金花股份(金花股份最近承认虚构巨额现金、隐瞒巨额账外借款)。 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明天科技2005年第三季报显示其货币资金余额增加至16.79亿元,据该公司三季报称“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亿元,但查遍所有的公开信息,不能知道这笔巨额资金的来龙去脉,明天科技称货币资金是公司在建项目的专项建设资金和必要的生产流动资金,而明天科技截止第三季度共实现收入5.11亿元,资金负债率尽管不高,但也有55%,欠银行贷款14多亿元(包括应付票据3亿元),海吉氯碱项目一期总投资也只有17亿元,明天科技为何要一次性准备如此巨额的现金呢?实际上,半年报并没有海吉氯碱项目,资金余额也高达9.29亿元,因此,我们怀疑这笔巨额现金涉嫌虚构或早已设定质押。 案例三:悦达投资(600805) 悦达投资2004年报现金余额11.88亿元,其中有外埠定期存款5.27亿元——人们不竟发出疑问:好端端跑大老远去存什么定期存款?且该存款无质押等情况。 截止2004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61.8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8亿元,资产负债率63%,银行贷款31.66亿元(包括应付票据5.07亿元),2004年该公司实现收入11.88亿元,实现净利3982万元,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6.13亿元、-1.40亿元及-0.04亿元。2004年现金净增加4.69亿元。 2004年报披露: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净额(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扣除公司及子公司占用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资金)合计为22,629.00万元。其中:本年累计增加138,246.84万元,本年累计减少144,899.44万元,全年平均占用净额48,809.61万元。 2005年半年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减至9.22亿元,经营性现金净流出4.64亿元。货币资金中有5.25亿元是其他货币资金,附注称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为办理承兑汇票抵押存款金额51910.50万元、信用保证金存款659.44万元、外埠定期存款3.24万元。而2004年报中11.88亿元中有9.37亿元是其他货币资金,附注称: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为办理承兑汇票抵押存款金额26429.50万元、信用保证金存款2639.19万元、外埠定期存款52700.00万元。 至此,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悦达投资外埠定期存款5.27亿元实为虚构或已设定质押,造假目的是掩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违规行为
⑥ 最近世界范围内内部控制失效的案例有哪些请给出一些知名上市公司的案例,最好是近几年的。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
华源集团成立于1992年,在总裁周玉成的带领下华源集团13年间总资产猛增到567亿元,资产翻了404倍,旗下拥有8家上市公司;集团业务跳出纺织产业,拓展至农业机械、医药等全新领域,成为名副其实的“国企大系”。进入21世纪以来,华源更以“大生命产业”示人,跃居为中国最大的医药集团。
但是2005年9月中旬,上海银行对华源一笔1.8亿元贷款到期;此笔贷款是当年华源为收购上药集团而贷,因年初财政部检查事件,加之银行信贷整体收紧,作为华源最大贷款行之一的上海银行担心华源无力还贷,遂加紧催收贷款;从而引发了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
国资委指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华源集团做清产核资工作,清理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9月20日,华源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25亿元,银行负债高达251.14亿元(其中子公司为209.86亿元,母公司为41.28亿元)。另一方面,旗下8家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合计高达73.36亿元,即这些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几乎已被掏空。据财政部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披露:中国华源集团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案例简评:华源集团13年来高度依赖银行贷款支撑,在其日益陌生的产业领域,不断 “并购-重组-上市-整合”,实则是有并购无重组、有上市无整合。华源集团长期以来以短贷长投支撑其快速扩张,最终引发整个集团资金链的断裂。
华源集团事件的核心原因: (1)过度投资引发过度负债,投资项目收益率低、负债率高,说明华源集团战略决策的失误;(2)并购无重组、上市无整合,说明华源集团的投资管理控制失效;(3)华源集团下属公司因融资和业绩压力而财务造假,应当是受到管理层的驱使。
(3)澳柯玛大股东资金占用
2006年4月14日,G澳柯玛(600336.SH)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司接到青岛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处置事项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将采取措施化解澳柯玛集团面临的困难。至此,澳柯玛危机事件公开化。
澳柯玛危机的最直接导火索,就是母公司澳柯玛集团公司挪用上市公司19.47亿元资金。澳柯玛集团利用大股东优势,占用上市子公司的资金,用于非关联性多元化投资(包括家用电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海洋生物、房地产、金融投资等),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损失。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高层变动、投资失误、多元化困局等众多因素,使得澳柯玛形势异常危急。
澳柯玛症结并非仅仅是多元化投资下资金问题,关键问题还有自身的管理模式,是鲁群生近17年的家长式管理模式。鲁群生在特定环境中创业成功,然而在扩张中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澳柯玛近亲繁殖任用领导现象是企业对市场缺乏应有的敏感度。
案例简评:扩张几乎是每个企业追求的目标。而同在青岛的三家家电集团(都是上市公司)却有不同的选择:海尔的扩张基于品牌战略;海信的扩张基于技术突围;而澳柯玛的扩张却选择了不相关多元化道路。
“发散型的多元化扩张,不但没有让澳柯玛做大作强,发而使其一盘散沙”。澳柯玛集团大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用于其非相关多元化投资;然后频频发生的投资失败和管理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也把集团风险也转嫁给上市公司。应当说,造成澳柯玛危机的根本原因是管理层投资决策失误、投资监管不到位、管理能力不足的综合因素造成的。
2.金融工具投机
(1)中航油的金融衍生工具投机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是中国航油集团的海外控股公司;是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企业。中航油于2004年由于石油衍生品交易导致5.54亿美元的亏损;被迫于2004年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而之前,中航油曾被评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中航油成立有风险委员会,还曾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公司的《风险管理手册》和《财务管理手册》;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规定,损失超过500万美元,必须报告董事会。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航油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但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陈久霖一直独立于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班子的领导之外,集团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两次被换,集团公司却没有约束办法。
陈久霖和日本三井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戈利银行等在期货交易场外,签订了合同。陈久霖买了“看跌”期权,赌注每桶38美元;但是没想到国际油价一路攀升。中航油从事石油期权交易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致使中航油在清算时造成账面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54亿美元。
2005年6月3日,普华永道发布了有关中航油巨额亏损的最终调查报告。报告认为以下因素单独或共同的造成了公司在期权投机交易上受到损失:(1)后来被证明从2003年3季度开始的对油价走势错误的判断;(2)不想在2004年披露损失;(3)没有按照行业标准对期权仓位进行估值;(4)没有正确的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记录期权组合的价值;(5)缺乏针对期权交易的适当的及严格的风险管理规定;(6)公司管理层有意违反本应该遵守的风险管理规定;(7)整个董事会,尤其是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投机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未能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
案例简评: 中航油从事场外石油期权投机是我国政府明令禁止的。国务院1998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1999年6月,以国务院令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2001年10月,证监会发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对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操作来看,中航油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还只是个新手;直接与国际大型基金进行对垒,无疑“以卵击石”。
中航油事件最突出表现在“管理层凌驾”,导致监控机制的失效;直接抵触了内部控制的经营合规性目标和报告可靠性目标。其违规之处有三点:一是做了国家明令禁止不许做的事;二是场外交易;三是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 其报告不可靠表现在:从事期权场外交易没有在财务报告上披露,也没有直接向母公司汇报。
(2)南方航空的委托理财
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004年7月间曝出的巨额委托理财投资损失;随后,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对南方航空实施了专项审计;广东证监局也在2005年10月对南方航空股份公司进行了检查。2004年绩效考核的179家中央企业中,南航集团由于重大财务违纪事件,从B级降至了C级。2006年4月底,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05财年巨亏17.94亿元人民币;公司将其归结为航空燃油价格持续暴涨,以及近年收购北方航空、新疆航空两家公司导致的费用攀升;但这显然难以说服市场。
南方航空集团属于国有大型企业,在银行贷款方面具备良好的信誉凭证,不用任何抵押即可以从每个商业银行获得10至20亿元的贷款。用银行的钱来进行投资理财,确实是赚钱的商机。南航集团从2001年就开始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与南航集团有过委托理财业务的有汉唐证券、中关村证券、世纪证券。南航集团调集巨额资金乃至账外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仅流向深圳世纪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即达12亿元。
南航给世纪证券的委托理财资金基本上被世纪证券用于重仓持有南航集团旗下的南方航空(600029.SH)。南方航空2003年7月25日上市,当时因“非典”的影响,南方航空上市首日收于3.88元,是四大上市航空公司中股价最低的。世纪证券在此低位入货,3个月不到,南方航空从4.2元上涨到6.8元,升幅超过60%,世纪证券也获得了丰厚的账面利润。但随后,在油价不断攀升的压力下,航空股开始萎靡不振,世纪证券因此损失惨重。从世纪证券账面上看,南航委托理财的12亿资产已经无法偿还。也正是由于对南航所形成的巨大债务压力,世纪证券被迫走上重组之路。世纪证券无力归还南航集团12亿元委托理财中的7.15亿元,南航集团无奈只得将其实行债转股。
2005年8月,南航集团副总裁兼上市公司董事彭安发、南航集团财务部部长的陈利明因涉嫌违法,先后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2006年3月二人被广东省反贪局移交广州市检察院起诉。2006年10月16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民因涉嫌挪用、贪污、受贿等罪,接受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庭审。据检察机关侦查证实,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陈利民利用经办委托理财的职务便利,采用先办事,后请示或不请示;只笼统汇报理财收益,不汇报合作对象或隐瞒不报等方式,大肆超范围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已侵吞集团部分理财收益,收受回扣;超权限地从银行贷款供个人、朋友注册公司、经营所用;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姚壮文贿赂近5400万元,挪用公款近12亿元,贪污公款1200多万元。
案例简评:南航集团的委托理财业务,实际上是南航集团用自己的钱,借助于证券公司进行操作自己的股票。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不论是国有资金入股市炒股,还是利用自有资金操作自己股票,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从内部控制的角度说,南航集团几十亿的委托理财业务集中于公司2-3个人的运作,企业决策层、党委、内部审计监管没有跟上,虽然不能肯定存在管理层纵容,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是对重大投资监控不到位;个人收受贿赂、挪用和贪污公款,反映了关键人员的道德败坏和企业基本内部控制的缺失或管理层凌驾等问题。另外,中国的金融体制也为这种现象提供了便利。
(3)国储局的铜期货投机
2005年11月13日开始外电纷纷披露,中国国储局一名交易员刘其兵在LME(伦敦金属交易所)铜期货市场上通过伦敦金属交易所场内会员SEMPRA,在每吨3000多美元的价位附近抛空,建立空头头寸约15万至20万吨。这批头寸交割日在12月21日。但自9月中旬以来,铜价每吨上涨约600多美元,这些空单无疑已经造成巨额亏损,而该交易员刘其兵则神秘失踪。国储局的交易对手包括斯迈尔金属公司、瑞福期货、伦敦标准银行、巴克莱银行、曼氏集团、AMT、萨顿公司、以及一家总部在法国里昂的基金公司。
国储局选择了部分交割,即向伦敦交易所交付5万吨现货铜,其余15万吨的空单展期到远期。市场人士指出,国储目前以3.7亿元左右的亏损,换得了短期的风平浪静;但是与国际基金的对决还将继续,最后的结局还没有出现,不排除基金再度逼仓的局面出现。
在国储铜事件上,同样是普通的调节中心的交易员,一边为中心做交易,一边为自己建立了多达20万吨的头寸,严重被套且长时间没人发现;另外,交易行为由原来的两个岗位变成由刘其兵一个人操控。
案例简评:国家物资储备是国家直接建立和掌握的战略后备力量,是保障国家军事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事实上,当国储局从负责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调节向投机赚钱的方向转变时,它就已经开始背离其固有的职责。
同中航油期权投机案一样,同样是小角色、新手的国储局,与国际基金大谔对垒,显然不是其的对手。
吴其兵进行投机性铜期货操作,显然有悖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限于套期保值业务。对于重大的期货业务交易由一个人操控,严重违反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不相容职务分离);另外,一起跟进的与公司业务相当的“老鼠仓”,说明关键交易员存在严重的道德败坏。
⑦ 近几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中的处罚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的案例
2011年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安妮股份、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为银河科技制作虚假财务报告等,可以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相关资料,不胜枚举。
⑧ 2009年至今中国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显“神通”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形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权结构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结构存在缺陷(一股独大)、独立会计师丧失独立性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笔者对近年来影响重大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选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
该公司自成立到上市两年时间内初始投资不实,频繁变动股东、虚增资本、对公司资产进行两次大幅度的调账升值并对升值部分进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资产评估中虚列资产项目。1989—1991年该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隐匿管理费用、炒卖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虚增利润2.22亿元,1989—1991报表累计盈利为7742.5万元,实际累计亏损14457.5万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与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签署合作建造两座大厦的工程及承包利润的合同,合同规定,原野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等有关事宜,I公司具体负责工程施工及房产经营,并承诺付给原野公司承包利润8500万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两座大厦王曙晖个没有动工、一个刚打地基的情况下,将所有承包利润8500万元作为本年实现的利润入帐,并倒算出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时倒挤出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等数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发生管理费用8300万元,其中1989年为1440万元,1990年为2730万元,1991年为4130万元。原野公司将管理费用或列作开办费挂帐,或分摊给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摊不了的作为待摊费用等挂帐。
原野公司上市后,由于市价远高于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将名义上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价股票按市价抛向社会,从中获利3400万元记入当期利润。股票卖出后,原野公司在帐务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划转股票的会计记录。
原野公司下属的福华公司自用厂房建成后,由原野公司决定按建造成本划转给另一下属物业公司,再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出售,按售价划转给福华公司,因此虚增利润2000多万元。
2、 琼民源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公司1996年度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编资本公积金6.57亿元。虚增的利润主要来源于:
(1)将合作方香港冠联置业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资金1.95亿元确认为收入;
(2)通过三次循环转帐手法,虚构收到转让北京民源大厦部分开发权和商场经营权的款项2.7亿元,从而确认收入3.2亿元;
(3)将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厦的建设补偿费5100万元确认为收入。该公司还将其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未有处置权的的民源大厦对外投资,并对土地使用权和民源大厦进行评估,评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金。上述虚构的结果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都大幅度增加。
3、 东方锅炉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锅炉”在上市之前,就通过调整财务报表而虚增净利润1.23亿元,上市后,又在“利润截期”问题上大做手脚,将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和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样的方法,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1998年,从而创造连续3年稳定盈利,净资产利润率增长平衡的假象。
4、 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
5、 郑百文管理舞弊案(会计师——郑州会计师事务所)
郑百文公司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三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帐、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4390万元。此外,该公司股本金不实,上市公告书存在重大遗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张家界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湖南会计师事务所)
ST张家界1996-1998年间年报中共虚构收入累计12261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49%;虚构其他业务利润528万元,虚增税前利润4662万元,占三年税前利润总额的62%.
(1)1995-1996年,张家界股份公司先后与张家界电业局、深圳全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达佳实业公司签订了364亩土地转让合同,转让金额合计7965.9万元,并约定土地使用权证在买方付款后移交。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亦未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7965.9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7965.9万元,税前利润虚增2165万元。
(2)1997年,张家界股份公司与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公司、深圳市凯莱德实业公司、湖南兆华投资公司签订了150亩土地转让协议,转让金额合计4295万元。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半年内付清全部价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证。如受让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转让方将收回土地或另行转让。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土地使用权亦未转移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4295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4295万元。
(3)1998年8月,张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万元价款从香港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得张家界地区索张公路的权益。按合同约定,该权益包括投资本金和投资利息补偿,且当年应收回591万元投资回收款。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将591万元投资回收款全部计入了其他业务利润,在扣除了63万元的摊销费用后,差额528万元虚增了利润。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经过检查组审定后,该公司利润总额由检查前对外披露的5231万元,变为-3448万元。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除常规性的少提少转成本、费用挂账、缩小合并范围等违规行为外,有90%以上的数额是人为编造假账、虚假核算虚增出来的。
(1)对开增值税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比如,该公司所属的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
(2)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虚拟销售业务和销售对象,不惜付出真纳税的代价,虚开销售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虚拟了两个销售对象即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虚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坏账准备105万元,预提费用174万元,应交税金224万元,虚减内部往来206万元,表面上依法纳税,实质上却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3)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例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过这种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82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519万元,虚增利润63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582万元,虚减存货519万元。
(4)人为扩大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范围,虚增收入。即为了虚增收入,将不属于“销售”科目核算的业务,人为调整到“销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售核算,虚增销售收入888万元。
8、 大东海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
大东海股份公司为取得上市资格,1993年至1997年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共计2.4亿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虚挂应收海南国际有限投资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集团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在南中国大酒店、游乐公司、滨海渡假村的消费款,虚列营业收入21307万元;二是将其承包经营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海南港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虚假利润414万元并入本公司;三是以滨海大酒店装修收入为名,虚列其他业务收入,虚增利润1087万元。四是大东海股份公司为虚增期末货币资金数,通过大东海集团公司向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9325万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帐8500万元,入“投资收益”825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五是将购买港澳信托股份中的应收股利375万元转作投资收益。以上各项扣除已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1170万元,共虚增利润2.28亿元。
9、 银广夏管理舞弊案
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
10、 麦科特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麦科特公司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元,1998年虚构利润3825万港元,1999年虚构利润1331万港元;为达到上市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慝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从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谓管理舞弊与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称为员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词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阶层, 所谓管理舞弊简单地说是指管理阶层所从事的各种舞弊。 员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经管理阶层的授意,均可借内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预防及检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并极力设法隐瞒,作弊者的管理层次愈高,注册会计师愈难加以有效检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动机
(1)融资(圈钱):资金与企业,犹如血液与人体,赚钱的公司为扩充设备,需要更多的资金;亏本的公司为了营运周转,更需要资金。资金不足,可能导致周转不灵,因而倒闭。企业为了达到借款或增加资本的目的,可能虚报其财务报表,以便说服资金提供者,作出决策。
(2)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为了能上市,就进行财务包装。这与发行体制有关系。
(3)配股阶段。证券会要求上市公司净资产盈利率6%,才能配股。为实现配股,上市公司也会进行财务包装。
(4)增发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总额为10个亿以上,定价由承销商与发生公司协商。这也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包装行为。东方锅炉、红光实业、麦科特、郑百文、大东海都是“包装”上市,虚构前三年利润,以达到IPO目的。
(5)二级市场炒作(操纵价格):企业股票如果上市,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性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琼民源与银广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庄家二级市级操纵价格
(6)其它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粉饰报表另外一个目的避免带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带帽了,“ST”不想沦为“PT”,“PT”不想最后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阶层为了达成预算目标,借以表现其为成功的经理人;或是为了贪得绩效奖金或分红,可能虚报财务报表。前者可能为了表现自我或与工作职位安全有关;后者则是为了物质报酬。有人称此类舞弊为“绩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张家界舞弊动机目前还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种动机,他们造假首要目的是不亏损,以避免带帽并为以后圈钱作准备。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征兆
健全的内部控制有助于预防及检查员工舞弊,如管理阶层蓄意舞弊以虚报财务报表,则内部控制将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预防及检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审计人员于后事审计工作时,必须对可能导致管理舞弊的征兆提高警觉,这些征兆有人称之为红旗(Red Flag)或警讯(Warning Signal)。
l 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举了29个警号,提醒审计人员及公司监察人注意,并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警讯列举如下[2]:1.现金短缺、负的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及/或信用短缺,影响营运周转。
2.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
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
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
6.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
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
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
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
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
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
12.管理阶层严格要求主管达成预算的倾向。
13.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
14.管理阶层不提供审计人员为澄清及了解财务报表所需的额外资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
16.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
17.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