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转让土地需要挂牌吗
要的。
2. 上市公司通过自有土地出售的利润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这个得从俩方面来分析。
第一:如果公司是在经营不算,出现资金裂口的情况下出手土地来进行正常的营运,那么无疑是利空的。这个时候投资者会担心该公司的后期命运,有恐慌就容易抛售,最终导致股价下跌。
第二:如果公司营运良好,只是通过卖土地筹集大量资金做一项大投资,那么投资者往往会看好这家公司,看好的话就会继续持有,并且会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加入,这样股价自然会上升。
3. 上市公司出让几十亿的土地,会对股票市值有何影响
出让不是出卖对巴,那资本减少了,市值就下降。
4. 破产国有企业土地处置流程
首先召开职工大会,超半数职工同意破产,并到当地法院申请破产,并提交详细的单位企业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及债务情况的报告,后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还债,安置职工去向,破产终结。
5. 国有土地改制中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土地资产处置,是指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对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一定的方式和原则进行处置。处置方式有:收归国有、国家收回再分配、合理分配给个人。
6. 国企改革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处置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由企业或企业隶属单位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企业现使用土地的状况和拟处置土地的状况、拟处置方式和处置价格及理由等。 (2)地价评估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地价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和审批,报批时还应同时提交企业改革的批准文件、资产重组方案、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改组或组建企业集团,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企业集团以及境外上市公司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由企业隶属单位报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审批;属于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企业集团,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由企业隶属单位报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审批。 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由企业隶属单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审批;属于中央企业的,报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审批。 (3)签订合同与变更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批准后,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处置的,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与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采取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处置的,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与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租凭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企业应持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以及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采取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处置的,企业就持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7. 土壤治理有哪些上市公司
土壤环保概念一共有18家上市公司,其中2家土壤环保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16家土壤环保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8. 上市公司土地价值计入净资产么
一般是按照成本法计入总资产,很多公司N年前买的土地成本很低,土地价格的上涨并不会影响到土地在财报里的帐面价值
9. 上市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大股东能否协议价
要按照公允价值来转让啊!
10. 企业产权转让的土地资产处置
(一)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1998〕8号令)和省土地局、省体改委、省经贸委《关于盘活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甘土发〔1997〕10号),净资产为零、负数或企业产权转让收入不足以安置职工的,比照破产企业的办法,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优先用于安置职工。
(二)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并且由购买方整体接收企业职工的,可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购买方继续使用和管理。
(三)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土地的,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界定为国家股,由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四)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的,租金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70%收取。企业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挂帐经营,待企业经营条件改善后,再收取土地租金。
(五)购买方为原企业内部全体职工的,在企业名称不变,不改变原土地使用用途的前提下,暂不变更土地使用证,维持原用地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