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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委托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2 10:30:42

A. 上市公司股票现场投票委托书样本

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一.委托信息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 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信息见附件)。
资金账号:  户 名:
2、委托期限为___年(月),委托授权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5、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收益
委托期满,当委托帐户收益超过 %时,超出部分乙方收取 %做为佣金。
二.亏损
委托管理期未满,管理期内委托账户为负,并且额度超过3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______%。
三.安全
1、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方所使用的“银证转账”系统的密码,和股票资金账号的密码应设置为不同密码,并且甲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告之乙方(工作人员)资金股票账号相绑定的银行账号。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甲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视为违约,并自动解除委托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A.严重干扰或影响乙方的操作;
B.未告知乙方情况下登陆资金账户买卖股票;
C.未告知乙方情况下修改股票资金账户的密码;
D.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3.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账户操作情况。甲方不得影响乙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不得违反上述之规定。
4.在协议有效期间,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的,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委托管理协议自动解除。

甲方(签章):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B. 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为什么看不到公告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上市公司临时公告事后审核范围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决定继续调整扩大上市公司临时公告事后审核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特别处理公司、暂停上市公司和本所关注公司外,其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实行临时公告事后审核。
二、当公司临时公告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仍实行事前审核:
(一)需要本所多部门配合处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转增、派息公告,发行、上市公告,更名公告,实施特别处理公告等);
(二)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公告事项;
(三)适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
(四)适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12条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的事项;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以及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的对外担保、投资、债务重组、委托理财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需要向本所豁免披露义务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由本所进行事前审核的;
(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为需要进行事前审核的。
三、全部公告在披露之前仍须向本所上市公司部进行事前登记。
四、公司应高度重视本所上市公司部事后审核意见,及时回复有关问询,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补充或更正公告。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C. 如何能提前预知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上交所http://www.sse.com.cn

D.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E. 关于公司之间的事项通知怎么打,急!!

通知适用于上级对下级、集团内部、单位对各部门,不适用单位之间,单位之间可以用工作联系单和函来购通。
你公司可以发一个:“关于我公司收取款项需委托证明的函”,内容为:为了加强企业管理,防止离职人员有不当行为等,最后写特此函告,敬请配合!函的称呼直接写对方单位全称,写在开头,顶格写。

F. 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深圳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20号文

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通知

深圳各上市公司:

2008年11月,我局召开“深圳上市公司2008年治理规范工作会议”,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制度。我局在监管中注意到,部分公司制定的制度要求不明确,难以起到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作用,个别公司的制度内容与证监会相关规定不一致。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按照我局监管要求,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选聘制度应明确规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要求、选聘的决策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要求应当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便于操作,并充分考虑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因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形。各公司应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深圳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20号)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中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中的职责,包括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的调查和审议,对执业质量的事后评价等。

二、尚未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司,应立即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司,应对照上述要求对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内容进行自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进行修订。建立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工作均应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已按照上述要求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司,应在本通知下发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备有关制度;未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或选聘制度需要修订的公司,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十日内向我局报送制定或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备正式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履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决策程序,认真调查、审议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局将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七日

呵呵 你也可以咨询一下深圳市瑞博会计事务所,电话 83037010

G. 上市公司采购业务可以委托控股公司吗

可以,但也要签订购买合同,既然是控股公司,都是要并表的,那采购款入账“内部往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