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上市公司持续性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持续信息披露也称持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证券发行时初次信息披露和证券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持续信息披露也称持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证券发行时初次信息披露和证券交易中的信息披露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❸ 上市公司的季报和半年报是否要经过审计
季报不需要。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❹ 如何分析上市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告
由于报刊刊载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形式等受到限制,而且都有所谓的“重要提示”,即“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各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故不论这种报告摘要是否出于蓄意或无意而事实上产生遗漏、轻重倒置等误导性陈述,都因此豁免了董事会的部分责任。 从稳健原则出发,财务分析的对象应建立在可靠性基础之上,而不能仅仅只考虑资料获取的难易程度,加之互连网也很普及,故我们要求以上市公司在网上公告的财务报告全文作为财务分析的对象。 2.财务分析的一般要求与基本分析步骤 第一步:通用财务报告分析 ⑴进行单项能力分析。具体分析该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含财务实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等(如有可能还可进行生产性分析、经营性分析等),得出对各种能力评价的结论; ⑵进行基本结构分析。具体就该上市公司的收入和收益结构、成本和费用结构、资产结构、资本(负债)结构进行剖析,发现目前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⑶运用杜邦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各因素对ROE(净资产利润率、权益资本利润率)的影响及其程度(贡献)大小,找出提高或改善ROE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⑷从不同的分析目的和角度对上市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运用多种指标体系评分法对各指标进行加权评分,计算该企业的总分,以此评判上市公司,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全文及其他资料,分析其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得出对该上市公司的总体评价。 第二步:财务报告的深入分析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存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从提高分析能力的角度出发,我们希望在进行财务分析的过程中,结合现行的会计、财务等规范,发现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的不合理之处,依此揭示财务分析所面临的风险,进一步评估企业的各种风险以至全部风险。 ⑴发现上市公司调度利润的项目,并估算其规模及其影响程度;具体而言,分析上市公司总体利润是虚报还是瞒报?发现操纵利润的方法、途径、项目及结构,分析利润调度的绝对额度,计算其对全部利润的影响程度。 ⑵发现上市公司资产和负债的不实之处,并估算其影响程度;结合利润操纵情况,揭示资产和负债虚增或隐匿的具体方法、途径和项目,估算其数额,计算其对资产、负债和利润的影响程度。 ⑶进行关联交易分析,评判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具体就各关联交易项目的必要性、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开性、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估算其给关联交易各方带来的利益大小及其影响程度,并进一步估算其给其他各方产生的损失及其影响程度。 ⑷如有可能,进行相关风险分析。 第三步:在可能的情况下,比较母公司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析之间的差异,揭示因使用综合数据的局限,进而发现企业控制资源的实际能力及对相关项目的影响及其程度; 第四步:从投资角度出发,对上市公司的赢利能力和发展能力进行深入分析,挖掘赢利潜力,剔出虚假和不实盈利,评估上市公司价值,将其与市场价值对照,发现价值低估或高估,最后,做出如下结论并说明依据: ⑴是否对该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⑵如得出进行投资的结论,进行多大规模的投资(控股、20%以上、参股等)、多长时间投资、何种方式投资等。 ⑶如有可能,分析和评估该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并以此为基础评估公司价值。
❺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一般什么时候出来
7月到8月,但大部分都在8月.但也有些ST的个股可能会晚一点,主要还是看各家公司的情况,但原则上不超过9月.
❻ 年报,中报,季报的法定披露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6)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披露与分析扩展阅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第二十七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