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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调查员工亲属关系

发布时间: 2021-06-11 23:35:19

Ⅰ 企业是否能够证明员工亲属关系和血缘关系

不可以,这是公证的事情。
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二、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年X月X日
三、亲属关系的简介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Ⅱ 公司想调查在职员工到底有多少人是亲属关系,我想知道从哪些方面调查。急!谢谢!

在你要调查的员工的阶层中,找个你信得过的给你办事

Ⅲ 关于公司调查内部员工之间是否存在亲威关系,请问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公司能得到什么

这还不是为了防止你们亲戚朋友间互相包庇之类的事情

Ⅳ 公司准备上市,为什么要普通员工填报亲属信息

没有什么必要

首先,如果这某公司人员不多,比如50-100人,且企业属于家族企业,那还算是有必要,因为从股东方面调查企业内部亲属关系毕竟工作底稿不够扎实,只要股东不承认,券商和律师也无从得知企业股东之间的家族关系;但如果这某公司人员大几百人甚至更多,那么即使是家族企业,这种调查也毫无意义。

其次,企业无论人多人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家庭关系应该予以披露,且不能遗漏,一般小股东有没有家族关系,其实根本与首发投资者没有半毛钱关系,披露详细与否证监会也不会太关注。

最后,这种调查属于券商和律师的免责性调查,从券商和律师的角度考虑,反正麻烦的又不是自己,让企业弄去呗。如果我是董秘,我肯定拒绝这种调查要求,我有一万个理由拒绝……

Ⅳ 如何解决企业内部员工亲属关系网

主任是你的亲戚吗?如果不是,是不是跟著你干了很多年?如果主任下面的都是主任的亲戚,你可以通过考核的制度来对他们进行考核,来个竞争上岗,让他们知道工作并不是靠关系就可以长存的,你还要有一定的实力在里面才行。企业选人必须选这样的人才:想干事(内驱强,有追求,有目标);能干事(有专业技术,懂管理);干了事(有经历,有经验);干成事(有业绩)。

Ⅵ 公司员工内部亲属关系调查表~~跪求

这个很简单呀,你做好调查表格,加几个选项就可以了
1、是否有亲属在公司工作?选择是或否?如选择“是”,在哪个部门工作?
3、是否由亲属推荐进入公司工作?

Ⅶ 公司有调查员工家庭的权利吗

第一公司没有调查权,在我国调查权是由法律直接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在法律授权之外进行调查;
第二公司对知道的员工个人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从下面隐私权的定义可以看出侵害隐私权不仅仅是知悉一个行为,还要求有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向他人披露、公开,或者未经许可进行使用的行为.
第三应该正确认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正确对待公司的调查范围.
一、 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它包括如下几层含义:

第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法人作为组织体并没有精神活动,故无隐私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享有的权利可依商业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护。

第二,隐私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

只要未经公开,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构成 隐私的内容,自然人就此享有隐私权。因此,隐私在外延上涵盖了阴私,后者仅指与男女两性关系有关的生活秘密。

第三,侵害隐私权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向他人披露、公开,或者未经许可进行使用。

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予确认,实践中通常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
二、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个人生活安宁权
个人生活安宁权,也称个人生活自由权。即权利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者不从事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者支配。
(二)、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
个人生活信息的内容相当广泛,从家庭成员、亲属关系、交际关系、财产状况,到个人的身高、体重、病史、婚恋史、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爱好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知悉 、使用、披露或者公开个人生活信息。例如,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权利人的身体上隐秘的缺陷;不得占有、阅知权利人私生活信息的物质载体,如翻阅他人的日记本、存折等。
(三)、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对个人信件、电报内容有权加以保密,有对自己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的号码及 其内容加以保密的权利,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窃听或者查阅。
(四)、个人隐私使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隐私,并有权决定使用隐私的方式,任何人或者组织不得非法干涉。例如,自然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隐私写作个人传记,在传记中披露鲜为人知的个人生活信息,以提高传记的发行量。任何权利不得滥用,隐私权也不例外。自然人对自己隐私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例如,权利主体不得在公众场合展示自己的身体上隐秘部位的缺陷;不得任意使用与第三人隐私或者名誉有关的隐私。
三、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一般而言,自然人的隐私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当设有限制。

]所谓公众人物,是指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和各界、各行业的知名人士。对于政府公务人员隐私权的限制的主要理由在于,他们的某些个人生活已经称为政治生活的一部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阴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对于知名人士隐私权的限制主要理由在于新闻价值和公众的合理兴趣。同时,还应当考虑 到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特定时期良好道德的化身、人们学习的榜样,如英雄、劳模等,对其隐私权进行限制,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注意的是,对于公众人物拥有的与政治生活或者和公共利益无关的隐私,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Ⅷ 因隐瞒与本单位员工近亲属关系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吗

普通岗位应赔偿,特殊岗位无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知情权,是指劳动者自身所拥有的,能够决定其是否被用人单位录用,与劳动合同履行相关的基本情况,比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和职业准入资格、社会保险记录等,劳动者与本单位某个员工近亲属关系,不属于知情权范畴。但是,对某些特殊岗位,由于这种近亲属关系的存在,妨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的,则属于例外,劳动者应当说明。
劳动者应当说明的特殊岗位,而不予说明隐瞒的,属于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原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仅不需要补偿,而且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不属于用人单位知情权的普通岗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Ⅸ 公司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员工需向公司报备,但没

公司没有为员工报备特殊岗位是违法的:

特殊工种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强度、和现场环境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经原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工种岗位。

法律依据,因各地区都有下发相关的特殊工种报备通知要求,在内容上可能有所区别,建议是咨询该地区的主管单位,以下是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

为规范企业特殊工种备案及退休审批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加强特殊工种报备和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及时向市人社局报送特殊工种名录、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名单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并进行备案。对的审批,严格按原始档案记载和企业每年上报的备案记录为依据,对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殊工种经历的,以及企业不上报备案的,不能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Ⅹ 和上市公司老板什么关系的亲属不能买公司股票

一般指直系亲属,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据《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买卖股票。法律禁止炒股的个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10)上市公司调查员工亲属关系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