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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甚至走险伪造上市公司背景

发布时间: 2021-06-11 22:54:50

A. 有些上市公司弄虚做假,欺骗上市,做假帐,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该怎么处理

上市公司弄虚做假,欺骗上市,做假帐,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这些事情听上去好像很严重,但是在A股股票市场上却并非是什么新鲜事了,该怎么来处理,早有案例和处理结果,典型如欣泰电气——无非就是股票被启动强制退市、设立专项资金赔付补偿投资者、参与造假的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士被罚款、证券市场禁入。

然而实际上参与造假上市、做假账的人往往最终还是赚到不少了,一方面是在东窗事发之前直接的减持、股权质押变现了不少,另一方面等事情万一不幸被踢爆之前往往也需要若干年的时间,也为其企业成功融资、借鸡生蛋提供了足够多的资金运转时间。欺骗上市、做假账的代价不够惨重,懵一脚成功了还有很大赚头,也助长了一些人铤而走险运作企业上市的举动,这说到底还是监管不够完善和处罚不够严格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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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会计学基础课作业,老师要求:从网上找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的具体案例,分析会计造假的根本动机

科龙事件
根据科龙公布的年报显示,2000 年科龙全年巨亏达8.3 亿元,2001 年更是达到14.76 亿元,转眼到了2002 年居然实现净利1亿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隐藏的是并不少见的利润大清洗的财务手段,即2002 年的扭亏的巨大“贡献”来自于2001 年的巨亏。科龙2001 年费用总额21 亿元之巨,2002 年仅为9 亿元,扭亏之术可见一斑。当然,如此扭亏为盈是建立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化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变化。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本文拟通过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会计审计问题,讨论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一)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
科龙舞弊手法之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
仔细分析,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巨额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告费用,科龙电器2002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1年的计提和2002年的转回,科龙电器在2003年也不会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科龙电器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科龙电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没有盈利,ST科龙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
2.虚增收入和收益
科龙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科龙电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此后的2003年和2004年,同样是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操纵下,科龙年报又分别虚增收入3.048亿元和5.127亿元,虚增利润8935万元和1.2亿元。这意味着在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所出具过的3份公司年报都存在财务造假,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
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科龙舞弊手法之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经查,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与格林柯尔公司共同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0年至2001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龙公司年报也均未披露使用关联方巨额资产的事项。
顾雏军入主科龙不久便开始在各地疯狂收购或新设控股子公司,通过收购打造的“科龙系”主要由数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构成。到案发时,科龙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顾雏军等在境内外设立的私人公司所组成的“格林柯尔系”在国内亦拥有12家公司或分支机构。此间”科龙”与”格林柯尔”公司之间发生资金的频繁转换,共同投资和关联交易也相当多。科龙公司在银行设有500多个账户都被用来转移资金。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格林柯尔系有关公司涉嫌侵占和挪用科龙电器财产的累计发生额为34.85亿元。
如此看来,对于格林柯尔而言,科龙只是一个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龙横向并购,利用科龙的营销网络赚取利润。顾雏军把国内上市公司科龙当作“提款机”.一方面以科龙系列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列公司打造融资和拓展平台为由.通过众多银行账户,频繁转移资金,满足不断扩张的资本需求,采用资本运作通过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科龙进行盘剥,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
(二)科龙审计报告透视
科龙财务造假该打谁的板子?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然难脱干系。2002年之前,科龙的审计机构是安达信,2001年,ST科龙全年净亏15亿元多,当时的安达信“由于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合理的保证来确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确记录并充分披露”给出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安达信因安然事件颠覆后,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业务并入普华永道,普华永道对格林柯尔和科龙这两个“烫手山芋”采取了请辞之举。之后,德勤走马上任,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在对ST科龙2002年年报进行审计时,德勤认为“未能从公司管理层获得合理的声明及可信赖的证据作为其审计的基础,报表的上年数与本年数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前安达信曾给出过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1年年末科龙整体资产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德勤2002年给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在此基础上,2003年德勤对科龙2003年的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4年德勤对科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尽管在2004年年报披露之后德勤也宣布辞去科龙的审计业务,但它此前为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2002年、2004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没有撤回,也没有要求公司进行报表重述。既然科龙被证实有重大错报事实,德勤显然难以免责。据媒体透露,证监会基本完成了对德勤的调查,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第一,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例如,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之一,即须认为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一审计报告》第18条规定,意味着德勤认为科龙2002、2003、200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对科龙电器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电器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在未对产成品进行有效测试和充分抽样盘点的情况下,德勤通过上述审计程序对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并予以确认,其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货抽样盘点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样盘点范围不适当,审计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有效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电器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存货监盘也是一项重要的审计程序,如果进行账实相符核查,科龙虚增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实并不难发现。
第四、科龙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体现出德勤未能恰当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同时这也说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收入的确认应该以货物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一般来说仅以“出库开票”确认收入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不应确认为收入。未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必然导致利润虚增。对较敏感的“销售退回”这一块,德勤也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致使科龙通过关联交易利用销售退回大做文章,转移资产,虚增利润,这也是德勤所不能回避的错误。
第五、德勤审计科龙电器分公司时,没有对各年未进行现场审计的分公司执行其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有效确认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科龙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组织结构相当复杂。按照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计风险,即审计重要性水平来确认每年对哪些分公司进行现场审计。
(三)思考与启示
对于科龙财务造假,中国证监会已做出处罚决定,但其引发的相关问题令人深思,主要有:
1.科龙财务造假根源何在
科龙财务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2001年,科龙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格林柯尔”实现了民营化重组,其初衷是希望民营资本的介入能够打开产权之结,改善公司治理。现在看来,在顾雏军的把持下,科龙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但没有改善,反倒被强化了。几年来公司的会计数字游戏、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资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再次凸显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科龙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但实质上公司治理仍存在严重缺陷。顾雏军利用其对公司的超强控制力,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为格林柯尔谋利,导致科龙陷入新的危机。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实亡。当科龙为种种“疑云”笼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之时,科龙的独立董事始终未能发表有助于广大中小股东揭晓“疑云”的独立意见,难怪科龙的中小股东发起震撼中国股市的要求罢免其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当然,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还包括外部治理,否则治理的重任难以完成。那么,外部治理的关键又是什么?是法制的完善和监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和企业的社会责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础和保障。虽然市场主体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与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规就是为了约束和防范这种试图突破制度的行为而设置的。若缺乏有效监管,这种企图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动将会变本加厉。要约束公司行为,保障其内外部治理的实现,必须落实监管的有效性,最终使公司问题通过监管而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
2.强化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保证
证监会是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构。顾雏军涉嫌多项证券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查处是完全必要的。事实上,2002年以来科龙的经营业绩出现剧烈波动,已经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质疑,现已查实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存在严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够利用财务数字游戏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混”了近5年。可以说,科龙是”自我曝光”在前,公众质疑在先,证监会立案调查滞后。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证监会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苗头,进行有效监管,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反映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从证监会立案调查科龙事件,到顾雏军等人被拘捕,投资者未能及时从相关方面获取案情进展情况,即使案情细节不便披露,对于科龙问题的严重性或复杂程度也应有个交代。相比之下,创维事件发生后,香港廉政公署立即发布包括涉案人员、案件主要内容在内的详尽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让人感到目前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依然欠缺。
3.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
如果说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防线,那么独立审计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舞弊行为的另一道重要关卡。拥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没有把好这道关,反而深陷“科龙门”,由此可以发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
自从我国会计审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以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其独有的品牌优势、人才优势和先进的管理制度占据了国内审计服务的高端市场,业务收入和利润率遥遥领先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资本市场的磨砺和实力赋予了其极高的品牌价值,为其带来巨大的商誉和业务机会。所以,德勤作为科龙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龙聘请国际“四大”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来做审计,也相信其审计报告的公信力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然而,事实证明,如果审计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就可能成为问题公司粉饰其经营业绩的“挡箭牌”,并给事务所带来一连串麻烦。鉴于德勤在科龙审计中的表现,难怪有人怀疑德勤在中国大陆是否存在“双重执业标准”。否则,审计师完全可以发现科龙的问题和顾雏军的犯罪事实。所以,审计师在出现错误时,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审计公司管理层的造假责任等,会使社会公众对审计行业产生不信任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极为不利。反观目前审计行业的现状,审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已导致大量的审计失败,审计师知情而不据实发表意见和预警信息,不仅是失职,还有渎职嫌疑,不但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事务所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当然,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制度环境也是制约因素之一。人们习惯称审计师为“经济警察”,实际上夸大了外部独立审计的作用。审计师没有司法或行政权力,因此可能无法获得能与行政或司法机构比肩的信息。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现在许多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主要因为上市公司能够左右会计师事务所的饭碗。而且,道德审判意识不强且违规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对于造假企业,审计师仍有可能铤而走险。
问题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超国民待遇”
近年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内地的业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陷入财务丑闻的事件也开始出现。一向以质量精湛、执业独立而占据国内大部分审计市场的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成为被告。“科龙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责的问题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主要问题是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建立和执行统一的监管标准。诚信制度面前应当“人人平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给予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平等竞争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4.审计风险防范
德勤对科龙审计失败,再次说明了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目前审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企业组织形式纷繁复杂和经营活动多元化,要求审计师们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事务所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无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只要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就可以作为被告,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其向法庭自我证明清白,或承责或免责,这样一来审计师的责任更为重大。
面对目前独立审计行业的系统性高风险,无论国际所还是国内所均难幸免。财务丑闻中不能排除有审计人员参与或协助造假,或有审计质量问题,但也不能否认审计人员也会成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导致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复杂,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曾总结过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审计失败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审计结果是错误或者不恰当的;二是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或者审计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过错甚至欺诈行为。因此.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来推动独立审计的良性发展,是化解审计风险之根本。

C. 有上市公司背景的p2p安全吗

上市背景猫腻:
1、 平台挑选香港或境外上市公司中亏损严重,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俗称的仙股),利用融资的钱购买股份,当上大股东,再大张旗鼓的宣传平台获得上市公司的投资,一举成为上市公司旗下平台。
2、 利用境外上市公司信息核实困难,投资人信息不对称的劣势,肆意宣传获得某境外上市公司的投资,事实上属于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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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中国上市公司造假,高管为什么不会监禁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造假,得到的惩罚相对来说比较低,罚款几十万,或者说市场禁入。相对于获得的利益来说,让很多人不惜铤而走险。不过相信以后的管理会越来越完善。

E. 如何看透上市公司造假

1、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在1997年《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发布之前,由于对关联方交易缺乏约束,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内部关联企业的关系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关系,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移价格、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转移项目、签署各种协议、合约等五花八门的方式,以调节收入、利润数字为目标,寻找各种合乎逻辑的借口,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非实质性转移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美丽谎言。《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以后,对关联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但由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东故意向中介监督机构隐瞒关系和关联方的交易,加之中介机构的审计不深入,过于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词,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财务报告的情况就难以杜绝。
2、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每到年底,各家“T”类或准“T”类公司为避免停市摘牌厄运,挖空心思,利用各种形式的重组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一锤子买卖生意”方式调节报表,扭亏为盈,涉险过关。据全景网统计,1999-2000年间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60起债务重组和资产股权转让,涉及金额80亿元,其中正是有一些企图利用债务重组和资产转让的“魔方”来一个蛇头虎尾,2001年中报显示老“PT”企业全线扭亏,是否是一种巧合,笔者对此存在质疑。还有一些本来有较好业绩的企业,为了给人以高成长的印象或其他目的(如操纵二级市场价格等),“大幅”增长利润。实际上,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3、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仔细阅读2001年以前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我们不难看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这还不算,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项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或隐形占用其配股资金,风险揭示不明。
由于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加之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就不足为怪了。实际上,大股东挤占挪用上市公司的配股资金可以说占了很大的层面,只不过是占用的程度和多寡不同罢了。在二级市场的收购战和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转让及各种重组中,本身就不排除有专冲着想通过控股上市公司,旨在利用二级市场的便利筹资条件进行“圈钱”的图谋行为。在挤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过内部融资、借贷,也有隐形的方式如通过内部银行结算占用等等形式,上市公司在披露时往往是回避或含糊其辞。实际上,控股股东挤占挪用的资金往往因为投资失策或变成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而不能按期归还或归还时大打折扣,可谓“借钱容易还钱难”,往往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笔长期应收账项,时间一长,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5、大肆公开造假,人为编造原始凭证,出具极具欺骗性的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公司公然造假的事在中国证券市场时有发生,从较早的“琼民源”事件到前不久浮出水面的“银广夏”事件,使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产生怀疑,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危机”。一般情况下,纯粹弄虚作假、故意编造原始凭证和虚假商业合同等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占极少数,但笔者认为这是会计信息造假最恶劣的一种,因为它不同于利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会计规则的伸缩性在有限的范围内调节财务数据。譬如少提各项减值准备以求虚增利润等的公然造假完全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他们通过编造不实的购销、代理等各种合同或协议,以及相配套的可以反映增加收入和利润的原始交割单证,按照其设定的收入和利润数字,从主观意志出发,在具体构成经济事项的表象上蒙骗执业不够严谨的中介审计机构和投资者,采取此种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在其幕后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动机。如与二级市场黑庄勾结操纵股价、恶意圈钱、免于摘牌而孤注一掷等等。
6、或有事项特别是预计负债方面揭示不明确、不完整或回避揭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的经济现象已越来越多地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仲裁或诉讼、债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等。可以说目前从普遍意义上讲,上市公司绝大部分在或有事项上的相关信息披露上是不明确、不完整甚至有些采取回避的态度,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经济现象认识不深,事前估计不足,认为在或有事项可能发生但没有实际发生前没有必要加以确认记录;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等诸多因素如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具体会计信息披露人员对本可以反映的或有事项无法确认和记录,如公司出现担保业务后不反映也不主动向中介机构提示,外界考证起来比较困难,甚至还有个别少数领导签字盖章担保后,企业本身的财务人员都不知情,更谈不上披露。但一旦或有事项实际发生,公司面临承担责任时,一般数额往往较大,致使广大投资者有一种被愚弄欺骗的感觉。

F. 国内外财务造假研究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以高速度发展,人们进行经济决策就需要更多更为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各项财务指标是衡量企业发展状况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信息使用人的行为方向与资源配置动态都直接被财报的准确性所影响。如若较多上市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或许会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决策而导致投资失败,如此一来便会严重消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财务舞弊更复杂、隐蔽性更强的新情况下,财务舞弊的识别和治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系统深入探索企业舞弊的共性特征,防止企业舞弊以及降低审计失败率刻不容缓。
1.1.2 研究意义
本文研究以我国医药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特征与防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建设性的意义。一是有助于保障资本市场各种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二是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完善程度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众所周知,资本市场疲软会造成经济颓势的恶性循环,证券投资者作为市场交易中的活跃分子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保护在投资市场中处于信息弱势的中小投资者,三是有助于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有助于增强中小投资者投资信心,此外,还有助于审计监督水平的提高。财务舞弊特征给审计人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将审计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细节总结出来,并且将企业显示的各种特征信号联系起来,给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了便利。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文献综述
阎达五、王建英(2001)采用“十分法”将取得的 1996 至 1998 年统计样本中的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盈利质量指标按数值大小进行排序,通过均值差异检验,得出财务舞弊企业所呈现的具体特征[1]。
章美珍(2002)将银广夏舞弊案例贯穿全文,从关联方、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内部控制等几个方面阐述了企业舞弊的端倪,该案例分析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 可参考性[2]。
耿建新、肖泽忠等(2002)运用案例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亿安科技与银广夏的财务数据指标特征,随后又对 36 家盈余操纵公司进行实证检验,发现财务舞弊公司在舞弊前每股现金流量显著小于非舞弊公司[3]。
毛志宏、李荷和张星明(2006)通过选取上交所 2001 年-2004 被证监会处罚并披露57家 A 股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逻辑回归模型详细论证出了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年薪以及会议次数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是负相关的[4]。
罗秀珍(2012)从董事会治理角度对董事会构成、董事薪酬、审计委员会三方面进行展开论述,并辅以回归分析,验证了高层人事变动与董事会治理与财务舞弊相关性[5]。
方军雄(2003)选取1993至2004年十年间被证监会处罚的48家公司作为样本,将应收账款周转率、董事会专业人员数量、资产负债率、每股收益作为变量,采用二项 Logistic 回归方法发现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在上述四个指标方面存在显著差异[6]。
阮锦勤(2003)运用逻辑回归模型论证了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以及董事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提出并证明监事会人员数量与企业财务舞弊的正向关系[7]。
岳殿民(2008)以 1997 至 2006 年被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的 53 家公司并剔除数据不全、剔除证券行业种类公司得到 36 个舞弊样本,再选取没有舞弊行为的公司作为对照,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模型得出了盈利能力特征与舞弊的关系[8]。
万东敏(2012)将 2003 至 2010 年制造行业的舞弊样本与经过 5 原则筛选的 27个参照样本纳入 Logistic 分析模型以及 T 检验,从企业内部结构、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等角度展开分析其与舞弊的相关性,具有较准确的识别率[9]。
张海燕将(2013)以2004年至2012年间被依法查处披露的44家舞弊上市公司与 44 家报表没有作假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 SPSS 软件分析 27 个自变量并进行 T 检验,采用逐步向后的方式进行剔除,避免多重共线情况,得出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流动比率是区别财务报告舞弊的有效指标[10]。
谢晓燕、程富(2009)通过分析评价的性质和内容,指出我国现阶段对内部控制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通过国际比较,找出我国与国际发达国家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中的差距[11]。
戴文涛、王茜、谭有超(2013)研究了影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外部环境、主客体、设立目标、评价方法、规范等内容,并且提出一个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概念框架[12]。

1.2.2 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早期将企业财务舞弊的特征研究称为“企业舞弊红旗”研究,通过对舞弊企业进行归类分析,得出财务报告舞弊企业在某些方面存在共性特征,将这些共性特征定义为会计舞弊“红旗”,一旦发现一个企业具有“红旗”中的近似现象,便可以对其进行舞弊风险防控检查[13]。Albrecht 和 Romney(1986)采用问卷调查与归纳研究方法,发现公司管理人员个人能力、文化素质高低与公司报表是否作假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14]。
Beasley(1996)通过对舞弊公司的分析发现独立董事比重、董事会审计人员比例、会议次数可以纳入舞弊公司预警信号中来[15-16]。
Summers 与 Sweeney(1998)从舞弊三因素理论入手,采用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舞弊手段进行分析,发现大型上市集团公司大多采用关联方关系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伪造、变造虚假买卖合同等手段作高收入,利润自然也增加。研究还指出隐藏内部关联方交易事项,也是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常见现象[17]。
Abbott Parker 与 Peters(2002)运用案例剖析,通过正反例子对比说明治理层结构设置对预防财务舞弊的重要性,再一次强调了建立审计委员会的必要性,在研究中也指出内部机构审计专业性较弱也容易滋生财务舞弊,应合理安排董事会人员,增加财务或审计相关专业人才,面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可以着重听取其有益建议[18]。
Doumpos(2005)在对公司财务舞弊研究时把本国 57 家公司作为取样对象,从这 57 个样本中分别获得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数据计算负债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将得到的指标带入回归模型,经过检验分析得出总资产周转率在辨别企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方面具有显著性[19]。
1.2.3 文献评述
财务舞弊自企业成立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从最初单业务造假到各个报表联动造假愈演愈烈,因此关于财务舞弊的手段、特征以及对策的国内外文献研究也较多。已有文献中,实证过程中只将能够量化的财务比率作为研究变量,研究变量类别较为单一,因此得出的研究结果的准确性有待商榷。在分析财务舞弊的具体特征方面,对于企业发生财务舞弊时宏观环境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特征并没有论证,本文将财务舞弊的宏观环境特征与微观特征相结合,全面分析财务舞弊特征。研究领域偏窄。现存的文献研究大多是财务舞弊特征与识别,如若能将财务舞弊的特征识别与计算技术结合,不仅能够弥补研究上的不足,而且也能极大的提高该研究的实用性以及操作性。
1.3 研究方法及框架
1.3.1 研究框架
本文一共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该课题研究背景和意义,回顾关于财务舞弊案例的文献,说明研究方法和框架。第二章阐述财有关务财务舞弊的定义及中医药企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第三章从医药行业角度出发分析了行业的财务舞弊成因、特征以及影响。第四章以新华制药为例,利用新华制药财务舞弊案例资料探讨新华制药财务舞弊的成因。第五章提出抑制财务舞弊的措施。第六章概括全文,得出结论。

G. 公司涉嫌造假,股民应该如何快速止损呢

上市公司造假,在A股一直都是屡见不鲜的事情,财务造假最终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甚至是退市,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巨大的伤害。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A股市场上市公司造假导致的投资者大幅亏损,维权途径只有依靠法律来解决。投资者需要收集好证据:比如身份证明、股份购买证明、上市公司违法期间持有该股的证明等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经法院途径展开维权。

其结果是维权周期较长,即便胜诉也难以完全追回损失,因为是按比例返还投资者,肯定是由大到小的顺序来。中小散户遇到这样事情,命运实在是难以描述。

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

另有就是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踩雷的概率,当然分散投资不是让你买一堆股票,而是将仓位分成2-3份,寻找业绩稳定的个股操作。虽然市场也存在着白马股造假的情况但是分散投资毕竟会降低一些风险。而且分散之后就避免了大量的买入一只股票被造假,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