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是指申请的材料有瑕疵,但还没有到否决的程度,是提醒注意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再补充提交一些资料,进快完善上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主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以下统称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以下统称股票发行申请),适用本办法。
Ⅱ 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Ⅲ 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
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
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
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
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1.从财务角度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公司的业绩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具体来说,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从会计角度看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
(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Ⅳ 上市公司的购并方式有哪些
第1章 概 述
1.1管理层收购的背景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并购形式,MBO在20世纪80年代从美国发展兴盛起来,并被欧洲广泛采用[1]。自20世纪80年代末 MBO进入我国以来,企业界推动的MBO热潮愈演愈烈,理论界也引发了极大的质疑与争论,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本文认为,根据目前的宏观政策环境和企业实践状况,分析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并对相应的问题给出一定解决方法与对策。因此,客观认识MBO及其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可行性是必要的。
1.2 MBO的特征
1.2.1收购主体为目标公司经理层
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并购行为,才是管理层收购的行为。它能把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层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作用。
1.2.2 MBO的对象
MBO的对象通常是目标公司,也可以是目标公司的子公司或业务部门,在后一种情况下,管理层收购通常与目标公司的战略调整相关,成为目标公司出售下属企业或业务的一种方式。
1.2.3 MBO的资金来源渠道
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内部资金,即经理层自身的提供资金,这部分资金大约占到收购资金的10%左右;二是外部资金,即债权融资和外部股权融资[2]。一般情况下,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的价格往往远远超过收购方(经理层)的支付能力,所以在收购中,经理层自身提供的资金只能占总收购价格中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还要依靠外来资金,在典型的情况下,通常首先由公司高层管理者提供10%的收购资金,再以公司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约60%的资金,剩余30%部分以私募或发行垃圾债券的形式筹措。
1.2.4 收购后企业的资本的特点
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本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经理层不仅成为拥有较多股份的所有者,而且还掌握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1.2.5 收购后企业运作的特点
被收购后的企业通常必须进行业务重组,包括调整发展战略、整合业务、实施成本降低计划,变革内部组织和流程等[3]。而且,由于高财务杠杆的资本结构,使得经营者承受的现金流量的压力较大,因此,在适当时候可将公司部分或整体出售或上市,以减轻压力,实现预期收益。
1.3 MBO的意义及作用
从国外管理层收购的实践中发现,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长远角度看,它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以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都有重大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MBO有利于企业产权改革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以及产权结构不合理。通过
Ⅳ 国内企业上市公司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国内A股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才能批准其上市进行交易。
Ⅵ 上市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四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才能批准其上市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