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谈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几个问题
一、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影响
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之前,首先应该进行资产重组。资产重组的目的,一方面是塑造企业,建立企业完善的经营机制;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股票发行采用“总额确定、限报家数”的方式,单个企业发行股票实行额度控制。因此,按照上市标准的要求,需对诸如企业经济效益、资产规模等进行重组。重组必然引起资产范围、规模、数量、质量、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经营效益的变化,直接影响资产评估工作。如果不了解和掌握资产重组方案,就难以做好资产评估工作,或者是,即使完成了评估工作,还要重新返工调整,影响资产评估工作的效率。资产重组通常是由证券商、咨询公司从事的,不是资产评估人员的事情,大资产评估人员必须参与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
资产重组对资产评估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在资产评估时应予以重视。
1、资产范围的变化。企业中的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按其发挥效能情况,可以分为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通常,进行资产重组时,往往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无效资产,有时也会剥离一部分经营性资产,但剥离的经营性资产应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前提,否则会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影响对企业收益的预测。
2、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根据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要求,其资产负债率应不超过70%,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达到这一水平较困难,需要通过资产重组解决。重组方案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仅影响企业获利能力,还会影响企业场债能力,这在风险预测时需加以注意。
3、收益水平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资产重组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超过10%,这种效果不仅通过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无效资产减少资产总额获得,而且非经营性资产减少使得收益计算中的折旧费减少,从而增加收益获得。所有这些,均作为在企业评估市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资产重组方案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出于种种原因(如资产收益率的原因),一般采用租赁方式和许可使用方式,单项资产评估时仍需对这些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只是这些评估价值不计入企业整体价值中作为折股依据,但要评估出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和商标权等许可使用费标准,作为企业签订租赁或许可使用合同的依据。采用收益现值法对未来收益预测时,在管理费用中增加这些租金和许可使用费,相应减少收益,这在评估中应加以注意。
4、经重组后的股份制企业已具备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经济实体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成本加和法与采用收益现值法得到的评估值会有差异,是正常现象。如果收益现值法确定的整体企业评估值大于成本加和法确定的整体企业评估值,其差额部分应是商誉。通常,商誉是不作为折股依据的,但商誉的存在会对企业股票的溢价发行等有一定的影响。现在行业管理文件要求是以收益现值法验证成本加和法的结果,因此,当两者结果有差异时,评估者不应解释二者差异不应该出现或者差异数额较小的原因,而应该阐明这种差异是企业商誉的理由。
另外,作为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否应包括流动资产,这是争议较大的问题。就其本身来说,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评估流动资产并不困难,但很麻烦。这种麻烦主要体现在:一是流动资产种类多,主要包括实物形态流动资产、债权类流动资产和货币类流动资产;二是流动资产范围难以界定,不同类型企业中流动资产的表现形态是不一样的。除我国以外,国外对流动资产一般不评估。我国从企业全部资产的完整性考虑,也把它纳入评估的范围。笔者认为,流动资产不应作为评估对象。整体企业评估时,涉及到流动资产,可以其审计数作为价值依据。这样做的理由是,流动资产期限短,变现能力强,价值变化不大;如果评估流动资产,势必会引起企业中各项资产结构的变化,特别是流动资产中的费用项目与负债、企业损益等有着密切关系,处理不好,影响比较大。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否把流动资产作为评估对象,在上市公司整体评估时,对流动资产的状况都必须予以考虑。因为流动资产越多,偿债能力越强;而流动资产扣减流动负债是公司的营运资金,它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有这些,均会影响公司整体评估价值。
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与资产处置
资产评估与资产处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资产评估前的资产处置方案,会影响评估范围、过程和结果,资产评估后的资产处置是依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的。资产评估人员可以对资产处置方式或可能产生的后果发表意见,但不能直接进行资产处置。同样的,资产评估人员不能以资产处置为由,反向推算评估结果。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企业中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其账面价值是根据会计制度计价的,一般数额较低。但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等具有投入和产出的弱对应性特点,一些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出巨大的潜能,评估时表现出很高的价值,如果直接作价入股,有时会超过其注册资本比例的规定。这时,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客观真实的评估这些资产的价值,而不是为达到这个比例而调高或降低资产评估价值。至于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如何处置,是采用作价入股形式、还是签订租赁合同形式,均是资产处置的内容。
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产。资产重组时根据剥离资产应按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上述资产一般不能剥离。但由于收益率水平限制、上市额度的限制、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的限制等,上述资产往往采取租赁的方式或许可使用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凡是这类资产均要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签订租赁合同或许可使用合同的依据。现实生活中,有的上市公司采用定额租金等签订租赁合同,使评估的租金价值形同虚设,可有可无,显然是错误的,亟待纠正。因为这样做的后果,一是定额租金缺乏客观依据,二是极有可能损害公司上市后的社会股民权益。
资产评估结果如何利用,这也是理论和实践上探讨的热点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资产评估的利用不应影响资产评估结果,它是资产评估以外的事情,尽管缘起于资产评估,但与资产评估过程并无必然联系。1990年,南华早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时,聘请了一家澳洲的评估公司为其商标做评估。评估值是40.5亿港元。因为当时香港的税例是容许一家公司在购买了一项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之后,其购买价是可以由购买该项无形资产的财政年度开始作为一项经营开支从税前盈利扣除,公司从此可以享受税务优惠。该公司股东溢利按所得税率16.5%计算,增加了6.68亿港元。这个案例吸引了其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效法,香港的税务局也注意到这个问题,终于在1991年4月将这项税务条例修改。新的税务条例仍然允许企业向独立第三者购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两项无形资产的开支可以从税前盈利扣除,但是商标权则不可以。虽然税例已经改变,但一些公司在筹备上市时仍然将其拥有的商标权做出估值以吸引投资者购买他们的股票。上述案例一方面说明了资产评估结果与结果利用的区别,另一方面,对于如何对待和利用资产评估结果提供了有效思路。
三、成本加和法应用的现实性和局限性
上市公司整体评估通常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它是指将构成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单项评估,然后将各单项资产评估值汇总,确定公司价值的方法,成本加和法不是重置成本法,它只是单项资产评估汇总过程的简称。上市公司(包括各种类型的整体企业)评估一般不以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为准,而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结果,其原因主要在于:
1、企业资产盘子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有相当比重。长时期以来,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性事务,存在着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再加上体制性因素,企业中的无效资产得不到及时处理。这些资产在企业中并不能带来收益,这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以追求盈利目标不相适应。因此,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即使日常中人们认为较好的企业,收益现值法评估出的企业整体价值也会低于各项资产单项评估汇总后的企业价值,不能客观的反映出企业资产价值量。
2、企业效益低下,采用收益现值法缺乏市场基础。企业效益低是长时期困扰我国经济的一项难题。企业效益低既有管理问题,也有体制原因。如上所述,企业中的大量非经营性资产不创造价值,但非经营性资产的折旧直接抵减企业利润,造成企业资产收益率偏低;另外,缺乏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使大量效益低、亏损大甚至是资不抵债的企业的以存在和发展,资产收益率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在此情况下,如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折现率或资本化率的估算不只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解不开的难题。
3、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企业价值,便于企业评估后的帐务处理。资产评估结果是企业帐务处理的依据,而会计帐务处理是分别按每一类、每一项资产进行的。成本加和法是分别单项资产评估汇总的方法,因而有利于评估后的帐务处理。
但是,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企业价值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成本加和法是从投入角度,即从构建资产的角度,而没有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其效益好坏,同类型企业中,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则其评估值趋向一致。而且,效益差的企业的评估值还会高于效益高的企业的评估值,因为效益差的企业的资产可能是不满负荷运转甚至是不使用,其损耗低,成新率高。此外,采用成本加和法确定的企业评估值,只包含了有形资产和可确指无形资产价值,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却无法体现和反映出来。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目前的行业文件规定,企业整体评估应采用成本加和法,并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验证,这是目前阶段现实性的选择。成本加和法的局限性,在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时,特别是企业发生投资行为时,不利于客观反映企业价值,从企业效益角度反映企业价值才是较好选择。如前所述,上市公司在评估之前,均需经过资产重组,对非经营性资产、无效资产进行剥离,目的在于塑造真正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主体。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说,申请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政策规定其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10%,所有这些,都为采用收益现指法提供了市场条件。然而,对于单个企业来说,似乎已具备了从企业角度采用收益现值法的条件,但从整个社会来说,企业正处于转轨改制时期,各类体制的企业并存,社会平均收益率尚未形成,经过重组的企业和未经过重组的企业、未改制企业和已改制企业缺乏可比性,尚难确定真实有效的折现率和资本化率,因此,采用收益现指法验证成本加和法的评估结果,既可以体现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理论导向,又可以解决当前的现实问题。可以预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从企业效益角度评估企业价值的思路和方法,会在不久的将来得以实现。
Ⅱ 上市公司的业绩预计是怎么算出来的
是根据2013年度半年度的净利润算出来的。
也就是说,2013半年度利润为31,753.51万元,如果增长10%,是34,928.86万元。
即先确定大概的利润(例如3.2亿),再确定增长的范围(例如0-10%,0-20%,0-30%等,各公司自行掌握,但范围不超50%),然后根据区间和去年同期数计算具体金额作为上下限。
Ⅲ 如何计算上市公司的股票估值
股票估值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影响的因素很多,没有全球统一的标准。
影响股票估值的主要因素依次是每股收益、行业市盈率、流通股本、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增长率等指标。
股票估值分为绝对估值、相对估值和联合估值。
绝对估值
绝对估值(absolute valuation)是通过对上市公司历史及当前的基本面的分析和对未来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数据的预测获得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
绝对估值的方法
一是现金流贴现定价模型,二是B-S期权定价模型(主要应用于期权定价、权证定价等)。现金流贴现定价模型目前使用最多的是DDM和DCF,而DCF估值模型中,最广泛应用的就是FCFE股权自由现金流模型。
绝对估值的作用
股票的价格总是围绕着股票的内在价值上下波动,发现价格被低估的股票,在股票的价格远远低于内在价值的时候买入股票,而在股票的价格回归到内在价值甚至高于内在价值的时候卖出以获利。
对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经常听到估值这个词,说的其实是如何来判断一家公司的价值同时与它的当前股价进行对比,得出股价是否偏离价值的判断,进而指导投资。
DCF是一套很严谨的估值方法,是一种绝对定价方法,想得出准确的DCF值,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得出DCF 值的过程就是判断公司未来发展的过程。所以DCF 估值的过程也很重要。就准确判断企业的未来发展来说,判断成熟稳定的公司相对容易一些,处于扩张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准确判断较为困难。再加上DCF 值本身对参数的变动很敏感,使DCF 值的可变性很大。但在得出DCF 值的过程中,会反映研究员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假设。有了DCF 的估值过程和结果,以后如果假设有变动,即可通过修改参数得到新的估值。
相对估值
相对估值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市售率、市现率等价格指标与其它多只股票(对比系)进行对比,如果低于对比系的相应的指标值的平均值,股票价格被低估,股价将很有希望上涨,使得指标回归对比系的平均值。
相对估值包括PE、PB、PEG、EV/EBITDA等估值法。通常的做法是对比,一个是和该公司历史数据进行对比,二是和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数据进行对比,确定它的位置,三是和国际上的(特别是香港和美国)同行业重点企业数据进行对比。
市盈率PE(股价/每股收益):
PE是简洁有效的估值方法,其核心在于e 的确定。PE=p/e,即价格与每股收益的比值。从直观上看,如果公司未来若干年每股收益为恒定值,那么PE 值代表了公司保持恒定盈利水平的存在年限。这有点像实业投资中回收期的概念,只是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而实际上保持恒定的e 几乎是不可能的,e 的变动往往取决于宏观经济和企业的生存周期所决定的波动周期。所以在运用PE 值的时候,e 的确定显得尤为重要,由此也衍生出具有不同含义的PE 值。E 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历史的e,另一个是预测的e。对于历史的e 来说,可以用不同e 的时点值,可以用移动平均值,也可以用动态年度值,这取决于想要表达的内容。对于预测的e 来说,预测的准确性尤为重要,在实际市场中,e 的变动趋势对股票投资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市净率PB(股价/每股净资)和净资产收益率ROE,PB &ROE适合于周期的极值判断。对于股票投资来说,准确预测e 是非常重要的,e 的变动趋势往往决定了股价是上行还是下行。但股价上升或下降到多少是合理的呢? PB&ROE 可以给出一个判断极值的方法。比如,对于一个有良好历史ROE 的公司,在业务前景尚可的情况下,PB 值低于1就有可能是被低估的。如果公司的盈利前景较稳定,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增长性特征,公司的PB 值显著高于行业(公司历史)的最高PB 值,股价触顶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这里提到的周期有三个概念:市场的波动周期、股价的变动周期和周期性行业的变动周期。
Ⅳ 如何对上市公司合理估值,并且如何计算合理价格区间
1、如何计算上市公司合理估值?
首先给你引进一个收益率的概念,比如国债,面值100元,每年利息5元,那么一年的收益率就是5%。而如果一家公司每股盈利(也就是你说的EPS)今年为1元,而股价卖20元,那么今年(在此只考虑静态,动态问题在此不作讨论)你要是花20元去买这家公司的股票,年收益也为5%(1元利润÷20元的股价)。在不考虑动态的情况下,一般来讲,作为相对估值法(相对于债券),公司股票收益率相对于长期债券的价值就是其内在价值(绝对估值则是计算公司可预计的年限所能产生的现金流(也就是利润)的贴现值)。例如上面的例子,国债收益率是5%,那么面对一个EPS为1元的股票,其内在价值应该是2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利率是随经济周期而调整的,这个问题应当充分考虑。也就是当国债5%时,股票7%的收益率,就会吸引长期资金关注,而如果央行加息,国债利率达到8%,甚至10%,那么7%的收益率也就没有了新引力,股价就会下跌寻求与债券收益率相当的价格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
2、那如何计算合理价格区间呢?
那就看市净率了,该股市净率=现股票市价/每股净资产,小于3的时候,风险不大,基本属于合理价格区间。但是并非在合理价位的股票就有投资价值,有时候,还要看公司的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指标。
Ⅳ 通过财务报表怎么样计算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对未来一段时间股价的估算
1、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提供的各种数据进行计算某些数据,可得出公司的成长性和预测未来的盈利能力。
2、对未来股价的估算:对于这个问题,就是投资大师也没有固定的标准,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理论上来说,可以根据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值来估算每股的价值,可是未来现金流就不可能确定,哪里可以准确估值呢?
3、解决以上问题,需要系统学习“价值投资理论”,在这里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
Ⅵ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价值评估
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问题无疑是理论界与财务实践中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非上市公司缺乏公开市场的有效监督,需要对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等数据做出具体调整以反映公司的真实现金流,然后在修正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流动性折扣调整的基础上确定其评估价值目前,国内对企业并购中非上市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以企业的账面价值、现行市场价格、重置成本等为依据,侧重公司资产的静态评估,没有考虑各资产之间的协同作用和收购活动对企业未来价值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收益法下的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动态的整体评估。该评估方法对私人公司适用,对目前非有效的资本市场下的上市公司也十分适用。
一、收益法的基础理论(一)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是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它是指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收益法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法、利润贴现法、红利贴现法等,虽然名称不同,但核心都是将公司未来的现金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衡量风险因子贴现到当前的方法。
本文介绍的收益法主要是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法,它是西方企业并购评估的主流方法,西方研究和市场的表现都说明企业的价值和其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是高度正相关的。
(二)收益法的优势《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入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右表是三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
企业价值评估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以企业价值为依据,科学地进行财务决策、投资决策与融资决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法和市场法便无法在以财务决策为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中运用。在以并购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收益法而言,应该说这种方法理论上是相当完善的,从长远的趋势看,也应鼓励这种方法的应用,因为它是从理财及可持续经营的角度定义企业价值。
二、自由现金流量贴现的评估模型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通常有永续模型、固定增长模型、两阶段模型和三阶段模型。根据非上市公司的发展特点和市场实际运用情况,本文通过两阶段模型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
该模型适用于企业在初始阶段会有比较高的增长速度,这时企业的盈利或现金流量的增长速度会大大超过整个经济系统的增长率。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企业进入固定增长时期。此时,V=高速增长期现金流量现值和+固定增长期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式如下:
三、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的应用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应用于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时需进行一些调整,主要通过以下几步来确定非上市公司的评估价值。
对资源类上市公司的现有评估方式:利润加储量的相对评估法
由于资源类上市公司最初正是因其利润的高增长率吸引投资者的眼光,因此对资源类上市公司最通用的评估指标仍是盈利性指标,投资者更为关注其今明两年的利润情况,并以PE、PEG等比值衡量公司的相对投资价值。总体看来,市场上还并未形成针对资源类上市公司的公认估值方法。也有个别研究机构提出了一些新的估值办法,在形式上最符合资源类上市公司特色的估值指标就是“可采储量”,但应用可采储量估值的方式仍仅限于“每股可采储量”、“以市价计算的每股资源价值”等。前者不考虑市价,因此只能适用于同一矿种的比较,后者则在形式上解决了不同矿种间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