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在熟人拜访下给我买了分人寿的分红型保险,大概有四五年了,说是每
这个没有办法转的,分红型保险也是有它的优势的
Ⅱ 我想给自己买份分红型保险,31岁,有保障和养老双重功能,有没有好的推荐一下
保哥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31岁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重疾险?货比三家才是硬道理!趁着休息时间,整理了一份国内136款热门重疾险对比表,可供大家参考:十大保险公司“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盘点!
三十而立,31岁的人通常作为家庭的主要支柱,上有双方父母,下有儿女抚养,同时还要偿还车贷房贷,工作压力也不小,任何的风险都可能导致整个家庭陷入危机,所以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买保险来分担压力是当务之急。
那么这个年纪的人适合买什么保险好?建议如下: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定期寿险。
1.重疾险
现在,疾病已经趋于年轻化,31岁的人患重疾的风险也是越来越高,要是不幸得了重病,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倒了。一般的重病治疗所花费的时间也比较长,后期的康复费和误工损失费也需要考虑进去。所以,配置重疾险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担心买重疾险踩雷,我整理了一些高性价比的重疾险产品,值得一看:十大保险公司“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盘点!
2.医疗险
这个年纪的人只买重疾险是不够的,还有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小病小灾同样需要引起重视。买一份百万医疗险,一年只需几百块,就能撬动上百万的保障,解决医保报销不了的部分。为了让大家买到高性价比的产品,我整理了一份榜单,点击右侧文章了解详情:有哪些好的医疗险推荐?2020年热销前20的优质医疗险盘点
3.意外险
意外和明天你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虽然这是一句快被说烂了的话,但道理是没错的。意外险是每个人都应该入手的一个险种,而且价格也非常便宜。这个年纪的你,一旦发生了意外,一家老小的养育责任就无法继续了。因此,意外险务必配置上。
4.定期寿险
这个年纪的你,不光要承担一家人的生活开支,还要偿还高额的车贷房贷,买了健康保障之后,身故保障也是十分重要的。万一不幸身故,无论对父母还是妻儿都是沉重的打击,买了寿险就能延续你的责任,至少能让家人的生活有一份保障。
Ⅲ 我父亲给我买了一份平安保险,每年交1000多块钱,一共需要交10年,现在已经交了9年,
有三种方式可以获得现金:
1.保单借款:如果你购买的保险产品有借款功能(看附在保单上的条款),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一般为保单现价(退保金)的80%左右,借款期为半年,可以续借。
2.保单质押贷款:这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一种金融服务,可以用你的保单在银行进行质押贷款,具体要看你购买产品的公司是否提供这样的服务,可以咨询他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3.退保:即与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关系,保险公司退还你合同约定的解约金(一般为现金价值)。
Ⅳ 2010年9月我父亲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给自己买了一分人寿分红型保险,可是今年5月份交通事故去世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Ⅳ 爸爸今年帮我买了一份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五年的,觉得不太划算啊,大神们帮我分析下吧
首先,金裕人生是一款分红保险,属于中长期理财产品,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保险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
至于是否划算,还看是否对应客户的需求,中长期理财产品的周期长,该产品可以作为教育金、养老金、资产保全的理财方式进行遴选。
基本都是在建议客户做足保障的基础上,在选择此类产品,进行家庭的现金规划,部位增值,类似强制储蓄,转移现金的一种理财方式。
至于你说的转别的保险,没有具体理解你的意思,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保单合同,订立之后的违约,是要求客户承担责任的,该产品,不会承诺返还给客户原始保费的。
适合与否不在产品,而在于客户是否认清需求,理性投保。
Ⅵ 父亲在2010.03.08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给自己买了一份中国人寿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要提供死亡证明(意外身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你仔细看一下合同条款部门意外身故的责任,第三条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你父亲如果是意外身故的话,是要三倍赔付的。
Ⅶ 求,父母为我购买了份分红型保险,被保险人是我没有
对三楼一些补充.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遗嘱或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分两种情况: (1)夫妻之间没有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书面形式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遗嘱或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 (2)夫妻之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书面形式进行了约定,并且这种约定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遗嘱或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该根据夫妻之间所约定的内容来进行确定,即或者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而且,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Ⅷ 就是我父亲在银行买了一份储蓄分红型保险,现在因病身故,可以有赔偿吗
有,看你保险类型,具体要去咨询保险人员,你就打保险电话,说家人想买保险,把想问的问题咨询一下
Ⅸ 十年前我的父亲给我买了泰康人寿一份保险(泰康人寿永利分红型A),
保险公司------笑里藏刀
最近看到了网上很多有关保险的文章,我来向 大家解释一下保险行业的现状,细读之后您将终生受益非浅。
1,保险的业务员保守估计80%是在诈骗客户。这里包括有意和无意的。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超高淘汰率,是对客户极不负责任行为。
例如:有人事后发现被某保险业务员骗了,向该保险公司投诉,此时该业务员已离开了公司。这时连投诉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业务员在保险公司只呆一个月的大有人在,呆两年的不到7%,呆五年不到2%。
目前,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错时有一句统一的口径“现在中国的保险业还没有规范,我们都还在学习”来为自己开脱。我们不妨要问一下:“你们在学习,客户就该为你们缴学费吗?”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地已成所有保险公司不成文规定。十年前是这句话,今天还是一字不改。
2,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为,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所以,一旦打官司,吃亏的是客户。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保险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讲一旦你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以后你和这家保险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除非你放弃理赔,在这80%中能胜诉大概是15%,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能获正常理赔是20%。因此,你买了一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