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有持股公司的子公司股权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按照《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所以转让子公司股权应该公开协议转让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一、关于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对协议转让方式的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的结构调整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或者所出资企业(本通知所称所出资企业系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中确需采取直接协议转让的,相关批准机构要进行认真审核和监控。
(一)允许协议转让的范围
1.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受让方的受让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且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标的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的,在协议转让企业部分国有产权后,仍应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地位。
2.在所出资企业内部的资产重组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所出资企业或其全资、绝对控股企业。
② 控股股东收购子公司持有的同一控制下另一子公司股权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据国家税总《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明确,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即如果B对C的初始投资是1000万元,净资产高于实收资本是缘于投资收益的话,那么B将自己所持有的45%股权转让给甲,年终需要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540-1000×45%)×20%=18万元。
当然啦,企业所得税是要年终汇算清缴的,如果B当年可以多计些费用或者有往年亏损需要弥补,这笔所得税也是可以规避的。
③ 请问,上市公司说的参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都是什么“身份”
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
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
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或称母公司(Parent company),为企业中拥有另一家公司股权,其投票权足可以影响或票选其管理团队,掌握其管理及营运的公司。
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来描述任何拥有另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严格来说它指的是其存在只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通常,这一名词有强调一家公司不自己生产商品或服务,而只以拥有其他公司股票为目的的意思。控股公司可以使拥有者的风险降低,并取得其他公司的所有权及控制权。
有时候,公司为了使自己成为名实相符的纯粹控股公司,会在公司名称加上“控股”("Holdings" or "(Holdings)")字样
同一控股股东 持有股份超过50%的股东叫控股股东
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拥有控股股东就是同一控股股东
④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全资子公司,说明子公司的股东就是母公司一个,不存在股东会和董事会。
转让子公司,那就是母公司一个股东说了算,有特殊情况就看字公司章程。
⑤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话需要注意做好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 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是否必须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通常按照公司性质确定。
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或其他特定情况,会要求验证拟转让股权的价值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会进行审计和评估。特别是国有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都必须要审计评估的。
因此如果公司性质牵涉到国有资产,按照《国资法》股权转让需要先进行审计评估。
(6)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控股股东扩展阅读:
根据《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⑦ 哪些法律对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有规定
股权转让只影响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消灭。转让方的职工仍然该公司职工。如公司消灭,需经法律程序。先清算,以公司资产安置工人,清算完毕,公司注销。如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要进入破产程序,以破产财产首先安置职工,破产程序终结,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