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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程序

发布时间: 2021-06-10 03:54:19

『壹』 公司财产转让程序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时,反对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但却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等;
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由公司章程规定,对于重大资产的界定及转让的决议机关、决议程序等并未明文规定,而我国公司章程大多只是《公司法》的翻版;
三、上市公司一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但是以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0%作为判定标准,可能导致遗漏未达到资产总额30%却对公司至关重要的财产转让,也可能过度干预超过资产总额30%的日常交易。可见,我国公司立法对于财产和资产的概念、主要财产的界定,并无明确规定,仅有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的界定标准也不科学,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否需要履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程序不同类型公司规定不同。
四、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和资产概念的使用往往不加以区分,对于主要财产的界定有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界定标准的,也有借鉴域外常规经营过程外、实质性影响公司设立目的及公司存续等判断标准综合考量质与量两方面因素的,但是鲜有关于公司转让主要财产需要什么机关决议、需要履行什么决议程序的争议。对于类似我国公司法上转让主要财产的行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

『贰』 为什么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比如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可以记为当年盈利总体的资产不是没有变化吗只不过

这里的“所获得的收益”是指“收入”减去“资产原值”以外的利益,不是指“原值”。尤其是子公司的变卖,或多或少都会升值或贬值的,不会是原值。
只要用到“收益”这两个字,一般都不是指原值,原值更多地用“价格”一词表述。

『叁』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 对股民有什么影响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有多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可以从三种角度看:
从好的方向看,出售资产是资产重整、调整经营的需要。如出售亏损的副业资产,回归主业,也许是个好事。
从中性角度看,出售资产是调节利润、平滑财务指标的需要。如公司经营利润下滑,通过出售子公司股权或副业资产,兑现投资收益,使每股利润好看一些或者是保壳的需要。
从坏的方向看,出售资产是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法之一。如上市公司投资一个项目,花了好多钱培育市场、提升竞争力,但在即将盈利前因为亏损(或许是故意做出来的也不一定)低价卖掉了。

在我看来,不管是那种情况对公众股东都不是什么好事。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上市公司,如果以前为了多元化经营投资失败,折价卖掉资产对股东来说也不是好事,不如当初不投专心主业。对于为了财务报表出售资产,说明公司经营不利,对股东来说也不是福音。对于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就不用说了。

『肆』 大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都有哪些

您好,有以下流程:
1、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 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伍』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 出售资产 后是否 进行公司重组或者是退市

出售资产并不一定要重组,更与是否退市无关。出售资产的上市公司很多。但反过来说,要重组的上市公司一定要出售资产的。至于退市,不上市公司自己说了算的事,是其违背了明文规定的要求条件,才被退市的。

『陆』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是利空还是利好

利好还是利空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增发是为了某个有发展前途的项目,那应该是利好。如果只是为了补充现金流,那应该算是利空。

如果有的公司是为了筹集资金实现更好的发展,因为公司可有一个好的项目,但是至今可能不够,这样会转让公司的权益来筹集资金。目的是为了让项目尽快上马。然后更好地发展这样的对公司应该是利好。

(6)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程序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二)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

(四)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柒』 您好,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那么他的子公司整体转让,但是资产量非常小,是否要走证监会的审批程序

规模小,只要不涉及到重大资产重组,就不需要证监会审核。
是否涉及到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http://ke..com/view/2431870.htm

(抱歉,规定的具体内容网络居然说涉及不适合发布的信息,发不出来!真是莫名其妙)

『捌』 关于上市公司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最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