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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青浦上市公司税收筹划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6-10 01:10:34

Ⅰ 企业税收筹划

1、先进先出法:结转成本为(2000+3000)*400=200万 2、加权平均法:单价成本=(1000+*400+2000*400+4000*500+1000*600)/(1000+2000+4000+1000)=3800000/8000=475元,结转成本为(2000+3000)*475=237.5万; 3、移动加权平均法:库存3000时,单价400,此时结转成本2000*400=80万;余1000,购入4000,则移动单位成本,(1000*400+4000*500)/(1000+4000)=480元;销售3000时,此时结转成本3000*480=144万,这种方法结转成本合计224万; 通过以上计算得出,第二种加权平均法有利于节税

Ⅱ 税收筹划的案例

贴一个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专家陈萍生点评的筹划案 一个生产民用产品的客户,拟投资建厂扩大生产,在佛山市南海区某工业园购置15亩(1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用于兴建5000平方米厂房。
按现行价格计算,土地购置成本(10万元/亩)需要150万元,厂房造价要400万元。
工厂建成投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年利润总额500万元(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租金支出)。
该客户想在新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自己占有90%的股份,另一股东占有10%的股份。
该客户目前可动用的资金为1000万元。
我提出了两种方案供他参考,方案一:注册一个资本金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购置土地,建造厂房,该客户出资900万元;方案二:以其个人名义购置土地,兴建厂房,另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客户出资450万元。
厂房建成以后出租给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该方案需资金1000万元。
我给他作了如下收益测算。
方案一:1.固定资产(厂房)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按税法规定年允许计提折旧额:400×(1-5%)÷20=19(万元)。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年摊销额:150÷50=3(万元)。
3.年应纳房产税:(400+150)×(1-30%)×1.2%=4.62(万元)。
4.土地使用税:10000×1.5=1.5(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28.12万元,利润总额为:500-28.12=471.88(万元),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155.72万元。
预计净利润:471.88-155.72=316.16(万元)。
按其出资比例90%,扣除20%的“股利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年利润分配后收益为:316.16×90%×(1-20%)=227.64(万元)。
方案二:以个人名义建房,出租给公司。
按同一地段租金价格300元/㎡年计算,年租金5000×300=150(万元),公司无折旧、摊销、税金支出。
预计支付租金后利润总额为350万元。
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115.5万元,预计净利润234.5万元。
按其出资比例,扣除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年利润分配后收益为168.84万元。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方案二较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40.22万元,股东少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316.16-234.5)×20%=16.33(万元)。
该客户向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房产租赁专用发票,按当地税率计算,应纳房产税150×12%=18(万元),应纳营业税150×5%=7.5(万元),应纳城建税7.5×7%=0.525(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7.5×3%=0.225(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50×(1-20%)×10%=12(万元),应纳土地使用税10000×1.5=1.5(万元),合计应纳税金39.75万元。
租金净收益150-39.75=110.25(万元)。
按方案二计算,其个人年收益为168.84+110.25=279.09(万元),较方案一增收51.45万元。
随着佛山经济的发展,用地资源日趋紧张,工业用地价格及厂房出租租金不断上涨。
假定成立后的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能达到预期并保持稳定,适当提高租金价格,可加大成本及费用,将抵减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为该客户带来更大收益。
从另一方面讲,以个人名义建房,房屋未参与到公司经营,无需承担经营风险,即使公司业绩不佳终止经营,将厂房对外出租,也可保证其以后稳定的租金收益。
方案设计者单位:佛山利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家点评 文章主要考虑了以下两个关键方面:一是将企业经营过程中实现利润转移为个人所得,避免了利润的重复纳税。
文章介绍,如果企业自己建造固定资产,则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可以进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为每年28万余元,而通过租赁方式进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为150万元,从而每年减少了企业利润120多万元。
同时,企业减少的利润转为个人租赁所得,该所得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将企业实现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共同分配的税后利润,转为个人独享,扩大了个人所得,因而增加了个人实际收益。
该筹划方案符合税法规定,简便易行,适用性较强,对中小型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但是,该方案二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总体而言,相比方案一增加了营业税和房产税负担,因此,在实施方案二时,需要考虑一个前提,就是增加的营业税费和房产税费合计数,必须小于减少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房租的租金支出应该尽量大于自建资产的摊销税费。
同时,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资产出租租金的价格要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

Ⅲ 税收筹划建议书写作,详细看题,最迟明天中午需要答案,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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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如何进行

一、争取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
最新颁布实施的《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比例由不低于75%调整为不低于50%,因此,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暂时不用缴纳税款: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50%)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85%)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二、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选择
三、资产与债权、债务等“打包转让”的运用
根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四、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股息所得为“免税收入”,因此,在股权转让前,可以先分配股东留存收益。
五、成本“核定”的使用
根据最新实施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从之前部分地区实践来看,比如,海南省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15%)核定计税成本。因此,对于部分近年来迅猛发展的行业而言(如房地产等),如果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核定的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可以适用这一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六、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为了招商引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
2010年以来,针对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更是一度出现了所谓的“鹰潭模式”、“林芝模式”等,一大批股权转让方实现了成功避税,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七、“过桥资金”的引入
诸如房地产等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行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资产增值过大,相比较而言,账面的“原值”过小,从而带来高昂的税负成本,甚至迫使并购重组交易的终止。
实践中,为了提高被转让股权的“原值”,可以通过引入“过桥资金”,变债权为股权,从而实现转让收益的的降低,减少税负成本。
八、分期缴纳税款的争取
根据《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的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股东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的纳税金额过大,缺少必要资金的现实问题,实践中,部分地区税务机关采取了与个人签署协议,分期缴纳税款的做法,并购企业及个人也可以善加利用。
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可见,无论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或是价款的支付都会影响纳税义务的产生,需要事先筹划,推迟纳税义务的产生。

Ⅳ 税收筹划的相关参考文献

[1] 万志红. 加强税收筹划 促进企业利益[J]. 公用事业财会, 2006,(04) . [2] 晏双彪. 做好税收筹划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J]. 云南地税, 2006,(06) . [3] 张英馥. 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 企业经济, 2007,(10) . [4] 李宝锋.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分析[J].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 2007,(10) . [5] 陈爱云. 企业税收筹划的运用[J]. 经济师, 2007,(02) . [6] 赵希海. 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及对策分析[J]. 经济论坛, 2007,(03) . [7] 秦欣梅. 浅议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J]. 商情(教育经济研究), 2007,(02) . [8] 谭莺燕. 新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税收筹划[J]. 现代商业, 2007,(29) . [9] 赵静. 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可行性分析[J]. 内蒙古统计, 2007,(05) .

Ⅵ 上市公司税收筹划重点有哪些

1、项目投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所从事的经营项目都是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并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多种多样的。公司在投资的时候,如果能够享受优惠政策,那么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而且对于企业市场竞争力以及增强产业转型的动力,都会有重要的调节作用。
2、并购重组。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之外,通过交易的方式实现自身股权、资产及业务等调整的行为被成为并购重组。通常表现为以一定的代价获得其他企业控制权或者资产经营权的行为。需要了解的是: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之一。
3、股权激励。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Ⅶ 上海市税收筹划有哪些基本方法

上海市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 2、纳税期的递延法 3、转让定价筹划法 4、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 5、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Ⅷ 我想要关于税收筹划的文献综述,帮下我哦~~

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企业实行跨国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国际平台,但同时这些企业也将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
进入国际市场后,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立足,并获得全球竞争优势,是跨国经营企业的当务之急。
积极借鉴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方法,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国各地的税收政策及相互间的税制差异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是我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经营策略之一。
字串8 一、国际税收筹划 字串3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运用合法的方式,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是国内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较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
字串2 对国际税收筹划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既包括国际节税筹划又包括国际避税筹划。
国际节税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纳税人筹划行为的实施是符合东道国立法意图的;国际避税从表面上看也是合法的,但纳税人是通过钻税法的漏洞来实现减税目的的,违背了东道国的立法意图。
狭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仅指国际节税筹划。
从实践来看,国外不少跨国公司在经营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避税行为,实施的是广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策略。
由于我国的跨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晚,规模小,竞争力弱,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尽快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在对外经营中,除了开展狭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外,还应适当地使用某些国际避税行为。
字串1 “国际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国际上早已成为企业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
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千差万别,为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在科技进步、通讯发达、交通便利的条件下,跨国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资料的流动更便捷,这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
大型跨国公司往往专聘税务专家为本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
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高级税务专家进行税收筹划。
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百万美元。
字串7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筹划的概念有相当程度的弹性,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由于各国法律标准不同,差异较大,且各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某一跨国纳税者所进行的某种减轻税负的合理税收筹划行为,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间,有时会被认为是应禁止的避税行为,甚至是逃税行为。
目前,世界各国都将反避税作为本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点,并加大了反避税的力度,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反避税法规,这无疑给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带来极大的困难。
因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应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并随时关注东道国的税收法规,从中发现不足,寻求筹划空间,并避免有可能遭到的处罚。
字串5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字串8 (一)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字串4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字串5 在跨国经营中,投资者除了要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的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亏损结转等。
我国的跨国投资企业如果能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通常,这些企业可通过计算,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负担率后,选择税收负担率低、综合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
目前,世界上有近千个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性特区,这些地区总体税负尤其是所得税税负较低,是跨国投资者的投资乐园。
字串6 同时,还应考虑投资地对企业的利润汇出有无限制。
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税甚至免税来吸引外资,同时又对外资企业的利润汇出实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进行再投资。
此外,在跨国投资中,投资者还会遇到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规避国际双重征税也是我国跨国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
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现今国家与国家之间普遍都签订了双边的全面性税收协定,根据协定,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以享受到许多关于境外缴纳税款扣除或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跨国投资应尽量选择与母国(母公司所在国)签订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规避国际双重征税。
目前,我国已与6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双边全面性税收条约已有1000多个。
字串4 2.尽可能选择国际避税地进行投资当前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三种税制模式,即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和低税制模式。
实行低税制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称为“避税地”,主要有三种类型:(1)纯国际避税地,即没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百慕大、巴哈马等;(2)只行使地域管辖权,完全放弃居民管辖权,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或一般财产等一律免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香港、巴拿马等。
(3)实行正常课税,但在税制中规定了便利外国投资者的特别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荷兰等。
显然,如果投资者能选择在这些避税地进行投资,无疑可以获得免税或低税的好处。
通常跨国纳税人可以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的方式达到国际税收筹划的目的。
较典型的是在避税地建立总部公司作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中转销售机构。
通过设在避税地的总部公司中转,整个公司将利润体现在免税或低税的避税地,从而达到总体税负减轻的目的。
字串7 设立国际控股公司、国际信托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受控保险公司、国际投资公司等也是当今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之一。
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在缔约国、低税国或避税地设立此类公司,可以获得少缴预提税方面的利益,或者能较容易地把利润转移到免税或低税地。
同时还由于子公司税后所得不汇回,母公司可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此外还可以较容易地筹集资本,调整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如用一国子公司的利润冲抵另一国子公司的亏损。
我国首钢集团通过在香港设立控股子公司就发挥了其卓著的筹资功能,同时也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
字串9 (二)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字串4 跨国投资者在国外新办企业、扩充投资组建子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
(1)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与总公司由于是同一法人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便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减少了公司所得额。
因此,跨国经营时,可根据所在国企业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所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例如,在海外公司初创期,由于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当海外公司转为盈利后,若能及时地将其转变为子公司形式,便能获得分公司无法获得的许多税收好处。
(2)就股份有限公司制和合伙制的选择而言,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因此,我国海外投资企业应在分析比较两种组织方式的税基、税率结构、税收优惠政策和投资地具体的税收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前提下,选择综合税负较低的组织形式,来组建自己的海外企业。
字串6 (三)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字串5 转让定价是指在国际税收事务中,有关联各方之间在交易往来中人为确定价格,而非独立各方在公平市场中按正常交易原则确定价格。
转让定价的制定过程是一项十分机密和复杂的工作。
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策略的具体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通过控制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交易价格来影响子公司成本。
(2)通过控制对海外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或使用期限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
(3)通过提供贷款和利息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
(4)通过对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使用费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和利润。
(5)通过技术、管理、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来影响海外公司的成本和利润。
(6)通过产品的销售,给予海外公司以较高或较低的佣金和回扣,或利用母公司控制的运输系统、保险系统,通过向子公司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装卸、保险费用,来影响海外公司的成本和利润。
字串5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占有很大比例,因而可通过利用其在世界范围内的高低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以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从而保证整个公司获得最大利润。
目前,各国都将出于避税目的的转让定价作为反避税的头等目标,并制定转让定价税制,这为跨国经营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带来了难度。
但各国为了吸引外资,增加就业,发展本国经济,转让定价税制的规定和具体实施往往松紧不一,从而又为跨国经营企业利用转让定价来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较大的弹性空间。
字串3 (四)通过避免构成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字串2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
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
对于跨国经营而言,避免了常设机构,也就随之有可能避免在该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特别是当非居住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
因而,跨国企业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它辅助性营业活动而并非设立一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予纳税的优惠。
例如,韩国不少海外建筑公司在中东和拉美国家承包工程,这些国家规定非居民公司在半年内获得的收入可以免税,所以,这些韩国公司常常设法在半年以内完成其承包工程,以免交收入所得税。
又如,日本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兴建了许多海上流动工厂车间,这些工厂车间全部设置在船上,可以流动作业。
这些流动工厂曾先后到亚洲、非洲、南美洲等地进行流动作业。
1981年,日本的一家公司到我国收购花生,该公司派出它的一个海上车间在我港口停留27天,把收购的花生加工成花生浆,把花生皮压碎后制成板又卖给我国。
结果,我国从日本获得的出售花生收入的64%又返还给日本,而且日本公司获得的花生皮制板的收入税款分文未交。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我国和其它多数国家都对非居民公司的存留时间作了规定,日本公司就是利用这一规定来合法避税的。
字串9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重要方式。
电子商务的诸多特点,更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便利。
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也应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特点来合法避税。
字串5 (五)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字串6 会计方法的多样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一方面起到了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不同的会汁方法,为企业在这些框架和各项规则中“自由流动”创造了机会。
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应熟悉东道国的各种会计制度,并巧妙地使用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以减轻税负或延缓纳税。
例如,适当地将收益和费用的结算日期滞后数日或提前数日,可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而在免征或低于所得税率征收资本利得的国家,海外企业应及时调整财务决策和会计政策,尽力将流动性收益转化为资本性收益,就会获得相当可观的效果。
平均费用分摊是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方法,企业可把长期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尽量平均分摊在各期中,使其所获利润平均,不会出现某阶段纳税过高的现象;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存货计价中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有效地减轻纳税负担;在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时,采用加速折旧法,可达到早日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同期利润,延缓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字串3 三、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的注意点字串5 跨国纳税人面对风云变幻的世界经济气候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制定国际税收计划,其根本目的在于谋求全球规模的纳税负担最小化。
因此,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必须从全球的观点安排经营活动,筹划税务,进行全球范围的税收筹划。
字串1 1.要深入了解各国税收制度及相关信息。
当前世界各国税收制度千差万别,税种、税率、计税方法各种各样,课税关系相当复杂。
此外,在各国的经营形态、收益的种类、经营内容、税收地点以及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民俗等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安排。
字串6 2.要有多个备选方案。
跨国经营企业应全面分析情况,审时度势,从各个角度尽可能设计多个备选方案,并从中选择最有利的方案。
字串4 3.要有全局观念。
跨国企业应站在全球宏观角度看问题。
追求每项税负最小化并不等于整体纳税负担最小,追求税负最小不等于收入一定最大。
比如为了减少预提税税负去硬性挂靠某国,企图利用该国与他国的税收协定,不料该国却有沉重的所得税税收。
又如某国税收情况于已有利,但该地的经济环境和地理环境却很糟糕,利用它反而因小失大等等。
字串2 4.要有长远观念。
税收筹划应具有前瞻性,不能杀鸡取卵,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
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应有较长期的总体税务计划和经营计划。

Ⅸ 上海企业税收筹划哪里做的好

很多企业经营者对税务筹划的认知甚至只停留在两个事情上,第一个会计账务,第二个是发票,很多人认为这就是"税务筹划"。当然,大家通过网络或各种书籍,也看到很多税务筹划的介绍或所谓的案例,可惜的是,大部分方案最终都不能落地,不具有操作性。主要原因包括对税法、税收政策理解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非税成本,名为"筹划"实为偷逃税,缺乏有实操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团队等。

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特征。传统"税务筹划",大家可以看到,我在这里加了一个引号,比如利用账务、发票进行的"筹划",将面临高企的法律风险。其背景是,新常态下,我们的税收增长也趋于缓慢,税收政策和征管的执行口径都在收缩。从税收立法方面来看,我们当前正在推进"六税一法",营改增以后我们营业税就消失了,严格意义上说,按照目前的规定,年营业额超过五百万都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发票转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多以前房地产、金融投资领域,利用发票进行的传统"筹划"面临的涉税法律风险将会陡。
从实际征管来看,在国家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大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在强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2017年开始,CRS的实施,境内外反避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上海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三个合法路径
合法开展税务筹划的三个路径
传统的不太规范的"税务筹划"将无以为继,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理性、必然的选择。结合我们所做的大量的案例,我认为税务筹划从宏观到微观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战略架构层面,企业应该搭建起最优的税务架构,比如集团总部、总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安排与筹划;营改增下,集团内部业务的整合;金融投资公司股权架构的安排,等等。二是商业模式层面,主要通过合同涉税条款的拟定来实现。第三个层面,税务管理层面,主要是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成本费用的扣除政策。
三个层面,对应我们企业的战略决策层、经理层、业务部门,因此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不同的人参与,尤其是税务架构的搭建和商业模式的选择,没有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参与和支持,是无法实现的。比如促销政策的选择,如果没有市场部门等其他部门的参与,税务筹划可能不太好做。因此,税务筹划是一个比较综合的事情,需要统筹各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