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请执行上市公司欠款,母公司帐户没钱,可以执行控股子公司吗
一般是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其控股子公司财产的,因为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办法,动动脑筋还是有很多的,比如:可以申请执行上市公司在控股子公司股权嘛。
⑵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方吗
关联方关系存在于: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的实体。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所以根据(三),A和B拥有共同的母公司,A和B构成关联方。
⑶ 上市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可以分拆再申请上市吗
可以用分拆上市。
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
⑷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否上市是否给明文规定
5楼的兄弟,第一个情况:按照A股目前的审核态势,很困难,不在于关联交易大小,主要是上下游供应关系会被实质认为是同业竞争第二个情况:信托质押,需要解除质押才能收购吧 查看原帖>>
⑸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否上市
可以上市。
这属于分拆上市,目前位置证监会还没对这方面有明文发布。香港市场是可以分拆上市的,子公司的现金流不能包括母公司现金流,2个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很重要,控股股东占用准备IPO或已经IPO的公司的资金则属于大属于违法的
⑹ 请问,上市公司说的参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都是什么“身份”
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
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
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或称母公司(Parent company),为企业中拥有另一家公司股权,其投票权足可以影响或票选其管理团队,掌握其管理及营运的公司。
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来描述任何拥有另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严格来说它指的是其存在只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通常,这一名词有强调一家公司不自己生产商品或服务,而只以拥有其他公司股票为目的的意思。控股公司可以使拥有者的风险降低,并取得其他公司的所有权及控制权。
有时候,公司为了使自己成为名实相符的纯粹控股公司,会在公司名称加上“控股”("Holdings" or "(Holdings)")字样
同一控股股东 持有股份超过50%的股东叫控股股东
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拥有控股股东就是同一控股股东
⑺ 上市公司高管能否在控股子公司担任高管
可以,有规定: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7)上市公司可以控股子公司吗扩展阅读:
控股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
⑻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继续上市吗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继续申请上市,但如果是整体上市的,就不行。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主要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备注: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⑼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否上市
我认为:你叙述的条件不做任何改变的话,不能上市。
1、《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全资子公司不符合条件;
2、母公司为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可做再融资,程序简化性和成本低廉,均优于子公司首发,上市必要性及合理性无法论证。
3、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有掏空现有上市公司之嫌。
当然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能上市的原因还很多,不再累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