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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排污费及清理费

发布时间: 2021-06-08 22:12:12

㈠ 排污税和排污费的主要区别

一 排污费与污染税的理论比较从西方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中,除了私人产品以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类性质不同的产品即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有两大特点,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指的是增加一个消费者,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例如公共道路两侧的路灯,不论有多少个行人,它的成本都不发生变化,真实即使一个行人也没有,它的成本依然不变。所谓排他性,指的是将一部分消费者排除在外的做法。要么在技术上不可行,要么其经济成本过高而显得不必要。再以路灯为例,我们可否让一部分行人得到灯光照射而让…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FJSW200005002.htm

㈡ 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问题有没有废止

从正常从面,目前排污费的征收已废止,目前执行的是环境保护税的申报,不过可能因地方而已,有些地方可能还没有转换过来,或者国家层面的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尚未明确细则和操作程序和标准。

㈢ 收取排污费和排污处罚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

企事业单位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给环境带来了损害,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排污费,这是排污单位对社会的一种经济补偿,是排污单位应该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

现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所谓的“取消超标排污费”,并不是对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污的行为不能提高征收标准,而征收标准的提高跟处罚超标或超总量的行为并不矛盾,不意味着就不能加倍征收排污费了。

区别:

1、惩罚不同

排污费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依法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强制收取的费用。排污处罚是排污单位对其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2、责任不同

排污费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强制排污单位对其已经或仍在继续发生的环境污染损失或危害承担的经济责任,排污处罚是排污单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排污单位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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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污相关规定

企业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除依法实施其他处罚外,还要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淘汰类的,要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㈣ 垃圾清运费应该属于会计什么科目

一、如果是单位企业

垃圾清理费可以记入“管理费用--排污费”科目;

垃圾清运费可以记入“管理费用--其他”。

二、如果是个工程

垃圾清理费可以记入“开发成本--基础设置费”;

垃圾清运费记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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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排污费是一种环境管理经济手段,国家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的目的在于促使排污者主动控制其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行为,达到国家的废物控制标准,并使其排放污染物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另外,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还有为污染治理筹集资金的功效,固体废物排污费的分配和使用直接关系到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固体废物排污收费制度的作用,除了将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外,还应加强对排污费使用的规范管理工作。

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国对固体废物排污费的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作为专项环境保护资金,固体废物排污费应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向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另外,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其他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各种项目,否则将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㈤ 请问卫生费和排污费及环卫费有什么区别吗

卫生费及环卫费是帮你打扫卫生及清运所做工作收取的费用,是服务性收费,排污费是对排污者产生的废水、废气、超标噪声,收取的费用,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收费项目。

㈥ 企业排污费要缴纳多少钱

根据你的排污量进行计算
最标准的是根据你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的相关资料(污水、废气根据产生污染物的原料等的发票为依据,噪声以实际测量为依据,固废以物料衡算为依据)确定你的排污量
现在因为有大批相同类型小企业,一般取一个样本值进行统一计算

㈦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与排污费一年收多少

1、是合法的,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国家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2、国家征收土地应该给予补偿,你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够牛的话,你也可以做一回钉子户。

㈧ 排污税和排污费是不是一个概念

我是环保局工作的。。排污税和排污费是一个概念。。只是因为财政需要改费为税而进行的。。此项税收的征收都是按照排污量大小换算过来的。。一般来说,除了这个费用,还需要交一定的检验费,依据检验报告换算。。如果不超标,则按正常税率征收,如果超标,双倍征收。。另外还跟排放的总量也有关系

㈨ 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就要收费,超标就要加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排污费,排污费是由环保部门来收取。

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你的企业涉及到哪几个方面(排放废水、排放废气等)环保部门就会收取那几项的排污费。

你可以查看下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1、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
2、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联合颁布的第31号令)
下面是国家环保部网站上有关的链接地址:http://www.mep.gov.cn/law/fg/xzhg/200301/t20030102_86236.htm
http://www.sepa.gov.cn/law/gz/bmgz/qtgz/200302/t20030228_862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