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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公司收购两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6-08 08:58:05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股权是好事还是坏事

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一般来说,股票停牌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其次是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再者就是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② 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和借壳上市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和借壳上市有本质区别:

一、目的不同。股权收购是公司出资购买目标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的目的;而借壳上市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股权置换取得上市资格,从而在股市融资

二、法律结果不同。通过股权收购,收购公司和目标上市公司都还存在,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注销,只是目标上市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而借壳上市的结果是收购公司被注销,然后通过其控股地位将目标公司改名为收购公司。

三、工商登记手续不同。股权收购需要在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而借壳上市需要收购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目标上市公司办理股权和名称变更登记。

借壳上市的优势是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劣势是办理手续繁琐,时间长。

股权收购的优势是公司以股东身份出现在目标上市公司中,承担风险较小,劣势是只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基于上述原因,从成本上讲,借壳上市比股权收购高。

(2)公司收购两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股权收购操作流程

第一,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二,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第三,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第四,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第五,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第六,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第七,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第八,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第九,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第十,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第十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十二,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第十三,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 (可选);

第十四,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③ 请问如何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你要和主要股东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然后把股权转让给你或同意你控股。如果你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那么你可以在市场上收购,但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达到总股票的30%,你需要通过证交所发布公告,告知该公司全体股东你打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知道某一确定的比例。如果你收购的股票比例超过90%,那你需要收购全部的股票。

理论上,证监会不管这个事,他只负责你持股比例达到30%之后必须发出收购要约。

至于你能否收购这家公司成功,关键在于该公司的股东。比方说某些国企,国资委规定其最低持股比例的目的就是防止其被其他人控股,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超过30%,你通知全体股东你要收购之后,其他股东也还有机会阻击你的收购,

如果大股东不同意,你可以强制收购,关键就在于你们谁能影响到足够份额的其他股东,让他们把股票卖给你或在股东大会上支持你,而不在于证监会。

对于你补充的问题,还是同样的答案,你需要说服达到控股数量的股东,当然你可以收购股票知道自己控股,你也可以说服足够的股东,然他们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你把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注入的办法也有好几种,包括置换,定向增发,换股等等,资产置换和换股可以保证总股本不变动,定向增发将扩大公司总股本,因而原股东的股权会得到稀释。例如,原公司总股本10亿股,经评估后,其同意通过定向增发10亿股给你来收购你要注入的资产,那么增发完成后,该公司总股本为20亿股,其中你持有10亿股站50%,其他全体股东总共持有10亿股站50%。

但是上述事项首先是你要获得控股权,或得到原有的多数股东的支持才能进行。然后还要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同样证监会仍然只是依法对你操作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你要求的剥离如果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在你的资产注入前或注入后执行,没有问题,只要必要比例的股东同意,并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就可。

也就是说你不一定非得首先取得控股权,但是你必须得保证你的提议等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并且通过证监会的审查。

④ 如果某个公司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然后用上市公司购买子公司的股票,帮子公司上市,完成借壳上市,会犯罪吗

你的概念错了,
用上市公司购买子公司的股票,帮子公司上市:只是把这个子公司装进了上市公司。子公司并不是上市主体。

能做这么大的公司,自然有法律顾问,而且有证监会审批,违法是过不了的

⑤ 为什么说换股收购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并购的理想方式

换股收购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并购的理想方式的原因:
换股并购是指收购公司将目标公司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股票,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换股并购的优点:
1、收购方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因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占。
2、收购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纳入兼并公司,但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保留其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兼并公司所实现的价值增值。
3、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推迟收益实现时间,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具体方式,可有三种情况:
1、增资换股。收购公司采用发行新股的方式,包括普通股或可转换优先股来替换目标公司原来的股票,从而达到收购的目的。
2、库存股换股。在美国,法律允许收购公司将其库存的那部分股票用来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3、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其特点是收购公司本身、其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三角关系。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公司或消亡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是其母公司的子公司。

⑥ 上市公司收购另一公司股权,从交易金额等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楼主给的信息太少了 没法下准确判断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主要看第十一条的规定 不完全是看交易金额 收购的是股权也属于资产
如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那也要根据公司章程上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 一般情况下收购都要信息披露 对外公告
被收购公司的信息太混乱了 不是符合五十一条 应该是符合五十条吧 五十条是关于完整经营实体的规定 结合符合二十八条但不符合十二条的信息 该被收购公司应该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业绩需要模拟计算 但可能经营时间不满3年或者最近两年净利润不达标 但楼主又说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那第十二条根本就不适用 谈不上什么符合不符合的

⑦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有几种方式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
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