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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审计问题的对策

发布时间: 2021-06-07 04:34:53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解决措施都包括哪些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情况

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真实、不能有虚假信息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情况是指上市公司披露出的会计信息不是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企业管理者与企业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他们之间存在着冲突。企业管理者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发行股票和商业信用等而进行的会计信息造假现象,使会计信息披露失真。一方面是通过文字叙述来达到目的,也就是说通过文字叙述故意歪曲经济业务的内容,把一些不合理的、虚假的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变为合理、合法的业务,以此来误导相关投资者;另一方面通过对数字动手脚,也就是说经济业务内容是合法的,但是公布会计信息时,有意扩大或者缩小经济业务的数量,比如虚报年资产收入,少摊或者多摊费用,少报或者多报损失额等。信息披露虚假还表现在信息披露时表述的不充分,避重就轻,对关系企业发展的信息披露有所保留,故意以保护商业秘密作为理由,隐瞒重大会计信息等,使投资者误解。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信息披露不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预测到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但是投资者尚不知道的重大事项故意拖延时间不及时披露,或者是对外界出现的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传言等的原因不进行说明或者公开解释的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如果有人故意借此机会进行内幕交易,会更大程度上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现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主要有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不论哪种形式的报告,都有披露信息不及时现象。

(三)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被动现象

现阶段,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处于强制状态,上市公司没有把信息披露看做是主动要承担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是一种负担,所以,如果不强制,上市公司就不会积极地去披露信息,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等,这样就影响到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如果披露信息不主动,就不会关注对自己公司未来走向的预测,但是我国的证券法中又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做出分析与预测,这个预测对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不正确面对这件事情,在被动情况下预测前景就会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不完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不健全

我国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相继出台了《公司法》、《证券法》等,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为具体的实施依据,制定了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大致框架。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政出多门是主要原因,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矛盾重重,协调起来比较困难,在权责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信息披露的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进行的比较随便,因为还没有形成对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环境。另外,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还存在空白。

(二)受利益驱动

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利益。每个公司都会考虑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所以为了自身利益,上市公司会选择进行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导致会计信息失去公平。一般公司在上市之前,都会做好准确工作,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他们在发行股票时会尽可能的对公司财务进行包装,把公司盈利数据做高,从而达到提升股票发行价格的目的,使会计信息披露失去真实性。

(三)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立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管涉及的范围很广,如财政、证券、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还有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社会公众媒体等,多方部门都想插手。具体在监管方面发挥作用的只有证监会,但是证监会的力量比较薄弱,权威性也不强,其他各个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规定明确的责任,部门之间也没有形成合力,共同来监管上市公司信息,社会公众和媒体所起的作用又很小,往往还会遭到排挤,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不到约束作用。

(四)上市公司治理机构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

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占的比重比较大,流通股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容易存在不合理现象,两极分化,力量悬殊,就很难对公司的管理进行控制与约束。上市公司缺少内部审计或者内部审计只能被削弱,导致公司财务管理出现混乱,财会信息失去真实性。

三、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况,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比较具体的细则,明确规定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协调好各个部门,相互配合,权责明确,制定出的法律法规要考虑到操作性,完善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

(二)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监管力度就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过程及市场进行约束与控制,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主要是因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公司利益会进行干预,他们进行的干预大部分都是违法的,所以要加大监管力度就要从公司高层人员入手,追究他们的责任。所以,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使会计信息在法律的保护下还原到真实。

(三)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财务管理工作,只靠法律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时要加强诚信教育。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法规法规,使守信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可以提高诚信的力度。还可以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借鉴贷款的做法,建立个人信誉档案,对一些恶意造成后果的行为,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缺陷,这样会导致公司丢失诚信。完善公司治理,一是从公司内部强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最为重要的是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制定一些强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则,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

总之,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质量,既要从公司内部治理出发,又要加强外面的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证券市场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②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解决措施有哪些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情况
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真实、不能有虚假信息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情况是指上市公司披露出的会计信息不是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企业管理者与企业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他们之间存在着冲突。企业管理者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发行股票和商业信用等而进行的会计信息造假现象,使会计信息披露失真。一方面是通过文字叙述来达到目的,也就是说通过文字叙述故意歪曲经济业务的内容,把一些不合理的、虚假的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变为合理、合法的业务,以此来误导相关投资者;另一方面通过对数字动手脚,也就是说经济业务内容是合法的,但是公布会计信息时,有意扩大或者缩小经济业务的数量,比如虚报年资产收入,少摊或者多摊费用,少报或者多报损失额等。信息披露虚假还表现在信息披露时表述的不充分,避重就轻,对关系企业发展的信息披露有所保留,故意以保护商业秘密作为理由,隐瞒重大会计信息等,使投资者误解。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信息披露不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预测到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但是投资者尚不知道的重大事项故意拖延时间不及时披露,或者是对外界出现的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传言等的原因不进行说明或者公开解释的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如果有人故意借此机会进行内幕交易,会更大程度上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现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主要有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不论哪种形式的报告,都有披露信息不及时现象。
(三)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被动现象
现阶段,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处于强制状态,上市公司没有把信息披露看做是主动要承担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是一种负担,所以,如果不强制,上市公司就不会积极地去披露信息,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等,这样就影响到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如果披露信息不主动,就不会关注对自己公司未来走向的预测,但是我国的证券法中又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做出分析与预测,这个预测对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不正确面对这件事情,在被动情况下预测前景就会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不完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不健全
我国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相继出台了《公司法》、《证券法》等,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为具体的实施依据,制定了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大致框架。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政出多门是主要原因,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矛盾重重,协调起来比较困难,在权责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信息披露的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进行的比较随便,因为还没有形成对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环境。另外,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还存在空白。
(二)受利益驱动
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利益。每个公司都会考虑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所以为了自身利益,上市公司会选择进行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导致会计信息失去公平。一般公司在上市之前,都会做好准确工作,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他们在发行股票时会尽可能的对公司财务进行包装,把公司盈利数据做高,从而达到提升股票发行价格的目的,使会计信息披露失去真实性。
(三)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立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管涉及的范围很广,如财政、证券、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还有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社会公众媒体等,多方部门都想插手。具体在监管方面发挥作用的只有证监会,但是证监会的力量比较薄弱,权威性也不强,其他各个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规定明确的责任,部门之间也没有形成合力,共同来监管上市公司信息,社会公众和媒体所起的作用又很小,往往还会遭到排挤,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不到约束作用。
(四)上市公司治理机构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
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占的比重比较大,流通股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容易存在不合理现象,两极分化,力量悬殊,就很难对公司的管理进行控制与约束。上市公司缺少内部审计或者内部审计只能被削弱,导致公司财务管理出现混乱,财会信息失去真实性。
三、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况,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比较具体的细则,明确规定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协调好各个部门,相互配合,权责明确,制定出的法律法规要考虑到操作性,完善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
(二)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监管力度就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过程及市场进行约束与控制,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主要是因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公司利益会进行干预,他们进行的干预大部分都是违法的,所以要加大监管力度就要从公司高层人员入手,追究他们的责任。所以,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使会计信息在法律的保护下还原到真实。
(三)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财务管理工作,只靠法律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时要加强诚信教育。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法规法规,使守信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可以提高诚信的力度。还可以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借鉴贷款的做法,建立个人信誉档案,对一些恶意造成后果的行为,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缺陷,这样会导致公司丢失诚信。完善公司治理,一是从公司内部强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最为重要的是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制定一些强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则,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
总之,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质量,既要从公司内部治理出发,又要加强外面的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证券市场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③ 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有哪些呢

一般能从年报中找到独立董事的工资,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宗旨等,如果要特别详细的,就是登录上市公司的网站去查找了.

④ 怎样写一篇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毕业论文论文

建议你联系上面2为同学

⑤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审计对策

关联方舞弊是上市公司舞弊一个重要方面,应对的对策
由于关联方之间更容易发生舞弊,且关联方关系可能为管理层的串通舞弊、隐瞒或操纵行为提供更多机会,项目组在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内部讨论时,应当识别和评价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存在一项或多项舞弊风险因素,特别考虑由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导致的舞弊或错误使得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并在计划和实施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工作时,保持职业怀疑。某些安排或其他信息可能显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在审计过程中检查记录或文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这些安排或其他信息保持警觉。请谨记,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识别的任何异常保持警觉,并注重与项目组成员分享这些异常信息是关联方交易审计的关键。

⑥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的书有哪些只要最近3年内的。。谢谢了!!

应该指的是信息的真实程度,最近3年跟最近30年应该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所知道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高估,其他应收款过多且不明。
2. 显性关联交易与隐性关联交易,操纵价格操纵利润。
3. 内部管理问题避重就轻,对外不明示。
这些都是我们投资者所头疼的问题,至今无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根本在于社会风气和人性不改。也许你能想出几个方法可以缓解缓解。
参考《证券法》和上证所的交易规定会有用,如果你能给它补充完善一下,就功德无量了。

⑦ 求文档: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审计对策

(一)完善财务报告法律体系,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
判断一份财务报告是否虚假的主要标准就是看其信息的披露是否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相符,是否真实、完整。我国的《会计法》、《公司法》,各种《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证券监管办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条例,基本形成了财务报告规范体系。《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加大了对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惩治力度。较旧法有重大突破的是,新法中对法律责任规定得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加大了治理力度,显示了国家对“制止会计造假,提高会计质量”下了大决心。这样做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进一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财务报告规范体系,才不会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
(二)国家应该建立合理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各个监督部门所遵循的法律法规的不同,造成了监督不合理不到位。国家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应该单独设立或者指定其中一个部门监督企业会计舞弊问题 ,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多头监管,多个上级。只由一个部门监管,可以增强其专业性,使得监管更加有力。
(三)强化社会审计监督,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
由于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以确保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为此,应增强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水平,遵守技术规范,优化执业环境,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使注册会计师能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鉴证服务,从而提高公开市场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制订(修订)较完善的会计准则
财政部新制订或修订了38个会计准则,新准则从以下几方面使企业进行利润调节受到限制:第一,存货管理办法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第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备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第三,债务重组方法变革。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照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源头上杜绝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1.要加速建立和完善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上市公司经营者的使命,真正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
2.要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并互相有效制衡。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要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披露相关信息。通过自查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⑧ 求一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问题的研究的论文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