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股票要在美国上市
对于新浪、搜狐、网易、网络、完美时空、第九城市、盛大系、新东方、携程、巨人、分众、前程无忧、如家等,加上最近的阿里巴巴,都在美国上市。
他们很多都是优质股,但有些却不符合在中国大陆上市的条件,有些因为IPO排队时间太长,有的需等要N年,等排到了或许公司由于缺钱没救了或错过了最近发展机遇。
但对于阿里来说由于是同股不同权,不符合在大陆上市条件。
B. 百度为什么在美国上市
简单的说,美国有一个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专门服务创业性公司。
就像你说的很多网络公司都是在这个市场上市。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纳斯达克上市条件
企业想在小资本市场上市,只要符合下页的三个条件及一个原则,就可以向美国的SEC及NASDR申请挂牌。
先决条件
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消极条件
有形资产净值在美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税前净利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公司资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 在美金五千万元以上。
积极条件
SEC及 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并须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
诚信原则
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持诚信原则,挂牌上市是迟早的事,但时间与诚信将会决定一切。
纳斯达克的详细介绍
http://ke..com/view/6240.htm
C. 国内公司为什么都要去美股上市
明面上是为了拓宽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等等乱七八糟的理由。
实际理由大多数只有一个:在A股没资格上市
D. 百度阿里腾讯为什么要在美国上市他们为什么不在其他国家上市能比如中国
很多中国投资者经常抱怨,为什么象腾讯、网络(BIDU)、新浪(SINA)这些 “好公司”,都不在A股上市,而是跑到美国、香港资本市场上去上市?
最初始的原因很简单,这些公司在A股根本上不了市。
上不了市的原因主要是几个:
1,财务指标达不到A股的上市标准,只好去美国上市。
2005年8月,网络在美国上市的时候,就有人提出这个疑问。我们来看看吧,网络2003年才宣布盈利,至上市时盈利的记录只有两年。而直到上市当年前一个季度,网络的净利润才只有30万美元,相当于240万元人民币,这根本达不到A股中小板的上市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甚至达不到现在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网络还算好的,新浪搜狐(SOHU)网易(NTES)在美国上市的时候,公司不要说盈利,连盈利模式都说不清呢,更说不上达到A股的上市标准。
2,因为A股不堪“圈钱”。
比如某次股市暴跌之后,很多投资者要求停上ipo,以阻止“资金被分流”。没想到监管部门从善如流,真把ipo给停了。但企业还是得融资啊。所以这段时间,中石油(PTR)中移动这些比较优秀的央企都跑到香港去圈钱,此后也去美国发行了adr.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中国的监管部门是最为投资者着想的监管部门,特别害怕投资者买到质量不好的股票,所以不厌其烦地设置了严格的上市审核程序;还害怕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炒股亏钱,所以不但设置了涨跌停板这样的“保护措施”,还经常为了二级市场的稳定“调整ipo节奏”。
这样美好的设想,结果却完全背离初衷。A股上市公司质量并不如人意,而成长性最好的公司,给投资者带来最高回报的公司,基本都跑到国外去上市了。而A股依然是全球波动最大的资本市场之一。
结论可能也比较简单:监管机构不应该也不可能通过上市审核对上市公司的质量负责,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是过往财务数据这些固态指标可以锁定的;监管机构不应该也不可能对二级市场的波动负责,市场的波动也不是涨跌停板或者“ipo节奏”可以遏制的。
不过,在监管部门的精心呵护下,A股确实有它的神奇之处,就是现在的融资功能超强,尤其是去年以来炙手可热的创业板,市盈率搞到几十上百倍易如反掌,家家超募,有幸上市的公司一个个笑开了花。
在这种人傻,钱多,速上市的格局下,还会有公司去境外上市吗?
我认为还会有。
首先还有很多公司永远达不到A股的上市标准。对于真正急需融资的成长型企业来说,即使现在创业板的上市门槛,也还是高不可攀。
即使达到A股的上市标准,也还有很多企业会到境外上市,原因为可能是企业的境外投资结构,而更重要可能是上市的过程、感受和隐性成本。
一家公司要上市,就是把自己的一部分股权卖给愿意买的人,本来是再普通不过的生意,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成了中国难度最高的事情之一,上一次市相当于脱一层皮。在漫长的排队,等待审批的过程中,上市公司能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乙方”角色,不但要面对无数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焦虑,还要承担数额不菲的表外成本。当初想为投资者负责的制度设计,对每个上市公司进行严格审核,已经异化成一个制度怪兽,不知是为谁服务。而选择去海外上市,除了海外上市的中国部分审批环节之外,上市公司很清楚自己的“甲方”角色,能感受到投行、交易所都是为它服务的。
A股上市因为估值高,ipo融资能力较强,但企业要再融资、制定股权激励政策时,又面临跟ipo差不多的审批程序。而在境外市场,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更不用担心股民在再融资时骂你“圈钱”,这也是很多公司考虑的问题之一。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上市不仅是ipo的一锤子买卖,而是建立一个可持续使用的融资平台。
归纳起来可以这么说,上市前的审核,上市后的交易,已经使A股形成跟境外资本市场有所区别的气场,你很难说哪个气场好,哪个气场坏,但企业还是会有所偏好的。
所以我认为公司去境外上市,并不会因为A股估值高而减少。也很难说,这些企业里面,会不会出现让A股投资者无缘的“好公司”。搜房网(SFUN)最近准备在美国ipo了,它是不是“好公司”呢?
如果我们认为优秀公司到海外上市,A股市场发行市盈率高是问题的话,那这问题何解?
已经有很多人士支了招。前几天刘纪鹏、曹凤歧几位老师写了一篇宏文对创业板公平和效率缺失的反思,建议A股市场不但询价方面要市场化,在上市公司的数量方面也趟开供应,用上市公司的量来冲淡资金这个水,从而拉低估值。
对发审制度进行更加开放的改革,直至改成注册制,当然是中国资本市场迟早要走的路。但如果认为光靠这个就能解决所有问题,那就太天真的,视野太窄了。
过去的所有经验都证明,在中国,凡是开放的行业就搞得好,封闭的行业就搞不好,资本市场我认为也概莫能外。
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改革发审制度,仅仅是很有限的开放,那什么是彻底的开放呢?
资本市场的彻底开放,除了发审制度改革之外,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走出去,国内的钱可以自由地出去投资,国内企业可以自由地出去上市;另一个是放进来,国外的钱可以自由地进来投资,国外的企业可以自由地到A股来上市。外面的市场是大海,A股是市场是湖泊,最后的结果,应该是湖海连通,这样才能解决堰塞湖的风险。当然,我们也要面对大海里的惊涛骇浪,但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成长所必须的。甚至,这都不是最终的图景。在资本全球化,交易电子化的大趋势下,资本市场的国界终将消融。一个账号,可以购买全世界所有的投资品种;一个市场ipo,全球各地投资者都可以买到。那时候,就根本无所谓在哪里上市了。
E. 中国公司为何拼命去美国上市呢原因是什么
A股是世界第几大股市?根据数据显示中国A股从2015年11月以5万多亿美元的市值超越了日本股市,成为全球股市总市值第二,仅次于美股股市;时隔45个月后在2018年8月3日中国A股从最高近10万亿美元的市值缩水至6.09万亿美元,日本股市总市值为6.17万亿美元成功超越中国A股,中国A股成为全球股市总市值排名第三;
原因四:中国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实际控人本身就是有外资背景,大股东更希望自己所控制的公司直接登入成熟的美国股市,也不愿意申请登入中国A股市场上市;
原因五:中国部分上市公的大股东有出现移民美国的,或者有美国背景的大股东,直接让公司登入美国股市上市,一来方便美股国情,宁愿受美国监管政策;二来也是可以避免国内资产转移,这样不会限制于中国监控;
以上五大原因就是中国公司为何不登入A股上市,而去选择别人家美股上市的真正原因,不同的中国公司相信会有不同的原因不在中国上市而是选择了美国上市;
F. 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都要去美国上市
互联网公司个别都是轻资本企业,不足够的固定资产用以从银行取得典质贷款。所以资金起源常常是危险投资。而风险投资又时常来自于境外。例如阿里巴巴的重要投资方雅虎跟软银。风险投资的主要获利道路是在被投资企业上市时套现。
斟酌到中国目前制止外资把持信息企业,外资风投普通都会谢绝被投资企业在海内上市(事实上,被Google眼镜:终于能够装上近视镜片了外资实际节制的互联网企业不可能在国内上市,可变实体在中国证监会看来股票配资长短法的)吊牌枪。所以被投资企业正常是在海外注册。
进一步考虑资本流动的本钱和税收问题,终极大局部“中国的互联网公司”都注册在开曼群岛或者相似的,对企业管理构造监管极松的处所。所以,从互联网公司的角度,能够问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良多美元基Facebook仍是社交媒体的将来吗?金投资,注册在开曼群岛,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公司,都爱好在中国做生意?
从监管的角度看,中国对于上市企业的请求比拟高(底本是出于掩护投资者的目标,然而实际证实有许多弊病,但这不在本题的探讨范畴内)。例如要求企业持续盈利。这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义务。
例如,豆瓣在上线6年之后发布,如果不进一步研发,即可盈利,但是至今豆瓣的盈利都不明显。假如等到盈利才干进入股市融资,很多互联网公司都会饿逝世。而美国证监会是容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的。这须要完美的法律与监管环境相配合来维护非机构投资者。而这种环境在寰球规模内都是常见的。
从企业注册的角度,中国目前是工商登记,而美国事商事登记,后者对于企业自身的要求很低。在上市环节,国内审批时光十分长。而2009年纽交所向纳斯达克看齐之后,上市要求比国内低得多。作为全球最激进的交易所,纳斯达克甚至许可双重股权(阿里巴巴没有在香港上市的主要起因之一就是港交所保持同股同权)。
G. 百度为什么在美国上市
因为国内上市公司对财务要求比较高,网络公司一般都达不到要求,另外,科技类公司在美国上市更能提高知名度,有问题请加好友交流,谢谢!!
H. 百度为什么会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2005年8月5日,
一家叫网络的,由中国人创办的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
这是一个少年的成人礼。从此,他必须更成熟而坚定地面对这个不确定的世界。
更从容而极积地回应每一个可能匪夷所思的搜索提问。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直面所有人对他的期望。
甚至是明显太高而不合理的期望。
幸好,网络这一年,还能努力去做着他喜欢做而且能做得好的事业。
大部分时候,无论是赞扬还是批评,鼓励还是漫骂,网络都一并笑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他知道他最重要的事情,是做一个简单,可依赖的中文搜索引擎。
——太抱歉,这件最重要的事情听起来一点也不令人惊喜,似乎不够酷,
但这是真的。
所以,网络在这一年里,和所有使用网络的伟大的中国网友一起,把“网络知道”打造成全球最大的中文知识互动平台,把“网络”锻造成全球最大的中文开放词典,把“国学搜索”做成全球第一个中文典籍的搜索平台。还有“全球公益力集合体”,也许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慈善信息交流中心。
网络相信,中国的崛起,中国文化的复兴不可阻挡,相信互联网平等、自由、开放的精神不可阻挡,相信中国年轻一代实现自我价值的冲动不可阻挡。
由此,网络深知,只要扎实走下去, “更简单”,“更值得信赖”。
网络,就更能实现他的理想
——为人们提供更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
这是网络用365天实践自己信念的一年。
以上内容摘自BAIDU主页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作者简介:白云(Vivien Bai),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持美国纽约州及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美国Todtman ,Nachamie,Spizz&Johns,P.C.律师事务所,专长于证券、公司法和国际商事交易。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Todtman,Nachamie,Spizz&Johns,P.C.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在法国巴黎和意大利米兰设有分所,并在亚太地地区建立了关联律师事务所,该所也是著名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简称LAW)的缔造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