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何设置较为合理呢
具体的股权设置我并不是特别了解,但是要看他的股权类型了,就像阿里巴巴就是马云,虽然没有赚取最大的股份,但他的话语权是最大的。更多是你有最大的股权,你就有最大的话语权。
②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动,对发行人IPO可能的影响
我的个人理解,你提的两个问题应该先后顺序倒过来:1、上报材料前,发行保荐书和法律意见书必须对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有明确的意见,当然肯定得是没变化,不然也报不进去。2、报进去以后,才是证监会关注甲的股权变动对发行人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的影响。你这个案例里面,如何保障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实际控制人仅持有40%甲的股份,能够对甲实施控制吗?甲章程是如何约定的?董事会如何构成的?发行人的董事会如何构成的?等等。如果原实际控制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很可能会认定为实际控制变更。
③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股权结构变更和资金流向是怎么样的
1,总股本扩大。
2,增发对象不同,认股比例不同,股权结构都会有相应变化,一般引入新的投资者老股东持股比例会降低。
3,企业现金流是增加的,增发就是为了筹资。
④ 哪里可以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在股票相关软件或是网站上可以查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具体方法如下:
查询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方法:
(1)下载股市行情分析软件,在个股资料里可以查到股权结构,要注意经常更新软件;
(2)亲自到工商局查询或打开工商局网站查询,目前有部分工商局网站开通了查询股权结构的入口;
(3)进入新浪网站主页,依次进入:财经频道--股票首页,在股票代码栏输入股票代码,点击查询,其中会显示股本结构,主要股东,十大流通股股东,以及基金持股等信息。
相关延伸: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⑤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话需要注意做好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 一个公司发行股票后股权怎么变动
首先要进行股份制改革,变成股份公司之后要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全面的改革,包括股权结构,组织结构等等,然后可以找一个当地的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ipo的准备工作,条件成熟时向证监会提交ipo的申请
如果证监会批准就可以上市融资了
⑦ 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己上市交易了!股权转让要到工商局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变更登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相关到发起人股权转让、大股东监控和公司收购三个事项时,要向证监会报告备案,相应事实形成并或证监会批准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或变更。
一般股权转让未构成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当然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年检机关(即登记机关)备案。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故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应当在动态中确定和公开,至于动态备案的周期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备案不是许可,不需要法定。登记机关一般在年检的义务中包含审查备案。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一定要向工商局备案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