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交所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处罚一样吗
不一样,上交所是交易性质的处罚,证监会类似于行政处罚
② 证监会网站对上市公司的违规处罚文件在哪里找
登陆证监会网站后,点击“信息公开”,在页面左侧选择你要查看的信息。
望采纳。
③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还满足增发的一般条件吗
上市公司存在 12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但是没提到行政处罚~
而董监高 是36个月未受到行政处罚
这是要求~
我这就是专门在承销书上帮你找的~是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制度里面的内容!
④ 证监会怎么严打上市公司大股东清仓式减持行为
在证监会昨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常德鹏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反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
8家律所被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昨天通报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从事IPO法律业务的专项检查情况,由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深圳等八家证监局等进行,共抽查21家律所47个IPO项目。常德鹏指出,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行的问题,证监会对8家律所10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3名律师采取监管谈话,对1家律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严厉打击违规操作,保证证券市场正常化。
⑤ 证监会对于有经济纠纷公司上市如何处理
证监会管不着你们这些经济纠纷 想解决就报警
⑥ 上市公司被处罚方式
其实看到这个问题有些时间了,一直没答,主要是感觉因为问题本身有缺陷,让人清晰起来不容易,今天看到还在这,咬咬牙答了。
一、先指出问题的不足之处。
首先谈到处罚就只能两种大的分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至于民事诉讼当中产生的法院主动处罚较少,所以就不多说了。
二、清晰了第一个问题之后,问题就不会这样来问了,就不会将行政处罚列为一种方式,与责令整改、市场禁入列为一谈了。如果违反国家机关的管理规范,就要承担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比如罚款等等。
三、至于哪些行政机关有权处罚,可以这样讲,只要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都有权处罚,所述环保只是其中之一、卫生、运输、检疫等等,实在是没有列举的必要。至于上市公司能够被谁处罚要看其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归属于哪个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才会涉及到由哪个机关处罚的问题。
四、另一类处罚就是刑事处罚了,上市公司也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如果其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可以被处以刑罚,形式只能为罚金。但是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人身刑(坐牢)。能够施以这样处罚的主体当然只能是法院了,同样在民事行为中,如果出现了应当被处罚的责任时,也是由法院处罚的。
提示一下,市场禁入不是对上市公司的一种处罚,是对上市公司高管或有关责任人员个人实施的一种处罚。
不知现在这样是否清晰一些了。
⑦ 证监会严查财务造假惩罚有多严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5日表示,证监会近日查处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常德鹏透露,应当事人要求,本案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召开了听证会,证监会依法对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对相关意见进行了复核。综合证监会已经查明的当事人虚构参与木尔坦项目的有关事实证据,证监会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证据,决定不予采信。
常德鹏表示,雅百特的上述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在案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证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还是有漏洞的。
⑧ 上市公司退市,要不要对股民进行赔偿,证监会对其有没有其他处罚措施
公司是可以到证监会要求挂牌到三板市场的,三板市场也可以交易,但交易规则不一样,还有就是参与交易的人少了很多,成交不易。等到公司的情况符合主板市场的要求后,可以重新要求回归主板市场来。
但这些是理想的情况,之前退市的好几个公司,都没有再去证监会要求挂牌三板市场。也就是说你的股票不再能交易,变成零价值了。
⑨ 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自家股价获利8500万,证监会是如何处罚的
证监会对他的处罚是处于5.1亿元的处罚,而这个处罚是根据他获利8,500万元人民币,没一罚5的一个处罚,而这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给广大公司一个不要以身试法。而这件事情是证监会公布的,2020年典型违法案例中的一起。证明被罚款的董事长是浙江温州人,他在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控制了该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实际的控制人,而在2014年到2015年。这时候他们就被证监会进行了行政处罚。因为他们涉及操盘手操纵公司的股价而受到了证监会当时的调查。
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没有好好经营做非法的道路,不从事自己的主行业的话,那么最后没落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未被抓到了,其实在2019年的8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检都发布了,对于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而这个司法解释是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对操纵市场的犯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和他们的量刑标准都有一个详细的细化和详细的明确,这样的话就可以通过刑事责任来追究操纵股价的人,也让他们付出了高昂的成本,进一步维护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秩序。从而给大家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