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募基金可以像私募一样,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在内部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吗
当然不可以。你所谓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要么是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要么是等待上市公司增发时认购配股。私募可以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成为战略投资者。而小散基本不可能。
你购买了公募基金,基金经理用募集的钱为客户理财。你本身对这些资金没有决策权。基金公司可以用客户的钱参与新股认购。赚了赔了都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受,基金公司照样收取管理费。
你买的基金如果经常参与打新,那也许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更高的收益,但也可能使其遭受亏损,从目前来看,多数基金打新股都是高位接盘的,结果是惨不忍睹,被深度套牢。
❷ 上市公司在没有流通前可以私募资金吗
国际资本市场持续的不确定性,使得对于投资组合中投资种类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另类投资”成为不少投资者关注的概念。“另类地产投资”(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简称AIM)有别于为大众提供的传统投资方式,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每位投资者需要咨询自己的会计师、律师、理财顾问,需要结合个人自身情况谨慎考虑。在1月31日北辰传媒集团举办的财富论坛上,安省证监会注册的另类投资专家、投资交易代表Sandy
Shao与听众分享了另类投资和私募基金的概念。
加币疲软、股市动荡、利率继续历史最低位,需要投资新元素以求更完善的组合。根据媒体报道,2015年投资在现金类产品的回报,从股票市场、金融债券市场来看,如果扣除1.3%的通货膨胀率,很多人甚至在亏本。因为很多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是专业的投资者,所以碰到风险时,不知该如何分散、规避风险。在加拿大,最近的股票和基金市场波动也很大,以至于很多人已经丧失了投资股票和基金的兴趣,担心最后连本钱都赚不回来。如果在安省的另类投资的规范约束下,或许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考虑更多的投资产品,将投资组合做得更加多元化,比如另类投资中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到底有多大魅力?“全球最富的人中,90%的人在进行财富分配时,都会在私募基金中进行投资,而不仅仅投放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基金中。其原因是,他们要将其资金组合更加多元化、分散化,这样资产才能得到稳定增长。”据Sandy介绍,按照原先的规范,并非每个投资者都有机会接触到这些另类投资,但根据安省证券委员会今年1月13日刚刚正式启用的“发行备忘录豁免”规定,已经放宽了这项要求,除“合格投资者”外,普通百姓也可以参与“另类投资”。事实上,私募基金在加拿大并非新生事物,而是已经存在几十年,只是原先政府设立了“高门槛”:比如个人年薪20万加币以上,或者家庭收入年薪在30万加元以上,或者净资产超过500万,或者流动资产超过100万。如今,在企业的争取下,安省降低准入门槛,规定符合一定门槛的“合格的投资人”,方能购买一定额度的私募基金。如果净资产超过40万,或者个人收入75000以上、家庭收入在12万以上,同时需要通过投资经理、或者另类投资的代表评估和建议,每年投资者可以购买10万;否则如果直接通过公司购买,每年每个投资者只能买到3万左右。如果尚不能达到上述新“门槛”,但个人又对投资这一产品非常有兴趣,政府的限制是,任何人每年可以购买一万元的另类投资产品,而且对购买者没有过多的限制,只要合法居住在加拿大即可。而对于收入、净资产超越更高的人群,购买私募基金则没有任何限制。
据Sandy介绍,私募类基金和上市类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私募基金的波动性相对上市公司小,因为没有二级市场,不受外界消息的影响;第二,一般因为是在公司前期投资,所以给大家的回报较高,高风险、高回报,这也合情合理;第三,因为公司没有上市,所以管理规模比较小型,比如董事会规模有三、五个人,所以决策时更有效率;第四,流通型比上市公司差一些,这是私募基金相对不利的因素。有的私募基金提供了缴纳罚金就可以退出的渠道,但有的私募基金规定,一旦投入,短期内无法取出资金,这无形中也给投资者增加了风险。如果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那么私募基金的风险就更大,这点投资者需要注意。
私募类基金既然是针对少数投资者而非公开地募集资金运作,因此也被成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通常一个新公司启动时,会集合公司合伙人的资金作为种子基金,但随着业务量的扩大,公司资金可能会出现短缺,这就有可能涉及私募概念。简而言之就是,这类公司没有上市,但同样需要筹集资金。一些公众熟知的公司都是先通过私募成长起来,还有一些公司从最开始就定位为非上市公司,因为这样会节省管理成本。在加拿大的房地产领域,这样的私募项目一直都有开展。
总之,通过这次讲座介绍,观众对另类投资和私募基金有了更多的认识,而主讲人也通过讲座了解到听众对另类投资的关注点所在。这样的讲座,对于双方都有积极意义。
❸ 上市公司也发私募基金产品
发的,私募也是金融机构,可以作为融资渠道。产品本身挂个私募名头并不重要,还是看融资主体。
而且看你怎么定义上市了,上市公司旗下有私募金融机构业务注入是正常的。私募也是可以新三板挂牌的。
❹ 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不算。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不公开发行,也不公开销售。
虽然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也是股份制企业,但它们只在交易中心进行大规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个股份转让代理系统。
新三板交易场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上市公司能玩私募吗扩展阅读:
新三板与上市的区别: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一个中国概念,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套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
这是因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是自发形成的,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则是建构而来的。
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服务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供给,“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则鲜明地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建构理性主义”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非常中国化的概念。
❺ 证券公司做私募投资的有没有法律限制
第七十三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❻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投资私募基金的劣后资金
可以。但需要注意合规问题,如GP是否有管理人登记,所投项目是否会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最重要的是,如果未来被投资产要装入上市公司,项目投资决策的独立性要注意。
❼ 上市公司为什么可以通过上市就可以筹集到资金呢>
股份公司可以直接发行股票,和是否上市无关.不过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流动性较好相对风险较低,比较受投资者欢迎,所以融资数量较多;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融资数量较低。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
1、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
2、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我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❽ 上市公司可以购买私募基金吗
可以的,上市公司是“合格投资者”。
❾ 上市公司发行私募债券对股票的影响
上市公司发行私募债券会传递出如下信号:1.公司目前缺少流动资金,通过私募募集债券能快速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但是借债成本也相当高;2.公司可能存在较好的投资机会,急需资金支持,而且因为投资需求急迫,只能寻求耗时最短的借贷方式。这两种情况一好一坏,具体情况还要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及所处行业信息联系起来。
❿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能否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可以通过母公司从二级市场融资,成本低多了,何必去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这样的欲望是不强烈的。
以下的案例,是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上市公司A。
上市公司A的股东B。
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主体公司C。
B实际控股C。
至于C与A的关系,可以有关系,也可以没有关系。一般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