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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新的收入准则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 2021-05-30 05:52:05

① 最新的会计准则-职工薪酬是什么时间发布的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发布于2014年1月27日发布文件为: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全文如下: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② 最新的会计准则是哪一年的

最新的会计准则是2012年的.

会计准则自2007年实施以来,每年都有变动和修订。修订后只是针对修订部分颁布,不是全部的会计准则重新发布。

2010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表达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原则立场和明确态度。
2012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欧盟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在此之前,欧盟已于2012年4月11日采纳了两项指令法规及一项实施决定,承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欧盟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终等效,这一系列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追溯生效。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六项会计准则修订意见稿随后发布,预示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在整体框架、内涵和实质上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为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基础。

③ 新企业会计准则具体的实施时间和要求是什么

实施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要求是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二、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经历了颁布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其中修订5项、新增3项会计准则、新增一项准则解释,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④ 新财务准则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规定

上证所:强调披露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08.1.3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布置沪市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除常规的披露要求外,《通知》对今年的年报披露还提出了两项新要求。
一是上市公司如果在报告期内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反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公司应在本次年报全文的“重大事项”中披露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时间、金额;
二是上市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做出变更或调整的,应当作为单独议案与本次年报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对变更或调整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进行说明。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在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07年年度业绩情况的,也应当于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年报。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披露的,应当在4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上证所将自5月1日起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通知》规定,在年报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披露业绩快报后,如出现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并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另外,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须增加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通知》还特别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在2007年年报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说明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上证所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根据均衡披露原则,上证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2007年报。
深交所:业绩预告不得晚于本月底 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就新会计准则实施后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作出相应的规定。
深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预计200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且未在此前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8年1月31日。已发布业绩预告的公司,如预计2007年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列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计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的增减变化幅度所采用的比较基期的数据,应以按第7号规范问答编制的调整后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为准。公司须分析模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净利润与原准则下净利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应列示说明差异形成的依据和原因。
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一号》的要求,在年报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对于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反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情况,《通知》要求公司应在本次年报全文的“重大事项”中披露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时间、金额,并在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部分作出详细披露。
深交所还规定,主板公司应当按照该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议评估,作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鼓励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参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证券投资达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第10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编制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和独立董事应当对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出具专门意见,并与年报同时披露。 深交所通知还对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非标审计报告、公平信息披露情况、发行可转债情况,以及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包括相应的追溯调整等披露事宜,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深交所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深交所将在上市公司预约的基础上,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安排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其中主板每日原则上最多安排25家公司披露年报。不能在此前披露本次年报的,深交所将自2008年5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中小企业板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07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于2008年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08年3月和4月的中小板公司,应当在2008年2月29日前编制并披露2007年度业绩快报。

⑤ 一般企业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其它企业鼓励执行,但目前无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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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新的会计准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呀!

这是强制执行和选择执行的问题。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当初强制执行的是上市公司,当然其他企业也可以选择执行,但不是强制执行。目前一些大型集团企业开始规定执行,以后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要强制执行新会计准则。但小企业可以不执行新会计准则,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除在公开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小企业),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国家四部委有核定标准。只要选择了执行新会计准则,从会计科目的设置到财务报表,就都要按新准则的格式和标准执行。

⑦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实施时间和衔接规定是如何安排的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在履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现行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在开始日对进行评估,识别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⑧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公司收入会提前确认吗

新收入准则会导致房产公司收入相对较早确认。
按照旧收入准则,房地产售房属于销售商品行为,应按照销售商品收入准则确认,按风险报酬模型,即当商品交付给客户,相关风险和报酬几乎全部转移时才确认收入。因此房地产售房在交房时才确认收入。
但旧收入准则存在非常大的漏洞,到底何为商品、何为劳务?软件+硬件集成业务是商品还是劳务,设计+生产是商品还是劳务?旧收入准则没有明确区分,只是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建筑安装、让渡资产使用权分别制定了收入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基本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把收入确认对象归拢起来。新收入准则确认对象为单项履约义务(可以是商品、劳务、建筑等等),然后以时段转让or时点转让来分别处理,时段转让采用履约进度确认,时点转让采用风险报酬模型。
按新收入准则,房地产企业能否确认收入的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时段转让的要求。时段转让的要求需满足以下三点:
(1)边履约边享受,如安保服务;
(2)客户能控制履约过程,如装修服务;
(3)商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且企业具有根据履约进度收取合理款项的权利。
房地产企业不满足(1)和(2),但满足(3)。在期房销售时,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房一号,具有不可替代性,而且根据合同,房地产企业有权根据履约情况要求客户支付剩余款项(或者房企已提前收取全款),所以满足(3)。据此,房地产企业按照时段转让模式确认收入,即在期房销售后,按照履约进度(产出法或投入法)逐步确认收入,较旧收入准则早很多。

⑨ 新会计准则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07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新的会计准则了
但是国家是这么说的.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就必须实行新的会计准则了
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对于其他企业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所以说.2008年你们就是不执行.也不会有什么处罚情况发生的.(上市公司除外)

⑩ 新收入准则实施时间是哪天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现就做好该准则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