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理财型保险收益能免税吗
保险是免税的乐园。
1.保险可以合理合法的避债、避税。
2.保险可以使资产保值、增值。抵制通货膨胀。
3.保险是家庭的必须品,是家庭理财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4.保险是家庭财务安全的保障。
5.保险可以真正的解决养老 医疗 子女教育问题。
6.保险理财可以随时支取现金。
7.保险可以解决心理担心的问题。
8.保险的钱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钱。法律规定:保险的钱只有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才可以领取。
⑵ 分红保险能避遗产税
关于保险避税,准确地说,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人寿保险的赔付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它的,分红险的分红、投资型保险的收益等,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保险避税,没有实际意义。最关键的,就是个人买保险,不能用税前收入!免征个税的,国债、政府债券以及其它的因侵权伤害获得的赔偿,都是免征个税的。所以,凡是吹保险避税的,不是个骗子,也是个糊涂蛋。
关于保险避遗产税,更是个骗术。我国目前仅仅有所谓的遗产税法草案,而没有明确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在遗产税上,人寿保险金究竟怎样处理,根本不明确,所以,信誓旦旦地说保险避遗产税,是毫无根据的。我国台湾地区,遗产和赠与税法也有跟我国遗产税法相同的规定,可实际生活中,各种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对投保年龄、健康状况、具体的产品(现金价值与保费之比)都有严格的限制,绝不是买个保险、指定受益人就能避遗产税。更有一些骗子,编造的所谓蔡万霖买保险避遗产税,当时台湾、香港,包括内地媒体都有报道,根本是骗人。而目前市场上的终身险产品,质次价高,累计保费及损失的时间价值,甚至要超过保险赔付金,拿这样的保险产品避遗产税,不但不能省钱,反而遭受更大损失。
关于保险避债,也是个骗术。所谓的合理避债,其实就是一个合理转移资产的问题,通过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使它与原来的债务关系相剥离,以此达到不受债务追偿的目的。而转移资产的方式,多种多样,当然了,买保险指定受益人,也是转移财产的方式之一。这里有2个关键点:一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本身,不能侵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只要没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赠与存款、房地产等任何转移财产的方式都可以避债。
而骗子们,恰恰隐瞒这个条件,把特殊情况说成一般规律,把保险吹成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避债;另外,隐瞒、否定其它方式也能实现避债这个事实,贬低其它,独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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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保险理财产品属于避税产品
避税避债首先不能是恶意为之。
根据实际情况不同,保险确实能一定程度理解为避税或无意下避债了。具体看怎么理解。
比如福先生做工程,赚了钱。买了1000万人身年金险。指定受益人为儿子。而福先生在工地不幸身故,外面又有欠债。那么这1000万就不能用去还债。因为不属于遗产,不能用来还债。也意外身故并非主观恶意逃债,此时此刻受益人权益大于债权人,就成立。
假如福先生欠了债,故意买保险避债。并没有意外身故,而是不愿意还债。被债主起诉,即使保险现金价值低于1000万,福先生不想还,就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总体来说,恶意避税避债行不通。但有时确实有无意间让避税避债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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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为什么说保险可以避税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人寿保险能“避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都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看。
一、寿险避债
1、指定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
A先生是个生意人,太太为全职主妇,有两个幼子,均未成年。这几年行情不错,A准备扩大生产规模,于是向银行借了500万。此外,A比较注重个人风险,为自己买了一份300万的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两个幼子。
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离世。离世时,留下450万欠银行的债务。与此同时,根据保险合同,A的两个幼子拿到300万保险赔偿金。
那么,这300万保险赔偿金,要不要偿还欠银行的钱?父债要不要子还?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为两个幼子,幼子获得的300万保险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需要偿还A先生之前的债务。
2、指定妻子为受益人
还是刚才那个故事,如果指定妻子为受益人,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A先生是婚后向银行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妻子有连带清偿责任。妻子获得300万赔偿金后,银行可要求妻子承担A先生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说,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应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孙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继续刚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写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300万赔偿金将作为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A先生的继承人在继承300万保险赔偿金的同时,还要偿还欠银行的债务。
一句话概括: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可以有效“避债”,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险金属于遗产,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偿还债务。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债”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例如:
1、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那么这笔钱基本上会被依法追缴;
2、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
3、洗钱是不容许的,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
三、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不可“避债”
想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举个例子:
B先生是个“老赖”,赖功实力强,欠钱不还,能拖就拖,托不过就躲,躲不过就转移资产。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万,还了50万后就开始赖账。不仅不还,还在两年后还为自己的小孩买了700万的保险。
对方忍无可忍,将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强制执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认为:《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别人钱的时候,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保单来还债。
法律不是用来钻漏洞的,最终法院依法冻结了B先生投保的保单,并退保用以偿还债务。不过具体的案件还需具体分析,想通过保险来恶意避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⑸ 分红型保险避债避税吗
分红型保险:分红险的红利不比银行利息好,更是将“活钱”变成“死钱”.投保人绝大部份人会在两年内感觉上当而退保,(合同期内,客户要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是要扣相当一部份金额.而银行只将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因此,该险种是保险公司最赚钱的险种。除非你是钱多了没地方花或在洗黑钱才需要该险种,否则,该险种是绝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它的最好作用应该大概是用来洗黑钱。自然也就成了那些贪官污吏们的最爱,把那些来历不明的“黑钱”以他们的子女名义洗成了”合法”赚得。保险公司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最佳场所。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可以做基金和国债。所以,分红型保险是以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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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年金分红险避税避债吗
首先年金险本身就不完全具备避税避债的功能啊
没有绝对避债的保险,特别是年金险,每年返还或到80岁终止,钱都发给我们了,就相当于个人的资产了
避税一般是作为理赔身故金给受益人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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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分红保险是否可以规避遗产税和赠与税
我国的赠与税和遗产税还没开征,但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征收是迟早的事。是否能够规避遗产税要看你保单中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还是要作为遗产的,到时如果征收,还是要算在内的。
所以,如果要未雨绸缪,请检查一下你家的保单,对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请去保险公司提交保全申请,变更一下受益人,指定你家孩子作为受益人,这样,就可以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免除征税。如想获得更多专业实用保险知识,请搜索该用户访问我们
⑻ 分红险可否避税
楼主说的是:用于购买保险的这些钱,能否帮助企业或者个人作为税前扣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