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持仓收益 » 拟上市公司授予日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拟上市公司授予日

发布时间: 2021-05-28 02:05:25

⑴ 在股票增值权中什么是授予日和可行权日

所称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限制性股票是一种激励措施,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股票期权授权日是指买入期权获得交易权利的日期。

股指期货开户流程:
1、未开过股指期货的流程
准备好资料(身份证、五大行银行卡、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就近的营业网点地址、联系方式(遍布全国)——协商手续费——约定开户时间——签立合同——办理三方存管——存入资金开始商品期货交易——转入资金——申请交易编码——开始交易

2、已开过股指期货的流程
准备好身份证和银行卡——就近的营业网点地址、联系方式——签立合同——办理三方存管——申请编码——开始交易

⑵ 怎么知道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

先出年报,再股东大会,然后股权登记日. 在股票查看软件中,都有年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相关信息。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时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或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举例:如果是4月2号是股权登记日,请问我在4月2号当天才买入的股票能分红吗?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总之,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收盘的时刻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你就能被券商系统登记,在次日就可以得到分红

⑶ 准备上市公司申报稿递交后多久后能正式上市

一个企业挂牌新三板的项目,就是一个简版的IPO。这有两层意思,一是它与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如果企业有转板IPO的计划,则更应如此);二是它与IPO相比,门槛低、流程少、时间短、费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适当简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规则。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10个步骤:
1、前期咨询
有些企业,一听说挂牌新三板有那么多的好处,又见到不断的有企业去挂牌(甚至还有自己的竞争对手),便按捺不住。他们迅速地做出登陆新三板的决定,并草率地启动了挂牌程序。结果却发现,挂牌过程阻力重重。好不容易成功挂牌了,却又发现,自己预期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是因为他们在行动之前,对新三板没有一个系统的、透彻的认识。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一样,新三板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企业。另外,新三板有其自身的规则,很多企业事前并没有搞清楚,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所以在做出决定并采取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机构例,对新三板有一个清楚、客观的认识。
2、挂牌方案设计
经过论证,如果发现企业具备挂牌新三板的条件,企业的情况也适合,那就可以由专业机构为企业设计个性化的新三板登录方案了。挂牌新三板只是一个手段,一个方式,并不是企业的目的。所以不能为了挂牌而挂牌,要在此阶段设计好包括后续的融资和资本运营在内的整体方案。
3、协调中介机构进场
设计好个性化的挂牌方案后,就可以选择、联系中介机构(包括券商、会计师等),并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了。至于如何选择券商、如何签订协议、签订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都需要咨询专业机构例如安芙兰资本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议签订后,所有中介机构就可以进场开展工作了。
4、尽职调查
中介机构进场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等,是后续工作的基础,也是成功挂牌的重要保证。
5、法律障碍解决
在尽职调查阶段,有可能会发现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法律障碍,或者法律瑕疵。由于历史原因,企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很正常的。发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存在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想办法解决就行了。但如果存在问题,却没有发现,那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甚至会使原本有可能解决的问题,最终变的不可解决,从而导致整个项目的流产。
6、股份制改造
企业挂牌新三板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企业的组织形式必须得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大部分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这就需要先进行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
7、法律意见书
企业挂牌新三板,必须由律师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挂牌的合法性。
8、券商内核
在挂牌之前,需要先由券商进行内部审核。内部审核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缺陷、遗漏,那就要进行相应的解决、完善、补充,直至券商内部审核人员确认已经没有问题。
9、挂牌
券商内部审核通过后,将由律师、券商和企业一起,向股转系统报送挂牌申请文件。然后根据股转系统的反馈,进行回复。当通过股转系统审核及证监会核准后,就可以挂牌了。
10、融资及资本运作
网上很多关于新三板程序的叙述,到挂牌就结束了。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企业来说,挂牌只是一个开始。而挂牌前后的融资和资本运营,才是重点,也才是对企业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而要做好挂牌前后的融资和资本运营,就必须从一开始就谋划好,并做好铺垫,融资和资本运营请咨询专业机构。
总结
以上只是对企业挂牌新三板过程的一个简单描述。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和细节,要复杂的多。作为企业,只需要对挂牌流程有个大致的了解,没必要深入研究。因为只要项目一启动,自然会有专业机构掌握流程和节奏。企业尽力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就行了。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十大好处
1、转板IPO
要讨论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就不得不提转板IPO。对怀揣上市梦想的企业家,这是最大的吸引力,也是对企业最大的价值。现在新三板的主管机构,已经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为中国证监会。
尽管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IPO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来,但在两者之间搭建转板机制,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转板IPO的绿色通道这一点,已经十分明确。正是基于对转板IPO的重视,我们在为企业设计新三板的挂牌方案时,才将它与融资、定向增发等一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2、财富增值
挂牌新三板之前,企业到底值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公允的数值。但在企业挂牌之后,市场会对企业给出一个估值,并将有一个市盈率。现在新三板的平均市盈率在18倍左右。为什么富豪榜中的人那么有钱?就是因为他们拥有的资产价值被放大了。被什么放大?就是资本市场的市盈率。
3、吸引投资人
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融资,而融资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如何吸引和联系投资人。企业挂牌新三板之后,增加了自己的曝光机会,能有更多的机会吸引投资人的目光。并且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很多信息都是公开的。你的信息都已经拿出来晒了,都已经接受公众的监督了,投资人还会轻易怀疑你吗?至少你的信任度要比非公众公司高多了。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PE都将新三板企业纳入项目源。一旦他们发现机会,就会出手。甚至不用等到挂牌,有些企业在挂牌前,就因为要挂牌而获得了投资人的投资。这样的话,企业更早获得了资金,投资人进入企业的价格更低,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4、价值变现
挂牌前,企业老板缺钱需要去借,挂了牌以后再需要用钱时,只需要出售一部分股权就可以了。到8月份做市商制度实行以后,这种交易将会越来越便利。而由于市盈率的存在,在交易时,还将获得不小的溢价。
除此之外,新三板还为原股东退出提供了便利。不管是合伙人还是员工,都可以很方便的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股权,实现溢价退出。当然,前提是过了限售期。
5、股权融资
融资方式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之分,两者各有特点各有优势。股权融资不用提供抵押,融来的钱也不用还。并且通常在融来资金的同时,还能融来资源。新三板之后,企业在需要融资时,只要把手里的股权出让一部分就可以了。挂牌后如何进行融资,是我们在为企业设计新三板的挂牌方案时,重点关注内容之一。
6、定向增发
股权转让融资用的是股东原来手里的股权,属于存量。如果股东不愿意用这种方式,还可以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对特定对象的融资行为,用的是增量。原股东不用出让股权,但每人手里的股权会被稀释。
股权转让一般伴有原股东股权的重大稀释,或者是原股东的退出。转让前后,企业的整体盘子基本是不变的。但定向增发则是在原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新的股东。投入的钱任何人都不能拿走,是要放到企业的。这时候,企业的整体盘子是增加的。
7、增加授信
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银行对于这样的企业,是非常愿意增加授信并提供贷款的,因为他们也面临激烈的竞争,并且以后这种竞争还会加剧。
8、股权质押
有些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就会有银行找来,说可以提供贷款,因为股权可以质押了。
9、品牌效应
挂牌新三板后,就成为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企业会获得一个6位的以4或8开头的挂牌代码,还有一个企业简称。以后企业的很多信息都要公开。但与此同时,企业的影响和知名度也在不断扩大。
10、规范治理

为挂牌新三板,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需要构建规范的现代化治理结构。如果企业历史上有不规范的遗留问题,还要进行处理和解决。一个新三板挂牌过程,就是一个简版的IPO。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潜藏的瑕疵和风险将得到解决,规范的治理结构将得以建立。等时机成熟,具备IPO条件时,操作起来也将大为轻松。
具体上市时间说不准,但是需要1到2年,如果审计不合格,可能上不了市

⑷ 上市公司公布中签号后规定必须几日上市

新股申购后到新股上市大概需要8-15天的时间。
2015年新股发行盛行,这对于很多热衷于打新的股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机会。股民们在等待新股发行再到上市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打新准备,新股申购后多少天将会上市,其实没有具体规定。
以已上市的3个股票为参照
300343,联创节能,7月20日申购,8月1日上市,12天。
300344,太空板业,也是7月20日申购,8月1日上市,12天。
300345,红宇新材,7月24日申购,8月1日上市,8天。
下面是兴业银行上市的信息,可以参考一下
新股发行:兴业银行(601166)
网下配售日:1月22日-23日,网上申购日:1月23日,发行方式: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1333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1月15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
T-6(星期一)步询价公告》,初步询价起始日
1月16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5(星期二)
1月17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4(星期三)
1月18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3(星期四)初步询价截止日
1月19日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星期五)
1月22日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T-1(星期一)《网下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网
下配售起始日,网上路演
1月23日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星期二)
1月24日确定发行价格,冻结网上资金
T+1(星期三)
1月25日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确定回拨
T+2(星期四)后(如有)的网上/网下发行数量,验资,配号
T+31月26日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
(星期五)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1月29日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4(星期一)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由上可知,新股申购后到新股上市大概需要8-15天的时间。大盘股也稍微慢点,看证监会的具体安排。还要建议大家实时关注新股状态。

⑸ 上市公司一般在送股前多少天公布股权登记日

年报公布后,大概一个月会开股东大会通过送股或者分红方案,股东大会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公布具体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后下一个交易日进行除权除息。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时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或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⑹ 内地公司去香港上市,做股权激励有哪些法律法规的限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受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一年,个人三年】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
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
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 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
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
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
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⑺ 近期拟上市公司有哪些

●新股发行:中材科技(002080)
网上发行日期:11月3日,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同时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数:379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758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032万股),发行价格:8.98元/股,发行市盈率:29.93倍,申购上限:3032万股,路演时间:2006年11月2日14:00-18:00,路演网站:中小企业路演网(网址:http://smers.p5w.net),主承销商:银河证券
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10月25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日(10月26日)开始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
T-3日(10月31日)初步询价截止(下午15:00)
T-2日(11月1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11月2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上网下发
行公告》
网下申购开始
网上路演
T日(11月3日) 网下申购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日(11月6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日(11月7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11月8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T+4日(11月9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新股发行:金螳螂(002081)
网上发行日期:11月2日,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数:24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920万股),发行价格:12.80元/股,发行市盈率:26.43倍,申购上限:1920万股,路演时间: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14:00~17:00,路演网站:中小企业路演网(网址:http://smers.p5w.net),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
(2006年10月25日周三) 推介公告》
T-5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北
(2006年10月26日周四) 京)
T-4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上
(2006年10月27日周五) 海)
T-3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深
(2006年10月30日周一) 圳)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7:00)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06年10月31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
(2006年11月1日周三) 下、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
-17:00)
网下配售申购开始(9:00-17:00)
T日 网下配售申购截止(9:00-15:00)
(2006年11月2日周四) 网上发行申购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2006年11月6日周一)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2006年11月7日周二)
T+4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6年11月8日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新股发行:栋梁新材(002082)
网上发行日期:11月3日,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数:3000万股(其中,网下定价配售6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6.36元/股,发行市盈率:24.75倍,申购上限:2400万股;路演时间:2006年11月2日(周四)上午8:00-12:00;路演网站:"中小企业路演网"(网址:http://smers.p5w.net/);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
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日 期 发行安排
T-7日 10月25日(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
T-6日 10月26日(周四) 初步询价及推介开始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5日 10月27日(周五)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4日 10月30日(周一)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3日 10月31日(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上午12:00)
T-2日 11月1日(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
下网上发行公告》
T-1日 11月2日(周四) 网下申购开始日
网上路演
T日 11月3日(周五) 网下申购截止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T+2日 11月7日(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11月8日(周三)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申购中签
率公告》
摇号抽签
T+4日 11月9日(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新股发行:孚日股份(002083)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数:不超过7,9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1,580万股),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
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2006年11月2日 公告《招股意向书》及摘要、《初步询
(T-6)(周四) 价及推介公告》等
2006年11月3日~2006年11月7 现场推介、初步询价
日(T-5~T-3)(周五~周二)
2006年11月7日 询价对象提交初步询价表截止日(下午
(T-3)(周二) 15:00)
2006年11月8日 1、确定发行价格;
(T-2)(周三) 2、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06年11月9日 1、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T-1)(周四)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2、网上路演;
3、网下申购开始日
2006年11月10日 1、网上申购日,投资者缴款申购;
(T)(周五) 2、网下申购截止日(下午15:00截止)
2006年11月13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T+1)(周一)
2006年11月14日 1、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T+2)(周二) 2、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3、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06年11月15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T+3)(周三) 公告》
2006年11月16日 1、刊登《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
(T+4)(周四) 2、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新股发行:万丰奥威(002085)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发行股数:不超过10000万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 2006年11月2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 2006年11月3日至8日 初步询价及路演推介
T-3 (周五至下周三)
T-3 2006年11月8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至时间为下午17:00)
T-2 2006年11月9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06年11月10日(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
T 2006年11月13日(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日(截至时
间为下午15:00)
T+1 2006年11月14日(周二) 资金冻结
T+2 2006年11月15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验资、配号;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T+3 2006年11月16日(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T+4 2006年11月17日(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新股发行:东方海洋(002086)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数:不超过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
(2006年11月2日,周四) 及推介公告》
T-5日~T-3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2006年11月3日~11月7日
(周五~周二)
T-3日 询价对象提交询价表截止日(下午15:00)
(2006年11月7日,周二)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06年11月8日,周三)
T-1日 1、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2006年11月9日,周四)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2、网上路演;
3、网下申购开始日
T日 1、网上申购日,投资者缴款申购;
(2006年11月10日,周五) 2、网下申购截止日(下午15:00截止)
T+1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2006年11月13日,周一)
T+2日 1、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06年11月14日,周二) 2、网下申购资金解冻,网下申购多余款
项退还;
3、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1、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2006年11月15日,周三) 2、摇号抽签
T+4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6年11月16日,周四) 2、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
项退还

⑻ 上市公司预案公告曰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预案公布日是指在这一天, 上市公司要公布其分红的准备方案, 但能否实施还需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股东大会的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