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企业IPO税务风险的外部原因有哪些
一、企业IPO中的税务风险类型
(一)欠税补缴风险
从企业本身来看,未上市前制度规范和内部控制不完善,管理层为减少现金流出企业,存在隐瞒收入、多计费用等形式降低报表利润,以达到减少税收支出的效果。这种行为一旦在税务稽查中发现,就会面临严重的处罚措施,影响企业的税务诚信。另外,IPO对企业的财务指标有明确要求,企业为了满足上市标准,平衡各年度的利润数据,可能粉饰业绩,例如通过关联方虚构交易业务、虚开发票、提前确认成本等。
(二)税收优惠依赖风险
对税收优惠产生依赖性,常见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一定时限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因此,该类企业的财务数据表面满足上市要求,但去除税收优惠后,可能是业绩欠佳的局面,甚至亏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指出[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实际操作中,税收优惠在各期利润中占比超过20%,就构成税收优惠依赖,会阻碍IPO的实施。
(三)重大税务处罚风险
依据《办法》中的规定,企业运营发展期间,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会影响IPO的实施,尤其是重大税务处罚问题。假设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缴纳罚款,形成企业IPO道路上的法律障碍。对此,企业应该保持谨慎态度,按照制度规范及时缴纳税款,避免因巨额税务处罚而上市失败。
(四)变更存在的个人所得税风险
企业IPO过程中,第一步就是变更自身性质,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这其中,整体变更税务也是企业关注的重点,不少企业忽视了个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问题,没有按照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通常会发现上述行为,提示自然股东人重点关注,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五)其他风险
一是延迟纳税风险。部分企业通过拖延纳税时间,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常见做法是没有按时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或者利用预收账款推迟确认销售收入。一旦税务部门发现,企业会受到处罚,阻碍正常上市。二是纳税申报风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①逾期申报,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工作,例如纳税资料报送不及时;②不申报或申报不实,易诱发偷税行为,不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企业IPO中的税务风险成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企业IPO中的税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如下:①缺乏纳税意识。例如企业没有自觉纳税的行为习惯,没有认识到税收的权威性;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少缴税款或违法递延缴纳税款不会被检查出来;还有部分企业对自身的权益和义务掌握不全面,只遵从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法律法规。②风险意识薄弱。企业管理层只重视对企业有直接利益的决策,忽视了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既没有设置税务岗位,也没有专职人员[2]。③风险管理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内控不到位。企业虽然建立了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和内审机构,但没有发挥出监督管理的作用,工作受到领导层的干扰,缺少独立性和权威性。④专业人才缺失。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人员上,职责定位不明确,在大量财务、税务工作中,没有时间学习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二)客观原因
企业IPO中的税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如下:①税收政策变化。税收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三个特点,企业纳税既是责任也是义务。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税收政策也会变化,企业没有及时调整涉税业务,纳税行为就可能从合法变为不合法,形成税务风险。②涉税信息不对称。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之间,由于涉税信息不对称,会带来税务风险[3]。③税收征管效率低。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促使企业上市,对于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企业IPO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树立风险意识
对于IPO企业的领导层而言,应该认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树立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目前我国证监会对企业IPO的审核越加严谨,提出的税务问题不断增多,不少企业因税务问题无法解决导致上市失败或撤销材料。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要加大税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使管理层从意识上重视税务风险,保持前瞻性的眼光,确保涉税业务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应该建设依法纳税的企业文化,对员工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避免产生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心态处理税务工作。
(二)优化内控环境
第一,建立专门税务机构或税务管理人员,直属财务总监统一管理;在岗位设置上,主要包括税务核算岗位、资料保管岗位、政策跟踪岗位、业务处理岗位、税务规划岗位等;还要明确岗位责权利,在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状态[4]。第二,提高人员专业能力。一方面要改进聘任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涉税法律法规有全面了解;另一方面要建立内部培训团队,定期向员工解读新政策、学习新方法,促进工作技能的提升。第三,实行绩效考评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评指标,提出合理的奖惩措施,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内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准确识别风险
结合以往实践,企业IPO中的税务风险点,主要包括如下:①清产核资、评估增资;②调整收入和利润;③企业的重组改制;④发票问题。以发票的使用为例,企业可能存在发票入账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发票一直是审核重点。我国在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使用中带来的风险,直接影响高层领导和企业发展,成为上市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构建信息系统
企业IPO过程中,应该分析自身的特点,从经营、管理原则、业务活动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其贯穿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该系统的构建要求如下[5]:①系统中要包含纳税申报、缴纳、税基计算、税务信息收集、税务资料管理等内容;②及时更新最新的税务政策,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③针对涉税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实现IPO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全程化管理。
(五)加强监督反馈
税务风险管理具有全方位、动态性的特点,因管理人员疏忽、内控机制不完善,可能带来管理漏洞。对此,企业应该加强监督和反馈,其一建立税务风险内部监督机制,保证内控工作有序进行;其二建立税务风险内控反馈机制,定期提交税务工作报告,既要对涉税工作进行及时准确记录,又要总结税务处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将税务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IPO关系到长远发展,加强税务管理才能实现成功上市的目标。就目前而言,企业IPO中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欠税补缴风险、税收优惠依赖风险、重大税务处罚风险等。文中分析了税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只有树立风险意识、优化内控环境、准确识别风险、构建信息系统,并加强监督反馈,才能提高税务工作质量,为上市打下坚实基础。
⑵ 上市公司多开发票给购货方,购货方有税务风险吗
多开发票,会造成采购实物与账载不符,发票入账后做抵扣,虚增存货、虚增应付账款,企业风险和税务风险都不小,尽量杜绝。
⑶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所面临的财务困境有哪些异同
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要对外公开的,而且要按照上市公司的管理规范来进行,非上市公司的 财务数据可以不对外公开。
从融资成本上分析:企业的融资选择与融资成本有着密切的关系。 股权融资成本包括 股利和发行费用。
(1)公司的税后利润需要扣除 10%法定公积金和 5%~10%的公益金,才能用于分配,故股利最多只能是每股收益的 85%。按我国前几年证券市场的平均市盈率 50 倍计算,则每股收益为(1/50)*85%=1.7%.。再者,我国关于股利的政策上的缺陷使股利成本没有“硬约束” ,上市公司可以低比例分配,甚至不分红。
(2)股票发行费用目前大盘股发行费用大约为筹集资金的 0.6%~1%,小盘股大约为 1.2%,配股的承销费用为 1.5%,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的发行成本 大约在 3.2%左右。而目前三年期和五年期的企业债券的利率最高限度,分别为 3.78%和 4.03%,一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的银行借款年利率,分别为 5.85%、5.94%和 6.03%。
(3)由此可看出,在不考虑分红的前提下, 企业股权融资成本低于债权融资成本, 股权自然成为上市公司的理性选择(发达国家的市盈率一般为 10~20 倍,股权融资成本比我国高的多)。但如果考虑其他潜在成本, 特别是股权融资所带来的市场负面效应和控制权收益的损失,如果新股融资不能带来超额收益以抵偿这些风险和成本,上市公司就会放弃股权融资而选择其他融资方式。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区别是:
1、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比非上市公司的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因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对外公开的,需要做到真实严谨;而非上市公司大多为私企,财务报表是不对公开。
2、上市公司的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会很完善,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而非上市公司大多只有会计岗位一致。
3、上市公司会有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而非上市公司未必做到这一点。
⑷ 如何应对公司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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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股份要考虑税务风险吗
从2012年1月1日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每月交换信息,包括股权转让在内的资本交易税收是这几年税务征管和稽查的工作重点。有些股东甚至被要求征收上亿元的个人所得税。
那么股权转让中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税务和风险问题:
分析一下各税种:
1. 流转税:纯粹的股权转让不需要缴纳流转税,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但是股权转让伴随的资产重组有可能缴纳流转税;
2. 所得税:股权转让有所得的,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如果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收入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交或免交的除外,比如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与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征税时间和地点:按照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数据,按转让价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4. 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687号的规定,如果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则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所得额的确认: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转让股权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这一点尤其要注意,这个是国家税务总局修订过的规定。
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的国税函(2009)2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一般来说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指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所以股权低价转让是有条件的,否则很有可能被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甚至追征税金及滞纳金。
在实践中,有些股东与股权受让方签订了如下条款:“股权转让中所有税费由股权受让方承担”。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股权转让方,虽然有此约定,股权转让方仍然是纳税义务人,负有股权转让应当缴纳各税的义务,当然,既然有上述合同约定,股权受让人是应当在合同关系上对股权转让方应当缴纳的税款负有支付义务的。即,这句话的效力是:对外(税务局等)不生效,对内(股权受让方)生效。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诸如“如果股权受让方违约应当向股权转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的话,股权转让方不得要求股权受让方承担税务局要求股权转让方承担的滞纳金。
另外,股权转让中还牵扯其他较复杂的法律和税务问题,比如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分配的税务问题,评估增值,非货币资产投资,股权交换,债权转股权,非居民企业的间接转让居民企业股权,个人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税务问题等。比如南京浦东建设的股东将其股权作为出资买了苏宁的股票,国家税务总局就此专门发文“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以其所持该公司股权评估增值后,参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⑹ 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6)上市公司面临税务风险扩展阅读
税务风险几乎是所有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比,由于经济规模大,业务范围广,重大事项多,社会关注度高等原因,其潜在的税务风险更多,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更高,造成的损失更大。
第一,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绝对控股或全资持股,在股权、财产、经营等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力,不自觉地把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同公司,当作一个企业看待,在并购重组、资产划转等方面,习惯采用无偿划转等方式。
尽管在企业管理上可以将不同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对待,但在税务管理上,不同的法人企业,甚至不同的分公司之间,都可能是一个个独立的纳税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
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税法一般不承认无偿划转。企业统一管理和税务区别管理的矛盾,导致许多潜在的风险。
第二,用情理观念代替税法规定。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很多大企业往往首先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税法的规定出发。情与法之间,理与法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
比如,企业自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虽然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征的现象,但严格来讲,应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之所以给企业支付部分费用,是因为企业给税务机关提供代理服务了。
一些纳税人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认为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不应征税,税务风险由此产生。涉税问题的处理,首先应该从税法的规定出发,将税法作为判定是否应该纳税的统一尺度,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法大于情,法大于理。当然,不合情、不合理的规定,也应适当调整。
第三,观念更新落后于征管的进步。税务机关不断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思想观念等方面强化依法征税,征管的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务机关已经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征管系统,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更是要求纳税人将更多的涉税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税务机关不断完善依法征税的制度建设,税务人员随意执法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与征管环境的变化相比,有的纳税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习惯,遇到涉税问题,不是分析原因。
避免再犯,而是通过传统的找人“摆平”的方式,尽管可能暂时平息事态,但以后还是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
⑺ 企业面对的主要税务风险是哪几个方面
税务风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分类。(一)不同来源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根据其来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来自税务局等执法部门的少缴税、晚缴税的风险;一类是来自自身的多缴税、早缴税的风险。一提到税务风险,许多纳税人就想到被税务局稽查,补税罚款造成的风险。这是比较常见的来自税务局的因少缴税、晚缴税造成的税务风险。与之对应的,是来自自身的多缴税、早缴税的风险,也是应该防控的风险。只有从上述两个角度认识风险,才是全面地认识税务风险,也才可能构建内容齐全、体系完整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二)不同内容的税务风险根据税务风险的内容,可以将税务风险分为:具体税种的风险,如增值税风险、企业所得税风险等;日常管理的风险,如因违反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产生的风险等。(三)不同性质的税务风险根据涉税行为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可以将税务风险分为: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违规的风险;多缴税款等不违法违规的风险。一般而言,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违规的风险,是性质比较恶劣、后果比较严重的风险,相对于一般的税收遵从风险而言,应予以高度重视。
⑻ 公司有税务风险怎么办
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这一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业应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严格把握传统财务内控手段的前提下,对现代化知识技术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
2、加强信息管理建设。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内、外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企业内、外部信息通畅,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3、优化外部环境。
一是强化纳税服务,营造和谐征纳氛围,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意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 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二是认真开展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税收宣传的目的是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而只有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才能谈到守法。三是做好行政协调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4、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国家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我国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全国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从而避免税务风险。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税务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5、管理人员应提高税务风险意识。
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6、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成功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我国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这就要求企业在准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精神的同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审时度势,正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