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最低几名董事
根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上市公司至少要设3名以上的董事,通常都是设有5-7名董事,主要根据公司规模的大小,由公司法人来决定人数,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及其组成。
❷ 哪个可以查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和独立董事数量的资料
可以在公司的年报里查到,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一节里面有董事和独立董事全部名单以及简历。
❸ 公司法中董事会人数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❹ 董事会一般需要多少人以上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上市公司中小板董事会人数扩展阅读:
《公司法》的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置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当然,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的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有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❺ 公司董事会有多少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❻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❼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人数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对通过特别决议,公司需要多于2/3的股东投赞成票。
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的股份支持就可以顺利通过了。
拓展资料: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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