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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中小板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要求

发布时间: 2021-05-24 06:28:58

① 如果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对其股票后续交易有何影响

短期内对股票交易不会有任何影响,最多造成股价下跌。
最多证监会给予谴责。
即使披露出来也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因为都是在造假。

② 中小板上市公司是否要披露业绩快报

需要的。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最迟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是否与此前预计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财务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向董事会提交专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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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业绩快报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现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公司应立即刊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2、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最新预计的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幅度范围,或最新预计的盈亏金额变动范围,变动范围的披露要求同业绩预告。

③ 中小板新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是否需要披露业绩预告

中小板新上市公司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④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4)中小板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要求扩展阅读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

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此外,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⑤ 新财务准则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规定

上证所:强调披露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08.1.3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布置沪市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除常规的披露要求外,《通知》对今年的年报披露还提出了两项新要求。
一是上市公司如果在报告期内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反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公司应在本次年报全文的“重大事项”中披露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时间、金额;
二是上市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做出变更或调整的,应当作为单独议案与本次年报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对变更或调整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进行说明。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在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07年年度业绩情况的,也应当于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年报。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披露的,应当在4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上证所将自5月1日起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通知》规定,在年报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披露业绩快报后,如出现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并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另外,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须增加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通知》还特别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在2007年年报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说明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上证所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根据均衡披露原则,上证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2007年报。
深交所:业绩预告不得晚于本月底 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就新会计准则实施后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作出相应的规定。
深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预计200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且未在此前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8年1月31日。已发布业绩预告的公司,如预计2007年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列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计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的增减变化幅度所采用的比较基期的数据,应以按第7号规范问答编制的调整后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为准。公司须分析模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净利润与原准则下净利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应列示说明差异形成的依据和原因。
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一号》的要求,在年报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对于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反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情况,《通知》要求公司应在本次年报全文的“重大事项”中披露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时间、金额,并在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部分作出详细披露。
深交所还规定,主板公司应当按照该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议评估,作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鼓励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参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小板公司2007年度证券投资达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第10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编制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和独立董事应当对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出具专门意见,并与年报同时披露。 深交所通知还对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非标审计报告、公平信息披露情况、发行可转债情况,以及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包括相应的追溯调整等披露事宜,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深交所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深交所将在上市公司预约的基础上,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安排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其中主板每日原则上最多安排25家公司披露年报。不能在此前披露本次年报的,深交所将自2008年5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中小企业板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07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于2008年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08年3月和4月的中小板公司,应当在2008年2月29日前编制并披露2007年度业绩快报。

⑥ 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业绩快报吗

中小板披露皮业绩报告时间:如果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一季度不需预告。
业绩预告: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⑦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应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业绩预告。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数据的,应按上述要求披露业绩预告。

⑧ 中小板上市公司什么条件披露业绩预报快报

中小板披露皮业绩报告时间:如果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一季度不需预告。
业绩预告: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⑨ 年报,中报,季报的法定披露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9)中小板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要求扩展阅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第二十七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