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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中小企业板市场融资

发布时间: 2021-05-22 06:17:11

1. 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流程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2.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流程比较

比较这个没什么意义啊!创业板上市和中小企业板上市主要对企业上市行业进行区分。
创业板企业主要针对的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等
中小企业板主要针对的传统行业企业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3.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几种

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
自筹资金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自有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企业间的信用贷款;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各类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要求各不相同。

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比较
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外来资金,具体是多少则决定于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相对重视程度以及各国企业文化的传统。各国对中小企业资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1、税收优惠。发达国家企业税收一般占企业增加值的一半。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负担仍较重。为进一步减轻税负,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
3、贷款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
4、风险资本。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立。
5、鼓励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
中小型企业融资主要有四种方式,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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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不仅有中小企业板,还有创业板,为什么还说中小企业发行上市门槛高难以利用债券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板与主板的类比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虽然6月25日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比如全流通等,而过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时期内影响了指数的稳定,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一、 法律环境的比较
深圳证券交易所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
1、 交易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与主板交易规则对比
主板
开盘价 封闭式集合竞价
收盘价 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加权平均价
(含最后一笔交易)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股票
异常波动 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某只股票
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某只股票价格的震
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
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中小企业板块
开盘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
收盘价 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
一笔成交为当日收盘价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股票;日价格震幅达到
15%的前三只股票;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
异常波动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ST和
*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
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2、 市场透明度增加
特别规定中,与主板市场开盘封闭式集合竞价不同,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开放与封闭本身的区别就充分体现了公开和透明。
中小企业板块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深交所主机将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个指标。使得与主板相比,集合竞价的产生过程发生了变化。与封闭式集合竞价相比,这种开放式集合竞价将即时反映集合竞价虚拟价格的形成过程。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收盘价则将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每个交易日的14∶57至15∶00为中小企业板块收盘集合竞价时间。这与主板市场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交易的开盘价和收盘价产生方式发生的变化,其主旨在于增强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引入三大指标作为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和标准,同时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相对于目前主板市场交易所对A股和基金每日涨跌幅比例超过7%(含7%)的前5只证券公布其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成交金额,中小企业板块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和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都将公布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3、 信息披露更及时
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的建立显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关系有望大大拉近。根据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还被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说,与主板相比,投资者能更及时地了解到股东持股分布状况的变化,给投资提供参考。
在有关规定中,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这就说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引入中介机构使其在募集资金运用方面受到约束,其信息披露也将更加透明。同时,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还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 投资者目标定位不同
引入“风险偏好”的概念,投资者应对个人的投资偏好有所定位。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业板与主板区别除了交易制度的修订,更重要的是其总股本较小,统计显示,目前主板市场中约95%的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对主板市场的历史数据整理分析,小盘股的波动性和风险系数均高于指数,这意味着投资于中小企业板块就必须能够承担其更大的波动性。
三、 未来发展趋势不同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表示,从分步建设创业板市场入手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选择,而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推进中小企业板块的制度创新。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对于服务中小企业而言,问题和矛盾还较突出。虽然中小企业板块已经推出,但《公司法》规定,申请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最近三年持续盈利,所以诸多中小企业仍然难以借助发行上市实现创业资本的退出。

但随着资本市场自身的改革深化和国务院“九条意见”的出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条件正逐步成熟,逐步放宽创业型企业发行上市在股本总额和持续盈利记录等方面的限制,在条件成熟时,将中小企业板块从现有市场中剥离,正式建立创业板市场是市场趋势所在。

(撰稿:天同证券研究所 李剑君)

公司上市中小企业板要具备什么条件?

4月24日 23:19 上市标准的选择。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不同,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为高

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较强的新兴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

场所。由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偏小,营运时间较短,市场前景不

确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稳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使得银行不敢为其贷款,

而我国主板市场因为进入门槛过高也将它们拒于门外, 这样就特别需要一个有

别于主板市场的资本市场为它们提供融资渠道。考虑到新兴高科技公司业务前

景的不确定性,在构建我国二板市场时,要设法降低市场进入门槛。日前高西庆

也指出,应放宽二板市场公司的上市要求,以降低进入门槛。《征求意见稿》

规定,内地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

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百分之七十。

(1)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业务要求可能较严。 按照目前我国主板市场

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

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

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所以, 二板市场应适当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

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从而尽可能让规模偏小、缺乏资金、 但产品前景良

好的中小企业上市。在我国成立二板市场的初期,考虑到新兴市场的特点,为了

抑制过度投机,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市场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 除适当

放宽股本规模的要求之外,上市条件将不比主板市场宽松。 根据中国证监会去

年底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除股本规模可小于5000万元但不得低于3000万元外,其他财务和业绩指标都

不应低于主板市场。《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了同样的规定。二板市场是为那

些具有活跃业务记录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在放宽企业上市条件的同时,

应该强化公司的业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即公司必须具有突出的主营业务、明确

的主导产品、详尽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巨大的主

业成长潜力,而且具备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统。随着市场

的发展,二板市场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于 3000 万元降为不少于

2000万元。

(2)经营年限相对较短,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中一般

有“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 使得技术

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无法达到上述条件。随着证券市场的不

断发展,投资者日益成熟,市场运作(特别是主板市场运作)逐步规范, 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可逐步放松。 《试行办法》和《征求意见稿》

都规定,企业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两年以上( 增发新股的

可以不受此条款限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营运质量, 避

免企业因频繁变更主营业务和管理层而造成经营业绩的不稳定。并且规定,原

企业整体改制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可以

连续计算,在最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为了增强我国二板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上市条件可考虑进一步放松,对于研究与开发力量很强的企业, 只需要有一年

的经营记录,可以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且不分企业存续期间的所有制性质均可

连续计算经营业绩。考虑到许多网络企业在创立时期大都没有盈利,因此对其

盈利记录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长的业绩记录。《试行办法》曾要求企

业有一年的盈利记录。在《征求意见稿》中,则不仅取消了对企业发行股票前

的最低盈利要求,并且对公司的预期利润率不再作出硬性要求。这一规定,为

网络公司在二板市场上市打开了大门。此前,有关ICP不得在海外上市、 非证

券公司不得从事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等规定,使得部分网络公司几乎不可能再得

到风险资金的支持,而高新技术板的盈利记录要求、“双高认证”等规定几乎

封死了网络公司的国内上市之路。这一新的政策变化必将对主板市场上网络股

板块的表现发生重大作用。目前沪深两市中不少上市公司都组建、控股或参股

了一些网络和其他高科技企业,随着这些高科技企业上市或分拆上市,将会使

相关的上市公司的投资获取不菲的收益。这无论从题材的发掘还是从业绩提升

促使投资价值凸现的角度来看,都将对网络股的市场表现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3)放宽关于股东人数的限制,社会公众股比例可相对较低。 按照《公司

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不得少于 5 人,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

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借鉴美国那斯达克(NASDAQ)小型资本市

场股东人数不少于三百人、香港创业板市场股东人数不少于一百人的做法,《

试行办法》中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可降为不少

于500人。《征求意见稿》则进一步放宽要求,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

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三百人。为了确保和增强股票的流通性,二板市场应有足够

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但考虑到二板市场的企业规模相对主板市场要小,社会公

众股比例可低于主板市场。《试行办法》规定,二板市场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征求意见稿》降低了对该

比例的要求,规定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对

该比例的上限要求,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板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规则(讨论稿)》

的规定,高新技术板上市公司新发公众股份占拟发行总股份的比例在30%到65%

之间。鉴于二板市场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全部上市流通交

易,因此应适当控制新发公众股份占拟发行总股份的比例,我们认为这个比例

以30%-40%为宜。

3、二板市场必须是全流通市场。 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有赖于风险投资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体制的关键因素是建立风险投资

的退出机制。虽然二板市场不是专门为风险投资的退出而设立, 但它是风险投

资机构投资从原有公司退出以便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重要保障。考虑

到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一次变现的特殊运动规律, 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

业所形成的股权应可以流通,相应地二板市场中不再有社会公众股、 国家股和

法人股的划分,因此应该是一个股份可全流通市场。 国外机构对中国高科技企

业的股权投资同样可以流通,这涉及到制定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相

关的配套改革。日前高西庆就表示,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有很大的区别。在主

板市场上,存在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另外,《公司法》规定

发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内不得转让,高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持股票不得转让。

在二板市场上市公司所有发行的股份将可以全部流通( 《公司法》的相关条款

将作修改)。

4、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业在二板市场上

市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企业本身的资本扩张和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 而不仅仅是

为了满足这类企业的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套现需要。因此, 为了保持公司

成长的连续性, 应将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机地结

合在一起,这些股东在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股本至少占已发行股本的35%。 在

股权可全流通的安排下,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公司上市后, 这些主

要股东必须接受出售若干股份的限制。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经营和决策行为

的短期化倾向较为严重,缺乏个人信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监督

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如果对公司高层和主要股东没有出售股份的限制,可能

会出现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大量抛售公司股票的情形,这不利于保持公司管理

层的稳定,造成管理层缺乏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承诺,从而制约了公司的长期可

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不少高新技术企业纷纷提出到香港创业板和美

国那斯达克上市的申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内现行规定对发起人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过死。如果继续沿用现行做法,将不仅制约国内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且不利于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因此,为了完善风险

投资的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二板市场可以借鉴香

港和美国市场的成功运作经验,放宽对发起人股份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

份的时间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二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股

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上市流通,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之

日起未满一年的除外。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自股票

上市满一年后方可流通。同时,通过示范宣传,鼓励企业采用国际通行的滚动

式锁定的作法,对高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所持有股份的交易进行制约。我们认

为,两年限期届满后,这些高管人员亦不得在连续六个月之内出售25 %以上的

名下股份。

5、二板市场应放宽配股等再融资条件。 股本的不断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

的一个主要表现。为了提高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增强其发展后

劲,促进上市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二板市场需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宽松的

再融资环境。例如对于少数急需资金实施高科技项目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配股

时,配股净资产收益率、配股间隔期及配股比例要求可适当放宽, 以实现再融

资的市场化。(1)放宽配股比例的限制。 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证监发

字(1994)131号文件第二条第七款关于“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 不得超

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规定的限制。(2)

放宽配股条件。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证监发字(1999)12号文件关于“

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

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 以上”以及“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

收益率不得低于6%”的规定限制。例如,《征求意见稿》就明文取消了“前一

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的配股条件限制。

6、收购兼并活动会比主板市场更加活跃。 现代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程表

明,资本经营已经取代产品经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此来实现企业

低成本的快速扩张。美国那斯达克市场是美国高科技企业收购和兼并的主战场。

正是通过收购和兼并活动,一方面一些属于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以各种方式介

入高新技术产业,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

面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以这种方式迅速地发展壮大,以达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

的目的。据统计,1999年美国最大的50宗高新技术企业的收购与兼并案中,大

约有90%是在那斯达克市场完成的。从购并行业来看,通讯、计算机、 医疗健

康业的购并占了较大比例。例如,风险高科技企业网景公司就是大规模购并浪

潮中的众多收益者之一。从1995年到1998年4月,微软公司顺利实施了28 宗兼

并案和32项投资项目,使得其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增长了1.7倍和1.4倍。在那

斯达克市场,类似微软这样通过购并实现快速规模扩张的还有不少公司,例如

Amazon.com、CISCO、Intel、Ecom、Oracle、Amgen、Sun、Dell等等。最近,

美国在线(AOL)收购时代华纳(TWX)充分利用那斯达克市场提供的便利条件, 以

换股和债务方式进行合并,总交易金额高达1840亿美元, 一举成为迄今为止世

界上最大的一宗购并案。

5. 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区别与联系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
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

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之后,监管资源就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地浪费掉,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6. 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融资的影响因素

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既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又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较为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

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的设计在突出保荐人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7.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有什么区别

主要是上市条件的差别,和定位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
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

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之后,监管资源就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地浪费掉,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二板市场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场渠道。二板市场实行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交易系统和上市规则,它是与主板市场平行的另一个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互补充的长期资本市场。不能简单地将二板市场看做技术创新项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将二板市场视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例如,美国的思科、微软等信息科技产业巨头,一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后来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后也并未脱离二板市场而进入主板市场。

8. 中小企业如何融资

投融资专家认为,借款技巧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显得日益重要,借款技巧主要有:
1.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要求:
(1)企业要讲究信誉。企业在与银行的交往中,要使银行对贷款的安全性绝对放心。如何使银行对企业放心呢?
首先,企业要注意抓好资金的日常管理。因为银行在对企业进行考察时往往是从企业资金的使用、周转和财务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企业应经常主动地向银行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使银行在与企业经常性的沟通中,加强对企业的信任度。
最后,企业还应苦练内功,真正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用实际行动建立良好的信誉。
(2)企业要有耐心。在争取贷款时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体谅银行的难处,避免一时冲动伤和气,以致得不偿失。
(3)要主动、热情地配合银行开展各项工作。如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各种调查,认真填写和报送企业财务报表;贷款到期主动按时履行还款或展期手续,以取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任等。
2.写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争取项目贷款的规模大小,以及银行贷款的优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企业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报告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重点论证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实际上的可行性等问题。
(2)要把重大问题讲清楚,对有关问题做出有力的论证。如在论证产品销路时,必须对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当前社会的生产能力及将来的趋势等做出分析和论证。
(3)把经济效益作为可行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突出项目的特点
不同的项目都有各自内在的特性,根据这些特性,银行贷款也有相应的要求。
4.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
要注意既有利于保证中小企业所需要资金及时到位,又便于银行调剂安排信贷资金调度信贷规模。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如要申请较大金额的贷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5.争取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支持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少,经营规模小,很难提供银行需要的抵押、质押物,同时也难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担保,因而要取得银行的贷款非常困难。

9.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战略新兴板在融资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市场
上海股交中心
新三板
创业板
主板、中小板
概况
2010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其定位高于产权交易,低于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市场,为上海市和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托管和转让服务
2006年1月23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目前只在北京中关村园区企业试点,现有95家公司挂牌交易(久其软件已转主板上市,北陆药业、世纪瑞尔、佳讯飞鸿、紫光华宇已转创业板上市),还有22家次挂牌公司进行了定向增资
筹备达十年之久,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开板,2009年10月30日开市,目前共有250家左右企业上市
上交所于1990年11月成立,深交所于1991年4月成立。上交所主要服务于大型企业,深交所则主要服务于中小型企业。 2004年6月,深交所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条件详解
⑥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则公司须设立满一年
条件详解
①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①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改后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②资产和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③合法经营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创业板为“两高五新”企业优
④近3年(创业板为2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财务指标
一股本总额、净资产均不少于1000万元
二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净利润以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四最近两年税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或最近一年税后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且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一股本1000万,任一股东持股最小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200
二两高六新企业:a.净资产超1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b.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c.两年连续盈利,累计超500万元;或最近一年税后净利润超300万元,且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d.战略投资者对企业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三传统企业:a.净资产超2000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b.近两年连续赢利,最近两期净利润超1000万;或最近一年超500万,且营业收入超5000万;两高六新企业

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近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实际不少于2000万)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最近3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实际不少于2000万)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近3个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超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独立性
③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规范运行
④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⑤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⑥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③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④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①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且不得有被证监会、交易所禁入、处罚、公开谴责、虚假、欺骗、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②近36个月内未受到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③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④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持续盈利能力
②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②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①内部控制完善,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③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④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⑤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不得有下列情形:
a.经营模式、产品服务、行业地位和经营环境已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c.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d.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运用


①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②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介
⑦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⑤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市程序
程序

①提交申请表,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②受理后保荐人尽职调查向交易所提交申报③交易所20日内审核④提供审核意见,通过后10日内复核⑤通过后5日内报备⑥办理托管、发布挂牌交易说明书⑦挂牌交易
①改制和设立②尽职调查与辅导③申请文件的申报④申请文件的审核⑤路演、询价和定价⑥发行与上市
时间
4-6个月
从券商尽职调查到挂牌为六个月左右
约2-3年
备案审核
备案制。需要推荐人推荐,上海股交中心审核、上海市金融办备案。推荐人终身督导,上海股交中心监管
备案制。需要券商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师、资深投行人士共同推荐,终身督导,须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核准制。需要券商保荐,2-3年督导,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点选转让。协议交易:在公共平台询价→投资者交流→确认委托→成交。点选交易:在公共报价平台上选中对手自动成交
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集中交易,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投资者准入条件
机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开立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转让账户,协议转让1万股起买,做市商方式1000股起买
仅限机构投资者和特定的自然人投资者,且自然人投资者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开立深圳股东账户,最低3万股起买
因创业板公司风险较大,因此一般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且需要签署相关的协议
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均可。交易单位为手,每手100股
信息披露
同新三板
年报、半年报
年报、半年报、季报
适用法规
上海股交中心规则
新三板业务规则
新三板文件总汇
首发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优点
1、成本低廉:政府补贴下无需花费
2、能进能出
3、促进融资
4、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5、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6、股份流通
1、成本低廉: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企业基本无需花费
2、能进能出:IPO或境外上市、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定
3、促进企业主板上市(IPO、转板)
4、促进融资(定向增资)
5、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6、为企业并购增加筹码
7、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8、上市工作可与IPO合并进行,不做重复劳动
9、股份流通。
1、实现融资
2、股份流通
3、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4、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5、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实现融资
2、股份流通
3、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4、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费用与奖励
成本
约140-185万:
①挂牌费50万
②保荐费30-50万
③审计费10-15万
④改制评估费10万
⑤法律意见书10万
⑥咨询费30-50万
另:股份承销费3%
银行融资费3%
做市股份3-5%
挂牌100-115万:
①备案费3万
②委托备案费1万
③保荐费50万
④改制评估费20万
⑤督导费5-10万
⑥审计费10-15万
⑦法律师费5-10万
⑧信息披露费2万/年
另:股份承销费3%银行融资费3%做市股份3-5%协助与政府商谈政策优惠,单独计算。
79户平均成本4225万,占融资总额的6.47%
①保荐费400万,0.61%
②审计费164万,0.25%
③法律意见书110万,0.17%
④股份承销费2884万,4.41%
⑤信息披露及路演644万,0.99%
⑥其他23万
证券公司的承销费平均1001.63万元,占融资总额的3.7%;律师费77.92万,占0.38%;会计师费133.05万,占0.68%,合共1212.6万,占融资总额的6.41%。
根据Wind数据,中小企业板前273家上市公司总发行费用平均为2015万元,占融资额的比例约为6%。如加信息披露及路演,则在7%左右
政府鼓励
政府补贴在50 万-290 万不等,大多在100-120 万之间
1、南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补200万、奖80万;软件企业190万;新三板补100万、奖20万;发债50-110万。
2、苏州园区:200万元奖励,分企业改制结束、正式递交申请代办股份转让材料和代办股份系统正式挂牌交易三阶段,按50万、50万、100万的比例分步兑现。企业IPO并完成股票发行上市,地方政府再给予200万元奖励。
3、宿迁:新三板、上海江苏股权中心挂牌补60万、奖0.1P万

10. 创业板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

楼主问题较多,我一个个的回答,就不粘贴复制了,尽量简单点说,也就是个大概的意思吧。
1.创业板市场跟股票市场很类似,股票市场是通过发售股票来融资,这点楼主应该懂,创业板的融资方式也一样,不过目前股票市场如果想上市,要求较高,一般都是大型企业才能进行股票上市,中小企业是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但是国家又希望能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植,怎么办呢?所以开创了创业板。所以说:创业板是中小企业,新兴企业,科技娱乐等企业上市集资的地方,跟股票市场类似,但是却独立出来。

2.大型企业在股市上市后,通过发行股票来集资,一般是把整个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估算(包括固定资产,企业的大楼,厂房,产品,资金等等全加上)估算出一个价值,然后根据发行的股票数量,来确定每股的价格。一般对外发行49%。 其集资原理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转,都需要钱,一般公司能用到的无非就是自己手头上的资金,而上市公司呢?可以把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变成资金来用,这样可用的资金就多了,也方便公司的运转。创业板的集资原理也是如此,只不过都是些中小企业罢了

3.创业板可以说又是一个股票市场,美国有纳斯达克,标准普尔和道琼斯,三个股票市场,其中纳斯达克基本上都是科技股,我国的网易,九城都在那上市了,标准普尔是工业股,道琼斯是啥来着我忘记了- -! 。创业板就有点类似于纳斯达克吧,不过目前刚起步,在那上市的企业还比较少。

PS:我这么说应该能明白了吧?至少能大概明白了吧?要是不明白,我就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