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何严禁企业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称,严禁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切实做到“谁用谁借、谁借谁还、审慎决策、风险自担”。

通知指出,拟举借中长期外债企业要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有效防控外债风险。要规范信息披露,不得披露所在地区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数据等可能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有关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将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通知强调,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财政部门对依法合规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和批准的预算及时拨付资金,不得拖欠。
内容来源:央广网
⑵ 什么是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
政策性担保公司是指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的担保公司,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
政策担保是我国国家经贸委推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政府的政策担保为主体,专业化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为两翼。

(2)政府信用担保能融资么扩展阅读
政策担保有好几种形式。
第一种是纯粹的政策性担保,以全民事业或企业的方式推行市场化运作,目前和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就是采用这种形式。
第二种,是简单的合作。比如商业性担保公司或互助担保公司与政策性担保公司之间合作,如联合担保、交叉担保、再担保和反担保等。
第三种是委托型的。比如出口信贷基金委托民营担保公司来管理,这是政府基金交给民营担保公司来运作。这是委托代理关系。
第四种是投资型的,政府以优先股的形式投资民营担保公司。因为优先股的方式有三条优势:
第一,优先分红,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增值;
第二,破产清算时优先清算,同样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它之所以取得这种优先,是以放弃行政控制为条件的,这样就能减少对民营担保公司的行政干预。这点至关重要。事实上,对民营担保公司来讲,拿出5%收入给优先股利润,当成运作成本,既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政府政策担保基金投资民营担保公司,用优先股的形式来处理,应是将来发展的趋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政策担保
⑶ 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能起多大的作用
第一,完善担保服务体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企业信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一体两翼三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两翼;“三层次”指省、市、县(市、区)分级组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中省级担保机构主要为一般担保企业提供再担保,分散一般担保企业的风险压力。
第二,加强管理,提高担保机构素质。制定行业准则和行业标准,引导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开展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和绩效考核,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提高担保机构资信水平和业务能力。拓展担保功能,鼓励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等创新业务,增强担保机构实力。
第三,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高、收益低,社会效益高、自身的经济利润低,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对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综合利用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等扶持政策,提高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将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由直接投入企业向重点支持担保体系建设上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第四,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根本上说还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升素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规范财务运行质量。要加大中小企业的培训力度,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创业培训、财务知识及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着力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这一主题,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托大企业加快发展。
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信用不足或缺失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需求信息及风险信息收集难度大。因此,政府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信用记录、对外担保、法律诉讼、履约情况等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性,对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融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约中小企业的惩罚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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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融资性担保和信用担保的区别
对于担保行业来看,这是有比较大的区别,融资性担保需要的是被担保方提供一些反担保物(抵押物)给担保公司,通常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而信用担保则通常由担保公司对企业的整体作一个深入、全面的了解,然后给予被担保方一定的信用额度,在此授信范围内,担保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方提供抵押物。。。但二者均要支付担保费。从另一角度看,融资就是等于担保公司投资于被担保方,所以有需要抵押物,因为一旦发生代偿,担保公司可以处分抵押物以保障自身的利益;而信用担保则是纯支持被担保方的发展,但一旦发生代偿行为,担保公司的利益将得不到保障;所以二者风险有很大区别。
⑸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只针对中小企业吗
是的,大中型企业一般不需要这方面的担保。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有关会议精神,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将信用担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作为一种有效风险分散、信用增级的市场化运作手段,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增加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和扩大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⑹ 信用担保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会出现负面影响吗,比如企业产生对信用担保的依赖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小企业的活跃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的活力。然而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却面临着重重障碍,特别是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严重困难,许多地区真正能获得长期贷款的中小企业数量非常有限。当然,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有解决一些人为的、不合理的限制中小企业融资障碍,才能有利于其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社会实践我发现中小企业融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
1、经营管理水平低。尽管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快,但仍然给人以“差、散、乱”的印象。一方面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生产工艺落后、质量水平低,形成了因资金缺乏导致经营绩效差,因经营绩效差导致融资信用差,因融资信用差导致资金缺乏的恶性循环。许多中小企业负债率较高,极度缺乏经营流动资金和发展投资基金,导致其不能正常地进行经营和投资改造,无法通过提高盈利改变企业的资信以获得外部各种信用融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点多面广,涉及行业多,多头开户现象较普遍,金融部门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并且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中小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致使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竞争,难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中小企业主管人员缺乏现代融资意识。主要体现在:(1)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负债经营的现代意识和相应的管理手段,企业债务与企业经营盈利之间的关系认识有限,不能以发展的角度看待企业债务融资的作用。(2)绝大多数企业主管的经营观念未转变,没有从利润和现金流的角度把现代企业看成是一个资本价值增值和现金流最大化的过程,因而不能全面看待资金在生产中的地位,从而忽略了资本与负债、资本与管理能力、资本与经营风险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3)很多企业主管对现代融资工具缺乏认识,简单地认为融资就是向银行贷款,仅拘泥于银行贷款单一的融资方式,导致的结果就是当传统融资途径被切断时,大部分中小企业便陷入绝境,不仅缺乏利用其他融资方式的思维观念,而且缺乏融资的操作能力,更谈不上进行现代融资的创新。
3、财务信息失真,银行不敢放贷。许多中小企业管理欠规范,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控制制度,财务信息失真,可信度低。有的企业从所谓的“自身需要”出发,提供虚假的甚至伪造的财务信息,使会计报表失去其可靠性和真实性。而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收支状况,一个资产负债状况和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的企业很容易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反之亦然。虚假的会计报表使银行的信贷资产难以得到保障,易形成不良资产,出于资金安全和自身利益的考虑,银行不会轻易地发放贷款。
(二)金融机构方面原因
1、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缺乏积极性。首先,我国商业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我国中小企业资金实力薄弱、规模小、能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少,同时受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找到规模较大的企业为其担保。其次,部分中小企业生产技术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高负债经营、效益差,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也不敢支持。
2、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这主要是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造成的。在贷款行为中,借款人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资金的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信息掌握较全面,而银行作为贷款人,只能通过财务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部分相关状况。企业借款人为了获得贷款,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夸大自己的优点,缩小甚至掩盖自己的缺点,其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相对较差。在其会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国家对其进行的会计监督有限,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可能要求中小企业普遍接受信息中介机构的审核验证。而以自主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放贷时必然要求建立在风险最小的基础上,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金融机构难免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向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收益低。首先,对中小企业而言,一笔贷款业务的贷款额度大小与贷款的管理费用的高低是不成比例的。无论贷款金额的大小,金融机构都要按几乎相同的程序进行操作,从贷前调查到贷款收回整个过程的管理费用相差无几,所以对小额贷款的单位管理成本必然会高。而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金额较小,它的管理成本也就高于对大企业的贷款,从而影响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此外,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低,金融机构还必须采用其他方法去获取较全面的真实信息,这也会进一步增加贷款的管理成本。据调查测算,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会将中小企业作为首选对象,只有在国家强制或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向大企业、大项目贷款时,才会选择中小企业,这无疑也是形成其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其他方面原因
1、社会信用环境差。即社会信誉等级低,这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主要包括:(1)中小企业还债意识差,许多中小企业获取贷款后,不去积极还贷,而是恶意逃债、赖债、千方百计地拖债,不把还债当作必须履行的义务。(2)法律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能力差,法院对判决结果执行不力。债权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常遇“打赢官司,看不到钱”,还得支付律师费的尴尬。(3)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较多。如在企业转制期间,有的地方政府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的债权。这种社会信用环境,破坏了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使履行了经济合同义务的债权人反而处于被动的地位。如此信誉环境下,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然更加谨慎,这自然会增加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2、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向中小企业贷款和提供担保的风险都高,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系统性风险,这就需要国家通过一种机制把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降到金融机构可接受的程度。对此,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是政府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建立了一批信用担保机构,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1)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低,因为目前我国担保基金的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而财政投资能力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2)担保机构为控制风险,都要求申请贷款担保的客户提供反担保,且条件苛刻,并不低于银行担保抵押贷款条件,使得信用担保机构失去本来的意义。中小企业寻求担保难,也就必然造成融资难。
3、“政策性风险”的存在。近几年来国家对企业发展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把“放小”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认识不清,导致需求与供给严重背离,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无法达到实际的需要量,力度严重不够。
我认为应该制定的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应对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中介缺乏、融资工具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解决也宜从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方面入手,既需要中小企业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强与银行的联系,也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并借鉴国外经验为中小企业开辟较多的融资渠道。
(一)增强企业自身资金积累,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率
增强企业自身资金积累,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以改变企业信贷资信能力,从而改变自身的融资环境。
1、企业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对产品进行改良和革新,并不断加强对新市场的开发,增加销售收入。
2、应引进先进技术及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善企业生产管理。
3、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快回笼资金增加流动资金。
总之,企业应从多角度出发,扩大收益,增强内部资金积累,使企业走上自有资金良性扩张的道路。只有企业自身环境改善了,生产经营水平提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才愿意向其贷款。
(二)改善并发展商业信用融资
商业信用是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一种传统的方式。它属于短期负债融资,十分方便但不正规,一般是以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基础,并经常运用于业务联系紧密、关系十分固定的合作企业之间。在现有状况下,改善并发展商业信用融资体系的办法有:
1、充分发展企业之间纵向经营纽带关系,与生产经营的上、下游企业结成松散的经营联盟,并通过这种纵向关系发展商业信用。
2、与外贸中介机构结成紧密关系,如以资本为纽带的工商贸企业集团或固定的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商业票据。
(三)建立互利合作的银企关系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更多的依赖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等小金融机构应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当然,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风险大,这就要求信贷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注重“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原则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合理、灵活而高效的服务体系。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能简单停留在纯粹的资金关系上,还可以凭借其在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财务管理咨询等中间业务,帮助其解决问题,增强市场竞争力,真正建立互利合作的银企关系。
(四)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小企业发展有稳定、可靠、持久的资金投入,很好地解决其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问题。当然,作为信用担保是国际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因此应采取严格的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金融风险。一是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对担保机构、担保从业人员、注册资本金等做出严格规定。二是建立全社会性的企业信用系统,使得诚信企业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在资金取得时享有优先权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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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信用担保融资和信贷融资是一个概念么
不是一个概念——信用担保融资主要由第三方融资机构提供,是一种民间有息贷款;信贷融资是指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同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签定协议,借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在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
这么说估计你还不明白,前者是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之类的民间担保、融资机构,小贷公司所收利息按国家法律规定可超出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后者则主要指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方式,不牵涉第三方。
希望能帮到你!
⑻ 发改委对企业融资担保有什么规定
发改委:严禁企业要求或接受政 府为其融资担保。

通知指出,拟举借中长期外债企业要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有效防控外债风险。要规范信息披露,不得披露所在地区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数据等可能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有关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将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通知强调,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财政部门对依法合规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和批准的预算及时拨付资金,不得拖欠。
来源:网易新闻
⑼ 目前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
一是自上而下创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国家级信用担保机构重点对科技含量高、风险大、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担保机构则对本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二是不断创新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如政府独资、政府控股和会员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应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对目前一时尚难采用公司制的担保机构,应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一律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不得指令具体担保行为,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不得操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体业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与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业协作和自律。协会要依据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担保机构依法运作。通过培训、信息融通、信用评估、研讨交流等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交流信息,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1、逐步建立全国和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同时,再担保机构还可以进行再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将已承保风险通过再担保的方式向全国性再担保公司再次转保出去,这样通过多层次转保,使担保机构最后承担的风险被最大限度地转移。
2、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梅强、谭中明,2002)。政府部门应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只要贷款担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担保机构规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担保,那么政府担保补偿金支出越大,企业获得的银行有效贷款就越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有利。
3、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因此,除了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贷款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外,信用担保机构还应定期审查贷款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同时,还要强化中小企业的风险责任,如强制要求中小企业主要管理者以个人财产提供反担保品,以此来约束主要管理者的经营行为。
4、开展联合担保,分散担保风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某些担保额度偏大或异地项目开展联合担保,可以分散部分风险,并有利于对项目的监管,增进了机构间交流,实现了共同发展。
⑽ 信用担保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会出现负面影响吗,比如企业产生对信用担保的依赖。
信用担保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通资金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信用担保的本质是保障和提升价值实现的人格化的社会物质关系。信用担保属于第三方担保,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向会员信用机构申请信用担保申请,做出附加CS条款的承诺,并按要求提供合同等资料;
第二步,审查。会员信用机构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
3、申请人以前年度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财务情况和履约能力;
5、国际信用执业人员认为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
会员信用机构认为不符合担保条件或认为存在重大风险的,拒绝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三步,签订信用担保合同或信用担保函。
第四步,向协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