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进行农村金融改革
首先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要让农民能获得必要的、必须的生产资料,解决好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难的问题是关键的一步。让穷人获得信贷支持,让小商贩获得信贷就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志愿就业。对于农民来说获得信贷就意味着有机会去购买生产必须的工具以及生活必用品,这就能有效的改善生产力、有效的改善种植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经济,发展好了农业多元化生产后,农民就逐步可以自己积累一点资本金,用于更多的农业发展,这就形成农业的基本转化和升级,让这些原来贫困的农民解决好了基本生活后形成一种新的思想活力。连续五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与“三农”有关,其中强调“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如何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三农”和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我们应该选派敢于创新、心系三农的得力干部充实基层服务“三农”队伍。同时,把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确定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必须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需要摸索一条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成本高、相对收益低。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相比较,仍存在信贷风险成本较高等问题,经营效率还有待提高。
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完善。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财产少。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缓慢,贷款基本上没有保险保障,在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后,农业风险又通过农户贷款传导并聚集到银行身上。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不仅农户的生产生活将遭遇较大困难,银行也会背上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这也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的基层行不愿和不敢做大这块市场。因此,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及建立由政府、民间组织、农户与银行、保险等主体之间合理分担风险的长效机制是下一步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之一。 政府在财税、金融政策上要对农村金融予以优惠。由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效益较低,又面临着一定的经营风险,政府必须建立扶持农村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尽快落实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凡是达到一定支农要求的金融机构,都给予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至少使其可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二是建立对特定信贷业务的专项扶持政策。建议对产粮大县粮农贷款、贫困地区的农户小额贷款给予相应的定向补贴。同时要明确补贴的机制和内容,提高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三是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适度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其增加涉农贷款投放,实行有差别的风险问责、呆账核销等监管政策。
要充分依靠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农村金融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加快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同时,重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和配置,充分发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在农村现有营业网点多、工作人员对农村金融业务相对熟悉等优势,释放县域支行的经营活力。同时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宣传力度,形成各类金融机构同心协力、分工合作的局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之路。
总之,政府要加快建设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由政府出资或多方筹资符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或担保公司,带动各种担保机构的发展;政府要加快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应加强农业保险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和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增加补贴品种。
B. 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35.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1.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50.96%,农发行占27.84%,农行占12.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8l.78%,乡镇贷款的58.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71.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10.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0.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2042.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8.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3.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397.50亿元增加到13002.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四)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虽然己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其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再次,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合规性检查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比如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不够。最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建设不完善,对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二是有关农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而且收费高,“三农”融资成本高,比如客户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有关地产评估和登记的费用达2%~6%。而且金融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各项费用也很高;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来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让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支农业务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构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需求数额较小、层次较多和农业风险性较高等特点,导致了以效益为生命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样的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出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战略考虑,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所以当前为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应该逐步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二)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职能定位
第一,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变现在僵化的信贷管理体制,其省级机构应合理向下级机构授权授信,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政策性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还应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第三,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 业村的发展。第四,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并扩大其业务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在试点小额贷款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业务。第五,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力度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尽快出台推动农业企业步入上市进程的政策。根据“国九条”和“非公36条”的精神,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大省的政府部门要出台扶持农业企业上市政策,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从而带动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第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早期的资金需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我国的风险和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业产业往往伴随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对民间资本吸引力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发展民间资本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四)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鉴于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差,为推进农业政策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救灾保险基金;探索将农村财产险、寿险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合并经营,用财产险和寿险的盈余,适当补贴生产保险的不足,实现险种的搭配互补;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具体可以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农村存款业务及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上实施创新。例如农村金融信贷品种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举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公共事业贷款上,创办“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公职人员为农户保证贷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可创办仓单质押贷款、滩涂承包经营权和林业资源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贷款等。
(六)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认识,走出理论误区。要纠正“农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对农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让城乡人民用得起贷款”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涉农贷款应在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下进行,即借贷利率要能覆盖贷款业务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应尽快明确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领域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其良好的运作,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八)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首先,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其次,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最后,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首先,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要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再次,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C. 如何完善投融资机制,推动企业所有制改革
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
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投资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打通投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更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有效缓解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投融资体制改革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3)农村投融资机制改革扩展阅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2、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
3、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协同下放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
D.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从多方面加以推进(周小川,2004)。具体包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财务上可持续发展、坚持商业性原则、主要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尽快停止对新增邮政储蓄实行利差补贴政策,并结合邮政储蓄体制改革,解决存量部分的利差补贴问题。参考有关国家在社区发展与再投资的立法及实际经验,要求有关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等,分散农村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逐步放开县及县以下贷款利率,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利差能抵补成本和风险。实事求是地认识民间借贷的作用,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和金融产品。
E.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1978-1984年主要是普及联产承包责任制。
改革的起点是从否定一大二公的公社体制开始,把低效率的集体公有、统一经营、统一生产、统购统销体制,改革为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以家庭为市场经营主体,实行上交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
此外国家还改革了农村价格体制,提高了18种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基本制度的改革,既调动了家庭分散经营的积极性,又体现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因此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统计(以不变价格计算),1978-1984年农业总产出增长率和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2.2%和75%,是历史上农业增长最快的时期。计量分析表明,这一时期的农业总产出增长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贡献最大,贡献率为46。8%,价格体制改革次之。
同期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37元增长到3976元,名义增长率高达17.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实际增长率为15。1%。这一时期,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业劳动力逐步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了日益庞大的待业群体。
为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社队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国家对社队企业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供销、贷款、税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为社队企业发展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和制度保证。
2、1985-1990年主要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非农产业体制。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加快了政府调控向市场交易的转换力度。1991年与1986年相比,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中,国家定价由17种减少到9种,销售价格中国家定价由14种减少到7种。
农产品生产价格形成中,计划定价由1978年的94.4%下降到1990年的25.2%。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带来了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据统计,1985-1990年期间,农业产出的年均增长率为47%。
这一时期的另一个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乡镇企业的兴起与发展上,1984年中央4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由5208万人增加到9546万人,总产值由170989亿元增长到649566亿元。
3、1991-1995年农村改革基本停滞,乡镇企业处于治理整顿状态。这一阶段,除了1994年国家再一次提高了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外,农村没有比较有影响的改革措施出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制度效应释放殆尽,农业发展停滞。这一时期国家对经济进行了全国性的治理整顿,乡镇企业发展势头明显受到抑制,被迫大批次关停并转。
4、1996-2003年我国开展了农村税费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发展再掀新高潮。农村税费改革主要是规范税费管理,实行税费统一。截至2003年底,税费改革的试点省份已扩大到20个,涉及农业人口约6.2亿人。这一时期,乡镇企业进入全面发展的第二个高潮。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确认发展乡镇企业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5、2003年至今主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从2003年开始,政府一方面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和补贴;另一方面,2006年中央政府宣布完全取消农业税,更为彻底地解除了农民的负担。
同时,经过市场的优胜劣汰,一些素质偏低的乡镇企业破产,多数乡镇企业的质量大大提高,与城市正规企业并驾齐驱,继续发挥着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功能。统计资料显示,到了2006年乡镇企业吸纳的劳动力为14680万人。
总之,发端于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起到了开拓性作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在于,以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采取渐进式改革策略,并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
改革的成绩在于成功迈出了五大步,这五大步都沿着市场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有所推进和创新,但都尚未完成,各大步之间还没有统一起来,所以,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上,还要继续把改革推进下去。
未来我国农村改革的重点在于,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农村规模经营的趋势,消除包干到户的分散弊病,创新适度统一经营的生产关系;
对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粮食流通体制等在内的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改革;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和农村基层政权体制进行配套改革;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
(5)农村投融资机制改革扩展阅读
总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归纳出导致“中国奇迹”的关键要素,对于更好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指出,改革开放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
这一转折使得人们原有的、落后的排斥的计划经济观念得以转变,使得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地位得以确立,使得经济发展的体制和制度得以创新和发展,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良好的环境。
首先,改革开放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的是由发展不充分带来的,主要是通过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来逐步加以解决;有的是由体制机制不完善带来的,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各制约性体制性因素解决。
无论是解决发展还是体制问题都是依靠深化改革来提供强大动力的。其次,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外在推动力。一方面高度发达的国际市场经济关系和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成为国内改革经济体制、强化竞争机制的外在推动力,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开放型经济同国际市场接轨后,为各类市场的培育和完善提供国际标准,还为国内加快建立相应的各类市场提供外部推力。此外,对外开放开拓了国际市场,为引进外资、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了平台,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针。改革30 年来,我国一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针,这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首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提供了思想认识基础。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必须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的生产关系进行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求必须对落后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使其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在改革过程中,在认识方面,我们先后经历了“ 计划为主、市场为辅”、“有计划商品经济”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认识层面上的提升。其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提供了环境基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政府为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求政府不断探索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这些都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改革30 年来,我国在农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了很多新的经验和方法,同时政府对经济改革的支持和服务也越来越到位,为经济体制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3、坚持多元化改革的思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不是单一领域的改革, 而是多个领域的多个方面的改革。在改革前两个阶段实际上有两条主线:一是通过所有制方面的改革,调整了所有制结构。
在总的结构上,从过去的单一公有制经济结构逐渐改变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二是通过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变,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运行机制准备了体制基础。
对计划体制、投资体制、财政体制、流通体制、价格体制、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都进行了以引进市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在深化改革阶段(改革的后两个阶段)主要是围绕所有制结构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行政管理的完善、市场体系的完善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外汇、计划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等问题展开。可见,在改革的各个阶段都是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而不是单一的一个方面的改革。
4、坚持渐进式的改革模式。渐进式改革是指在根本经济制度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对经济发展过程中限制或阻碍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进行逐渐地改革,渐进性则主要表现在从增量改革逐渐向存量改革过渡、从局部改革逐渐到整体性推进和先易后难的变迁进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改革时序安排的渐进性。从农村改革开始,然后扩展到城市;先着力发展比较适应市场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而后重点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先发展商品市场,然后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
价格改革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联系;生产、流通、价格等都出现计划内外双轨制,然后向市场单轨制过渡;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内地推开,实现全方位开放等等。二是在改革推进的方法上渐进性。
先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然后随着经验的积累,逐步实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整体推进;另外,先易后难,先改革那些比较容易改的领域,最后搞攻坚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是改革步骤的渐进性。
中国的改革是分步进行的,集中于制度革新,例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产权进行改革,通过保留剩余的方式激励农民;中国的改革过程中更多地采取了试验的形式,允许部分地区或部门率先改革,成功之后再向全国或全行业扩展,例如经济特区的建立;
初始条件对于改革方式的选择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国采取了由易到难的改革顺序,避免出现大的冲击,保持了社会的稳定。
概括来讲,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特点是最小化政策贯彻执行的成本,而不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率,最小化市场经济改革的政治阻力,逐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采取由易到难的改革顺序以试点方式逐步推动改革。
5、坚持体制和制度创新的改革主线。改革开放30 年,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逐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扫清了发展障碍。
首先,在改革初期,通过体制建设,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开辟了空间:一是在整个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内部引进市场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体制基础;二是以扩大地方自主权为内容的投资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宏观体制基础。
其次,1992 年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了由市场化取向改革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转变,在改革内容上也开始逐步由体制改革转向制度创新。主要包括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微观基础的转型以及以配套改革为内容的宏观制度的创新等。
其中,总体配套改革方面的制度创新涵盖财政、税收、外汇、金融、投资、外贸以及流通体制等各个方面。
第三, 进入21 世纪,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这一时期主要是在原来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所有制结构的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市场体系的完善等。
6、坚持把促进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我国是一个拥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改革的目的是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此,在改革初始,我国就确定了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30 年成功改革的实践印证了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原则的重要性,离开了改革就不可能实现中国经济的连续30 年的高速发展,离开发展社会的稳定就失去了载体,离开了稳定改革与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因此,三者相辅相承,共同促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
F. 农村三变改革十大步骤
“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资源变资产:就是要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也就是要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指村集体以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评估折价变为资产,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以资本的形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土地包括:集体土地、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其他土地等)
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用地等)
2、资金变股金: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就是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
采取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集中投入到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鼓励有技术、懂管理的能人大户,有头脑、懂市场的返乡人才,在家乡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资金主要包括5大块:(生产发展类资金、农村设施建设类资金、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财政扶贫发展类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类资金)
3、农民变股东,增收的渠道多起来。就是要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资源(包括土地)、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成为股权投资人,参与分红。通过这种办法,有效转变农民的投资方式、创业方式、就业方式和增收方式,让农户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十个步骤:
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培训
清查核查资产、明晰产权归属、评估资产价值
公开公示结果、接受审查验收、建立资产台账
健全管理制度
(6)农村投融资机制改革扩展阅读
为什么要实施“三变”改革
解决因资产监管缺位,集体资产流失问题。长期以来,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权能不完整,集体成员权益不明确。
解决集体资产闲置,集体经济活力不足问题。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不明确,无法进行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
解决农村权能不健全,城乡资源要素流转不畅的问题。集体资产产权权能不完整,无法进行市场化配置。
解决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农民无法分享集体收益问题。集体成员对集体权益不明确,看似人人有份,实则人人无份。
对于贫困人口这个特殊群体,要采取主动的办法帮助和引导他们参与“三变”,可以通过个人自助变、组织帮助变的形式让他们参与“三变”改革,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
第一,个人自助变。有土地、有资源、有资金的贫困户,可以同通过自助入股的形式参与到“三变”中脱贫,这样的方式,特别要注重加强引导,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让他们认识到“三变”的好处。
第二,组织协助变。这要求各级政府做到“六个优先”:
一是针对土地进不来的问题,对贫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产权等进行优先确权,让他们提前参与“三变”。
二是针对资金进不来的问题,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可变资金以集体名义投入到经营主体,产生的收益在集体内部优优先分配给贫困农户。
三是针对企业进不来的问题,对吸纳贫困户参与“三变”的企业,政府进行优先担保。
四是针对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吸纳贫困户入股企业的,银行优先提供贷款,并建立风险补偿。
五是针对贷款贷不了的问题,在产业覆盖方面优先覆盖贫困户。
六是针对贫困户意识低的问题,优先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更加真切地了解有关政策,主动参与“三变”。
指农民自愿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资金(物)、技术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推行“三变”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G.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我以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解决好:人、地、钱的问题。
人,即农村劳动力的出路问题,进城农民工如何顺利地被城市化所吸收;地,即如何保住18亿亩耕地,如何让农民获得土地流转的收益;钱。即如何使金融资源流入农村,如何使农民增收,获得反哺。这些涉及农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完善等方面。
以上系个人看法,供参考。
H.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改革,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对农民来说就是变成了股东,对非农人口来说是多了一项投资渠道。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主要做法是将农民原来的土地承包权作为股份入股村(或镇)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对土地的使用权,享受村(或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红,且这股份可以继承和转让,一些地方还对添人进口和死亡做定期动态调整股份。
I. 投融资体制的三个阶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历“目标探索”、“框架构建”、“体制完善”三个阶段,取得重大成就,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