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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我国企业融资环境

发布时间: 2021-05-20 12:24:13

A. (简答题)简述我国企业融资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摘 要:中小企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在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中小企业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较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并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模式、内容和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议

统计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成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大半壁江山.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扰,从对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所做的调查可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为经营中的首要难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已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与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决定了它很难得到股市融资,加之我国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缓慢,因此,中小企业资金筹措基本上依赖于银行的间接融资完成的。自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对金融机构连续下发了两个《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然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未因此而明显改善,不少中小企业甚至抱怨,他们得到银行贷款似乎更难了。那么,这种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历史背景 中小企业成分复杂,存在较大的制度性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来源于5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这部分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僵化,经营状况不佳,大部分有长期的银行负债,信用记录不良。二是乡镇企业。这部分企业技术档次低,管理水平低,产品研发能力弱。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借款、内部积累和集资,一般都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因其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达不到银行贷款的条件。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我国近期内这类企业如雨后春笋大批涌现。这些企业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形同虚设,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项目风险较大,启动资金需求大,自身积累难以满足,银行又因担心其项目风险而不敢对其融资。

2.企业自身情况 中小企业自身积累少,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银行由于对其融资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存在着“惜贷”、“惧贷”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积累明显不足,对外融资需求大。据《上海统计年鉴2002》显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业户平均年末资产只有1914.29万元,仅为大型企业的1/55,中小企业平均年产值1741万元,约为同期大企业的1/34。全市大型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2.67%,中型企业为 55.42%,小企业为56.09%。其二,企业资信等级不够,根据对江苏省1100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2年底,江苏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3.8%的企业已获得AA级资信等级,10%的企业获得A级资信,但尚有股82%的企业未参与评级,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这部分企业事实上产品缺乏市场潜力,技术含量低,或由于其他原因未参与评级,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不动产及规模指标难以达到信贷准人等级,未能参评。其三,大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企业普遍都是家族式经营,少数或个别人控制现象严重,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营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一个企业往往有几套账表甚至几十上百个账户,造成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且部分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对浙江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他们把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难找担保单位作为严重制约金融机构对其融资的首要原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第二,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耗时耗力,企业不堪重负;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场窄小,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4.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 首先,国有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原因之一是没钱可赚。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冗员甚多,本身运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审贷程序复杂,使得他们几乎没有办法来经办小额贷款,一办就亏。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无论贷款额大小,其运作成本基本相同。举例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贷出一笔1亿元一年期的贷款,利息收入600万左右。而贷出一笔10万元的贷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这点利息收入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运作成本,难怪国有商业银行总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户身上。其次,近年来,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

(一)政策性融资渠道的建立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经独立出来,不再以银行和企业的所有者身份对它们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控制,而是以协调者的身份对市场经济中诸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控和引导。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后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们的融资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亟需推出相应措施,建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可考虑进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 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应该先于融资体系的建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康、有序的融资体系才能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点。

日本早在1953年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为中小企业从民间机构融资实行担保。为促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日本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小企业信用保险法》,奠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基础。1958年,日本对《小企业信用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把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理顺,避免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复。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被称为日本的中小企业宪法。此外还有《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为中小企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等等,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日本政府还进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其中涉及融资的制度就有新技术企业保险制度,这是一种针对开发一种新技术需要大量资金,但技术产业化存在风险,筹措资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资助。当企业在技术开发中出现了事故,产生了损失,这一保险制度就可为其提供补助金额。

我国到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有《小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出售国有小型企业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等。以上这些法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和经济转轨前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变得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了。主要表现在:(1)按照所有制划分,已经不再适应现实。(2)侧重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3)许多法规为国务院或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统。于2003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重新确定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该法的第二章(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明确的指导。

2.建立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日本政府为了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来支撑日本经济,综合实施了各种相应政策,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利用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融通。这3家机构分工明确,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及稳定经营所需的长期资金提供融资,国民金融公库为小型企业的小额事业所需的资金提供融资,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则是具有存贷款、债券外汇等综合金融机能的金融机构,进行推行中小企业组织化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担保要求较松,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还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标提供特别贷款,具有更优惠的利率、期限条件。

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势在必行。在具体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议:(1)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真正体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也可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等特定用途。(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拨款,也可以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行和企业效益的好转,我们的财政收入应能保证这项开支的来源。(3)在融资方式上,要以长期的信贷资金融通为主,也应考虑设立投资性机构。日本的中小企业投资扶持株式会社就是通过承兑中小企业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政策机构,以充实这些企业的自有资本。这样,资金支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不愿对它们提供贷款。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银行“惜贷”的出路在于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将会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国务都道府县设有信用保证协会,在缺乏信用和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经营资本时对债务予以保证,并且对信用保证协会保证的债务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进行保险。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也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在75万美元以下,担保部分不超过90%。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

此外还存在着如何合理运用担保基金,如何减少政府干预等问题。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

4.制定相关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与人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是职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须推行相应的扶植政策,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真正搞活中小企业。(1)成立统筹全局的政府管理机构,如美国的SBA、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组织,对束缚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因素统一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融资困难的状况自然会得到化解。(2)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3)在税收上除对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给以优惠外,也应对中小企业用于开发、改造的投资减免所得税。(4)鼓励居民储蓄部分投向中小企业。

B. 企业筹资的融资环境

企业筹资环境是指影响企业筹资活动的各种因素的集合。企业正常运营只有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才能有所发展,是企业选择筹资方式的基础。
企业筹资必须适应环境,如: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随着改革开放的政策实施,国内政局稳定,经济日益活跃,中国的产业政策、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的日益完善,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为外资进入中国提供了保证,使我国企业的筹资区域进一步扩大,筹资数额逐年增加,方式也更加多样;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经济条件、经济特征、经济联系等客观因素,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高速的发展势头,物价得到有效控制,这一切表明,中国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与发展机会,同时也为国内外大量的游资找到了出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水平、技术政策、新产品开发能力以及技术发展的动向等,国家对科技开发力度的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有计划培养,都将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影响企业发展的微观环境是指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能力的因素,包括行业状况、竞争者状况、供应商状况及其他公众的状况,这是确定企业筹资方式的前提。一个良好的销售网络、及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等微观环境,将十分有利于企业筹资的顺利实现。

C.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及对策

关于有效缓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中小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截止2010年,全市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达9.3万户,其中企业1.3万多户,涉及到农、工、商、运、建、服等行业,从业人员达36万人,占全市就业人数的70.5%,实现增加值433亿元,占全市增加值66.54%,成为全市吸纳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主力军。
但是,我市中小企业总体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竞争十分激烈,企业利润留存极为有限,自我积累严重不足,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紧缩的货币政策,使“先天不足”的我市中小企业更加“雪上加霜”,普遍感到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资金链断裂,出现了停产、半停产现象,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银行借贷风险高。我市的中小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下,很少有自主创新,大多是跟随和模仿,打的都是价格战,在产业链中处于下游。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风险不断加大。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行业壁垒都比较低、缺乏技术含量,对资金的要求也不高,创业者大多为农民出身,整体素质不高,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同类产品中存在着残酷的价格竞争。这种竞争浪费了巨大的资源,并且使得中小企业的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低下,难以做出品牌,走自主创新之路,这就使得银行面临的借贷风险比较高,更加深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2、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我市中小企业普遍信用等级低下。信用是一种资源,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经济中,信用己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而现在许多地区都没有具体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或法规。因此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良,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市中小企业的信用形象,使得银行惜贷。
3、中小企业财务信息可信程度低。中小企业相对于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来说,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真实,更有甚者存在两本账。由于中小企业的交易灵活、有些时候不需要发票及转账,因此账务信息难以控制,又由于我国的税务监督力度不够,也给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提供了便利。中小企业大多为民营家族式的中小企业,这就使得会计信息造假在组织上得以保障。并且会计信息的造假成本非常之低,以至于很少有企业因此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罚。银行的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时,为了降低其信贷风险,往往要求中小企业进行抵押贷款,这样就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那些信誉良好、经营正规的中小企业也不能获得与大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遭遇瓶颈,有时则不得不通过民间融资。
4、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相对低下。中小企业管理一般都存在家族式、经验式管理,粗放经营和用人为亲等现象比较突出,经营者往往无暇顾及企业的长远发展及规划。
(二)金融创新不足直接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从表面看是银行受信贷经营机制的约束,存在慎贷、惜贷倾向,而深层原因是受信贷规模、信贷投向、资金的安全性与盈利性、绩效考核标准等影响。一是信贷政策不配套。银行经营坚持风险平衡原则,在目前受信贷规模的限制,可供信贷资金已十分紧张,银行信贷投向的基本原则是“抓大放小”,考虑是资金的安全性与盈利性,加上银行业的绩效考核标准单一,只将安全性和盈利性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当然会首选生产经营稳定、利润有保证的大中型企业,而对那些有发展潜力,但要冒一定风险的微小企业支持力度自然减弱。二是贷款担保方式不灵活,创新不足。担保是银行为防止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保障信贷资产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银行进行商业化运作的客观要求。但在目前中小企业普遍难以达到担保条件的情况下,银行缺乏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三是商业化的经营机制客观上制约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银行普遍实行“集中管理,集约经营”,信贷权集中上收,基层行的授信额度减少,申报环节增加,审批时间延长。推行贷款责任人和终身追究制度,基层信贷人员开发中小企业客户积极性不高。四是缺乏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主要以大企业的标准和指标作为参照,还没有建立起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国家和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由于绝大部分政策都是粗线条的,而中小企业的融资矛盾是复杂的,再加上具体各级执行者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或行为上的不主动,使政策执行难以到位。
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和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不是单方面的因素影响,而是多方面的系统因素影响,因此,需要政府、企业、银行及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化解。

(一)中小企业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观念。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观念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最终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出路。中小企业要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要认识到诚实守信是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融洽银企关系最好的办法,坚持诚信守信,提高资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实的信息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二)金融机构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首先,确保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平均增长速度不能低于整个银行业的贷款平均增长速度。对小企业贷款的增长实行单独的考核。其次,所有商业银行要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营性机构,并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审批,独立激励。第三,商业银行切实建立支持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六项机制” 包括:风险定价的机制、独立核算的机制、高效审批的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门的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的通报机制。以确保小企业金融服务在可持续的基础上发展。第四,落实授信尽职指引和风险补偿。只要银行按规定做了信贷的审核管理,做了贷前的企业经营财务的尽职调查后发放贷款,由于市场或者其他突发因素造成的贷款不能及时偿还,银监部门对经办人可免于追究责任,政府部门要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解除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第五,放宽抵押资产的范围。推广采用企业无形资产、股权、项目权益、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多种抵押方式,积极探索解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制度。第六,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贸易融资。对企业在真实贸易背景下的交易过程中的存货、应收款项、预付帐款等可向银行申请融资,比如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存货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
(三)政府部门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政府应在信息供给、改进服务、创造环境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大力宣传信用观念,重塑社会信用秩序,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制和服务体系,向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不良信用记录,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的社会化。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为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信用担保市场。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增加对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提升其担保能力。鼓励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或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创办民营担保机构,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出资,建立联保、互保性质的担保机构,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加强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监管。
(五)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信用评级、审计服务等旨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内控制度、财务规划等方面的辅导培训,为中小企业发展培训人才。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体系,有效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和中介机构的征信行为。

D. 加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力度的建议

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就必须内外结合,强化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建立信用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健全担保体系,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小企业经营绩效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的规范程度与管理效率,规范中小企业的管理,健全财务制度,避免财务信息失真,提高运营效率,从竞争力上做“文章”,练好内功,保证自身持续发展。

要在中小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建立真正的信用关系,需要建立中小企业评级体系和社会征信系统,使中小企业经营者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通过降低金银行的信息获取成本和信贷风险,才能真正激发银行的积极性。

一方面,降低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如建立“创业板”,为那些有技术、有市场、缺资金的中小企业创造直接融资条件。另一方面,可以鼓励或者组织同一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发行“组合债”,分散风险。同时,要大力发展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的建立,在资金来源、组织形式上给予支持和指导。

按照国家“一体两翼三层”的指导思想,建立由地市、省、国家三级机构分层次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业务以地市为主,再担保业务以省、国家为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商业担保公司参与其中,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的作用,建立风险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