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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同业

发布时间: 2021-05-20 08:23:02

『壹』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二、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应当遵循《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发布)及有关办法相关规定。同业拆借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并在上述会计科目下单独设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三、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存款相关款项在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
四、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境内信用证、保理等贸易结算原则上应通过支付系统汇划款项或通过本行分支机构支付,委托方不得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当地其他金融机构代付,不得通过同业代付变相融资。
五、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相关款项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管理和核算。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
六、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七、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协商自愿、诚信自律和风险自担原则,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九、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各类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
十、金融机构应当合理配置同业业务的资金来源及运用,将同业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加强期限错配管理,控制好流动性风险。
十一、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应当符合所属金融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并将同业业务纳入全机构统一授信体系,由总部自上而下实施授权管理,不得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同业业务的类型及其品种、定价、额度、不同类型金融资产标的以及分支机构的风控能力等进行区别授权,至少每年度对授权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和核定。
十二、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十三、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十四、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其中,一级资本、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发布)的有关要求计算。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省内二级法人社及村镇银行暂不执行。
十五、金融机构在规范发展同业业务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十六、特定目的载体之间以及特定目的载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业务结构复杂、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的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十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融机构于通知发布之日前开展的同业业务,在业务存续期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管理状况,业务到期后结清。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相关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外 汇 局
2014年4月24日

『贰』 商业银行会计科目

你自己到一些大的论坛上找金融行业相关会计科目看就可以了,给你一个科目表

一、资产类

编号 会计科目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3 贵金属

11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2 存放同业款项

113 存放联行款项

121 拆放同业

122 拆放金融性公司

123 短期贷款

124 中长期贷款

125 抵押贷款

126 贴现

127 逾期贷款

129 贷款呆帐准备

131 进出口押汇

132 应收利息

138 坏帐准备

139 其他应收款

141 短期投资

142 长期投资

151 固定资产

152 累计折旧

153 固定资产清理

154 在建工程

161 无形资产

162 递延资产

163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编号 会计科目

201 活期存款

205 定期存款

211 活期储蓄存款

215 定期储蓄存款

221 财政性存款

231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2 同业存放款项

233 联行存放款项

241 同业拆入

242 金融性公司拆入

243 应解汇款

244 汇出汇款

251 保证金

252 本票

261 应付利息

262 其他应付款

263 应付工资

264 应付福利费

265 应交税金

266 应付利润

267 预提费用

271 长期借款

272 发行债券

273 长期应付款

281 外汇买卖

三、所有者权益类

编号 会计科目

301 实收资本

514 投资收益

302 资本公积

515 营业外收入

303 盈余公积

521 利息支出

311 本年利润

522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312 利润分配

531 手续费支出

四、损益类

编号 会计科目

532 营业费用

501 利息收入

5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2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534 其他营业支出

511 手续费收入

535 汇兑损失

512 其他营业收入

536 营业外支出

『叁』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什么是负债类

卖出具有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意思就是以后你还有义务把卖出去的资产买回来,你说算不算负债,未来会产生现金流出的交易事项

『肆』 央行质押式回购算同业负债吗

银行的存款业务,实际上也是借款业务的一种,只不过是银行向个人客户或公司客户进行借款,我们称为“存款业务”。本章节所说的借款业务,特指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业务,叫同业负债。

存款业务和同业负债业务都是银行的负债业务。

同业负债是同业业务的范畴,我这里延申介绍一下同业业务,方便你后续了解。

同业业务,在许多行,也叫做金融市场业务。

还记得银行最主要的生意模式吗?左手借钱,右手把钱放出去,赚取中间差价。左手是负债业务,右手是资产业务。

金融市场业务就是其中一个完整的生意模式,左手从其他金融机构那里借钱,是同业负债业务;右手把钱投到其他地方去,是同业资产业务。

个人业务,同理,左手从个人客户那里借钱,是个人存款业务;右手把钱贷款给需要的个人客户,是个人贷款业务。也是一边负债端,一边是资产端。

公司业务,同理。

瞧,前面我说银行可以分为三大块业务,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其实按照客户对象分也可以分为三大块业务,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和同业业务。同时每种业务都对应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

是不是有点晕~~~我给你弄个图。

这张图里,个人客户、公司客户、同业客户所涉及的业务都属于表内业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可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里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理财客户涉及的业务属于表外业务。后续我会和你们说说为什么理财业务属于表外业务。

如果看了这张图,还不明白,建议你去翻翻我前面的文章。毕竟我已经写的和将要写的,会是一本书呀。

所以当你觉得一个知识领域有很多概念,搞不清时,一定学会使用思维导图软件,构建起知识层级和架构。

我个人使用的思维导图软件是Xmind,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延申得有点多~~~下面正式说说同业负债业务。

同业负债业务
同业负债,指的是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行为,根据借款的不同形式基本可分为同业存放、同业拆入、同业存单等几种方式。

1)同业存放业务,是指银行将多余的资金存入另一家银行,比如A银行存入到B银行,对B银行来说,相当于向A银行借了一笔钱,属于我的负债,在报表上体现为同业存放。同业存放业务是一种存款的性质。存款人是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是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等。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也属于金融机构,它们一般属于缺钱方,不向你借钱都很好了,不会主动找你存钱的。

与之相对应的,同业存放是一笔负债,还是上面那个例子A银行存入到B银行,对A银行来说,我把一笔钱借给了B银行,属于我的资产,在报表上体现为存放同业。

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是同业存款的两边,一边是负债,一边是资产。

2)同业拆借业务,指的是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出现头寸不足或者盈余的情况,从而进行短期资金的拆出和拆入的行为。同业拆入,就是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借,即是一笔负债;同业拆出,就是其他金融机构向银行借,是银行的一笔资产。

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业务,都是一家银行把钱给到另一家银行,但两者也是有很大的不同。

同业存放,更有可能是一家银行资金比较富余,放在自家账户里没有收益比较浪费,就会主动存到另一家银行去,顺便赚点利息钱。期限一般比同业拆借长,可能是1天、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甚至1年。

而同业拆入,更有可能是一家银行发现资金有点缺口,便主动去找另外一家银行借点钱,度过暂时的难关,期限很短,1天、2天、7天,14天,一般都不超过1个月。

你会发现有这么一点味道,同业存放是资金富足方去主动存钱,同业拆入是资金缺口方去主动借钱。

两者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同业存放是线下交易,同业拆借是线上交易。

对于银行业务来说,线上交易是,各家银行都接入一个统一的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就可以完成交易,系统里有大家都认可的统一的制式化合同,每一次交易只需要谈好金额、期限和收益就好。其他条款都一样。

那同业拆借业务,就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完成的。双方谈好后,登陆系统,输入交易要素,一个发出邀请,一个点击同意,系统就会生成交割单,交易就完成了。整个交易过程非常简单、迅速。

同业存放,跟不同的银行做一笔同业存放,都有不同的合同。

在双方谈好合作意向后,第一步就是要将合同进行法律合规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就走签订合同流程。每家银行或多或少都要走审批用印流程,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

合同签好后,当天还要跑去存款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这笔存款业务,拿到存款回单。到期后,还要拿着存款证实书到存款银行柜台办理解付到期。

整个过程填写的单据很多,还要人工跑去柜台办理,非常麻烦。

现在大部分银行更愿意做同业拆借业务或者卖出回购业务,因为实在太方便。

3)卖出回购业务

卖出回购业务,也是一种借钱的行为。银行手里有很多的债券,比如利率债、信用债,债券在我国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市场上也有很好的定价机制,有较高的流动性。如果银行暂时缺了点钱,但又不愿意把债券卖出去,就可以通过卖出回购这种方式。

就是把债券质押给对方,对方先借点钱给我,等到期后,我把本金和利息还你,你把债券还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卖出回购相对应的就是买入返售,它们都叫做质押式回购。

它和同业拆借不同,同业拆借是信用借钱,没有任何质押。

卖出回购也是通过我们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完成,属于线上业务。目前,相较于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银行大多在做卖出回购业务。

4)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个很市场化的产品,它更适合和同业存放放在一起比较。

同业存单是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比如说如果一家银行资金富余,想存一笔长期的资金,又不想通过同业存款的形式。那就可以通过购买同业存单的方式。

购买同业存单后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转让流通,也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

但一家银行在发行同业存单前需要在央行备案,这个备案的过程,就是每年年初,你要告诉央行今年准备发行多少。央行同意后,银行就可以在这个额度内自行决定发行每一期发行的期限和金额。但每一期不能低于5000万元。

发行前的公告和发行的信息都可以在外汇交易中心网站上找到。

最后,我们做一点点延申。

银行除了可以向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向央行借款。

向央行借款,主要是商业银行为了解决临时性的资金需求进行的一种融资业务。主要的方式有票据再贴现、再抵押和再贷款3种。

『伍』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什么列在流动负债科目下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在流动负债科目下的缘由为:

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用于核算企业(金融)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2、该科目应该为“已卖出 待回购 的资产”属于,【正回购】,就是抵押出资产已获取了现金,在未来某日需要用现金回购资产的,所以代表未来要支付的款项,当然是负债。

『陆』 出售与回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出售金融资产的时候,不是真的出售,而是有售后回购协议的对么?

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仍然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这180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变,出售时收到的价款应该作为一项金融负债。

有一个科目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核算的就是这个业务。

这道题具体来说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200万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万

回购时;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万
借:利息费用 20万 (因为出售和回购都在当年,就不用按实际利率调整了)
贷:银行存款 220万

『柒』 银行资产负债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有哪些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

流动负债:指将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

(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同业扩展阅读:

周转方式:

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

因为,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所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

这是因为,处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大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

流动资产周转率指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完成产品销售额的周转次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与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的比值,反映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和流动资产利用效果。

周转速度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等于相对扩大资产投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要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金浪费,降低企业盈利能力。

『捌』 什么是银行同业业务

银行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基金)为服务与合作对象,存放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是商业银行近年来兴起并蓬勃发展的一项新业务。具体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代客资金交易和同业资产买卖回购、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近年来,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迅速,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类型详解

01

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在过去,信用拆借市场分为场内和场外,场外市场即双方协定交易要素并签订合同,通过线下划款的方式完成清算,并随后向人民银行相关科室报备。场内交易则是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完成,自动生成拆借合同,并完成交易,无需额外报备。由于场外交易在合同内容、清算流程当中存在一定操作风险,所以现在基本已经停止,目前我们认为场外拆借,一般就是指同业借款业务了。

2

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借款与同业拆借的最大区别就是场外交易,借给了非银行机构。由于同业借款相对于同业拆借,属于场外交易,双方私下签订合同,相对而言多了很多“个性化”内容,近年来最常见的业务即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同业借款给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借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1年,甚至长达三五年。

3

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发行后可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也可作为质押品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试点工具。

同业存款业务以一对一的存款形式展开,而同业存单则是以一对多的凭证发行方式展开,是更为标准化的产品。此外,同业存款与同业存单在业务期限、定价方式、业务平台、业务开展方式等几点存在不同。具体如下:

①开展同业存款业务,只需对手方之间互相认可即可,而发行同业存单需要在央行备案。发行同业存单前,机构需要在央行备案当年的发行额度,并在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②同业存款期限较同业存单灵活。同业存款期限可由业务双方共同商定,一般为7天、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且按照协议规定,通常可以提前支取。同业存单发行期限更为标准化,可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和3年。

③同业存款的报价以大行价格与市场情况为指导,同业存单的定价则以同期限Shibor利率为参考,并根据存单的市场供需情况定价。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的,以固定利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以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④同业存款由于是线下业务,并没有统一的交易平台与完善的信息发布渠道。同业存单的发行则更加公开和透明,其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发行系统进行电子化发行,发行前的公告和登记完成后的发行信息均会在外汇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

4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5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相关款项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管理和核算。

6

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7

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其中,贴现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8

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转贴现又分为票据买断和票据回购。

9

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玖』 同业金融资产是指哪些

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什么属于流动负债科目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用于核算企业(金融)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该科目应该为“已卖出 待回购 的资产”属于,【正回购】,就是抵押出资产已获取了现金,在未来某日需要用现金回购资产的,所以代表未来要支付的款项,当然是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