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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未实现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

发布时间: 2021-05-18 14:49:20

A. 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什么科目的

末确认融资费用属于长期应付款备抵科目,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反映是长期应付款应付本金余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瓷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配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是一个负债类科目,其在长期应付款的支付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分期确认为利息费用。

(1)未实现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扩展阅读

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此法的关键是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

①租赁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为现值时的折现率确定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②租赁资产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将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

③租赁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账价值时,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故无需进行分摊。

B. 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什么意思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8条和第9条规定了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条件下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企业融资租赁资产超过企业资产总额30%时,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显然,这只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分录表现,即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而其实际的经济意义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将一项租赁交易确认为融资租赁,意味着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方转移给了承租方,这时对于承租方而言,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从经济实质上,都将此项资产视同自有资产,可以认为,承租方购买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承租方通过一次交易达到了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
但是如果承租方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和借贷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的资产,即通过两次交易也能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这样的话承租方就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C. 分期销售收入中,有关“未确认融资收益”与“未实现融资费用”的问题

“未确认融资费用”用于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应分期付款,可以看做为“长期应付款”的利息。
相当应的就是说,"未实现融资收益" 科目通常用来核算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它实际上是对分期付款所支付的一种利息补偿,收款单位用以冲减财务费用.

D.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该怎样理解,以及和资本化条件的关系

未确认融资费用还是要从会计的角度进行理解,具体可以分为:

1、“未确认融资费用“”实际上是负债类(长期应付款)的一个备抵科目,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也可以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实际上将它理解为利息也可以。

2、在购买固定资产时,由于固定资产可能会延期支付,实质上就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在实际支付的价款和购买的价款的现值之间形成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就是"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和资本化条件的关系

当设备还未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则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资本化;而当设备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后,再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就不再资本化了,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了,即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了。

(4)未实现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扩展阅读: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具体摊销分为:

1、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形成的利息支出本质上属于借款费用,因此其资本化/费用化也遵循借款费用准则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是一般的融资租赁合同,则在相关租赁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资本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只能费用化。

2、如果是售后回租构成的融资租赁,则其实质是资产抵押借款,要看租赁合同中对出售价款的用途有无限制,以及是否实质上专款专用,来判断是否可以认定为专门借款,分别按照借款费用准则中对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费用化所规定的不同原则处理。

E. 未确认的融资收益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在报表中怎么体现

未实现融资收益作为长期应收款的抵减项。

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指南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长期应付款”项目,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长期负债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填列。

F. 未确认融资收益与未实现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相对于为实现融资收益,分别站在承租人和出租人立场。租赁这块当时我也想了很久,说的通俗点,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固定资产好比赊账借钱。你问别人借钱总要还利息吧,借来的钱好比租赁过来的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好比给人家的利息。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他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今天的100不等于10年后的100,所以会折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也就是若单年后的货币相当于现在的价值),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不变的,一台一百万的机器就是一百万;但你还得钱不是一百万,例如摊10年还,第一年的10万也许等值。但第二年,第三年呢?现在人民币在升值唉,第二年第三年的10万也许只能当9万花。所以我们会以当前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最为其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异,最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一定利率每期分摊)。承租人如果能理解我想站在出租方也会很好理解,至于在同一租赁下为什么未确认费用和未确认收益不一样,这和两者会计处理方式有一点点差异,比如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确认,对未担保余值的确认等等。复杂由简单演变而来,需要点时间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G. 请问“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H. 什么叫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融资收入

你最好找本注册会计师的书《会计》——租赁章节,你看完就应该很明白了。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2)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3)融资租赁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4)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一、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并确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应确认的金额。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根据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一)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本准则规定了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

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这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本准则第六条(三)规定,“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则第六条(四)规定,“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含90%)以上。

(二)经营租赁的特征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通常情况下,在经营租赁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三、融资租赁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

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