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表现在哪些方面
民营企业因为发展的基础都是单个个体或者家庭作坊的组织模式,企业的各种报表和帐目都比较混乱,个人和企业的资金使用相互交叉,组织结构也都不规范,大部分都是裙带关系的结合,企业的决策也都基于老板的个体决定,这样就使得企业的信誉、持续盈利能力、帐目规范管理等离正规的银行,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要求的规范化运作管理的目标相去甚远,使得银行和其它的资本实体不敢也不愿意将资金借贷给中小企业,目前中国政府所作出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要求企业净资产一亿元,属于(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者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拥有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报表,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能力强募集的额度相应就大)要求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一般募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60%,目前发行的票面利率一般是9%,担保费用在2%,证券公司的承销费用在1%,期限一般是三年(这个也就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比银行贷款强的优势,期限长),发行的债券要采取财产抵/质押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放开的区域有: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北,广东,山东这几个区域,如不再此区域内的可采取变更注册地或者在上述区域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发债。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你的两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表决通过发行私募债的决议,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担保公司的担保协议,这些基本都可以交给证券公司(我们)来做,他们有上下游的资源帮你把这些资料完善,目前会计事务所的费用一般是30万,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是10万,证券公司的承销费用是1%,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是2%,票面利率是9%,企业的发行成本在13%左右。
Ⅱ 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民营企业已经存在于我国的各行各业中,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程度也因此成为了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在经历了2008年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了新的障碍和问题,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认为金融危机后的民营企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就是融资问题,我国民企融资现状普遍不容乐观,使得民企普遍缺乏发展基金,错失很多市场发展机会,融资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 面临问题 对策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有资料显示,在近几年我国的GDP总值中,民营企业经济的贡献大约占据了三分之一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甚至达到了四分之三的比重。可以说,民营企业已经存在于我国的各行各业中,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程度也因此成为了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司数据,2008年民营企业纳税占我国税收总额近60%。在经历了2008年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了新的障碍和问题,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笔者认为金融危机后的民营企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就是融资问题,相对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一般民营企业比较难直接从资本市场获得所需资金。我国民企融资现状普遍不容乐观,使得民企普遍缺乏发展基金,错失很多市场发展机会,融资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1 融资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融资,什么叫融资呢?不懂金融的人还真不明白融资的含义。融资和投资通常都一起出现,对于企业来说,通俗的讲,我把钱借给企业,企业在约定期限内还钱给我,并支付一定利息或报酬,那么我的这个行为就叫投资,企业的这个筹集资金的行为就叫融资。
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从自身的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策略的要求,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目前情况下我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有以下八种: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在实际上可以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是违反银行相关规定的,必须企业和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可以。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帐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帐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
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愿以持有的银行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外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帐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帐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尽管目前融资的方式很多,但是对于我国民营企业来说,以上方式能够用的上的不过两三种而已。
2 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融资难已经困扰中小企业、政府多年。“找钱”一度成为中小企业的噩梦,尽管有若干的政策扶持,但是越来越开明的政策往往像玻璃门一样,让中小企业看得到,却很难进得去。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风险投资,都让中小企业热切的眼神在无限的期望中渐渐黯淡下来。
2.1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
民营企业主要有三种融资方式:外部负债(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或发行股票和企业内部积累。因受政府调控政策及企业内部政策法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
2.1.1 法律地位不稳固,税收负担过重,降低了自我内部积累水平。
虽然《宪法》经过了修改,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产权的保护进入国家保护体系。但是在我国有的地方,民营企业也只受《民法》的保护。各地执法标准的不一致导致我国民营企业在追求法律保护的意识上依旧感到困惑。
同时民营企业税负过重,降低了自我内部积累水平。虽然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为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下调了一些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但据2009年最新数据显示,仅以上市公司为例: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具有国企性质的共有992家,占比近六成,这992家国企的平均税负仅为10%,虽然这个数值不算低,但同期民企的平均税负则达到24%,高出国企14个百分点,表明民企税负远远重于国企。
2.1.2 商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对民企贷款金额小、期限短
民营企业属于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存在差异,造成银行、企业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很多银行受政府干预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对非国有性质的民营企业贷款不够重视,对民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采取歧视性政策。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国际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未能得到实施和充分落实。
民企经济的贷款规模较小,而且流动资金期限较短(一般限制在一年以内),这样的贷款规模和期限无法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民生银行作为中国首家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入股建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民企,但是其贷款规模太小,导致民营企业信贷资金供给严重匮乏。
2.1.3 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较少,民营企业难以获得外部担保和支持
我国民营企业依靠的主要是间接融资,而间接融资主要是从金融机构(银行)贷款,此方式占民营企业获取外部资金渠道的70%以上。除此方式融资外,一些基金组织及其他融资公司较少并处于初建阶段,无法对民营企业融资形成强有力的支持和担保。当前,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上海目前共有民营个体企业34万多家,但近年来,创业投资公司、技术交易所、中国投保上海分公司以及各类担保基金共为2000多家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其中,小企业所占比重仅仅40%,且小企业通过担保途径获得的贷款仅占全部贷款的3.2%,由此可见,全国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力度之小。
2.1.4 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道路还是非常艰难
由于我国地方性中小银行成立时间不长,规模较小,尚未形成大银行那样稳定的大客户群,所以当前民企融资只能到国内主板市场融资或海外上市融资,但主板市场对中小民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硬性要求。海外市场也是极其不易,上市要求极其严格,而且还受到国内一些相关因素的影响,无法顺利的在海外市场上市,故无法通过这种渠道融资。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创业板也不过是在2009年10月份才设立,对于全国无数的中小企业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Ⅲ (简答题)简述我国企业融资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摘 要:中小企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在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中小企业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较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并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模式、内容和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议
统计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成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大半壁江山.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扰,从对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所做的调查可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为经营中的首要难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已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与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决定了它很难得到股市融资,加之我国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缓慢,因此,中小企业资金筹措基本上依赖于银行的间接融资完成的。自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对金融机构连续下发了两个《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然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未因此而明显改善,不少中小企业甚至抱怨,他们得到银行贷款似乎更难了。那么,这种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历史背景 中小企业成分复杂,存在较大的制度性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来源于5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这部分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僵化,经营状况不佳,大部分有长期的银行负债,信用记录不良。二是乡镇企业。这部分企业技术档次低,管理水平低,产品研发能力弱。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借款、内部积累和集资,一般都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因其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达不到银行贷款的条件。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我国近期内这类企业如雨后春笋大批涌现。这些企业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形同虚设,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项目风险较大,启动资金需求大,自身积累难以满足,银行又因担心其项目风险而不敢对其融资。
2.企业自身情况 中小企业自身积累少,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银行由于对其融资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存在着“惜贷”、“惧贷”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积累明显不足,对外融资需求大。据《上海统计年鉴2002》显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业户平均年末资产只有1914.29万元,仅为大型企业的1/55,中小企业平均年产值1741万元,约为同期大企业的1/34。全市大型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2.67%,中型企业为 55.42%,小企业为56.09%。其二,企业资信等级不够,根据对江苏省1100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2年底,江苏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3.8%的企业已获得AA级资信等级,10%的企业获得A级资信,但尚有股82%的企业未参与评级,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这部分企业事实上产品缺乏市场潜力,技术含量低,或由于其他原因未参与评级,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不动产及规模指标难以达到信贷准人等级,未能参评。其三,大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企业普遍都是家族式经营,少数或个别人控制现象严重,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营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一个企业往往有几套账表甚至几十上百个账户,造成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且部分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对浙江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他们把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难找担保单位作为严重制约金融机构对其融资的首要原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第二,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耗时耗力,企业不堪重负;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场窄小,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4.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 首先,国有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原因之一是没钱可赚。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冗员甚多,本身运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审贷程序复杂,使得他们几乎没有办法来经办小额贷款,一办就亏。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无论贷款额大小,其运作成本基本相同。举例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贷出一笔1亿元一年期的贷款,利息收入600万左右。而贷出一笔10万元的贷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这点利息收入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运作成本,难怪国有商业银行总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户身上。其次,近年来,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
(一)政策性融资渠道的建立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经独立出来,不再以银行和企业的所有者身份对它们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控制,而是以协调者的身份对市场经济中诸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控和引导。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后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们的融资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亟需推出相应措施,建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可考虑进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 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应该先于融资体系的建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康、有序的融资体系才能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点。
日本早在1953年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为中小企业从民间机构融资实行担保。为促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日本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小企业信用保险法》,奠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基础。1958年,日本对《小企业信用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把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理顺,避免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复。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被称为日本的中小企业宪法。此外还有《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为中小企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等等,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日本政府还进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其中涉及融资的制度就有新技术企业保险制度,这是一种针对开发一种新技术需要大量资金,但技术产业化存在风险,筹措资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资助。当企业在技术开发中出现了事故,产生了损失,这一保险制度就可为其提供补助金额。
我国到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有《小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出售国有小型企业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等。以上这些法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和经济转轨前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变得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了。主要表现在:(1)按照所有制划分,已经不再适应现实。(2)侧重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3)许多法规为国务院或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统。于2003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重新确定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该法的第二章(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明确的指导。
2.建立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日本政府为了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来支撑日本经济,综合实施了各种相应政策,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利用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融通。这3家机构分工明确,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及稳定经营所需的长期资金提供融资,国民金融公库为小型企业的小额事业所需的资金提供融资,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则是具有存贷款、债券、外汇等综合金融机能的金融机构,进行推行中小企业组织化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担保要求较松,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还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标提供特别贷款,具有更优惠的利率、期限条件。
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势在必行。在具体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议:(1)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真正体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也可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等特定用途。(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拨款,也可以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行和企业效益的好转,我们的财政收入应能保证这项开支的来源。(3)在融资方式上,要以长期的信贷资金融通为主,也应考虑设立投资性机构。日本的中小企业投资扶持株式会社就是通过承兑中小企业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政策机构,以充实这些企业的自有资本。这样,资金支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不愿对它们提供贷款。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银行“惜贷”的出路在于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将会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国务都道府县设有信用保证协会,在缺乏信用和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经营资本时对债务予以保证,并且对信用保证协会保证的债务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进行保险。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也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在75万美元以下,担保部分不超过90%。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
此外还存在着如何合理运用担保基金,如何减少政府干预等问题。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
4.制定相关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与人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是职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须推行相应的扶植政策,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真正搞活中小企业。(1)成立统筹全局的政府管理机构,如美国的SBA、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组织,对束缚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因素统一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融资困难的状况自然会得到化解。(2)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3)在税收上除对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给以优惠外,也应对中小企业用于开发、改造的投资减免所得税。(4)鼓励居民储蓄部分投向中小企业。
Ⅳ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请参考:我国中小企业现阶段融资难的现状及分析
https://wenku..com/view/4e12764cf121dd36a22d822f.html
Ⅳ 民营企业融资难在哪
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
1、管理监督机制缺位,形成道德风险。有些民营企业在获取大量、高额的银行贷款后,或蚂蚁搬家,或瞒天过海,将资金抽逃、转移到外地,甚至国外,然后逃之夭夭,使银行追债无门,造成“金融地震”。
2、信息传递不对称,形成数据风险。有些民营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融资,美化报表,向银行提供含有大量虚假信息的审计报告,增加了银行甄别信息真伪的难度。
3、经营行为不规范,形成投机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企业的老板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企业在不同程度上等同于老板个人,员工处于被动的“打工者”地位,参政议政意识薄弱。企业的经营方式、策略完全取决于老板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水平。
4、品行操守的不确定性,形成法律风险,给企业经营与生存带来致命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