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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融资标的调整

发布时间: 2021-03-20 13:04:32

Ⅰ 什么股票会被调出融资融券标的 - 百度知道

沪深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沪深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海市场)
(六)股票交易未被沪深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沪深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沪深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沪深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深交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沪深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Ⅱ 样本股调整后,原属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会调整为非标的股吗原来已融资的咋办

按照规定应该会调整相应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
因为不做融资融券,所以对你说的情况没碰到过,不过券商方面应该会给一些通融,不至于要立即卖股票还款的。

Ⅲ 融资融券交易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由平均80%统一调整为70%.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个调整券商是放宽融资风控的意思。保证金比例80%,1万元保证金(包括现金和折抵保证金的证券)最大可融1。25万元。调整为70%,则1万元保证金最大可融1.429万元。

Ⅳ 融资买入的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处理

1.标的股票因被实施特别处理而被调整出,客户应在被实施特别处理措施当日之后两个交易日内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
2.标的证券因终止上市被调整出,在证券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之后两个交易日内客户应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
3.标的证券因其它原因被调整出,客户应在相关公告日或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日二者较早之日之后两个交易日内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

Ⅳ 请问为什么股票会被调出融资融券标的池呢

为什么股票会被调出融资融券标的池呢?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然后获得资金来买入证券或是获得证券并同时卖出。标的越稳越好,而股票涨跌不稳,风险过大,自然会被调出。

Ⅵ 什么是融资融券新增标的

融资融券市场扩容后的新标的正式进入两融市场交易。本次扩容最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股票首次成为融资融券标的。新增标的中小板及创业板个股走势整体弱于主板标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成为融资融券标的,长期来看有助于降低中小盘市场估值水平、减缓中小盘市场大幅波动。

Ⅶ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因终止上市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如何处理

在证券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T日)之后两个交易日(T+2日)内甲方应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第九节强制平仓的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Ⅷ 融资买入的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处理

1.标的股票因被实施特别处理而被调整出,客户应在被实施特别处理措施当日之后两个交易日内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
2.标的证券因终止上市被调整出,在证券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之后两个交易日内客户应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
3.标的证券因其它原因被调整出,客户应在相关公告日或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日二者较早之日之后两个交易日内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融资融券债务

Ⅸ 调出融资融券标的,之前融资怎么办

你好,调出两融标的范围,只是不能在对该股票进行新的融资融券交易,以往已经成交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等到半年期满再平仓,也可以提前平仓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