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怎么计算
不是账面价值的组成部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❷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种,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比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其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入账成本=买价-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一般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总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
1、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5、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净售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增值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倒挤认定,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贬值额)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企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
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1、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商业银行贷出款项;商业购入贷款;商业银行所持没有活跃市场债券/票据;工商企业应收账款等。
2、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特征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无活跃市场,这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
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而贷款和应收款项则没有。
3、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资产,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应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与以往以历史成本计价明显不同的是,新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确认。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有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并非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同时,对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确实发生减值的,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在合理情况下,其简直是可以转回的。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是相反的分录)
2.债券投资(首先计算摊余成本,然后再调整到公允价值)
借:应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是相反的分录)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1.收到的金额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卖亏了,在借方)
2.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有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
这里要说明一下,因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权益类科目,所以实务中转入到“投资收益”是会影响损益的金额的。
在旧的准则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分情况处理的: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收益的则不做处理。而新的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变动,无论是损失还是收益都计入所有者权益,更加符合了会计准则中真实性原则。这一点财务小伙伴们一定要谨慎处理。
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4)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收款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时DR: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2.35
CR:银行存款1022.35
年底:DR: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1000*5%=50
CR:投资收益1022.35*4%=40.8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11
所以年底债券资余额:1000+22.35+50-9.11=1063.24
2.持有至到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金额为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按出售价格倒推回去是107.62/10%*90%=968.58,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余额是1063.244*90%=956.9196,
968.58-956.9196=116604
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20X15月6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2
应收股利 14
贷:银行存款 1016
20X15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14
贷:应收股利 14
20X16月30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8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8
20X1年12月31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20X2年5月9日 借:应收股利 2(400万X0.5%)
贷:投资收益 2
20X2年5月13日 借:银行存款 2
贷:应收股利 2
20X2年5月20日 借:银行存款 9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
投资收益 2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2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数字单位我全用的万元,你自己在后面圈四个零。这么长一题,连一分都不给,够抠门了。
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在会计处理上有什么区别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收回金额固定或可以确定、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 核算特点: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税金、佣金和手续费等费用,购入时计入投资成本,分期摊销时计入摊销期投资收益。 主要包括: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是指利用闲置资金,赚取差价;以交易目的所持有,近期准备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股票、基金等。 核算特点: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主要包括:短期债券投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其他投资、基金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持有至到期投资、非交易性金融资产、非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非贷款、非应收款项的资产。 核算特点: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应收账款(Receivables)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 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帐款的坏帐是可以转回的,其他的减值准备在持有其间是不能转回的。
❽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股票投资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2.债券投资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1.公允价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公允价值下降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五、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等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贷:投资收益「提示」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的数字正确,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要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❾ 出售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9)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收款扩展阅读
企业在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❿ 简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就是买价+ 直接手续费。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确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而且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例如,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等,企业基于风险管理需要且有意图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划分为此类。基于特定的风险管理或资本管理需要,企业也可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