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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下的商票快捷贴现

发布时间: 2021-06-17 13:02:51

『壹』 贴现的具体操作流程越详细越好谢谢

办理程序

1、持票企业提供票据原件由银行代为查询,确定真实性;

2、持票企业填写贴现申请书、贴现凭证;

3、持票企业提供与交易相关的合同、交易发票;

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前由银行对出票企业进行授信审查;

5、银行审核票据及资料;

6、银行计收利息,发放贴现款。

7、按协议约定日,企业归还票据款,银行向企业归还票据并退还未使用资金利息。

(1)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下的商票快捷贴现扩展阅读:

支付方式

按贴现利息支付方式,可以分为:

1、卖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卖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直接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

2、买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向买方收取,并将全额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

3、协议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据贴现利息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我行收取应由买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再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应由卖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将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贴现

『贰』 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流程是怎样的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的一种授信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企业法律性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法人身份证/护照,
2、企业贸易性文件:公司简介、公司情况说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商业承兑汇票(样票彩印件)。
3、企业确认性文件:跟单保兑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书》 《邀请函》。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企业法律性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法人身份证/护照,
2、企业贸易性文件:公司简介、公司情况说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商业承兑汇票(样票彩印件)。
3、企业确认性文件:跟单保兑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书》 《邀请函》。
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基本条件:
1、保兑银行:四大行、九大股份制银行
2、贷款期限: 半年
3、贴现利息: 一次性贴息 (半年)8%---12%之间。中介费另行计算
4、承兑金额:每次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
5、票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中心统一票据。
三、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操作程序:
1、企业将上述应提供的相关文件彩色扫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2、贴现方对上述文件进行初审,评议、若贴现方通过初审,立即发出《邀请函》,企业邀请贴现方代表赴企业所在地保兑银行核行,核行内容如下:
(1)与保兑银行负责人面议本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确认保兑银行能否开出保兑保函。
(3)了解企业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
3、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的基本情况。
4、核行完毕并确认无误后,双方正式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书》,届时,企业方立即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保兑银行开出《保兑保函》,与此同时,贴现方立即电子汇款于企业帐户,双方同台交割。
5、企业应无条件承担贴现方、中介方往返旅差费用,贴现方赴企业所在地保兑银行核行时,企业无法兑现确认文件的约定,并无法开出保兑保函,并罚款20万元人民币。
6、企业方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保兑银行也出具《保兑保函》,贴现方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法将贴现资金汇入企业帐户,贴现方、中介方的往返旅差费用由贴现方承担,并罚款20万元人民币给企业方。
7、企业方、贴现方双方违约与中介方无关,免追索中介方责任。
8、企业方、贴现方、中介方同台交割完毕后业务结束。

来自:同城票据网

『叁』 那个银行开出的承兑汇票,必须到那个银行贴现吗

到银行办理贴现必须要在贴现行开户,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承兑汇票不附带利息。

(3)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下的商票快捷贴现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与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往往是收款企业(出票人)自行签发给付款人的汇票,其性质相当于账单,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对付款人的约束力亦有不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跟单的承兑汇票,一般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中的跟单文件之一,买方对卖方开具见票后一定期限天数付款的跟单汇票,于银行提交货物运输及提货文件时,应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

『肆』 有没有人是做商业承兑汇票的请问可以贴现吗,可以的话要什么手续

一,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贴现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也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适用于持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需现款支付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信誉度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足,还款能力较强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或个体工商户。
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申请资料有以下几项。
1.客户贴现申请。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拟贴现的未到期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与票据相符的商品交易合同。
5.有关履行该票据项下商品交易合同的发票、货物发运单据、运输单、提单等凭证的复印件。
6.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各类财务报表。
7.银行认为必须担保的保证单位的保证承诺及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8.有处分权人的抵(质)押承诺及抵(质)押物清单和所有权、产权证明。
9.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伍』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渠道有哪些

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

揭秘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四大渠道,这种业务特别是近年银行承兑汇票纸质票据接连大案爆出后,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简称“224号文”),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

按照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018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新规的一大亮点在于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对于纸票的贸易审核,目前仍需要提供正式合同。

民间资金买断,再贴现

民间资金通过购买背书市场上零散的商业承兑汇票,一般是小金额的,有纸票也有电子票,通过有需求的公司再背书出去,中间挣取差价。

对于这种票据,利息要比银行承兑汇票价格要高一些,不过因为主要是考察的出票企业的信用情况,一般上市公司和国央企的小票比较安全一些。

供应链金融角度的融资

这里一般是贴现总金额偏大一些的商业票据。一般这种票据如果有真实的上下游贸易合同,或者信用比较好的集团企业给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开具的票据在市场上也有一定的市场空间,主要还是看企业的整体实力,或者将企业的整体情况了解清楚后,跟要出票的企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理财资金的自持或者代持

理财资金代持的现象一般出现在P2P平台或者基金公司比较多,上个月自从P2P新规出台后,这种模式因为额度受到限制,目前业务受到印象,涉及的平台公司也在积极的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一种是基金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实行代持的模式,自持到期,不过对于不熟悉的公司也是要谨慎对待之。

随着中国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多种支付方式会越来越常见,商业承兑汇票也渐渐成为企业之间结算的一种方式,目前中国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却还不太健全,所以目前市场上为了规避风险常见的方式是利用上市公司或者国央企,来开展业务。

但是对于上市公司和国央企也不是百试百中,证监会明确中国股市有退市制度,有些经营不善或者信用不良的企业还是要排除在外。

『陆』 请教一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操作,指的是中介与贴现银行之间的操作。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二)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在开户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五)满足开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

(三)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户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申办程序

客户向开户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开户行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贴现手续。

四、服务渠道

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营部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6)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下的商票快捷贴现扩展阅读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在于,承兑人不同,决定了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银行承兑汇票一般由银行签发并承兑,而商业承兑汇票可以不通过银行签发并背书转让,但在信用等级和流通性上低于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办理贴现的难度较银行承兑汇票高。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与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往往是收款企业(出票人)自行签发给付款人的汇票,其性质相当于账单,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对付款人的约束力亦有不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跟单的承兑汇票,一般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中的跟单文件之一,买方对卖方开具见票后一定期限天数付款的跟单汇票,于银行提交货物运输及提货文件时,应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

这种承兑汇票,因为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之一,属于银行信用文件,对付款人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国际贸易中非信用证项下的跟单承兑汇票,一般是收款人(出票人)直接开给付款人的账单,属于商业信用,对付款人并不具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承兑汇票

『柒』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怎么贴现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贴出人名称;

(二)贴入人名称;

(三)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日期;

(四)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类型;

(五)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利率;

(六)实付金额;

(七)贴出人签章。实付金额为贴入人实际支付给贴出人的金额。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还应记载赎回开放日和赎回截止日。 贴现还应记载贴出人贴现资金入账信息。

第四十八条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应作成背书,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原贴出人名称;

(二)原贴入人名称;

(三)赎回日期;

(四)赎回利率;

(五)赎回金额;

(六)原贴入人签章。

第四十九条 贴现和转贴现利率、期限等由贴出人与贴入人协商确定。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五十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本办法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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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 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第四十三条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

回的交易方式。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中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出人,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入人。

第四十四条 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

赎回开放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起始日期。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截止日期,该日期应早于票据到期日。 自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为赎回开放期。

第四十五条 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为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的原贴出 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在赎回开放期赎回票据。

在赎回开放期未赎回票据的,原贴入人在赎回截止日后只可将票据背书给他人或行使票据权利,除票据关系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协议约定。

第四十六条持票人申请贴现时,应向贴入人提供用以证明其与直接前手间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发票等其他材料,并在电子商业汇票上作相应记录,贴入人应负责审查。

『捌』 商业银行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有哪些

主要有国内信用证,国内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保理等几种,其中国内信用证分为电开和票开,近期和远期等,跟境外贸易类似。

『玖』 商票贴现业务中几个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新手必读

(一)对出票人记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据票据每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无效。背书转让后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得承担票据责任”。同时,第五十三条又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两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实际是其在创设票据权利时的一种禁止背书行为,即排除了票据的背书性和流通性,因而任何背书都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从而排除了贴现行为取得后的票据权利。建议: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持票人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银行取得该惁后无权主张票据权利,应不予接受。商票贴现业务中几个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新手必读!
(二)对背书人记载。根据《规定》第五十一条:“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质押”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委托收款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