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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

发布时间: 2021-06-17 12:25:58

Ⅰ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同时按程序提前下达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1.29万亿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
应答时间:2020-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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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国家对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具体扶持政策以及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发展趋势如题 谢谢了

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一是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二是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对小企业新增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适当调减小企业贷款利息营业税。三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四是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资力度。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五是加快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级财政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六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七是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保证上市企业质量。培育创业板成为中小企业重要融资渠道,通过创业板市场培育未来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Ⅲ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什么意义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

就融资担保行业而言,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缺失,一直以来是一块明显的行业短板。虽然目前我国有不少地方性的政府担保基金,但发展状况实际上参差不齐,和地方性的政府担保基金相比,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优势首先是规范性高,而且资金量大。此外,还能发挥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的资本参与其中,从而推动整个体系的建设和行业的发展。

Ⅳ 请问设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股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个人认为偏利空,有了融资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债权进行融资。股权融资的需求则会大大降低,而股权融资需求的降低,将导致国家不再需要一个牛市来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Ⅳ 目前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
一是自上而下创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国家级信用担保机构重点对科技含量高、风险大、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担保机构则对本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二是不断创新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如政府独资、政府控股和会员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应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对目前一时尚难采用公司制的担保机构,应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一律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不得指令具体担保行为,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不得操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体业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与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业协作和自律。协会要依据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担保机构依法运作。通过培训、信息融通、信用评估、研讨交流等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交流信息,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1、逐步建立全国和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同时,再担保机构还可以进行再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将已承保风险通过再担保的方式向全国性再担保公司再次转保出去,这样通过多层次转保,使担保机构最后承担的风险被最大限度地转移。
2、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梅强、谭中明,2002)。政府部门应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只要贷款担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担保机构规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担保,那么政府担保补偿金支出越大,企业获得的银行有效贷款就越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有利。
3、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因此,除了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贷款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外,信用担保机构还应定期审查贷款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同时,还要强化中小企业的风险责任,如强制要求中小企业主要管理者以个人财产提供反担保品,以此来约束主要管理者的经营行为。
4、开展联合担保,分散担保风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某些担保额度偏大或异地项目开展联合担保,可以分散部分风险,并有利于对项目的监管,增进了机构间交流,实现了共同发展。

Ⅵ 再担保的国外再担保

韩国的再担保制度也是世界上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韩国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成立于2000年8月,是依据《韩国地方信用保证基金法案》设立的信用保证机构,通过联合韩国16个地方的信用保证基金共同建立起全国性的担保、再担保运行机制。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是主要再担保机构,承担了全国绝大多数再担保业务。其资本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16个地区信用保证基金缴纳的会员费;二是政府的预算拨款;三是金融机构的捐助款。韩国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年贷款规模的0.2%向再担保机构提供无偿捐助。
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与地方信用保证基金建立再担保关系,自动对全国各地信用担保基金提供的担保项目实施再担保,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分担比例为50%-60%,单笔再担保的赔偿额不超过2亿韩元(约20万美元)。正常情况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如果出现贷款违约,信用保证基金将先行代偿贷款金额的85%,另外的15%由贷款银行分担,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给予信用保证基金贷款金额42.5%的补偿。韩国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对地方信用保证基金收取再担保费,基准费率为年0.8%。由于地方信用保证基金收取受保企业的担保费率是在年0.5%-2%的区间内浮动,实际执行的再担保费率也可以上下浮动。 1953年,日本颁布《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并依法全额出资设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是日本再担保(信用保险)制度建立的标志。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以政府主导为主,与52家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依法强制建立再担保关系。信用保证协会与申请借款的中小企业和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签订担保贷款协议,并通过再担保信息平台自动为该笔担保贷款获取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再担保确认,有效分散了信用保证协会所承担的风险。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与信用保证协会对担保项目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者承担的比例为70%-80%,后者承担的比例为20%-30%,使信用保证协会的信用放大倍数提高到30倍以上 。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与中小企业向信用保证协会支付担保费,信用保证协会向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支付再担保费。其取得成功的最大因素是政府的强力支持和先进的技术支撑。
日本政府注入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资本金达13565亿日元(约合122亿美元),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笔政府再担保出资。其通过巨额融资帮扶和优惠的税收政策,提高52家信用保证协会的资信等级和盈利水平,从而达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担保项目办理过程中,程序性的事务由贷款金融机构处理,日常管理由当地信用保证协会落实,风险控制依托日本信用风险数据库协会(CRD)管理。在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没有反担保措施的业务占到总业务的60%以上,主要是通过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数据信息平台,向金融机构和投资人提供可靠的信息。 美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是比较完整和具有特色的。美国小企业局成立于1953年,是独立的联邦机构,主要职能是给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管理和技术支持,集担保再担保于一身,由其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非营利性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全国7000家商业银行作为协作银行加入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担保、再担保由政府直接操作,未建立专门的再担保机制。
联邦政府制定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对各项基金的用途、贷款条件、担保金额和担保费用、贷款利息标准,以及执行机构的职责均做出明确规定,由美国小企业局以承诺方式对贷款银行承担事后连带赔偿责任,相关的年度预算经国会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担保基金的正常补偿机制。
具体操作上由信贷机构向美国小企业局提出担保申请,美国小企业局根据担保计划审查贷款机构和借款企业申报的担保项目,决定是否为贷款机构提供担保,并由政府承担最终再担保责任。贷款银行根据政府要求分担担保贷款的风险,通常情况下,10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贷款银行分担比例不低于25%;10万美元以内的小额贷款,贷款银行分担比例不低于20%。 德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行主要是依靠银行体系。德国自1945年成立第一家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银行以来,在德国16个州,每个州至少设立一家担保银行,形成较为完善的担保体系,联邦和州政府制定了再担保风险分担制度。
德国贷款银行与担保银行之间分担风险的比例为2:8,担保银行承担80%的贷款风险再由国家银行分担,在这80%的贷款风险中,由联邦政府提供的再担保承担31.2%,州政府提供的再担保承担20.8%,担保银行只承担28%,很大程度上分散和转移了担保银行的风险。同时,再担保的贷款期限较长。
德国为了扶持创业,联邦政府的金融资助大致可分为低息贷款和长期贷款,即通过一系列的国家银行的再融资向中小企业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并通过担保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再担保期限也相应较长。

Ⅶ 7家银行已出资160亿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吗

160亿元银行出资敲定,表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起设立正在提速。

2018年7月27日,至少已有7家上市银行明确参与投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计出资160亿元,约占首期661亿元注册资本的24%。

据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方式主要是与省级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支持辖区内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再担保主要是分散风险,而股权投资则是进一步“输血”,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同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坚持准公共产品属性,担保费率相对市场担保机构要低,也不会要求抵押和反担保,而是以信用担保为主。原则上也不分红,以此带动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降低融资成本。相较而言,便利程度、贷款可获得性都比市场担保机构要更好一些。

联合资信的研究报告指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再担保费率优惠,这一举措将直接降低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成本,缓解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带来的运营压力。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李茜表示,具体到操作层面,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省级再担保公司合作,可按比例分担再担保机构代偿风险。此外,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可要求担保公司适当降低担保费率。

据财政部初步测算,今后3年该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