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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换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发布时间: 2021-06-12 20:14:03

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二、计算方式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损益不同: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离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整死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1)换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扩展阅读:

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视为能够可靠计量:

1、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要求采用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

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之间的转换问题

不矛盾,

”企业不能将...“ 这条准则说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分类,”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不能在初始确认时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其实是废话),后续计量是可以有条件的重分类的。

之所以你会觉得冲突了,是因为这条准则是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时候,翻译的不大好,看国际准则原文更好理解点吧:
(IAS 39, para 9)
Held-to-maturity investments are non-derivative financial assets with fixed or determinable payments and fixed maturity that an entity has the positive intention and ability to hold to maturity (see Appendix A paragraphs AG16-AG25) other than:
(a) those that the entity upon initial recognition designates as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
(b) those that the entity designates as available for sale; and
(c) those that meet the definition of loans and receivables.

看明白了吧,其实只是句排除法而已:满足条件的时候,并且不指定为其他三类的金融资产,才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且这里只是说初始确认,重分类另有篇幅讨论。

⑶ 换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做

换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换入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换入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其实你想想实际生活的例子,我们就拿最典型的炒股来说,百姓炒股的目的就是短期获利,划分到交易行金融资产理所应当,可以理解吧!那么交易费用其实在你购买股票的时候就会产生,只是在你出售股票的时候从你的帐户里扣除对吧,在你出售或出售股票的时候扣除相当于从你的收益中扣除这个费用,可以类似看成投资收益的扣除,不知道这样你能理解吗?!按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如说股票,它的变动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等直接作为投资费用,记入投资收益,就象印花税要记入管理费用一样,会计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相关交易费用,一般是指购入时的手续费等,要直接进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否则与取得的实际成本不符,初始成本不包括债券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包括相关税费。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贷方反映因投资而发生的收益,借方反映因投资而发生的损失,取决于投资收益科目的性质。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借:应收股利/利息
借: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购买日,购买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利息,是已经发生,没有收到,所以进行确认,计入应收账款;只有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才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购入的分录是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交易费用是在借方反映,等于是冲减的投资收益。这是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交易性资产取得的收入也是要计入投资收益的,所以,相关的费用也要放入投资收益。购买时计入投资收益是因为投资期限较短,没有必要放入成本,等你学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非企业合并)就了解了。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获利而持有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买进卖出获利,所以相关费用直接计入损益。而长期股权投资等,是长期资产,就好比固定资产一样,所有的相关支出都会计入资产成本,而不是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分类时就分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里,所以交易费用不能计入成本。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限相当较短,且最终收益不确定,如果把这部分费用计入成本了,会虚增资产,处置时有可能增加损失,出于谨慎性原则,应当在取得时就将交易费用列为损益。

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与以往以历史成本计价明显不同的是,新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确认。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有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并非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同时,对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确实发生减值的,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在合理情况下,其简直是可以转回的。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是相反的分录)
2.债券投资(首先计算摊余成本,然后再调整到公允价值)
借:应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是相反的分录)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1.收到的金额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卖亏了,在借方)
2.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有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
这里要说明一下,因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权益类科目,所以实务中转入到“投资收益”是会影响损益的金额的。
在旧的准则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分情况处理的: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收益的则不做处理。而新的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变动,无论是损失还是收益都计入所有者权益,更加符合了会计准则中真实性原则。这一点财务小伙伴们一定要谨慎处理。

⑹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上面的提问,可以看得出,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还没有完全领会,我下面给你提示,并简单归下类吧,这样有助于你的理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于其持有的目的不明确而划定的金融资产,正是这个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作为当期损益处理的。应直接记入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去的。这是一个总原则。

但是,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是有所差异的,基本有两大类,一类是权益性投资,即股权投资;另一类是债权投资,即债券投资,而后一类则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和分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

股权投资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似,(这里只是说相似,),只是其科目应用与处理的性质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了“资本公积”。

而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是综合了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进行的,即,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所有者权益,和持有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的两种核算方法。即,既要看公允价值变动,又要看债券本身的利息额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的。当然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各个期间内的利息都会形成该金融的账面价值的,

所以说你所理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整!

我就概要性的给你点析一下,也可以就具体问题,再次向我提问!

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何这题投资收益在借方

投资盈利是100万元,第一笔分录已经做了投资收益100万了。你看见的第二笔分录,要考虑,原来的会计处理,题目中写明了,原投资成本是3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200万元,发生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万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由于把这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一项投资资产投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变动损益,应予以转回,所以,有了题目中第二项转回分录。

⑻ 为何这要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能归为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在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一般是按照持股比例来区分是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严谨的会计理论的话,将对被投资方无重大影响、无共同控制或控制的情况的股权(基于表决权来认定,一般持股比例低于20%),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对被投资方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或控制的情况的股权(基于表决权来认定,一般持股比例>20%),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

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35
贷:银行存款 1035
借:应收利息 40
贷:投资收益 4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

⑽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第一个分录你能看懂对吧,意思就是出售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那笔债券的10%的分录。
2,从出售环节可以知道,该批债券整体公允价值仅9500000元,即出售后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应当为9500000*90%=8 550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总共10 000 000,出售后剩余部分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应当为10 000 000*90%=9 000 000
3,处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除做分录:收取卖价和结清成本外,还需要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到投资收益。转出后,该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余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