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所的成立背景,综合起来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一、 国内产权交易市场过度分散,恶性竞争,缺乏全国性的、具有公信力的产权交易平台。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为了有效地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各省市成立了一大批产权交易机构,全国各种各样的产权交易所有300多家,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了地方割据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产权的跨地域流动性。国有资产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流转配置,没有真正的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区域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了联盟,形成以上海产权交易中心为首的长江流域市场,以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为首的北方市场联盟,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的北方共同市场。但是这些区域性市场都是松散型的行业联盟,通过合作协议捆绑在一起,没有统一的平台和统一的规则,也无法解决产权跨区域流动的问题。因此,目前我国仍缺乏一个全国性的、具有公信力的产权交易平台。二、 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分散,道德风险突出,呼吁一个全国性的、具有公信力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我国的不良金融资产率高达20%以上,远远超过巴塞尔协议的标准。为了剥离国有四大银行的不良金融资产,控制金融风险,国家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在各省设置办事处进行金融资产处置,又将全国分割为了120个小市场,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分割如出一辙。区域分割的状态下,市场信息极度不对称,造成恶性竞争,金融资产处置过程中道德风险非常大。早在2000年初,就有人呼吁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则,打破地域限制,摒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界限,形成公开透明的金融资产交易机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愿望一直未能实现。三、 监管机构期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通过全国性的、更具公信力的平台转让。 2009年3月,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即财政部第54号令,明确规定:金融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由此可见,国家监管机构非常重视金融国有产权的转让,希望有一个更广泛的、更具公信力的交易平台。但是目前国内恰恰缺少这样一个平台,54号令的出台仍然没有解决市场分割的问题,全国的金融产权转让市场仍然分布在30个市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时而生,是中国金融发展、改革和创新的必然产物。金融交易所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也必将为时代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B. 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包括现行货币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效果分析
背景是 全球金融危机,中国出口行业受阻,经济增长放缓,为了防止经济过冷,采取了扩张型货币政策
去年下半年三次降息就是好的证明
内容:
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号),取消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须超过5亿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条件,为中小企业通过发债进行小额融资创造了较好的政策条件。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2009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24号),提出继续完善Shibor形成机制,积极推动金融产品以Shibor为基准定价或参照其定价。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8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有效期3年。
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 支持春耕备耕 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09]38号),适当调整完善了支农再贷款政策,同时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
2月23日,发布《2008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26日至27日,召开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3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5次例会决定,对安徽等14个省(区)辖内9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36亿元。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原《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与《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合并,发布新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使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均受统一的主协议管辖。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有效期3年。
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情况的通知》(汇发[2009]14号),适当上调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强调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平稳发展。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以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名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并对其业务运作进行了规范。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92号),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和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协议有效期3年。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进一步规范与完善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提高金融债券发行审核的透明度,健全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开展。(完)
作用:
因为时滞或者价格粘性,很多效应短时间看不出来,或者表现的效果与预期不同
虽然利率降低,但是人们投资热情不高,因为中国的保障不行,每个人也为自己以后生活考虑,所以利率再低也是存钱
近期看来就是投资房地产又开始貌似火了起来,当然,这个也不一定是好事情。
这里有个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你看看
(http://www.pbc.gov.cn/detail.asp?col=433&ID=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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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如是,如果还有什么不足,可以给我留言
(http://hi..com/303906853),帮你补充
C.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出台背景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国发〔2014〕5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四、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监管重心要与核准、备案权限同步下移,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五、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事前须征求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七、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即行废止。
国务院
2014年10月31日
D. 在财务管理中,经营性资产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经营性资产投资就是正常经营生产产品,促进整个生产流程的投资,例如买机器和买原材料。但是金融资产投资就是利用流动现金和一些变现容易的资产去进行金融投资获利的。
E.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是为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规范银行债权转股权业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的办法。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即重分类)。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金融资产进行分类或指定,不属于此处所指的重分类。
关注环球网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F. 目前国内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背景是怎么样的呢
目前国内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背景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512.3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04月1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张子艾。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10月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06年开始,东方资产开始商业化转型,通过战略投资和并购重组等方式,控股了多家金融类子公司,并确定了“资产管理+银保”双轮驱动的战略定位。
G. 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出台背景和意义
看来只有自己写了~我们当做交流吧!我也顺便学习一下~
你看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连结保险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首先,那么它原来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的规定不够完善,出台背景里写上。
其次,投资连结保险不管理会怎样,对金融业、保险业及各相关群体的影响。
最后,意义嘛~加强风险防范,完善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我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 》找到了很多,琢磨了一下觉得是相通的,可以用
http://www.gov.cn/gzdt/2009-02/02/content_1219876.htm
其实我是门外汉哦~不好意思啦!希望有帮到你~